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变迁临界: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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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导论(1)

1.1研究背景和意义

一是选题社会历史价值的重要性。本文研究涉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课题,即探讨制度变迁的临界问题,是对制度变迁总规律中阶段性问题的认识的深化。当一个社会体中的某一社会制度由一种制度形态变为另一种制度形态时,可能存在一个过渡的转折点,这时这种仍保留着原社会制度某些特征,又具有新社会制度的某些萌芽,并向新的社会制度转变趋势明显的状态,就是制度的变迁临界状态。制度的变迁临界问题作为一种特殊社会现象,其实质是以制度失调为表现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不相适应。制度的变迁临界问题具有鲜明的社会历史特征,与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背景、社会环境相联系,是该历史时期社会背景、社会环境的综合产物。

从本文的研究思路来说,它涉及到一系列与制度相关的理论范畴;涉及到社会制度变迁的内在矛盾与动力问题;涉及到生产与制度的联系和转变问题;涉及到制度变迁的方式及具体途径问题等,且这些问题研究不仅限于其本身,所涉及领域枝繁叶茂,只有把“根”的问题说清楚,其他问题的说理才会深入明确;只有对“根”的论证合理和科学,对社会的整体认识才会深刻准确;理论推动历史进步的作用才会有效彰显。临界问题的提出,有助于我们准确把握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有助于我们梳理深埋于现象之下的问题的“根源”。

二是选题先前研究的未突破性。本文选题的重要价值还在于问题研究的未突破性。从问题涉及内容看,虽然制度变迁和农村土地制度问题的研究已经汗牛充栋,但有些问题仍没有研究透彻,有些规律仍没有真正把握。规律总要通过各种具体现象表现出来,人有抽象思维能力,人们能认识规律,能从大量现象中发现其中规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协调、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不相适应、新制度的收益大于成本等因素必然导致制度变迁,这是总规律,关于这方面已经有大量的研究成果了。而在这个总规律下,当一种制度发生变迁过渡转折时,这种制度的变迁临界状态具有什么样的特点和演变规律却是个研究的空白领域。

从整体上来说,在制度变迁这个重大课题的研究中,尚有大量关键问题没有完全突破,仍有一系列问题需要作新的深入探讨和说明。本文就制度的变迁临界问题所作的研究用新的视角对新中国制度变迁进行分析和阐述,并且对每一次制度变迁发生的原因、趋势特别是征兆作了新的、有益的反思。制度的变迁临界问题研究能够使我们在制度变迁总规律下更好地促进制度的适应性变迁,阻止逆向性制度变迁的发生,从而把握和顺应历史前进的潮流。

三是深化选题研究的现实战略性。与本文选题的重大历史价值相联系,本文研究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战略性。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还是一个拥有近9亿农民的国家,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仍然是我国实现工业化过程中最为重大的问题,在中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进程中,“三农”问题始终牵动着中国民众的心弦。我国当前所处的社会环境和改革发展的特殊阶段也决定了必须重视并深入研究农地和农地制度。研究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问题可以探寻中国土地制度变迁路径,为中国土地制度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平台;可以完善土地制度研究的系统性和时效性;可以全面揭示土地制度的社会联动效应;可以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加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从宏观和历史角度来说,所谓制度变迁看似一个历史问题,实则也是一个现实问题。因为我们说明历史,实则要为现实服务,搞清楚制度变迁的根源以及制度变迁的临界,无疑便抓住了现实制度改革和制度合理构建的切入点。这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现实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的社会制度的需要,只有自觉遵循客观规律,积极主动地引导变革,才能始终站在历史潮流之颠。

