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未了的传奇:波音747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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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与航空一起成长的岁月(1)

1969年2月9日,波音747飞机成功首飞。那是一个寒冷的冬日,也是一个让我万分激动的日子。我们很快完成了这架大型喷气式飞机的研发过程,设计阶段较以往任何一架喷气式飞机的都要短。这期间所遭遇的每一个挑战看起来都不比747飞机小。因此,除非亲眼看到这架飞机飞上高空,否则我无法相信我所在的团队已经完成了这项看似不可能的任务。

如果没有我已故的妻子南茜的支持,我同样也无法完成这个任务。那个时期,每当我带着那些看似无法解决的问题垂头丧气地回到家里的时候,南茜总是想尽一切办法将我从绝望的情绪中拉出来。她聪明、美丽、富有幽默感并总是充满活力,她为我分担了研发747过程中所面对的许多负担。

南茜感受到了我们这个团队因背负希望和担忧而产生的压力。“你先生真的明白他在干什么吗?”她那些满腹狐疑的朋友有时会这样问她,“你认为你先生正在设计的这个大家伙真的能飞起来吗?”当然,他们只是说出了20世纪60年代后期每个西雅图市民心中的疑问而已,但这仍然让南茜深感不安。

首飞前的那个早晨,我感到南茜需要我再次向她保证747这个大家伙一定能飞起来,我就跟她说:“飞机一定会成功飞起来的。……还有,”我自信地向她表示,“我要带你去看飞机腾空而起的地方。”

我带着她坐上波音公司的一辆货车,并开到经我们计算得出的飞机将在埃弗雷特跑道上离地的地方。“亲爱的,你站在这儿就好了。”我让她站在距飞机起飞离地点100码[1]远的一块干草地上,说道,“当飞机从跑道上滑过的时候,你会看到它的机轮将在你面前这块地方离开地面。”

不同于当时的喷气式飞机所发出的“嘶嘶”声,随着一阵“隆隆”的声音响起,747原型机从起点开始滑行。飞行员完成了最后的检查程序,发动机开足马力,只见这架巨大的飞机在跑道上开始加速。

就在南茜的眼前,一架比当时正服役的最大飞机大2.5倍的喷气式飞机腾空而起,毫不费力就将这个世界上最重的飞机带上了高空。

当我去接南茜的时候,她哭了。“乔,”如释重负的泪水顺着她的脸颊流下,她大声说道,“它真的是从你说的地方起飞的!”

那一刻我体会到南茜的思想负担一点儿也不比我和747项目组中的其他4500人所背负的要轻。在那永难忘怀的一天中,南茜和我都清楚我们经历了一个伟大而激动人心的时刻。

我于1921年3月21日出生在华盛顿州西雅图市。那时的世界广袤无垠,我们生活在大西北——美国偏远且人烟稀少的地区。横贯大陆的铁路线从塔科马市穿过,正好止于西雅图。因此,除非你是到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省或育空地区,否则,你需要换乘水路运输工具才能继续前行。

当时的西雅图还处于相对原始的阶段,亟待开发,只能称得上是一座海港小镇,而远非城市。整个城区除了一座史密斯大厦外没有其他高楼,数十年间,史密斯大厦都是美国密西西比河以西最高的建筑物。这座大厦坐落于西雅图老城区的先锋广场,时代变迁,如今它已经变成了一座湮没在熙熙攘攘的城市中的小小尖顶。大厦有玻璃门办公室和专人操作的开放式电梯,是那个早已消逝年代的标志性建筑。

我的家乡称得上是一个多姿多彩的地方。华盛顿州直至1889年才取得州的地位,对于我童年时就已认识的许多人来说,对华盛顿州作为西部边陲的那段豪放不羁的岁月的记忆依旧栩栩如生。华盛顿州丰富的自然资源使西雅图市成为西北地区的一颗明珠,这里是各种各样的船的天下,如大运木船、渔船、经太平洋驶往东方的大船、在通往阿拉斯加的内河航道上航行的小船,以及在普吉特湾上穿梭的渡船,等等。

所有的人类活动都是在以大自然为背景的环境中进行的。童年时,我所生活的地方是一个辽阔的旷野,虎鲸和鲑鱼出没的普吉特湾泛着蓝色的波光,远山山顶上覆盖着皑皑白雪,仿佛歌剧院华丽的舞台背景。由于临近太平洋,西雅图每年都有大量降雨,因此很多时候人们是看不到远山景色的。

我们萨特一家住在灯塔山,这是西雅图市中心以南的一个中下阶层人们聚居的地区。我们的邻居大多是由欧洲和亚洲迁居至此的蓝领阶层,大家仿佛生活在一个融合了许多民族的大家庭中。那时的房子一般都建有前廊,在空调和电视走进大众生活以前,人们习惯于在夏天的夜晚聚在户外谈天论地或者干点儿什么,所以大多数人对自己的邻居还是相当了解的。

