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了“九一八”事变,占领了中国东北三省。20世纪30年代初,正当我国大办航空工业,开始添设航空工程教育之际,有些骨干厂刚刚投产,或尚未完全投产,日本帝国主义就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力图将中国的航空事业扼杀在襁褓之中。显然,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航空工业的破坏,是属于他的战略内容之一。因此,在评价和分析旧中国航空工业的建设时,必须记上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战争这笔账。永远不能忘记。
第一节 抗日战争时期
一、中央垒允飞机制造厂
1937年8月14日,就在“八一三”淞沪抗战爆发后的第2天,日军飞机就对笕桥进行了轰炸。中央飞机制造厂被迫内迁,先迁武汉,又迁昆明,最后迁到了位于云南边陲一隅的垒允。中国人在这个工业基础为零的少数民族地区披荆斩棘,建立起一个具有当时世界先进水平的飞机制造厂,以及配套的生产和生活设施。
中央垒允飞机制造厂于1939年建成,生产规模比在杭州的时候扩大了,设备也更完善,从各方汇集来的航空界人才也更多了,最多的时候,全厂员工达到2500多人。
垒允厂的生产设备基本上都是从美国引进的,厂里主要车间都有美国专家主管技术,监督制造。垒允厂当时主要是根据蓝图制造飞机的机身、机翼、机尾、油箱、起落架和螺旋桨等,其他如发动机、仪表、机载武器系统等都采用现成的部件。装配好的飞机由楚雄或祥云机场来空军飞行员试飞,合格后就驾驶着离开,转赴抗战前线。
1939年7 月—1940 年10 月,垒允飞机厂制造了霍克Ⅲ双翼战斗机3 架、霍克-75战斗机30架、莱因教练机30架,组装CW-21战斗机5架、P-40战斗机29架、DC-3运输机3架,改装勃兰卡教练机8架、海岸巡逻机4架,大修西科斯基水陆两用飞机1架(此架为蒋介石的座机)。
1940年10月26日,一直远离抗战硝烟的垒允突然遭到了日军的空袭。27 架日军轰炸机对垒允飞机制造厂进行了轰炸,不仅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而且使这个刚刚投产一年多的飞机制造厂生产陷入停顿状态,并从此一蹶不振。
在此之后,为了躲避日军空袭,垒允飞机厂在缅甸八莫建立了发动机分厂,在缅甸仰光设立了临时装配车间,组装了一批发动机和P-40战斗机,而垒允的厂区则只进行一些飞机维修任务。
1942年初,日军入侵缅甸,陈纳德领导的中国空军美国航空志愿队“飞虎队”以垒允为基地,抗击日军。1942年2月,“飞虎队”还曾在垒允上空击落2架日军飞机。垒允飞机厂为“飞虎队”的P-40战斗机进行了数十架次的检修。
1942年4月底,包括中国远征军在内的盟军在缅甸对日作战失利,中央飞机制造厂计划再度迁移,然而由于战局急转直下,形势极端混乱,为了不使宝贵的航空资源为敌所获,不得不将遗留的设备和建筑全都付之一炬。
一个苦心经营数年,花费了巨大财力物力的现代化飞机制造厂,就这样化为灰烬。抗战时期,凝结了一代中国航空志士心血和梦想的中央飞机制造厂,就这样魂断垒允。
二、成都飞机制造厂(第三飞机制造厂)
1941年,滇缅公路被封锁了。外国的机器、材料无法进口,而在抗日前线上,飞机的需要非常迫切。在这种情况下,航委会又筹设空军第三飞机制造厂。当时设厂的计划和目的是:训练设计和制造飞机的技术人员,利用国产材料,自己设计制造飞机,逐步发展成为飞机制造工厂。
1942年4 月,在成都成立了空军第三飞机制造工厂。厂址在成都东门外沙河堡,就在航空研究院旁边,相距只有100米。但是,这个地方并不方便,离最近的太平寺机场还有七八里。工厂造了六七座竹笆墙抹泥的木结构厂房和若干草房作办公室和职工宿舍。最大的一座厂房面积1000多米2。从成都第八修理厂调来一些原海军制造飞机处的人员和设备,也从别处调来一些。拼凑起来,全厂约有机床30台,都是比较陈旧的,职员100多人,工人200多人,职工共约400人。当时任航空研究院院长的黄光锐兼任工厂厂长,工厂的实际工作是由工务处长郑葆源负责。后来继任厂长的有向维萱和云铎。
