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言雁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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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雁归和孔峥

因为雁归是当地出了名的好孩子,而被打成重伤的是混混,她的证词被百分百采纳了,孔峥家里收刮所有赔了一点钱,事情不了了之。这事过了以后,雁归与孔峥的关系依然故我,两个人分开了座位,说话的机会很少,孔峥被记了个处分,在学校里还是一副让人讨厌的拽样子,也不太搭理人,他甚至没有郑重地对雁归说谢谢。

里仁巷的人们越发讨厌孔峥,都说他是个不知道知恩图报的家伙,连畜生都不如,但是大家也都只敢私下里说说,这次的斗殴事件,让大家确定这个父不详的孩子是个天生的坏种,不但坏而且好勇斗狠,长大肯定是个亡命之徒。“没准他父亲就是个流氓,这种人不要轻易得罪。”大家悄悄传递着这样的信息。

雁归对大家的报不平并没什么感觉,她固然不喜欢孔峥但是更不喜欢那个小混混,小混混在里仁巷里横行霸道,她虽然没什么天生的正义感,但是那个小混混竟然还敲诈过弟弟雁莱的零花钱,这就让她不能忍受了。她是那种对自己所属物品保护欲很强的人,欺负她可以,但是欺负她的家人?绝不允许!所以她觉得自己帮孔峥一把是在替天行道。

而且她也知道其实事情真相并不是大家所想的这那样,她住的那个院子自来水没接进去,所有人都要到街道上的公共水喉排队接水,一桶水5分钱,从她在警察局作证之后每天早上都能在门口看到两桶满满的清水。

她知道是谁帮助了她,她也知道有个男孩用那双冷冰冰的乌黑眼睛在角落里悄悄注视她、审视她,但是那个人并不希望别人知道,那么她也就不说,有些人的骄傲是无与伦比的,她不钦佩他的为人,但是她钦佩他的骄傲。考虑了一阵后,她会在头一天晚上往桶里放下一角钱,做为孔峥的水资,第二天依然有清水出现在家门口,钱不见了,他们两个人突然的有了一种奇异的默契。

这样的情形持续了有二个月,二个月以后里仁巷发生了件轰动的大事,某天巷口突然停了一辆漂亮的黑色豪华轿车,因为巷子太窄,车子没办法进去,所以只好将就地停在巷口。车上下来一个很气派的中年男人,他停下脚步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皱了皱眉头,然后笔直地走进了孔峥的家门口。

过了几天里仁巷就有消息传出来,那个体面的中年男人原来是本市一位大人物的秘书,据说还经常在电视上露面,他来到里仁巷这种地方会有什么事情?他去孔家又是什么原因?真是件令人好奇的事情。里仁巷的居民们对八卦消息有着比外界人更加敏锐的触角,不久就又有了两个版本传出来。

童话版本是:孔峥的母亲在年轻时与本市某位大人物一见钟情,海誓山盟,但因为地位悬殊,终究未能结成连理。但是她不顾世俗的眼光,毅然生下了孔峥,含辛茹苦将他抚养成人,上天终究垂怜,多年以后,大人物的原配夫人去世,此时也再没有人能够约束他,他对旧爱多年来始终不能忘情,终于来寻找初恋情人,终成眷属。

现实版本是另一种说法:多年以前,本市某大人物(那时候还只是个小人物)与孔峥的母亲一见钟情,但是为了飞黄腾达,他毅然抛弃了怀孕的初恋情人,与本市当权者的女儿结合,终于功成名就。多年以后,原配夫人去世,竟然始终未能给他留下一子半女,而他也被医生告知这辈子没办法再能拥有一个孩子,这时候他猛然记起自己在一条肮脏的小巷里还有个儿子,为了不让自己无边的财富、权力、事业后继无人,他终于回头了。

这两种版本分别流传在女人与男人中,女人选择相信A,男人都认为是B。

但不管是哪种版本,大家都认为孔家的苦日子是熬到头了,孔妈妈简直就是现代的王宝钏,不过她的运气比较好,代战公主竟然死在前头,孔峥也顺理成章地成了新版《苦儿流浪记》里的小小主人公。

“女人啊,就是得守,能守得住,就有好日子过。”大家说,其中不乏当年想咔油的男人们。

又过了不久,孔家母子风风光光地坐上漂亮的黑色轿车搬出了里仁巷。

他们搬家的前一天,雁归班上所有同学为孔峥开了个欢送会,不管他受欢迎与否,离开学校开欢送会都是惯例。孔峥既然搬出里仁巷,自然也不用再这种三流小学读下去了,他要转去城南的育仁小学——就是郑老师原来所在的那所学校。

