书城文学花儿为什么这样红:经典散文中的万物生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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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笼边杂感

(英国)爱·凡·卢卡斯

某星期日下午,当我随兴所至漫步于动物园时,我突然见到河马那庞大而平庸的面孔正向着笼槛的一角瞅视。这的确是个硕大无朋、完全难以思议的怪物,一时我恍若置身于另外一个世界,一个迥异乎寻常的神奇国土。其实河马的外貌倒也并无特别可怖之处;它甚至比公共汽车上对面乘客的许多面孔还更友善一些,不过到底令人感觉可憎、难处和太不正常。猝然相遇,人们是吃不消的。

这河马,如今三十甚至三十出头,已经老相毕露。它的腿脚肿痛,眼睛模糊,牙齿也大半脱落,歪歪扭扭,呈现出灰褐色。在躯体上它是伟硕的,浑圆结实,个人见闻当中很少有什么能与之相比:我不禁担心,如果它一旦死去,这事该着怎办,因为看样子它肯定不会活太久了:那时这巨大的尸体怎么远运,怎么处置,怎么销毁。就连旁边笼槛中的小河马,那些刚出装箱,刚从非洲船运至此的可笑的小胖猪似的东西,每只也都比四位市参议员加起来还重得多;而这老的又要比这些小的重五十倍,它那惊人的躯体中的密度之大,简直和铅铸的差不多。一旦这蹒跚的腿脚最后站立不住,跌倒爬不起时,那景象,但愿不要让我见着。

亲身站到这个大而无当、其笨无比的可笑巨物面前,我对那些能够面不改色地去枪杀它们的巨兽捕捉者的心理,更加感到完全无法理解。如其说世上有哪种动物最能把“自己生存,让人生存”这句格言躬亲实践的话,那便应当首推河马。我不理解,何以有人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把这许多死物推到这个业已死亡枕藉的世界之上。但是此刻正在西点俱乐部里闲啜着咖啡的人士当中,便颇曾有人干过不少这类勾当。射杀狮虎或其他猛兽:这事我能理解,尽管我自己并不愿做;但去结束一条素性安稳如山的平静性命——我就永远也鼓不起勇气来干。一个人怎好去射杀一个只知在泥里打滚的动物?

不久我碰见了一位大学的动物研究员,这位先生的头脑之中装满着希腊名词,衣袋里面装满着苹果和葱头,不带这些他是从不去拜访他的朋友的。从他那里我确实获益良多,得知了不少趣闻。其一便是,犀鸟这东西,看起来虽好像个最凶残不过的猛禽,大有动不动便要用它那铁喙鹐人一口之势,甚至要从背后啄人,事实上却是一种最慈祥最友善不过的鸟类,它喜人抚爱,百摸不厌。另外它还可能是园中最优秀的“接手”;虽然它那嘴巴看来并不那么灵便,它接起东西来可万无一失,不管你是如何投法。福斯特一向是我崇拜的英雄,但现在他已不能在我的心中占据统治地位。正是,“Le roi est mort;vive l’hornbill”。(“国王已死;犀鸟万岁。”)面对这个滑稽怪物,我实在感到惊诧不已。(这里不可不附带一句,它最爱好的食物乃是葡萄。)从外表看,犀鸟似乎是禽兽中最不驯顺和最不好照料的了,但实际上它却像一只被娇纵惯了的狗一样地渴望着人对它的眷顾,而且同样地非常多情。它最喜欢的事——甚至超过葡萄——是让人给它在颏下抓挠,这时它的头部就越仰越靠后,陶醉在一种狂喜之中。最后它的尖嘴直矗入云,宛如村中教堂的尖顶一般。

犀鸟的近邻为一种苍鹰,毛羽色泽如东洋花布一样可爱。还有一种名叫皮尔鸱鸺,它的眼睛可能是全动物园中最美丽的,而生活也是其中最忧郁的;因为它过去一向在非洲的河面上轻盈静悄地翔驶着,一路之上不时地把大意的游鱼攫在爪中,而如今则被囚禁在一个笼中之笼,周围不过数尺。当它看着那些游人往来穿行时,心中将作何感想!可以断言,这里的海豹海狮倒未必便不愉快;水獭也很得其所哉;另外那些巨室中的各种禽鸟、猿猴、蛇蜴等等,我们觉得也都大体粗安。但是对于那些天性高傲、不可一世的鸟兽——诸如鹰隼狮虎乃至皮尔鸱鸺之属——这又是一种什么命运!什么前途!真是令人不堪替它们设想!

我还从这位诲人不倦的研究员那里听说,一种名叫极乐鸟的珍禽虽然羽毛美丽非凡,本有可能大端架子和摆出一副高士风度,却也不得不厮守在笼边,从人的手中讨果子吃,而且——到嘴便囫囵吞下;另外鸱鸺族中的一支西方远亲对它所景仰的人们都能跟着学叫“呜——呜”;再有,有的老鹰喜欢人们抚摸其头,而且其中还有这么一头鹰,你如带头给它示范,还能学作鸡叫!我很怀疑这事是否有失体统。因为我心目当中的鹰乃是那种冲霄直上,睁对炎阳,目不稍瞬,丝毫不容人狎侮的异物。但是如今来在摄政公园,看来便不能不打点折扣。不是这里的犀牛也啃饼干吃吗?