1942—1943年,成都三厂制造了仿美弗利特式教练机15架、“研教一”式双翼木质教练机15架和“大公报”号式高级舱式滑翔机30架。“研教一”式教练机也是仿弗利特式的,但是原机用焊接钢管机身,而“研教一”则用木结构机身,除了发动机、螺旋桨、轮胎、仪器外,都是自制的。
1942—1944年,收集苏联SB-3式轰炸机的资料,设计并仿造双发动机单翼木结构的“研轰三”式轰炸机。它的800马力M-103式水冷发动机、金属螺旋桨和收藏式起落架等,都用苏联的。自己设计的机身、机翼都用木骨架,外包航空研究院研制成功的层竹,全体都是胶合的,最后还在外面包上蒙布。全机的总重是13200千克,可谓是中国当时生产的最大的飞机。1944 年春天,这架飞机造成了,曾在太平寺机场试飞三四次,前几次试飞都较满意,但是末一次换了驾驶员,在降落时,单轮着地,起落架首先撞坏,随后机身、机翼也擦伤了,幸而没有人员伤亡。
1944—1945年,拟造运输滑翔机,没有实现,只造了些零件、备件和小型机床设备。该厂暂时成为“领班技工”的训练工厂。
1945年8月,抗日战争结束后,工厂奉命调查并接收日本在台湾的陆军工厂和航空工厂。总计接收的有日本海军第61航空工厂、日本陆军第五野战修理厂和所属台北、台中、新竹、嘉义、冈山、屏东、员林、宜兰、花莲港等地的总厂、分厂等,接收了新旧机器设备1000多台和厂房、飞机、台湾籍的员工等。
1946年4月,成都三厂奉命迁往台中。
三、中国航空器材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飞机制造厂)
1934年,交通部会同财政部与德国容克斯飞机厂订立合同,组建中德合办的中国航空器材制造厂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为300万元国币,中方占2/3 ,德方占1/3。工厂计划年产飞机50~60架。由于在选择厂址时,中方主张在四川建厂,德方坚持在长江下游,导致在选址方面产生意见分歧。再加上航委会与交通部之间的矛盾,扯来扯去,一直到1936 年6 月,才决定在江西萍乡修建厂房。1937 年1 月,中方派工程师6 人、技师1 人赴容克斯飞机工厂实习,年底返国。1937 年8 月1日,公司正式成立,其组织为董事制,董事会有董事9人(中方6人,德方3人)另有监察3人(中方2人,德方1人),总经理中方任命,副经理则由德方任命。
该公司萍乡厂房于1937年4月开始修建,年底完成大半。因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导致工程停工,到1938年4月另在昆明建装配厂,当年9月完工。制造工具及设备,原计划由德方提供,但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导致中德政治关系破裂,设备未能如期运到,无法开工,因此这家中德合办的公司便提前结束了它的使命。
四、滑翔机工业(1931—1944)
(一)民国时期的滑翔机工业和生产概况
1931年天津的隋世新和朱辰两人制造出中国第一架滑翔机,其后的6年间在其他地方也陆续有人制造过几架滑翔机,但都是试验性的。直至抗日战争中期,随着近代滑翔运动在国民党统治区后方兴起时,才出现了具有批生产能力的滑翔机工业。先是由国民政府的航委会所属飞机制造厂为开展滑翔运动提供了少量滑翔机,中国滑翔总会(简称滑翔总会)成立后,始陆续建立了几个生产滑翔机的专业工厂,从而形成中国的初期滑翔机工业。但不久,由于国民政府当局对滑翔运动方针的改变,我国初建不久的滑翔机工业即随滑翔运动的中衰而停止。
1949年前,除国民党统治区开展过滑翔运动和建立相应的滑翔机保障工业外,当时开展滑翔运动的地区,还有日伪控制下的东北沦陷区、汪伪统治下的伪政权统治区,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东北解放区。东北沦陷区的滑翔运动,始于1936年,早于国民党统治区,但是在日本帝国主义直接控制下开展的。虽然运动开展得较为普及,但在殖民统治下,“满洲国”是不可能建立与航空直接有关的滑翔机制造工业,所需的滑翔机基本全由日本提供。抗日战争胜利后,地处东北解放区的东北人民解放军航空学校(即牡丹江航校,习称东北老航校),曾于1948年在哈尔滨试制过两架仿日本“文部省一型”的初级滑翔机,在飞行训练器材、油料暂缺的情况下,作为飞行训练的一种辅助工具。但未几即停止生产和使用。
