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广播电视新闻评论(高等院校影视传媒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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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广播电视新闻评论策划(1)

第一节 新闻评论的事实态度

一、新闻“用事实说话”

新闻评论的策划首先必须注意确保新闻事实的真实性,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同时也是新闻评论必须坚守的原则。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是新近变动的事实的传播。新闻评论正是针对新闻事实发表意见、做出分析判断或是述评的一种报道形式。因此没有事实就不会有新闻,没有新闻事实就不会有新闻评论。新闻评论是绝不允许任何虚构与凭空想象的。新闻评论这种文体区别于其他文体的一个重要标志,就在于它必须完全是对真人真事发表的意见或评论。

新闻必须要能够用事实说话,它不同于文学创作,不能过于热衷追求离奇情节,更不能无中生有、凭感觉去虚构。但也不是说新闻只能板着一张脸,平淡直白。丰富多彩、千变万化的现实生活,充满各种矛盾变化。而客观事物本身就是有动有静有节奏的,新闻报道若能真正做到真实客观,必然要求波澜起伏、动静交错。记者报道新闻就是用事实说话,“说话”的内容确立之后,“说话”的方式应该是多变的,报道新闻切忌平铺直叙、乏味枯燥。一篇成功的新闻报道应该动静相间、有声有色、对比鲜明,有强烈的节奏感。

坚持真实性第一,是新闻传媒必须遵循的原则。真实性对于新闻存在和发挥影响力有着决定性的作用,是新闻报道所追求的重要目标,也是大众传媒取信于受众的关键。马克思认为,新闻的任务就是“一步一步地弄清全部事实”。恩格斯则要求新闻工作者“必须更严格地遵循准确的事实”。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我们反击敌人的方法,并不多用辩论,只是忠实地报告我们革命工作的事实”。著名记者范长江在他提出的新闻工作者的四个信条中,第一条就是“消息绝对真实。”国际新闻界也把新闻的真实性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美国职业新闻工作者协会章程》第一条就规定:“真实是我们的最终目标。”1948年通过的《联合国国际新闻信条》第一条也有类似的表述:“报业及其他新闻媒体的工作人员应尽一切努力,确保公众所接受的消息绝对准确,不能任意扭曲事实,也不可以故意删除任何重要的事实。”全国记协1997年第二次修订通过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的第四条就是“维护新闻真实性”。

对于一名新闻工作者来说,坚持报道的真实性,敢于说真话,有时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如新华社记者尤淇,他在1958年的“大跃进”通过调查采访发现大炼钢铁浪费极大;人民公社办早了、办糟了;“大跃进”成了大倒退,连续在新华社《内部参考》上发文,指出“大跃进使农村失去强壮劳动力,田间劳动只剩下了老弱小孩,农业生产出现萎缩”“由于提倡吃饭不要钱,农村干部解脱了家属负担,而工资补贴照拿,因此大发横财”“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社会秩序混乱”等现象,这番真话使他成了“右倾机会主义分子”,被批斗了4个月,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连降4级。20世纪60年代初,尤淇被下放农村劳动,面对农民极度贫困的生活,两次上书毛主席,反映农村天灾人祸的真实情况,“农民不喜欢人民公社,说人民公社是干儿子,不是亲儿子。农民的子女小孩都在挖公社的墙角,巴不得人民公社早点垮掉,早点出现新的政策和办法。”改革开放后,他听到芜湖农民强烈要求包产到户、实行包干,而当地领导却不敢表态。他敏感地意识到,这是对农业吃大锅饭、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一种新突破,而这种突破必将带来农村生产力的大解放。他便以《火山在芜湖爆发》为题,向新华总社发了一份内参稿。稿件一发,有人说他又在犯“路线错误”了,但历史为他作出了公平的评价。

新闻工作者能否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原则,也是检查新闻工作者是否合格的一个标志。对此,新闻工作者一定要树立牢固的新闻真实性观念,工作中的任何失误与疏忽,哪怕只是一个非常小的环节,也会造成最后新闻报道的失实。要确保新闻的真实性原则,还要注意一些方法性的问题。首先,所报道新闻事实的诸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等,必须绝对准确,完全真实可靠。其次,对于那些不明显的事实材料,如人物的内心活动、思想认识、背景材料以及各方面对事实的评价,也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真实可信,分寸恰当,绝不允许任何虚构或夸张。对事实的评价、解释和说明,也须符合事物的本来面目。此外,应该注意事实报道是否全面、正确地反映了客观现实,绝不能以个别、表面、片面的现象歪曲了客观现实。

