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日记是个好习惯,具体说是个自己与自己交流的好方法。日记一般是写给自己看的,这也许是日记这种文体与别的文体之间的区别。很少有人拿着自己的日记像拿着报纸一样随便让人看。
日记一般是真实的。它的真实程度大约不会有人怀疑,除非有意编造。但日记有时候也可以拿出来给人看。罗曼·罗兰的一本《莫斯科日记》是按照他生前的嘱托,在他死后50年才发表的。里面谈到了他对斯大林的看法,而且是一些不好的看法。普希金的一本《普希金秘密日记》也是按照他生前的嘱托,在他死后100年才发表的。里面有他的隐秘的恋爱关系。卡夫卡的日记是他本想烧掉的,他不想把这些日记留下来。后来他的朋友把这些片段式的日记整理出来在他死后公布于世。还有克尔凯郭尔的日记,是他存在主义哲学著述的有力补充,或者说是他的另一部哲学著作。
他们的这些日记使我们更多地了解了作家,日记所起的作用是在我们读他们的其他作品中得不到的。应该这样说,他们的日记是他们的人生,而他们的作品是他们创造的人生。
鲁迅先生的日记在我们的记忆里是深刻的。可长可短,可多可少。先生的性格在他的日记里让我感受到了,使我们一直认为他还活着,而且他还活着的身体里还写着三个字:民族魂。
印象里最著名的日记是《雷锋日记》了。小学时候就开始读。老师要求我们也写日记,我们就照着雷锋的日记写。可以说,我是读着雷锋日记长大的。至今我仍然觉得,他日记里的东西,正是我们目前所缺少的东西。
写日记本来不是一件难事。不必讲究措词,不必考虑语法,不必精雕细刻,不必左思右想,随意写下来就可以。如果说难,则难在坚持。但在中国的某个特殊年代,写日记可要小心。有些人的日记一不小心变成了黑材料,遭到灭顶之灾。为写日记吃过苦头的事,古已有之,今后也还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