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父母的爱,有时是害
3682700000009

第9章 正确的爱,才能真正保护孩子(1)

孩子总有一天要面对自己的生活,而在此之前,家长应该做的是用适度的爱帮助孩子坚强起来,让他们能够面对更多的风雨。父母不能怕孩子在受挫折的时候哭泣,而将孩子拥在怀里,不让他们面对伤害。因为用溺爱保护出来的孩子,最终会失去飞翔的能力。

是爱还是伤害

作者:佚名

现今的社会,孩子是家庭最重的砝码,父母及长辈对孩子倾注了所有的爱,小天使们从小就在爱的呵护下成长,每天看到孩子那桃花一般的笑脸,就知道他们有多么幸福。爱是人间之真谛,爱是人间之甘霖,但千万不要让爱成为伤害。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我们一些家长的做法是爱还是伤害呢?值得好好想想。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曾经说过:“教育是什么往简单说只需一句话,就是要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良好的行为习惯主要在学校中养成。”而小学低年级,应以培养学生最基本的学习、生活、劳动习惯为主。

我当班主任的时候,在一年级教会学生劳动,培养劳动意识。二年级着力培养学生自主劳动的良好习惯。

所谓自主劳动,就是老师在和不在一个样,都能自觉认真地完成劳动任务。所以我们定下班规,凡是不能自觉完成任务的同学,就请他在第二天再做一次值日生工作。

简单的规定,却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麻烦。

有一次班级的两名值日生迟到,没能在上课之前将教室打扫干净,第二天,按照班规,我请他们重新做值日生工作。没想到,还没等他们打扫完,一位学生的爸爸怒气冲冲地来到学校,站在教室门口,一言不发。

我知道他是在无声地谴责我,指责我累坏了他的孩子,这让我印象深刻,倍感无奈:现在的孩子在家里什么都不用做,到学校做不好值日生还要重扫,家长心理不平衡,如此下去,孩子心理能平衡吗?那劳动习惯怎么能养成呢?

众所周知,养成各种良好的行为习惯,有助于儿童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全面的发展。行为习惯的好坏往往可以直接影响学生的成长与发育。

儿童的劳动教育是德育教育最重要的内容之一。良好的劳动习惯有助于培养孩子吃苦耐劳、珍惜劳动成果、尊重他人的优良品质。

我困惑:家长的这种“爱”对孩子有益吗?我不禁想起了这么一则寓言故事:一只小燕子因为害怕,总也不敢飞出去,燕子妈妈每天衔来食物喂养它。

其实,只要小燕子勇敢地迈出那一步,它就会自由地在天空中飞翔。但燕子妈妈舍不得孩子忍受惧怕之苦,从而使它的孩子长期承受着没有自由的爱,最终被大自然淘汰。

燕子妈妈式的“爱”是可怕的,在这样沉重的关爱里,孩子能承担起他应负的责任吗?他会成为一个有责任心的人吗?我想:那只会使孩子成为一个庸人。

所以,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能只要求孩子,而更应该改变家长的态度与认识,不要再让家长的爱成为一种“伤害”。家校一致的教育才会更有希望。

为什么满心是爱,说出来的却是伤害

作者:佚名

9岁的登封小学生毛毛向妈妈要钱买铅笔,正忙着的妈妈随口说了句“晚上再去给你买”。不料,毛毛赌气离家出走,结果被风雪堵在一个破窑洞里。直到次日早上5时许,毛毛才被民警找到并救出。随随便便的一句话,竟让毛毛离家出走,险些酿成大祸。孩子负气出走,学生早恋不回家……有关青少年学生的事件不时见诸报端。孩子的内心是怎么想的?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出走?

孩子出走多因为叛逆心理

“离家出走的孩子多半有叛逆心理。叛逆心理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一种明显的心理状态,他们对成人心存对抗,其实内心也明白父母要求的合理性,但他们却有意违抗,只在乎和父母对抗时的快感。”家庭教育专家许蔚虹认为,孩子的模仿能力很强,叛逆的孩子在自己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时,一走了之,向家长示威和要挟,往往是因为在生活中看到了大人类似的不负责任的做法。

据统计,广州铁路警方救助的出走孩子中,80%是小学高年级和初中生。

这个阶段的孩子,身心都在成长中,心理上还在依赖父母,但行动上却表现出独立倾向,时时希望得到尊重,稍不注意就会发生冲突。

出走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反而会增添新的挫折和压力,甚至带来灾难,然而这又是孩子们所无法预测的。许蔚虹说,孩子渴望得到父母和老师有针对性的、适合孩子特点的真爱和理解,但是若他们达不到家长所期望的目标,父母的态度反差又很大,甚至会打骂孩子,很多孩子为了逃避压力、责任和惩罚选择了出走。