做到了上面所说的这些,还只是获得了新闻报道的表层真实。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存在于一定的矛盾关系之中的,即新闻报道除报道某一具体事件外,往往还要涉及对于该事实的大量相关事实进行整体的综合、概括与分析。这种概括与分析同样要符合客观实际,这是在更高层次上对新闻真实性所提出的要求。它从哲学的层面提出了现象真实与本质真实、微观真实与宏观真实相结合的问题,即新闻报道不但要追求表层真实,还要追求深层真实。

首先,现象真实与本质真实要辩证统一。新闻报道中有具体事实,也有概括事实。人的感官能够直接感受到的事实为具体事实,人的感官无法直接感受到的事实为概括事实。新闻报道不仅要做到现象真实,更要做到本质真实,新闻报道失实的一个重要表现是,概括事实失真,即现象真实与本质真实之间出现了错位。

其次,微观真实与宏观真实要有机结合。新闻报道由个体事实(微观事实)和总体事实(宏观事实)构成。两者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总体建立在个体之上,但个体不是简单地等同于总体,既有量的关系,也有质的关系,当新闻报道将两者的关系简单化时,也会导致新闻报道的失实。

再次,新闻报道的多层次真实。新闻的真实性是随着事实发展的真实,表现为一个认识的过程。信息本身有一个不断释放的过程,信息释放完毕,即事实发展完结,报道的真实性才能全部展现出来。这样,所谓新闻真实,应该是多层次的真实,有达到现象层次的真实,有达到初级本质层次的真实,有达到二级本质层次的真实,有达到核心本质层次的真实。这些层次只有深浅之分,没有真假之分。具体到新闻报道,真实性也有一个层次问题。一般情况下,文体结构的层次与对真实性要求的层次是协调一致的。结构越复杂,要求的层次越高。如对同一事实的报道,消息报道与深度报道就有着明显的区别,深度报道的结构要复杂得多,其要求的真实性层次也就高得多。

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并非一件容易事,报道失实也长期困扰着新闻界,很多大众传播媒体,都曾经发生过报道失实的情况。虽然造成报道失实的原因是复杂的,既有客观环境方面的原因,也有传播者主观方面的原因,但其中仍存在一些规律性的东西。

新闻要用事实说话,但不是所有的事实都能“说话”,记者要选择那些能够“说话”的事实。“要让事实说话。与其把作者对于事实的感受和看法告诉读者,不如把产生这些看法的事实告诉读者,让读者自己去感受”,这是一位英国老记者多年的经验之谈。我们不少记者进行新闻报道时,由于是事后采访,所以往往会根据新闻事实进行一些想象补充,殊不知,合理想象正是新闻失实的重要原因之一,对此,我国新闻界在1958年时就进行过一场大讨论。事情起因于新华社一篇关于志愿军英雄***的报道。报道这样描写了***牺牲前的刹那:

一阵阵冷雨落在***的脖子上,敌人的机枪仍在嘶叫,他从极度的疼痛中醒来了。他每一次轻微的呼吸都会引起胸膛剧烈的疼痛……***又醒来了,这不是敌人的机枪把他吵醒的,而是为胜利战斗的强烈意志把他唤醒了……后面坑道里参谋长在望着他,战友们在望着他,祖国人民在望着他,他的母亲也在望着他,马特洛索夫的英雄行为在鼓舞着他……***一跃扑上了敌人的枪眼……

报道发表后,人们对于报道中的心理细节提出了质疑,***当时只有一人,扑上枪眼就壮烈牺牲了,这些心理细节是怎样得来的?原来这一切都是“合理想象”出来的,对此,新闻界展开了讨论。最后,由著名记者华山的文章《文学不能代替新闻》做了总结:“文学可以丰富新闻的表现能力,却不能代替新闻。”《马特洛索夫式的英雄***》的某些细节之所以会引起不真实的感觉,就是作者忘记了新闻的根本特点,错误地以艺术创作代替报道事实的结果。虽然文学同新闻有许多共同之处,文学对于新闻写作也能带来帮助,但新闻毕竟有自己的特殊任务,即把每天大量发生的新鲜事物摆到读者面前,让读者知道今天世界上又发生了什么事情。

