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赐本身也要节约
唐德宗时,长安发生兵变,德宗流离失所。路上有人进献瓜果,德宗打算授予散试官,为此向翰林学士陆贽咨询。陆贽上奏说:“爵位的授予,通常应当遵循慎重和珍惜的原则,不可以轻易使用。(爵位恒宜慎惜,不可轻用。)因进献瓜果而授官纯属小事一桩,然而影响却很严重。对于他们只可以赐予钱帛,不应当用官位来酬谢。”德宗说:“试官只是虚名,无损于事。”当时有职事官、散官、勋官、爵号的区别,掌管实务领取薪俸的只是职事官。听了德宗的话,陆贽接着上奏说:“今天的弊端,就在于爵位的价值过轻,应该想办法提升它的分量。即便如此,仍然担心它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现在反而自轻自贱,拿什么去激励人!如果进献瓜果的人也授给试官,将士们一定会相互说:‘我舍生忘死才获得官位,这些人却因为进献瓜果也同样封官,国家把我的身体和生命等同于瓜果了。’把人看成草木,谁还为国家卖力呢!”(《资治通鉴》卷230)
赏官的危害
唐肃宗就赏官问题征询李泌的意见。
李泌说:“古时候,官职任命给有能力的人,爵位封赏给有功勋的人。汉魏以来,虽然采用郡县制,但对功臣则赏赐土地,可以传给子孙,直至北周、隋朝都是如此。我大唐建立之初,因为尚未取得函谷关以东广大地区,赐封的爵位大多只是一个虚名,为了保持一致,那些享受实封的人,也只能享受他们封地上所征收的丝织品与布匹而已。贞观年间,太宗皇帝想要恢复古代制度,由于大臣们有不同的意见而没有实行。因此赏赐功臣一般是委以高官。用官职赏赐功劳有两种危害:如果才不堪用就会误事,如果权力过重则难以控制(非才则废事,权重则难制)。”(《资治通鉴》卷219)
不以关系赏官
唐宣宗很孝顺,服侍母亲郑太后非常上心,为了便于见面,朝夕奉养,他没有像别的皇帝那样与太后分别居住在不同的宫室,而是跟母亲住在一处。宣宗的舅舅郑光曾经担任平卢节度使、河中节度使,宣宗跟他谈论治政,郑光说不出什么,宣宗对他的鄙陋浅薄很不高兴,便不再让他出任外官,留在朝中供职,以便经常给予指教。母亲郑太后几次跟儿子念叨郑光贫穷,想让宣宗放他到地方做官,宣宗赏赐给郑光许多金帛,始终没有答应母亲的要求。
牛丛出任睦州刺史,入朝向宣宗谢恩,宣宗赐给他紫色衣服。牛丛说:我身上现在穿的这件绯衣是刺史的标识。宣宗说:那就再赐给您一件绯色衣服吧。宣宗很重视代表官吏身份和地位的官服,并且十分珍惜它,有关部门经常预备绯衣和紫衣好几套跟在宣宗后面,以备随时赏赐,但有时半年也用不上一件,所以当时人均以穿绯衣、紫衣为荣耀。宣宗特别器重翰林学士,然而每有翰林学士升迁,宣宗一定要核查任官的年月,看是否符合条件,避免近臣额外得到官职情况的发生。
宣宗身体不适,吃不下饭,很是忧烦。召医工梁新诊治,几天便恢复了正常。梁新要求赏赐自己一个官位,宣宗不准许,只是下敕命令盐铁使每月给梁新3000缗钱。
宣宗聪明细致,谦恭谨慎,沉着果断,用法不徇私情,从谏如流,从不轻易将官位赏人,生活节俭,珍惜财物,所以这一时期的政治较为清明。一直到唐朝灭亡,都有人思念歌咏他,称他是小唐太宗。(《资治通鉴》卷249)
失望与愤怒
五代时,后唐庄宗李存勖从小喜欢唱戏,坐上皇位后格外宠爱优伶。有一个名叫周匝的优伶被后梁抓获,李存勖思念不已。后唐灭后梁,两人相见,周匝哭诉,说自己能够平安活下来,全靠后梁两个负责乐工的官员陈俊和储德源的照顾,希望把两个州封赏给他们作为报答。李存勖竟然答应了。宰相郭崇韬说:“跟从陛下一起夺取天下的人,都是英雄豪杰和仁人志士。现在大功初成,这些人还没有一个得到封赏,却先任命优伶为刺史,恐怕要失掉天下人心。”
周匝的要求便被搁置下来。过了一年,优伶常常提起这件事,李存勖对郭崇韬说:“我已经答应了周匝,说话不算话,现在我都不好意思见他们的面。你讲得虽然很对,但还得想想我的难处,把你的意见放一放,给人家安排一下。”结果陈俊被任命为景州刺史,储德源为宪州刺史。当时亲军中有身经百战而没有被封为刺史的人,大家无不愤怒叹息。
后来,李存勖灭掉前蜀,得到乐工二百多人,其中有个叫严旭的蓬州刺史。李存勖问:“你是怎么当上刺史的?”回答是:“凭着歌声。”李存勖命他唱歌,很满意,答应恢复他的刺史职务。(《资治通鉴》卷273)
