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马克·吐温
休息的时候,我们不时观察辛劳的蚂蚁如何工作。我并没在它身上发现什么新的东西——肯定没发现任何足以改变我对它的看法的东西。讲到智力,在我看来,蚂蚁这家伙的确莫名所以地受到了人们的过誉。比如说,许多夏天,本来该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情的,我却去观察它;然而,我好像始终没有发现一个活蚂蚁比一个死了的更具有些微的理性。当然,我指的是普通的蚂蚁;我没接触那些神奇的瑞士蚂蚁和非洲蚂蚁,它们会进行表决,拥有久经训练的军队,使用奴隶,讨论宗教问题等。那些特殊的蚂蚁也许完全像博物学家所描绘的一样,然而,我有理由相信,一般的蚂蚁都属欺世盗名之徒。当然,我承认它是辛劳的;它是世界上工作最卖力的生物——那也只是在有人观看它们的时候如此——然而,它那份愚蠢劲儿却是我瞧不入眼的。它出来掠取粮食,它捕获到了食品,可是,此后它又做些什么呢?回到穴里去吗?不——上哪儿去都行,就是不回到穴里去。它不知道它的穴在哪里。它的穴也许只离开它三尺远——但那不管事,反正它就是找不到它。
前面我已经说过,它捕获到一件东西;那东西一般无论对它自己或者对别人都是毫无用处的,那东西往往比其应有的体积大六倍。它找到一个很不称手的地方,一把揪住了它。它使大劲把它举起,然后开始搬运,不是往穴里搬,而是朝相反的方向走,不是从容不迫,运用智慧,而是发了疯似的急赶,虽然那样只会白白浪费了它的气力。它被一个小鹅卵石挡住了路,它不是绕过了它,而是倒退着向上登,把它的捕获物跟着往上拽,在小鹅卵石的另一面翻滚了下去。它气愤地跳起来,踢去衣服上的尘土,向手上啐一口,恶狠狠地揪住它的捕获物,把它又是往这面猛力地拉,又是往那面使劲地扯。有一阵子把它向前推,然后又掉转了屁股;有一阵子把它从后面拖,举动越来越狂暴;过后不久又把它掀到空中,朝完全另一个方向一路使大劲挣扎过去。它碰上了一茎杂草,它从来不会想到绕过了它,不,它非爬过去不可。于是,它果然爬起来,拖着它那毫不价值的捕获物攀到了顶巅——它做这样聪明的事,有如我背着一袋面粉从海德堡去巴黎,却绕道攀登施特拉斯堡的尖塔一样。它爬到了上面,发现那地方不对头,于是它随便浏览了一下风景,接着,或者是爬了下来,或者要滚了下去。然后再一次出发——这一次仍像往常一样,又朝一个新的方向走去。
半小时后,它在离开出发点还不到六英寸的地方停下,卸下了它的重担。在这段时间里,它走遍了周围二码方圆的地区,攀登了所有它遇到的杂草和小鹅卵石。这时候它拭去脑门子上的汗,揉了揉胳膊和腿,然后,仍像以前那样狂奔疾走,又漫无目标地赶它的路去了。它穿过许多曲曲弯弯的地方,后来又碰上了原先的捕获物。它已经忘了以前曾经见过的这玩意儿。它四面望了望,看哪一条是不通往自己穴里的路,然后抓住了它捕获的东西,沿那条路出发。它重复了原先那些雷同的经历,最后它停下来休息。
这时候一位朋友走过来了。朋友明明是在说,一只陈年的蚱蜢腿是十分高级的猎获物,问它那是打哪儿来的。显然,物主人已经记不清它是打哪儿得来的,但是猜想它是“在这儿附近什么地方”找到的。显然,那朋友答应帮它搬运回去。这时候,出现了独特的蚁性(这里我无意中使用了一个双关语)的见识,它们揪住蚱蜢腿相反的两头,开始使出全力朝两个相反方向拼命地拽。过了不多一会儿,它们停下来休息,并且一起商量办法。它们确信有什么地方不大对头,但是怎么也弄不明白那是怎么回事。接着,它们又开始拉扯起来,动作完全像刚才一样。而结果也是一样。接着是彼此责怪。显然,每一方都怪对方妨碍了工作。它们上了火,吵到最后打起来了。它们揪成一团,有一会工夫都在咬对方的下颚,接着,它们在地上打滚,最后一只蚂蚁丢了一个触角,也许是丢了一条腿,不得不蹭到一边去恢复创伤。后来它们言归于好,又开始像原先那样痴呆地进行工作,但是那只瘸腿的蚂蚁老大吃亏,无论它怎样使大劲拽,另一只蚂蚁仍旧把那胜利品连同吊在末端上的它一起拉了过去。它不肯服输,仍旧揪着不放,一路上每一个阻碍物都碰伤了它的小腿。后来,那条蚱蜢腿又一次被拖着走遍了那块老地方,终于被丢在了它原来所在的附近。两只汗流浃背的蚂蚁若有所思,把它检看了一阵,认为干蚱蜢腿根本是破烂货,于是它们分道扬镳,看自己能不能找到一根旧钉子,或者其他什么东西,其重量足以让它们进行一番娱乐。