郑老师觉得一切都是讽刺,她在那所学校勤勤恳恳工作十几年年,奈何说话太直得罪新上任的年轻校长,被贬至里仁巷小学,最瞧不上眼的学生却堂而皇之地进了她先前的地盘,简直像是有个人一巴掌直扇到她脸上去。孔峥小小年纪已经表现出超强的个性,他在欢送会上一句话也不说,一脸酷酷的拽样子,既不热泪盈眶也不感激涕零,他走的时候甚至连大伙凑钱送的礼物都忘记拿——也或许根本不是忘记,而是不屑于拿,大家都觉得没意思得很。

雁归对那天记得很深,那天天气非常闷热,一丝风都没有,C市的天气是出了名的恶名昭彰,冬天湿冷夏天燥热,6月就已经可以使人发狂。雁归带着被孔峥遗忘的礼物踏进了孔家简陋的大门,隔着门扉,她听到孔家母子的对话。

“东西都清好了么?”

“没什么好清的,都不要了,这里这些东西我都不想要了。”

母亲迟疑一下:“也是,那边都有新的。”

“都谈好了么?那个男人是不是正式让我们过去?他会不会娶你?”

“当然,不然我不会把你给他。”

“恩!”少年的声音清清冷冷:“可是这么多年,就为了等他,值得么?”

“别人说什么不重要,你自己觉得重要那便是重要。”

雁归很讶异,她从没见过这样的母子,他们像朋友多过母子,如果她这样与母亲讲话早已被扇耳光。

“可是你付出这么多,所有人都看不起我们。”

“孔峥,你要记住,[粗体]

想要得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要忍别人所不能忍,等别人所不能等!能忍并不见得就是笨的表示,忍了以后如果得到你想要的,那就是一种智慧!”

[/粗体]雁归听到这里浑身一震,她轻轻把礼物往地上放下,转身走出那低矮的小院子。天气热得让她透不过气,背上的汗涔涔浸湿了衣服,她靠在路边的墙壁上歇了会,脑子里一直回味着孔母的话,然后梦游似的回了家,这席话在雁归日后的生活里成为了她的座右铭,让她受益良多。

隔天孔峥一家搬走了,上车的时候正逢上雁归和大伟放学回来,他们俩个子小,只能挤在角落里张望。令人吃惊的是,帮他们搬东西竟然有不少是平日里不屑的邻居,雁归听到有人说:“我就说孔峥和平常人不一样,原来出身那么惊人,你看他打那小混混,哗~除暴安良!”

雁归不由得噗哧一声笑出来,这个世界多现实,只因为多了个身世显赫的爸爸,北极和赤道都可以调换位置,柳大伟默然地看着这个场面,突然冷哼一声,掉头就走,雁归连忙跟了上去。

“雁归!”身后突然传来一声轻轻的呼喊,是一把少年的声音,带一点点惶恐急切,雁归脚步一滞,慢慢转身。

孔峥站在她面前,用雪白牙齿咬着下嘴唇:“我要走了。”

“我知道。”看他没有离开的意思,雁归也不好意思马上转身就走,想了想,只好又说:“原来我们已经这么多年的同学邻居了,想想还真是让人觉得舍不得。”

“是!我们做足了整整十二年的邻居,从生下来到现在!我比别人更加了解你,所以你不必同我讲谎话,我知道你没有半分舍不得我!”

雁归有些尴尬,她想既然你知道又何必说得这么透,她觉得自己是个不擅言辞的人,告别的话更是不知道怎么讲才得体,对白越说下去只会越荒凉,所以干脆不去辩驳了。

少年的眼睛里跳动出火焰,轻声而坚决地说:“不过没关系,你……等我,我会来接你,接你离开这里。”

雁归偏着头看了看他:“不用了,这个地方,我会自己走出去。而且你也不要再来这里,来这的人让人看不起。”

她向他摆摆手,算做是告别,然后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留下那个英俊的少年站在原地。是的,从明天起不会再有人帮她打水,也不会有人用星星一样明亮的眼睛偷偷注视她,可这有什么关系?她认定的人在前面,并不在身后,十二岁的雁归或许还不完全明白什么是爱情,可她已经会选择,而且她执着地相信自己的选择。

她没有回头,哪怕后面孔峥眼里炙热的火花几乎要融化她的身体。

雁归一路小跑才追上大步往前走的大伟,她轻轻拉一拉他的衣角,大伟停下脚步,看看雁归,忽然恨恨往墙壁上踢了一脚:“以后我要坐更漂亮的车离开这鬼地方!”墙壁上顿时簌簌地落下满地石灰。

雁归微微一笑:“是,我们要开自己的车离开,才不像他还要坐别人的车。”她刻意忽略大伟说的是“我”,所以加重了“我们”两个字。

大伟并没有发现这个小小的语气变化,雁归的话安慰了他,他这时最需要的就是这种鼓励,于是伸手往好朋友的头上摸了摸,两人相视而笑。

时间过得很快,孔峥搬走不久就迎来了毕业考,柳大伟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考进省内最好的中学,雁归本来成绩只算中上,但是她运气不错再加上大伟的补习,也跌跌撞撞的进了那所学校。让他们吃惊的是,成绩一向极差的孔峥竟然再次和他们成为了同学,知道内情的人都会心一笑,有那样的无敌父亲什么样的学校进不了?