众叛亲离
后唐右谏议大夫薛昭文上书庄宗李存勖,说士卒长期征战在外,得到的恩赏却很少,以至于无法养家,建议把各地进献的贡品以及南郊收上来的杂税赏赐给他们。李存勖不听。军中不满,宰相带领百官上奏,说内库还有剩余财物,不妨拿来补充士兵家用,否则军队恐怕会产生二心。
李存勖正打算采纳这个办法,刘皇后插了进来,说他们夫妇君临天下,是天命安排,军队又能怎么着?她把梳妆匣、三个银盆以及三个幼子抱到堂屋,说你们把这些东西拿去卖了供养军队吧。宰相吓跑了。
后来形势吃紧,李存勖总算拿出金帛赏给各军。士兵们背着得到的财物骂道:我的妻子已经饿死了,现在这些东西又有什么用!李存勖在战斗中失利,每逢遇到卫士便许愿,说一批进贡的金银就要运来了,到时候全都发给大家。得到的回答是:陛下的赏赐已经晚了,没人会感谢您的恩典!不久,兵将们丢下李存勖跑了,李存勖中箭受伤,得不到照料,很快死了。刘皇后出逃,在晋阳当了尼姑,后被人杀死。(《资治通鉴》卷273、274)
小结
同一个李存勖,既过头又不及,真是个赏罚方面的坏典型。他之所以如此愚蠢,就在于根本没弄明白赏罚的目的是调动和维持部属的积极性,结果把正能量变成了负能量,最后人心丧尽,孤立致死。
那么,怎样才能调动部属的积极性呢?换句话说,什么样的赏罚才是适中的呢?有人迷信财大气粗,以为奖罚的对象越广越大越好,赏罚的数量越多越重越好。其实不然。人人都得到了奖赏,再多也等于没有奖赏,人人都得到了惩罚,再重也等于没有惩罚。这种做法最无效率,花钱不少,无人叫好。为此战国时期的改革家也是法家的代表人物商鞅,给出一个办法,就是重赏重罚,由于重,受众只能是少数——所谓重点突破,带动全体。实践证明,这个办法最见效,虎狼般的秦国士兵就是这么刺激出来的,效果摆在这儿,商鞅说这就叫“适当”(见《商君书·外内第二十二》)。由此可以这样看,赏罚是否适当由效果说了算。
3.赏罚兑现
要义
春秋时著名政治家管仲说:“用赏者贵诚,用刑者贵必,刑赏信必于耳目之所见,则其所不见,莫不暗化矣。诚,畅乎天地,通于神明,见奸伪也。”(《管子·九守第五十五》)意思是,奖赏贵在兑现,惩罚贵在坚决。奖赏兑现了,惩罚得到贯彻了,人们看在眼里听到耳中——即使没有亲眼见到也不要紧——赏罚的威力便会潜移默化地发挥作用。只要坚守诚信,就可以畅行天地,通达神明,显示真伪。
故事
白起之死
秦朝末年,各路义军讨伐秦廷。秦将章邯率大军与义军对抗。义军一方的赵国大将军陈馀给章邯写信,说:“昔日的秦国大将白起,率军向南攻占楚国的都城鄢郢,向北与赵国战于长平,坑杀赵军数十万,攻城略地,战功数不胜数,最终却被赐死。不久前的秦国大将蒙恬,北逐匈奴,开拓榆中土地几千里,最后竟然被斩于阳周。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功劳太多,朝廷没有办法一一兑现,便找条法律硬扣在他们头上,杀了完事。(功多,秦不能尽封,因以法诛之。)”读罢,章邯决定投降。(《资治通鉴》卷8)
空诺
南北朝时,北魏孝文帝赐予元丕、陆睿、李冲、于烈等人不死诏书,但后来却处死了陆睿。
司马光评论道:“爵位俸禄的赐予和废黜,生命的给予和剥夺,是君主得以驾驭臣子的重大手段。故而先王的制度,虽然有亲、故、贤、能、贵、功、勤、宾等所谓‘八议’的优待,然而一旦臣下犯有罪过,不直接赦免,必须通过刑法部门的评议,可以赦免则赦免,可以宽大则宽大,可以刑罚则刑罚,可以诛杀则诛杀。处理是轻还是重视情况而定,处理是宽还是严随时机而变。为此保证了君主实施恩典但又不失威严,臣子得到赦免但又不敢有恃无恐。北魏却不是这样,对于功臣和重臣,往往预先许诺以不被处死,从而致使其骄横而触犯刑律;一旦犯了法,又处以死刑。这是以不能实现的诏令引诱臣子,使其走向死亡之地。(是以不信之令诱之使陷于死地也)。刑罚上治理的失误,没有比这更大的了!”(《资治通鉴》卷141)
亡国的一个原因
东汉桓帝时,杜乔上书进谏说:“古代圣明的君王,都以任用贤人和赏罚为要旨。亡国之君,其朝廷难道没有忠贞栋梁之臣吗?难道没有赏罚的典章制度吗?要害在于,虽然拥有贤人却不用他的主意,虽然具备典章制度却不能给予实施,听到忠直的言论却不理解其中的意义,听到谗言却不能进行分辨。(患得贤不用其谋,韬书不施其教,闻善不信其义,听谗不审其理也。)”(《资治通鉴》卷53)
拿什么赏赐?