我的父亲弗兰克·萨特在他17岁那年来到美国。他的姓氏实际上应该是Shuadolc。像其他很多移民一样,他在穿越埃利斯岛的时候改用了另一个更简单的姓氏。印象中,他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在工作,我们也没有太多的时间相处,但我依旧非常敬爱他。

父亲在他年轻时便随加拿大克朗代克地区狂热的淘金潮来到阿拉斯加,期待在那里找到属于自己的财富。他在偏远的北方辛苦劳作了近10年,根据家族史的记载,他曾参与在育空河上建桥的工程。有一回,一头饥饿的熊在夜间觅食时闯进了他居住的小屋并把他咬伤,幸而最后他死里逃生。

父亲最终还是找到了一座小金矿。在立桩标出所有权后,他将金矿以1.5万美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瑞典人。在那个年代,这已经称得上一笔巨款了。结束了边疆的生活后,父亲搬到了西雅图,在那里他和别人合伙开了一家名为联合包装公司的肉店。后来,父亲遇见了孀居不久的母亲罗莎并坠入爱河,他们在1912年正式结婚。

我的母亲罗莎出生在当时的奥匈帝国。两岁时,她的家族举家搬离欧洲并定居在科罗拉多州利得维尔地区,因此母亲实际上是在落基山脉长大的。罗莎的第一任丈夫是一个在银矿及铅矿上工作的矿工,他年纪轻轻便因在铅矿工作得病以致撒手人寰。生前,他与罗莎共养育了三个孩子——我同母异父的兄姐佛瑞德、约翰和罗斯。此后,罗莎带着她的孩子投奔她那些住在离华盛顿州雷文斯代尔不远一个地区经营煤矿的亲友。

父亲的生意做得有声有色,但他每周要工作6天,每天的工作时间也长达10小时。除了平时的晚上和周末的一小部分时间,我几乎见不到他的人影。我从未记得他曾和母亲一起度过一周那么长的假。

父亲和母亲——她的小名也叫罗斯,共同生养了五个孩子,除了老大弗朗西斯是个女孩外,其余四个全是男孩,分别是文森特、路易斯、我和罗伯特。弗兰(弗朗西斯的昵称)总是在家里忙来忙去,帮助母亲照顾我们四个小男孩。直到今天,她还是我灵感的来源。

文(文森特的昵称)生性严谨且不好运动。后来,总能看到他到父亲的工厂去帮忙。卢(路易斯的昵称)总是无忧无虑,一副凡事随遇而安的样子。10多岁的时候,他得到了一辆大概产于1933年或1934年的、又老又旧的深蓝色普利茅斯汽车,这辆车大大改善了他的出行能力和社交生活。我15岁那年,有一段时期他总是能挤出时间来教我开车。

我则是家里的书虫。尽管经常在外面疯玩,但是只要我呆在家里且没什么家务要做的时候,总是一头扎在书堆里。鲍勃(罗伯特的昵称)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因此顺利地避开了诸如家务活这样的责任。卢比我年长两岁,我们常常一起玩闹。有时鲍勃也会加入,但更多的时候,他会和与他同龄的小朋友呆在一起。

简而言之,我们相处融洽,乐于分享彼此的一切并且互相依赖。我们之间常会开一些善意的玩笑,但是谁都不能做得过火。谁要这样做了,其他人立刻就会挫一挫他的锐气。记忆中,我的童年是快乐而繁忙的,手足之间一直互敬互爱。

我3岁那年,弗兰、卢和我都得了猩红热,在那个年代这可是一种要命的病。我听说当时我们还得了白喉,因此情况十分危急。父亲为我们请来了医生,母亲用她在灶台上加热的毯子把我裹紧。我一度肤色发青接近死亡的边缘,可以说,可能是那些热毛毯救活了我。

医生赶来的时候,只看了我一眼便说可能回天无力了。但坚强的母亲不愿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儿子死掉。她用一面镜子照着我的脸,并让医生看我呼吸产生的白气。“医生,你看,”她说,“乔还活着!”

后来,他们把我们几个送到一家名为冷杉林的疗养院去,我们在那里隔离休养了很长一段时间。对母亲来说,那是一段难熬的时光。我的长兄文也很担心我们。他那时只有7岁,但是责任心很强,他认为自己应该和我们呆在一起,以便照看我们。带着这一想法,他故意把我们几个患病的小孩吃剩在桌上的橘子吃掉。幸运的是,他并没有因此染上猩红热。

我这一生中所能记起来的第一个场景就是弗兰、卢和我在冷杉林疗养院一起住过的那个暗无天日的房间。我甚至还记得我的睡床旁边的石灰墙上的那个洞。不必说,从那儿的工作人员宣布我们已痊愈并可结束疗养的那一刻起,我的记忆能力日渐增长。