1.2文献综述

1.2.1研究综述

关于农地制度现状。

本文对现有的土地制度的一些主要表现及其成因给出了解释。第一类是农户经营加“大稳定、小调整”,在农民自发要求下形成,制度安排的动因可能是农民对公平的诉求,也可能是为保障集体生存而作出的理性选择。第二类是平度发起的两田制,外部条件是非农产业发展较快,出发点是通过土地招租模拟市场交易,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第三类是苏南地区的规模经营,背景是乡镇工业发达,集体经济实力雄厚,为以工业补贴为支撑的大规模机械化作业创造了条件。第四类是以贵州湄潭为代表的“生不增、死不减”制度,接近永佃制,是集体所有制下最具个人化特征的农地制度。第五类是以浙南为代表的温州模式,土地调整微乎其微,租赁市场非常活跃,与个体私营经济背景及非农就业结构有关。第六类是广东南海的土地股份制,每个农户拥有一定的集体土地股份,集体可以将土地统一发包给当地或外地的农民,这一制度安排与当地群众的开放意识、非农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关,是解决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矛盾的成功尝试。[1]王小映认为,家庭经营制度中存在着制度改进的收益来源和获利机会,对这些潜在收益的追求导致了两田制、规模经营、股份合作制、和四荒地拍卖等形式的土地制度创新。两田制对口粮田的安排是为了取得来自公平和保障上的收益,对责任田的安排是为了取得规模经济收益和市场配置收益。规模经营则是为了取得规模经济收益。股份合作制通过对土地实物和土地价值的分离,试图在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基础上实现规模经济。四荒地拍卖在取得规模经济收益的同时,强化了土地利用的激励机制,在更大程度上取得了外部性内在化收益。[2]张红宇指出了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缺陷:“其一是农户对承包使用土地的期限预期不足,对预期净收益的顾虑不能形成有效的农业投入和积累机制,影响了土地产出效益;其二是土地使用权属不充分,无法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土地的流转,影响了资源配置效率[3],并认为这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框架下土地使用权形式朝向多样化发展的动力所在。在这一动力的推动下,经济当事人根据收益最大化或成本最小化进行制度创新。制度安排是被诱致的,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产生。制度选择和变迁方式则主要取决于各种制约制度安排的变量因素和农民可以接受的程度。由于各地在资源、劳动力、资本、技术方面的比较优势不同,决策取向和制度安排也不同。文贯中认为由于为了照顾社区内小范围的公平,导致了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是对人民公社不彻底改革的产物,减缓了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排斥了社区外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与土地的结合,加剧了中国农村的就业问题,因而牺牲了整个中国农村社会的公平,也在某种程度上牺牲了土地这一稀缺要素的利用效率和规模经济,因而,现行的土地制度在效率上仍有很大的改进空间。[4]

在一系列著作中,陈吉元的《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变迁(1949—1989)》(1993)、钱忠好的《中国农村农地制度变迁和创新研究》(1999),唐忠的《农村农地制度比较研究》(1999),温铁军的《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2000)、叶剑平等的《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研究》(2000)、毛育刚的《中国农业演变之探索》(2001)、杨德才的《工业化与农业发展问题研究》(2002)、杨一介的《中国农地权基本问题》(2003),冯开文的《合作制度变迁与创新研究》(2003)、徐汉明的《中国农民土地持有产权制度研究》(2004)等,从不同视角考察了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历史进程、绩效、问题,并探讨了未来的制度创新。陈锡文在《中国农村改革:回顾与展望》(1993)一书中,讨论了由农地制度变迁引发的农村财产制度、农村组织制度、农村市场制度以及乡镇企业制度变迁等。杜鹰在《走出乡村》(1997)一书中,剖析了中国这样一个重土轻迁的传统农业社会出现大规模劳动力流动的根源。他认为,家庭承包经营的制度安排最直接的绩效之一就是推动了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非农就业,而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必然激励农地产权制度变迁。马晓河从农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大视角出发,讨论了由农地产权制度变迁引发的对国民经济诸多产业生成的制度绩效分析;李迎生(2002)阐述了50年来二元社会保障体系的起源、改革与前瞻;方青(2002)回顾了50年来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从“集体保障”到“社会保障”的演变;宋士云(2003)对1949—1978年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透视;王海光(2003)从国家工业化战略和新中国户籍制度安排的历史缘由,国家现代化战略的重新启动与户籍制度的调整和初步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户籍制度的改革和制度创新三个方面系统地回溯了我国50余年户籍制度的变迁。[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