此外,孩子所处的环境人际关系恶劣,也是孩子选择出走的重要原因。有些家庭虽在学习上给孩子的压力不大,但是父母关系不好,经常唇枪舌剑大动干戈,有时还迁怒孩子。

有的父母在离异之后,对孩子不负责,要么不管,要么喜怒无常。还有的家长在孩子小时候把他交给爷爷奶奶抚养或由他人代养,等孩子大了才领回来。孩子与父母格格不入,如同陌生人。遭遇这样家庭情况的孩子,遇到诱因也容易出走。

四条建议留人又留心

万一孩子离家出走,或者曾经发生过孩子出走的事情,家长应该怎么办呢?许蔚虹提出四条建议。

第一,要认真研究一下家长之间、家长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如果人际关系良好,孩子能与父母沟通,他就会及时把压力说出来。而家长把握了孩子的心态,就能进行疏导,预防孩子出走。如果家庭人际关系不好,本身对孩子就是一种压力,家长与孩子有隔膜,更难了解孩子的情况。

在这种状态下,家长要努力做好自家的“减压”工作,坦诚地面对现实,与孩子交谈,让孩子把对家长的不满说出来,勇敢地承认自己的缺点和错误,向孩子表示歉意。有了彼此交心的基础以后,进一步与孩子沟通,互相谈出面临的问题,再有针对性地帮助孩子解决实际问题,并和孩子共同约定,大家都要积极地改变自己,相互监督,彼此促进。

第二,对于已经出走过或有出走念头的孩子,要耐心地进行说服教育和分析。出走不是解决问题的好方法,只会带来更多的问题。有志气、有责任心的孩子应该勇于面对现实,正视各种矛盾和压力,与老师沟通、与家长沟通、与同学沟通,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相信孩子,也让孩子自信,他有能力处理好自己遇到的麻烦。

第三,家长要认真反省自己的教育方法是否有不当之处。家庭教育不当,往往是孩子出走的直接诱因。很多家长总认为自己的做法是对的,是为了孩子好,一贯理直气壮,建议这样的家长尽快改变自己的心理,多听听专家、老师和孩子的意见,家长教育态度、方法的改变,会促使孩子态度的改变,隐患就可以消除。

第四,建议家长多与孩子的老师和同学接触,从与他们的谈话中,可以知道很多关于自己孩子的情况,有些异常表现也会提早得知,及时采取措施。

“世界上从来不缺爱孩子的家长,缺的是会爱孩子的家长。”许蔚虹最后提醒为人父母者,不要满心是爱,说出来的话却伤害了孩子,把孩子从自己身边逼走,而要用爱和科学的方式与孩子交往,既要留住孩子的人,也要留住孩子的心。

爱而不溺,严而不厉

作者:佚名

“可怜天下父母心”,关心爱护自己的孩子,是做父母的天性使然。父母的这种爱是培养孩子良好品德和行为的感情基础,没有这种爱,就谈不上家庭教育,更别说要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但是如果父母只懂得爱,却不懂得用爱来教育孩子、管理孩子,自然也达不到教育的目的。因此,家长在教育孩子的时候,要注意把关心爱护和严格要求结合起来,做到爱而不溺,严而不厉。

但凡父母对孩子的爱应该以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为前提,离开这个前提就容易与望子成龙的愿望背道而驰。因此父母对孩子的爱应该是理智的、有分寸的,绝对不能是溺爱,否则,爱就可能成为孩子身心畸形发展的祸根。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家长把对孩子的关心爱护变成了溺爱,尤其在独生子女家庭中,表现更为突出。在这些家庭当中,父母的爱简直有点过火:娇惯、偏爱、护短;对孩子的要求百依百顺;一切以孩子为中心,孩子需要什么,想干什么,家长从来不曾违逆;就连吃饭穿衣等一些最基本的自立活动,父母也代为包办。这些爱在大多数父母看来仿佛还不够,他们对孩子的一些不良品德和习惯从不加以批评、教育,往往包庇护短。

