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航空工业体制改革的建议与设想[1]
(1986年8月20日)
党中央关于将4个属于国防工业的部[2]划归国务院直接领导的决定,是一项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决策。航空工业体制改革进行得好与坏,在很大难度上取决于航空工业的全体干部和职工对这项决定认识的程度。
当前,人们议论着几种有关体制改革的设想。
其一,主张将搞民品的企业或企业中搞民品的部分下放;
其二,主张将三线企业下放;
其三,主张将亏损企业下放;
其四,主张“浓缩”航空工业,保留一套精干、完整的骨干企业,其余部分下放。
我认为,以上这几个主张都有片面性,都缺乏对中央方针的全面理解。
主张将搞民品的企业下放,显然没有体现军民结合型的方针。主张将三线及亏损企业下放,实际上是把下放企业当成“甩包袱”。这样做是要伤害这些企业职工感情的,也无法向地方开口。即使其中有一部分企业要下放,也要在使其扭亏增盈之后,或至少是在扭亏增盈有望的情况下再下放。第四个主张中暗含着要缩小航空工业规模、去粗留精,以及被中央书记处否定了的“建立独立、完整的航空工业体系”的观点,亦是不可取的。
万里同志最近说“在一切失误中,决策的失误是最大的失误”。
航空工业的体制改革是要经受历史考验的“大文章”,在没有深入领会中央精神、统一思想之前,切勿仓促决策。
我认为,以下几个问题在考虑航空工业体制改革时,应予以研究。一、30年不打仗,并不意味着航空工业的萎缩
恰恰相反,航空工业要在这难得的和平时期中得到更大的发展,航空工业的改革目的正是要促进这个发展。中央在“七五”计划草案中明确指出,要发挥地方和部门的积极性,兴办航空事业。中央书记处最近明确提出,把航空、造船、汽车、电子作为领先发展的4个行业。最近,我从国务院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郭树言同志处获悉,中央正在研究高科技的发展,提出要研制超高速航天飞机的设想,而且要利用航空工业部的力量。在国外,许多国家利用几十年不打仗的时机,在航空方面已经取得很大发展,并将要取得更大的发展。如日本的航空工业从为美国等国家承担部件生产,发展到与美合作研制大型波音7J7客机。最近又提出要发展超高速客机和超低油耗航空发动机。日本的航空工业从业人员目前只有几万人,计划到2000年发展到70万人,照这样看,到2000年我国的航空工业职工发展到100万人也不为过。
二、航空工业的改革需要有明确的战略目标和行业长远规划
军机、民机和具有行业特色的民品是航空工业的支柱产品。这三个方面都应按照预研、研制、生产“三个一代”进行安排,根据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需要和新技术革命所带来的机遇进行规划。经过规划,形成一个在行业全局上配套成龙,在各企事业单位局部上各具特色、定向发展的格局。
三、改革中的核心问题是实现在自愿、自立、自力基础上的各种形式联合
联合搞好了,企业的自主权扩大了,实际上就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企业下放问题。当前航空工业内部实现联合的障碍主要是“大而全”“小而全”的既成事实和在联合中想当“盟主”的思想。这在新支线客机和直升机的分工过程中都有顽强的表现。解决办法有三:一是做思想工作;二是靠行政干预,包括政策鼓励和法律保证;三是靠今后在技术改造上决不再搞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使工厂之间各有所长、互有所求。联合的形式可多样化,可以是紧密联合,亦可是松散的联合;可以是生产、科研联合,也可以是投资和销售的联合。联合的视野也要扩大,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甚至跨国际都可以,不妨放手让企事业单位自己去创造。联合的结果将使航空工业变成一个有机的企业、事业群体,其势有如群山起伏、层峦叠嶂。而在主峰上进行宏观指导的是行业的首脑——航空工业部或航空工业公司。
四、现在有两个下放,一是权力下放,二是企业下放
个人看法,先解决权力下放,使企业具有更大的活力,继而再解决企业下放,问题就会容易得多。
五、航空工业的改革要着眼于摆脱仿制的老路子,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航空工业发展道路
这就要求我们处理好自力更生和引进技术的关系;处理好保护政策同开放政策的关系;处理好航空工业部同民航的关系。“民机研制起步晚了。”我理解这句话的内涵是按国际先进标准,以自己力量为主,自行研制民机走全过程的步子走晚了。惟其晚,就更应快走这一步,而不能为了快,再走“海豚之路”[3]。“海豚之路”作为“三来加工”[4]的终点是可取的,而作为发展民机的起点,我认为是太低了。这样只会使差距越拉越大。我想,既然我国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就不能只考虑买方——民航的需要,而不兼顾卖方——航空工业部的可能。建议:可否作为改革的一个步骤,通过高级会谈,在航空工业部同民航之间,在发展国产民机方面实现某种程度的联合,买方和卖方携起手来,共同为振兴祖国航空事业而奋斗。
六、改革航空工业体制要着眼于将航空工业变为出口创汇的主力军
这是急“四化”[5]之所急的大事。对航空工业自身来说,我们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能力同出口创汇的能力是成正比的。为此,除了加强产品开发和自身的竞争能力之外,建议狠抓外贸体制的改革。一是逐步由收购制改为代理制,将责、权、利多给到一些企事业单位。二是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简称中航技)的工作重心是放在引进技术上。因此,很自然地,我们的工作对象主要在欧美,主要是买人家的东西,是用汇单位,而不是创汇单位。今后应加强另一面,即向外推销我们自己的产品,将工作重心向第三世界和东欧国家转移一点儿。从最近民机开始向第三世界一些国家出口中可以得到启发,最近听了汤小平、段大扬[6]访波兰情况介绍后也得到启示。
七、一定要把质量搞上去。质量是我们的生命线,质量是设计出来的、生产出来的,更是管理出来的
最近民机使用中相继出现的质量事故使我们非常担心。这个问题光靠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不成,必须从根本上抓起,建议作为改革中的专题,立项研究。
八、加强市场观念,加强市场开发和售后服务工作
这个问题在我们行业中是最薄弱的一环,也是最致命的一环。市场信息和售后服务信息反馈是决策的依据,也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基础。可惜到目前为止,部里在这方面的领导和指导力量还很弱。企事业单位也多把一些年轻的或是缺乏专业知识的人员安排在这些岗位上,这就使我们很难有竞争力。
九、改革是一项综合治理
它包括既有政治体制的改革,又有经济体制的改革;既有上层建筑的改革,又有经济基础的改革;既有机关改革,又有基层改革。这些改革应当同步进行,互相协调。最近有些厂所领导听到部机关一些人议论,就到部里反映不愿下放到地方,这影响到职工情绪和生产科研任务,似应引起部领导重视。另外,“加强综合”的提法是计划体制的概念,似乎提加强机关内部的横向协调和系统工程、矩阵管理更准确。
十、根深才能叶茂,改革中要致力于打基础,上水平
特别要加强基础工作的改革,如人才的培养、各方面的人才,从干部到工人都要注意培养,这是航空工业振兴之本。考虑到近几年航空队伍素质下降的状况,更急需加强这方面的工作。除此之外,科研的建立、CAD/CAM的推广应用都是重要的基础工作。
航空工业在走向振兴中迈出新一步[7]
(1993年6月24日)
一、关于组建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的意义