就在黑森林的山坡上,我看见另一只蚂蚁也在表演以上所描绘的一套。它搬的是一只死蜘蛛,其重量足抵蚂蚁的十倍。蜘蛛还没有死透,但是已经完全失去反抗能力,它有着一个圆滚滚的身体,大小像一颗豌豆。小蚂蚁——觉察到我在观察——就把蜘蛛翻身朝天,用毒牙咬住它的咽喉,把它举到空中,然后奋力叼着它走,一路上绊倒在小鹅卵石上,践踏在蜘蛛腿上,跌跌撞撞,一会儿把它向后拉,一会儿把它向前搡,不是绕过了那些六英寸高的石头,而是把蜘蛛一直拖了上去;有时候爬上了相当于自己身长二十倍的杂草,然后再从它们的顶巅跳了下来——到最后,把它丢在了路当中,随便任何其他笨蚂蚁谁爱要的给收了去。我量了量这只蚂蚁所经过的地方,最后得出这一结论:它在二十分钟内所从事的劳动,其分量相当于——比较而言——一个人所完成的这样一份工作:即将两匹各重八百磅的马绑在一起,扛着它们走上一千八百英尺,大部分是越过(不是绕过)那些平均高达六英尺的光滑的大圆石,途中还攀登了一座像尼亚加拉河上的悬崖顶,再从那里跳下去,登上三座尖塔,每座塔高一百二十英尺;然后卸下两匹马,放在一个毫无掩蔽的地方,也不用人看守,就一径走开,又去干另一件什么莫名其妙的傻事,而进行这一切活动,只是为了要让自己当着人们露一手儿。
最近科学家们发现,蚂蚁并不为冬季储存什么食粮。这一发现,将在某种程度上把它从褒扬的文字中排除出去。原来它并不工作,除非是有人在一旁观察它,观察者必须是显出缺乏经验,带有一副博物学者的神气,而且好像同时是在作什么记录。它这种行为等于是在进行欺骗,这将使它名誉扫地,再没资格列入主日学校的教材了。它缺乏判断能力,不能区分什么东西是好吃的,什么东西是不好吃的。这说明它是愚蠢无知的,人们将不再敬重它。它不能绕过一个树桩,找到回家的路。这说明它是痴呆的,而这种招人贬损的行为一经被证实后,凡是有头脑的人都不会再看重它了,即使是那些多情善感的人也不会再怜惜它了。它那装模作样的勤劳,只能说明它是爱好虚荣,并不讲究实效,因为它抵家时从来没带回去一件它头里搬运的东西。这一事实会勾销了它仅仅剩下的那一点虚名,全部否定了它在品德方面具有诱导的作用,因为,这一来连那些懒汉也开始犹豫,再不肯向它学习了。像蚂蚁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骗徒,竟然能够迷惑了这么多民族,而且继续蒙混了这么多年代,始终没被人发觉:这可是一件令人纳闷、难以理解的事。
【人物介绍】
马克·吐温(l835—1910),美国作家,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大师,被誉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他的早期作品短篇小说《竞选州长》(1870)、《哥尔斯密的朋友再度出洋》(1870)等,以幽默、诙谐的笔法嘲笑美国“民主选举”的荒谬和“民主天堂”的本质。
中期作品,有长篇小说《镀金时代》(1874,与华纳合写)等。长篇小说《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1886)及《傻瓜威尔逊》(1893)则是他的代表作。它们以深沉、辛辣的笔调讽刺和揭露像瘟疫般盛行于美国的投机、拜金狂热,及暗无天日的社会现实与惨无人道的种族歧视。
19世纪末,随着美国进入帝国主义发展阶段,他的一些游记、杂文、政论,如《赤道环行记》(1897)、中篇小说《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1900)、《神秘来客》(1916)等的批判揭露意义也逐渐减弱,而绝望神秘情绪则有所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