1939年6月,航委会在成都设立滑翔干部训练班(简称滑翔训练班),拉开了滑翔运动在国民党统治区的序幕。当时还没有制造滑翔机的专业工厂,所需少量的初中级滑翔机分别由航委会空军第二和第三两个飞机制造厂,以及第十一飞机修理厂作为附属产品提供。1941年4月4日,滑翔总会成立后,为保障滑翔机的供给,由1942年6月起,先后建立了3个专业生产滑翔机的工厂和一座修理所。
(二)抗日战争时期的滑翔机工厂
1.空军第二飞机制造厂
空军第二飞机制造厂,厂址在四川南川县丛林沟,系1939年由南昌飞机制造厂搬迁改组建成。1940—1944年间曾小批生产过两种型号的滑翔机共36架,都是仿制国外设计的。其中,仿德国霍特尔(Hutter)H-17型中级滑翔机约30架。该厂是当时生产H-17型机的主要工厂。第一架系按滑翔训练班首任班主任韦超由德国购回的图样于1940年初试制而成的,并命名为“航空”1 号。同年3 月12日,韦超驾此机由白市驿机场起飞,准备前往重庆市作表演,但离地不久即因牵引飞机挂钩装置的机械故障,导致不正常低空脱钩而坠地死亡。韦超不使用从德国进口的罗士派伯型(即“大公报”号)而采用“航空”1号,主要为了说明当时中国已能自己制造中级滑翔机了。
空军第二飞机制造厂在早期还生产过6架仿狄克生(Dickson)型的初级滑翔机。滑翔总会自建滑翔机工厂后,空军第二飞机制造厂即停止生产初级滑翔机。
H-17和狄克生滑翔机的主要技术数据如下:
H-17型中级滑翔机为支撑式上单翼,全木结构单座滑翔机。可作山坡弹射、汽车或飞机牵引起飞,自由滑翔时,可作盘旋、斤斗及俯冲等机动飞行动作。
全机净重100千克
下滑角17度
正常速度54千米/时
飞机牵引速度110千米/时
俯冲速度170千米/时
狄克生型为全木结构单座滑翔机,单桁架机身,张线支撑式机翼,布质蒙皮,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机翼面积(含副翼)16.26米2
翼展10.46米
机翼弦长1.52米
翼剖面ClarkY.H
安定面面积1.28米2
升降舵面积1.52米2
方向舵面积0.93米2
机身长4.62米
机体全长5.34米
机高2.27米
全机净重<113千克
最大滑翔比8
2.空军第三飞机制造厂
空军第三飞机制造厂于1942 年建立,厂址在四川成都上沙河堡。1943—1944年间该厂曾仿制德国罗士派伯型(Rhonsperber)高级滑翔机30架。第一架系以大公报社捐献的“大公报”号为样机,经测绘后试制,并于1944年1月在成都试飞。国产罗士派伯型高级滑翔机,除螺钉螺栓等紧固件由美国进口外,其余材料均为国产,并首次将川产白果泡桐应用于航空结构。
罗士派伯型为单座全木结构滑翔机。机翼为中单翼张臂梁结构,机身为半硬壳式。主要技术数据如下:
机翼面积15.3米2
展弦比15.1
最大飞行重量266千克
最大滑翔比21.6
最小滑翔速度63千米/时
最小下沉率0.73米/秒
俯冲速度192千米/时
3.空军第十一修理厂
空军第十一修理厂厂址在四川成都西门,曾生产少量初级滑翔机。
4.滑翔总会成都滑翔机制造厂
成都滑翔机制造厂系由航委会与滑翔总会于1941年11月1日共同创立的,厂址在四川成都南郊青羊宫,滑翔总会按月提供补助费2万元,它是中国第一座制造滑翔机的专业工厂。1942年7月1日,工厂正式隶属滑翔总会。为解决西北地区所需滑翔机就近供应问题, 1943年1月11日,滑翔总会第四次理事会会议曾决定将成都滑翔机制造厂迁去甘肃兰州,但后未实施。1944 年10 月,滑翔总会改组由“暂隶”正式隶属航委会,成都滑翔机制造厂提前于9月1日移交给航委会。
成都滑翔机制造厂的技术和生产能力较强,工厂课下属设计、检验、装配、铁工、木工及油缝6个股。员工共50人,其中职员约10人。历任厂长有李国治、杨彭基及宁守中等。
工厂实行自负盈亏经营原则。1943 年工厂的生产计划大纲中,提出“全年用总会发给的120万元为资本金,除制造中级滑翔机10架外,自谋生产,自给自足为原则”,遂利用剩余工时,承揽零件加工、机器修理及制造家具和玩具等,以广收入。计划中规定如有盈余,除用以维持员工生活费用外,提十分之二上缴滑翔总会,十分之四作公积金,十分之四用于职工红利,以鼓励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