根据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原则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决定撤销航空航天工业部,并于4月22日批准成立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简称总公司)。为什么要组建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我认为它的意义有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组建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是国家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邓小平同志早在1980年就指出,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和其他制度,是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加速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必须使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首先要解决国家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政企不分、关系不顺、机构臃肿和效率低下的问题。为此,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国务院的机构改革方案,经全国人大原则批准后实施。方案中专业经济部门改革分为三类:一类是改为经济实体;一类是改为行业总会;还有一类是仍设行政部门,但机构要精干。航空工业被列为第一类。我认为,这是考虑了多种因素,主要是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速我国航空工业发展这个目的出发所做出的决定。对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和全国人大的决议,我们坚决地、毫不动摇地贯彻执行。
第二个方面,组建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对航空工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组建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是航空工业贯彻执行邓小平南巡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转换经营机制的重大举措,是振兴航空工业的新起点,必将对航空工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具体地说,将对航空工业发展产生4个方面的推动作用:
一是能够推动航空工业管理体制改革、转变行业管理职能。过去航空工业管理体制的问题是政府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直接管企业,造成政企不分,对企业统得太死,管得太细。组建总公司是行业管理体制的一个重大变革,与以前的管理模式有着本质不同。总公司的运行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把政府行政职能转给国务院有关部门,从而使自己变为经济实体;公司总部与所属企业、企业集团形成两级经营体制,减少了中间层次。
二是能够推动航空工业的力量进一步组织起来,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和集团优势。航空工业由政府管理转变为企业化经营,总公司统筹经营航空工业国有资产,全行业逐步发展为集团性公司,从而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把内部潜力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
三是能够推动航空工业面向市场,探索一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速发展的新路子。航空工业集团化经营是发达国家的一个成功经验,是参与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抗御市场风险的一个有效形式,因而是一个方向。
四是能够推动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有助于搞好航空工业企业。总公司作为经济实体,与所属企业要形成一种分级承担经营责任的关系,总公司同样要转换经营机制,但总公司经营机制的转换依赖于所属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也就是说双方更紧密地捆在一起,互为依存,相互促进。
因此,组建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既是国家机构改革的需要,又是加速发展航空工业的一个组织保证。我们一定要按照国务院和中央编委[8]批准的机构方案实施好,把工作抓紧、抓快、抓细,抓出大的成效。
二、关于组建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的指导思想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按照政企职责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的机构改革指导思想。我们确定组建总公司要坚持“八个有利”的原则,也就是要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发展航空工业和落实“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的方针;有利于航空工业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有利于坚持“质量第一”;有利于贯彻邓小平提出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方针,把经济发展的重点逐步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有利于继承和发扬航空工业“两个文明”一起抓的光荣传统和行业精神;有利于工作、业务的连续性;有利于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有利于安定团结和稳定队伍。整个组建工作要按照这“八个有利”来统筹规划,精心组织,上下结合,平稳过渡。
这“八个有利”既是组建总公司的指导思想,同时也是总公司成立后的主要工作方向,我们要长期地坚持贯彻下去。
三、关于总公司的职能转变
总公司组建的首要任务是职能转变,主要是在两大方面:
第一是尽快实现从政府部门到经济实体的职能转变。
这是总公司机关性质的一个最根本的变化。为了适应激烈竞争的国际环境,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要求,适应军队和民航改善装备的紧迫需要,适应振兴航空工业的战略任务,总公司要建成统筹经营航空工业国有资产,航空为本、军民结合,技工贸财(金融)结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外向型经济实体的全国性工业公司。这样,原来管理航空工业的政府职能基本都要转出去,总公司集中精力抓好行业的发展。
第二是积极推进从以实物经营为主向资产经营为主的模式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