我们萨特一家一直过着简单的欧式生活。早年,母亲用柴火烹饪、烤面包。20世纪30年代的时候,父亲换了一个电炉子。这个新鲜的玩意儿本来应该能使母亲生活得更轻松,但其实并没起多大的作用,因为母亲一直沿袭着用小灶台烤面包、派和蛋糕的习惯,那个灶台就挤在厨房的一个角落里。

由于可以避免使用木柴,我极力鼓励母亲使用电炉子,因为拾柴火可是我那时的负担之一。自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不喜欢过八月,每年的这个时候,我们家需要储备供全年使用的木柴。

每到八月的时候,我的主要任务就是将那些还带着树皮的冷杉木和铁杉木搬到哥哥们那里去,由他们负责劈开。然后我再把那些劈开的木柴搬走并整齐地码好,当码得太高以至我再无法往上码的时候,文和卢就会停下手中劈柴的活儿,帮我接着往上码。

每每这个时候,除了鲍勃因为太小帮不上什么忙外,我们都觉得又热又潮,而且浑身脏兮兮的。两个哥哥都忙着挥舞手中的斧子劈柴,很是辛苦。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自己才是最辛苦的,因为为了把这些木柴码在一起,我弄得满手和整个胳膊内侧都是木刺,疼痛难忍,尤其是那些连用镊子都挑不出的木刺,就更让人难受了。

母亲有着极好的厨艺,她基本上不在我们家附近的零售店买东西。每个周末,我们都会开着家里那辆四门的克莱斯勒汽车往雷文斯代尔去,在那儿我们会拜访朋友。回来的时候,车上便会装满一箱箱十分新鲜的豌豆、玉米、黄瓜、梨、苹果、樱桃、草莓、覆盆子以及其他你能想象得到的新鲜美味的土产。

那辆克莱斯勒汽车原本是绿色的,然而随着年代日益久远,车身的颜色已渐渐变成了浅橄榄色。这是我们家的第一辆汽车,因此我对它印象特别深刻。父亲此前从未拥有过别的汽车,因此经销商不得不教他如何驾驶汽车。父亲倒是很快就掌握了驾车的技巧,但每次开车出去的时候,他总是记不得应该先打开车库的大门。

由于每天要工作很长时间,一般天还没亮父亲就得出门了。每次,他总会先从后门进入车库,以下的顺序就大同小异了:先是起动汽车,挂入倒挡,再踩下油门,然后我们就会听到“梆”的一声——肯定又是他开车撞上车库大门了,那巨大的声响会把半数邻居吵醒。

类似的事情发生了好几回,每次都让我乐不可支。如今我才意识到正是为了让我们生活得更好,父亲才会这样不辞辛劳。我猜他有太多的烦心事,为了工作,可能连睡眠的时间都极少。在父亲开车第三次或第四次撞上车库大门后,那门的情形已经糟透了。我帮文一道去修理这扇门,可惜我们不是木工,结果不但没达到预期的目标,甚至还导致了更糟糕的结果。

也正是得益于父亲的生意,我们萨特一家才能过上有肉吃还能享用从雷文斯代尔带回来的新鲜的水果和蔬菜的生活。父亲同时也经营了一些副业,因此我们还负担得起蛋类和黄油等食品的费用。在当时,并不是每个家庭都能过得上这种日子的。大萧条之后,大家的日子过得就更辛苦了,所以我们都暗自庆幸自己的幸运。

有时,我会独自一人花几天的时间在雪松河流域等地方进行探险活动,我很是享受这种乐趣。因为没有路灯的照射,在没有月亮的晚上,夜空就像一张黑色的天鹅绒毯子,缀满了星星。由于华盛顿州所处地理位置偏北,我甚至能看得到魔幻般的北极光。

每当我在雷文斯代尔过夜的时候,我就睡在粮仓里的干草堆上,在风吹树叶的沙沙声中渐入梦乡。有时,我会被远处传来的猫头鹰的叫声或是雨滴打在粮仓上的滴答声惊醒。这些经历使我深深地爱上了大自然,这种爱是旷日持久的。

说回西雅图,懒洋洋的夏日里,我的生活总离不开棒球、橄榄球、足球等球类运动。当我们能找到地方临时搭起篮球架时,我们甚至会打打篮球。和我们玩闹的小孩来自我们所在的蓝领社区,他们大多是波音公司的工人子弟。由于社区附近没有公园,我们也只能在空地或是马路上打打闹闹。

有一天,我一脚将一只全新的足球踢上半空,球几乎是直着砸到了邻居家作装饰用的铁制围栏的顶尖上,当即就扎瘪了,再也无法修复。这只球是隔壁的乔治·齐普和他五个好斗的兄弟的财产,他们被我气得半死。因为我们之中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凑足买一只新球的钱,所以我们的足球运动就这样终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