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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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2)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种种失误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提出的一些任务和政策不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20多年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巨大成就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合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纠正了那些超越阶段的错误观点和政策,又抵制了抛弃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错误主张。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实践证明,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建设社会主义,没有离开社会主义,而是在脚踏实地地建设社会主义,使社会主义在中国真正活跃和兴旺起来,广大人民从切身感受中更加拥护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它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新论断,是党制定和执行正确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依据。在坚持社会主义的问题上,只讲性质和方向,不讲程度和水平,或者只讲程度和水平,不讲性质和方向,都会使人们陷入盲目、不清醒的状态,发生“左”的或右的错误,使社会主义事业遭受挫折和损失。历史表明,产生“左”和右的干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我国所处的历史方位认识不清。“左”的思想总想快一点,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目标;当遭受挫折时又怀疑社会主义是否可行,跳到另一个极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内涵和过程性特征的统一认识和把握,则可以使我们更深刻地理解和掌握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方针和政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自觉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三、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

从1956年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算起,到21世纪中叶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至少需要100年时间。邓小平曾指出:“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 [3]所谓“不够格”,也就是不够马克思所讲的“共产主义低级阶段”即社会主义阶段的“资格”。这种“不够格”,主要是在物质技术基础方面不够格,也表现在社会经济制度和上层建筑方面的不成熟不完善。这反映了中国现在所处的发展阶段同马克思主义创造人所设想的未来社会发展阶段之间在物质技术基础上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主义发展程度方面的不够格。初级阶段的长期性,从根本上说是由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的历史条件和建成社会主义所需要的物质基础所决定的。

近代中国特殊的历史条件,决定了我国只能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经过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在我国,要改变生产力发展水平落后的基本状况,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实现现代化,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历史使我们超越了资本主义充分发展并占主要地位的历史阶段,但是,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却是无法逾越的。在近代中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不承认中国人民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是革命发展问题上的机械论,是右倾错误的重要认识根源;以为不经过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就可以越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革命发展问题上的空想论,是“左”倾错误的重要认识根源。我们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用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去实现别的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的工业化和经济的市场化、社会化、现代化的任务,去发展社会主义应有的发达的生产力的基础。经过50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迅速发展,我国的生产力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各项事业有了很大进步,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但总的来说,我国的生产力和科技、教育还比较落后,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诸多方面存在的许多问题也不是短时期能够解决的。即使在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后相当长时间内,我们仍然要继续完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至于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那就需要更长的时间。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指出:“我们搞社会主义才几十年,还处在初级阶段。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决不能掉以轻心。” [4]这使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性、紧迫性、复杂性、艰巨性有了更加清醒的思想准备。

社会主义所要求的物质技术基础,是随着生产力的迅速发展、经济和社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提高的。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是机器大工业,列宁进一步提出社会主义要建立在全国电气化的基础之上,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对生产力水平的要求则更高。因为现代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现代化的水平和标准是不断提高的。当今世界生产力迅猛发展,我们要实现的现代化,肩负着更为艰巨、复杂的任务。一方面,工业化仍然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需要继续完成的历史性任务,我们还要为此付出很大的努力;另一方面,我们又面临着以信息化为标志的新的科技革命的挑战,面临着综合国力竞争中所处不利地位的压力。所有这些,都决定了我国必须经过很长的初级阶段才能进入生产力比较发达、社会主义制度比较成熟的阶段。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性的观点,有助于我们从根本上克服急躁情绪,克服各种超越阶段的错误观念和政策,坚持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各方面的方针政策,埋头苦干、脚踏实地地完成初级阶段的各项任务,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二节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

揭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反映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的要求,是制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客观依据。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存在着种种相互联系的矛盾,但主要的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1956年党的八大指出:我国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几千年来阶级剥削制度的历史已经基本上结束,“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 [5]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第一次系统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学说,强调指出重视并解决这些矛盾的目的是为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使全体人民比较顺利地走过目前的过渡时期,巩固我们的新制度,建设我们的新国家” [6],这与党的八大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论断是基本一致的。

然而,由于各种主客观的原因,主要是党在指导思想上发生了“左”的错误,上述正确认识未能很好地坚持下去。1957年以后,越来越把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作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并进一步提升为整个社会主义阶段的主要矛盾,提出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发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纠正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决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进而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作出了新的概括。1979年,邓小平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讲话中,明确回答了什么是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的问题。他说:“什么是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也就是目前时期全党和全国人民所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或中心任务,由于三中全会决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来,实际上已经解决了。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 [7]。1981 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历史决议”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作了规范的表述:“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贯穿于这个阶段的整个过程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个主要矛盾有其特定的历史内容。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而言,“人民”包括各阶层人民群众,具有整体性,“需要”是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而不断提高的,具有动态性和全面性;就落后的社会生产而言,包括生产力的落后,没有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市场化、社会化、现代化,也包括生产力的组织、经营和管理方式的落后。这个主要矛盾,深刻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本质。从社会需要方面来看,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人民群众在旧社会被压抑的社会需求被广泛释放出来,人民对于崭新的社会制度能够满足他们的物质文化需要,寄予了很大的期望。但是多年以来,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遭受过贫穷落后的状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人民改善物质文化的要求,不仅在数量上不断增长,而且在质量上不断提高,对于生产更加丰富多彩的物质和精神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从社会生产方面看,经过几十年来的社会主义建设,我国的社会生产力和经济实力有了巨大的增长,教育科学文化事业也有了相当发展,但是生产力落后、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变化。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社会生产,无论是相对于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所需要的物质基础来说,还是相对于发达国家的生产力水平来说,都仍将是比较落后的。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中,生产力落后将长期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要彻底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集中力量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国际和国内的因素,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仍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采取正确的态度和方法去解决。但是,阶级斗争已经不再是支配和影响其他矛盾的主要矛盾。党的十六大强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证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提出及其主要内容

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在一定历史时期为解决社会主要矛盾而制定的行动纲领,是总揽全局的根本指导方针。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在总结过去制定和贯彻基本路线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邓小平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是一场伟大的革命,经济战线要进行全面的重大改革,同时要多方面地改变生产关系、改变上层建筑。十一届三中全会初步提出了改革开放的方针。随后,针对当时出现的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的领导、否定毛泽东思想的错误思潮,邓小平及时提出了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1980年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党在现阶段的政治路线,概括地说,就是一心一意地搞四个现代化。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确定了以现代化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标志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总任务。在党的十二大上,邓小平第一次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概念。后来被概括为党的基本路线核心内容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思想逐步形成。党的十二大后,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主要内容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不断深化。1985 年,邓小平又进一步指出:“我们拨乱反正,就是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发展生产力。为了发展生产力,必须对我国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实行对外开放的政策。” [8]从而开始将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联系起来。1986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根据邓小平的思路,提出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思想,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并且使这几个方面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1987 年党的十三大召开前夕,邓小平更为明确地指出:“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基本路线。要搞现代化建设使中国兴旺发达起来,第一,必须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第二,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9]这是我国方针政策的两个基本点。至此提出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条件已经完全具备。党的十三大在科学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同时,正式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