“我瞧不起他!”大伟在和雁归结伴回家的路上对她说:“他不过靠着他那凭空冒出来的老爸,有什么了不起。平常那么拽,真有骨气的话,他别认那个爸爸好了。”

“他不用有骨气,有目的就好了。”雁归能敏锐地察觉到大伟语气里的不屑和嫉妒,于是一边推着自行车,一边回答,她并不是要帮孔峥讲话,只不过大伟不能理解孔峥,但是她却能够。

他们三个分成了三个班,每天雁归放学后都会等着和大伟一起回家。

进了中学后经常发生诡异的事情,大伟的破旧二八自行车每天不是被拔掉气门嘴,就是被戳破车胎,雁归少了和大伟一起结伴骑车的乐趣,但她不肯放弃,每天陪着大伟走到很远的修理铺,等他修好车再慢慢一起骑回家。

气门嘴加上打气要花五毛钱,补一次胎是一块,大伟每天的花销几乎全用到上面,他咬牙切齿地对雁归说:“到底是谁和我过不去?抓住了一定要揍一顿!”

雁归连忙说:“别气别气,我每天有两块钱零花,分你一半好了。”

她装作没事似的劝慰大伟,但是大伟没留意到她的面容开始沉郁下来。

这天雁归提前下课,她不声不响地把身子缩成小小一团,躲在单车棚里,过一会就看见一个男孩大摇大摆进来,他轻车熟驾找到大伟的车子,蹲了下去。

“孔峥,我就知道是你。”雁归站起来,冷冷对着那背影说。

孔峥蹲着的身子微微一震,然后站起来:“不错,就是我,怎么样?”

这一年里,孔峥长高不少,轮廓也越发俊秀挺拔起来,哪怕穿着千篇一律的灰裤子白衬衫校服也显得比其他孩子英挺,雁归看着他有些不耐烦:“你到底想干什么?天天这样,都不厌烦么?”

孔峥咬咬下唇:“谁叫你天天和他腻在一起,上学放学,我和你说个话你就爱理不理,你不烦我烦什么?”

“那是我的事,和你有什么关系?”雁归一点也不脸红,白皙的面孔上一片平静:“我警告你,别再欺负他,我会保护他!”

孔峥的呼吸一下急促起来,眼睛乌黑得像夜空里的星星,亮得几乎能滴出水来。他一把狠狠攥住雁归的手腕,愤怒说道:“那天……你连头都不回,看也不看我一眼!我就知道你喜欢那小子,他有什么好?心眼那么小,还爱装腔作势,那种人,眼里只有自己!雁归,你别指望他会看到你的好,只要能出里仁巷,他一转身就会忘记你!别人不知道,你明明知道,他就是个白眼狼,他根本不了解你的好,这世上只有我才会对你好!”

雁归重重把孔峥的手甩开:“我知道他是什么人,用不着你提醒!”

“我不会让你如愿的!”

雁归转身就走:“你要向我宣战么?那我们就等着看好了!”

第二天,孔峥照旧来到单车棚,这次他发了狠,带上工具准备把大伟的车锁撬开搬走,刚准备动手,却被巡逻的老师捉了个正着。那段时间刚好学校失窃得厉害,老师得到匿名情报,据说有个专门盗窃学生自行车的团伙看中了这里,孔峥几乎是顶风做案,这回连他的无敌老爸都帮不了他。孔峥没有辩解,过了几天,被安排转了学。他走的那天,面无表情地站在教学楼下面仰望雁归班级窗前许久,班上的女生知道全校最英俊的男孩要离开的消息,心像打烂的水晶玻璃,碎了一地,她们纷纷趴到窗前张望,猜测他最后的凝视是为了谁,雁归不为所动,继续看书,连头都不抬一下。

大伟觉得很奇怪,他对雁归说:“那个家伙骑着最眩的赛车,干吗对我的破单车下手?”

雁归笑一笑:“谁知道呢。”

大伟继续奇怪:“也不知道是谁通风报信,我总觉得孔峥不是会偷东西的人。现在他家那么有钱,他参加盗窃团伙干吗啊?”

雁归顿了一下,还是淡淡一笑:“谁知道呢。”

大伟想一想,点点头:“也是,他那种有钱人跟我们本来就不对盘。”

于是大家不再提及孔峥这个人,他彻底从雁归的世界消失,从此杳无音讯,她几乎马上就忘了他,不在同一个世界的人本就会忘记得特别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