久而久之,父母以他们的爱促成了孩子自私、任性、专横、跋扈、为所欲为的不良行为和品德。如果让这些不良行为和品德发展下去,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爱是需要代价的,爱也能造成代价,我们希望天下的父母不要让自己的爱变成对孩子的伤害。家长对孩子的爱应该做到爱而不溺,但如何才能做到爱而不溺呢?我认为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家长要有理智、有分寸地关心爱护孩子。这种爱的效果既要让孩子感到父母真挚的爱,使其感受到家庭的温暖,激发其积极向上的愿望,又要让孩子懂得关心父母和其他家庭成员,并逐步要求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自我服务性劳动和家务劳动,这不仅有利于培养孩子热爱劳动和关心集体的好品质,而且有利于培养孩子的智力和自理能力。

第二,家长要正确对待孩子的要求。人都是有要求的,而且要求也是永无止境的。家长对孩子的要求要具体分析,要以家庭的经济状况和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为前提,不能百依百顺、有求必应。过分地满足孩子的需求容易引发孩子过高的欲望,使其养成越来越贪婪的恶习。这样一旦父母无力满足其需求时,势必引起孩子的不满,致使难以管教。

第三,对孩子的合理要求,在家庭经济允许的情况下,尽量给予满足。在教育孩子时,家长既要积极为促进孩子的身心健康创造条件,也要教育孩子注意节俭,防止养成挥霍浪费的不良习惯。

另一方面,有的家长在教育孩子时,却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在他们看来,“严师出高徒”,严厉的家教方式也能调教出优秀的孩子。因此他们处处以高标准来要求自己的孩子。

一旦孩子不能达到自己所定下的要求,他们会以各种手段批评、指责孩子。在教育孩子时,从来就不曾给孩子好的脸色看,言语更是非常严肃。他们以为只有这样,才能在孩子面前树立威信,才能让孩子变得“听话”。有的家长甚至以动辄大骂、训斥的方式使孩子听自己的管教。

但是就实际效果来看,他们的做法只能一时让孩子不敢吭声,却使得孩子的情感和心灵长期受到摧残,变得冷漠、自卑和缺乏自尊心。父母“严”导致孩子走向了反面。

其实,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我们也赞成对孩子严格要求,但我们所说的严格要求是要根据孩子的发展水平和年龄特征,以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为前提。我们讲究的是对孩子的严格不能太“出格”,要做到“严而不厉”。

在这一点上,我们也相应地对家长提出几点:

首先,父母对孩子提出的要求应是合理的,是符合孩子实际情况又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比如,父母要求4岁的孩子跟在自己的身后走力所能及的路是可能的,但要求孩子与自己走得一样快、一样远就不合理了。

其次,父母提出的要求必须是适当的,是孩子经过努力可以做到的,倘若要求过高,孩子即使经过努力也无法达到,就会使他丧失信心,也就起不到教育的效果。

再次,父母对孩子的要求必须明确具体,让孩子明白应该干什么、怎么干,不能模棱两可,让孩子无所适从。

最后,父母对孩子的要求一经提出,就要督促孩子认真做到,不能说了不算数,或者干也行、不干也行,而是要求孩子一定要做到,否则也起不到教育的效果。

总之,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最好能够采取我国儒家所说的“中庸之道”,不能走两个极端,对孩子的关心爱护要力争做到“爱而不溺”,对孩子的严格也不能太出格,要做到“严而不厉”。

过度保护下的孩子

作者:王学富

做心理咨询,常常会面对一个很可悲的事实:心理障碍的背后是伤害,而伤害又往往来自家人,大多是父母。这是一个听起来显得荒诞的悖论。为人父母,本来是孩子成长的培育者,结果却经常在不经意间阻碍了孩子的成长,而且许多父母对此都没有觉察。

成长不容易,它伴随着两种力量在内部争战,这争战从生命孕育成胎、降生为人的时候便开始了。争战的一方是躲避的倾向,表现为害怕受苦、追求舒适、要求依赖;争战的另一方是成长的渴望,表现为能够面对恐惧,经历艰难与痛苦,从而获得成长,最终长成自己。父母对孩子的过度保护,满足的是孩子内心那种回避痛苦、追求舒适、要求依赖的本能,同时阻碍了孩子成长的渴望,以及为了成长而进行的各种尝试。

而且,父母对孩子的过度保护,往往有正当的理由——“为了你好”,因而也给这种行为本身添加了一层合理化的保护。这样一来,孩子只得接受父母“为了我好”,对之无力反抗而又烦躁不安。因此,我们不妨把话说得极端一些,对孩子过度保护的行为,简直是软刀子杀人。

过度保护会采用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它们都会给生命成长造成相应的阻碍和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