我还听说,尼泊尔羚羊最喜吃的美味是桔皮;再有,那头顶上簇生着巨角的山羊往往会把这利器猛向栏边霍地击了下来,这时如果你的手指碰巧正在那里,肯定要给它劈成两截的;但另方面,大象旁边栏槛之内的秀美麋鹿(最近它的一角摧折)却温柔得像只长耳狗一般,非常渴望得人垂怜。

我还听说有只小象吃“老人”麦片;另外动物园的管理人中也有没见过海狸的,这倒不是因为他们每次总是把头掉转不看,而是因为这东西天性怯生得出奇。我们唯一能见到它的机会是在日落时分。

但是与迪莉亚的结识却是这天上午的真正高潮——是我见到这位研究员朋友后所带给我的无上佳运。我们在她那里逗留了一个小时,其间她一直把一顿果品美餐连吃带耍。但我们却似乎不应把她认作是她自己的口腹之奴。我想不起还有哪种非人的动物(她也是非人的动物吗?我说不清)对别的东西比对美味更感兴趣。现在她的兴趣主要集中到我的拐杖上来,但有时秋千架吸住了她那不定的目光,于是便又跳了上去;也有时候她和周围的伙伴搂抱搂抱。迪莉亚的确是个淳朴多情的种子,长着一对(就一个猩猩来说)最秀气不过的拇指。另外非常清洁。实际上,完全可以引为我们同类。

迪莉亚是我平生唯一见到的一个见后不致使人感到踧踖不安的猿类。不少猿猴,尤其是那些较大的人猿,竟仿佛是我们自身的一种滑稽仿造品一般——甚至不仅是这类仿造,而且还不时使我们联想起我们身上的那些卑劣部分——因而见了它们,不禁要对人类在今世乃至来世的地位愈益滋生疑窦。但迪莉亚却是迷人的;她的身上颇具美德。她温文娴淑,一切行动也很审慎持重。她不像有些小猴那样疑虑多端,令人生厌;而且一点也不卑吝偏狭。那兼充她服饰的一身毛发——这情形颇有类加底瓦夫人,一例光泽富丽,作赤褐色。我是永远不会忘记她的。

现在能对迪莉亚产生迷恋,的确倍感欣慰。这主要与刚刚见过的凶残景象有关,即喂养猛禽的事。这里最多是——我在迪莉亚的温暖的地下室里想到——这里最多是有点顽皮淘气和缺乏头脑罢了;但这里总没有那种张牙舞爪捕捉活食的残忍现象。那些捕食的鸷鸟在人的眼中实无异贪婪残暴的又一象征,这也多少因为,那些被它们又狠又准手到擒来的猎获物同样也是生来为了享受世上欢乐的神奇妙物。试想天下还有比那翔动于素波之间、日光熠耀其娇躯之上的透明游鱼更美的吗?鱼的行动本身便是美的化身,但是喂养的人却往往一下把十多条这类奇物倾入一个池内,而正当它们在绿水之中开始其奇妙的游泳时,他又打开另一笼门,放进一只凶眼利喙、黑白花毛的巨鸟,于是顷刻之间池中的一切便都给它吞噬干净。喂养的人就是这么干的,而且有时每天还不止一次。这个场面好像非常受人欢迎;但我见后心中怪不舒服的。

我从迪莉亚的闺房踱到狮子那里,又从狮子那里去了海狮那里,一路所经,尽是南非印度等地所产的各种羚羊狷羚等居住的长串棚房。这时我发现,这座建筑物中最有意思的地方并不在这些异方之客,而是一种本地之物,而这在一般英国家庭虽属常见之极,却未必十分容易看得仔细——家鼠。如果你想见到行动自然的老鼠,不慌不忙地到处窜动,吃起东西来一点没有恐惧之感,那你最好到动物园里去看,当然表面上可以说是去研究南非羚羊。这样来做并非是对羚羊有失公允,因为羚羊这东西并不稀罕人的注意,在这点上它与那长颈鹿迥然不同。长颈鹿对即将分手的友人往往泪眼模糊,引颈怅望,除非铁石心肠,谁也经受不住。但是南非羚羊却不那么多情,既不羞怯,也不虚荣。它并不管你看谁个,因而你遂得以集中精力,对那些老鼠恣意观看一番,它们疾行于羚羊的胯下,正像一个多风的四月天气中驱驰于天边的无数云影那样。

于是我转身回去,因为我已将园中的一切饱览无余,除了那个特别广为宣传的动物——扒手。当这些动物一个个恭受着人们的检阅之时,出现在我们眼前耳际的,一方面是众多看客的一副降尊俯就的神态与垂怜或嫌憎的话语,而另一方面又是那到处可见的“谨防扒手”告示,提醒人去提防——(你道是什么?)人!因而相形之下,实在令人忍俊不禁。因为我们觉得,狮子(尽管我们亟欲谋其皮来做炉边毡毯)至少是不当扒手的。

【人物介绍】

爱·凡·卢卡斯(1868—1938),英国上世纪前半期文坛名士及重要散文作家。出生于英国南部布莱顿城。伦敦大学毕业后,长期从事编辑、出版与写作,历任《笨拙》杂志编辑、副主编与麦秀因出版公司顾问与经理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