东晋穆帝时,桓温率军消灭李氏蜀汉政权,收复蜀地。朝廷讨论平蜀功劳,打算把豫章郡封给桓温。尚书左丞荀蕤说:“要是桓温再平定收复黄河、洛水失地,那时拿什么赏赐他?”(温若复平河、洛,将何以赏之?)朝廷便加封桓温为征西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封爵临贺郡公。(《资治通鉴》卷98)
十六国时,前秦辅国将军王猛攻克洛阳。前秦君主苻坚任命王猛为司徒,录尚书事,封爵平阳郡侯。王猛执意推辞,说:“现在燕地、吴地还没有平定,战车刚刚启程,不过才攻克一座城邑,就接受了三样赏赐,要是荡平燕、吴两地寇虏,再拿什么往上加?(若克殄二寇,将何以加之?)”苻坚说:“如果暂时不收回我的心意,怎么来显示您的谦虚光彩的美好!已诏令有关部门维持你现在的职位,然而所赐封的爵位,是酬劳战功的,你就勉强服从我的命令吧!”(《资治通鉴》卷102)
虚赏
唐高宗时,太学生魏元忠上密奏说:“赏罚,乃是军队和国家最急迫的要务,如果有功不赏,有罪不罚,即使尧、舜再生也不能达到治理。人们都议论说:‘近来征伐,光有奖赏的条例而没有实际的奖赏。’这大概是那些主管官吏,属于小才具而不识大体一类的人,唯恐奖励功勋会导致仓库空虚。他们只知道吝啬财物,不知道要是将士不用命,所遭受的损失会有多大!小民小卒虽然卑微,但不可欺骗。怎么能够仅仅依靠发布不守信用的法令,设置不兑现的条例,就指望他们拼死立功呢!(岂得悬不信之令,设虚赏之科,而望其立功乎!)”(《资治通鉴》卷202)
该怎样判处
唐玄宗时,武强县令裴景仙贪污,折合钱帛5000匹,玄宗大怒,下令将其斩首,众官观看。大理寺卿李朝隐认为不妥,上奏说,裴景仙属于讨要财物,依照律令,罪不至死,而且他是功臣裴寂的后代,裴家只剩下这根独苗。他认为:“贤者十世之内的子孙都应该得到宽赦,以此来记取前人的功绩;杀一人而导致一门灭绝,在人情上是不可取的。”玄宗坚持处死裴景仙,只不过将砍头改为棒杀。李朝隐再次上奏,说:“生杀予夺的权力,君主得以专有;赏罚轻重的条规,臣子应当恪守。如果因为讨要财物的罪过,便处以斩刑,以后遇到贪赃枉法的罪过,又该怎样判处呢?(今若乞取得罪,便处斩刑;后有枉法当科,欲加何辟?)我之所以申辩,是为了国家利益而顾惜法律,希望律令条文得到遵守,不敢因人施法,歪曲法令以挽救裴景仙的性命。”玄宗被说服了,处以裴景仙杖刑一百,流放岭南蛮荒之地。(《资治通鉴》卷212)
不以个人喜怒为转移
五代时,后周世宗郭威与侍臣谈论赏罚。郭威说:“我一定不因为自己的愤怒而惩罚人,也不因为自己的喜悦而奖赏人。”(朕必不因怒刑人,因喜赏人。)(《资治通鉴》卷292)
小结
故事中的杜乔把奖惩是否兑现视为国家兴亡的一个原因,并非危言耸听,他其实是在重复孔子“民无信不立”的观点,一旦民众不再相信政府,统治者就会塌台。要做到奖惩兑现,无非是两个途径,一个是在制度上下工夫,使奖惩法律化;另一个是在态度上加把劲,不轻易开口,把各种可能都估计到了再作承诺。
即便如此,也不一定能够完全兑现奖罚,事情千变万化,不是一两个人的问题。这告诉我们,奖惩不是万能的,具有局限性。这种局限性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表现,就是功利性。关于这一点,荀子讲得很透彻。他以当时齐国、魏国、秦国为例,认为这几个国家培养的都是追求赏赐、为利益而赴汤蹈火的兵士,这样的兵士不敬爱上司,不懂得遵守制度和约束自己,也就是不知道理。结论是,这种崇尚功利的军队可以强大于一时,但不可能强大于永久。(《资治通鉴》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