新闻是以全部细节都是事实为特征的,这是新闻的根本长处,也是新闻的威力所在。为了维护新闻的威信,发挥新闻特有的威力,任何以虚构代替深入发掘材料和苦心组织材料的做法都必须坚决反对。

记者是根据新闻价值对事实进行选择的,新闻价值是指选择与衡量新闻可否报道的价值观。一个事物是否有价值,包括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新闻价值也包含了这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新闻事实本身的价值,即所报道事实本身的重要性、影响力与新鲜程度;二是受众接受事实信息后的受益程度,即新闻产生的社会效果。两者辩证地联系在一起,前者是后者的先决条件,但无后者,前者也就失去了意义。记者在把握新闻事实所具有的价值时,既要考虑到事实本身的现实意义,也要考虑到事实报道后是否有可读性。根据新闻价值,新闻报道确立起自身的特性、规律和运作规范,有着特殊的操作准则和要求。其中,真实是新闻报道的基本准则。新闻是信息的报道,信息是第一性,报道是第二性的。信息是客观存在的,报道是传播信息的形式。新闻报道应当真实地向受众提供新闻信息服务,人们也是靠获得信息、分析信息认识客观世界、改造客观世界的,是依据真实准确的信息作出决策和采取行动的。如果新闻报道传递了不真实的信息,就会误导人们的认识和行动。正因如此,中外新闻事业,都将真实性视为生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普利策曾一再告诫记者要“准确、准确、准确”。美国报业编辑协会把真实作为一项必须遵守的法则写进了《新闻工作准则》,规定“诚实、真实、准确———忠诚读者是一切新闻工作的名副其实的基础”。

新闻真实,包括完全真实、历史真实、科学真实。新闻报道应当像历史学家记载历史事实那样如实地传递信息;要像科学家那样实事求是、一丝不苟地反映信息。任何虚构和夸张都是违背真实性原则的。对于记者来说,这也是责任心、职业道德的表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侯永生根据自己的采访实践,产生出这样的体会:

在大学里读书时,老师们苦口婆心讲了四年,让我颇有点儿热血沸腾的却只有两句话。一句是新闻史老师的开场白:“记者必须具备三个条件,高尚的人格、敏锐的判断、渊博的知识。”一句是系主任的毕业赠言:“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毕业后来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开始自己真正的记者生涯之后,我又不止一次地感受到了这两句话中那沉甸甸的分量。

初到《新闻纵横》编辑室时,感觉很新鲜:焦点类节目,采编播一人“包办”,风风火火,来去匆匆,很刺激也很过瘾。可做过几次节目、接过几个听众电话、读过几封听众来信之后,便慢慢咀嚼出了一些刺激过瘾背后的东西,这首先就是道义、良心和责任。

《新闻纵横》是一个直面社会的节目,其中大量涉及的就是社会上形形色色的矛盾纠纷。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既然是纠纷、是矛盾,就有方方面面,就有“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作为一个经常置身纠纷矛盾之中的记者,道义、良心和责任此时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只有胸怀正气,才能泰山崩于前而方寸不乱。

1996年年底,我和同事伍劲松曾经有过一次河南、河北之行,途中我们接到领导电话,说当时首都各报纷纷披露一则新闻:河南某市木材公司突燃熊熊大火,而自来水公司竟然见火不救,致使本来就已惨淡不堪的木材公司雪上加霜。很显然,这对《新闻纵横》来说,的确是个很“提劲”的题目。撂下电话,我们直扑事发地点,一下火车就着手采访。可让我们感到跟以往采访不同的是:作为受害者,本应理直气壮的木材公司在接受我们采访时却遮遮掩掩、闪烁其词;而本来应该理屈词穷的自来水公司却慷慨陈词。我们经过周密的采访后才发现,事实同各家报纸上披露的内容出入较大:木材公司因长期无理拖欠水费而被自来水公司按规定停水,而恰恰在此时,经营状况混乱的木材公司承包给个体户的一间数平方米的烤房因为操作不当引起了一场小小的火灾,当地报社记者没有经过详细调查就把带有浓重主观色彩的稿件发遍了全国各地。事后,我们如实播出了这起事件的原委,应该说,听众对这期节目反应十分平淡。但我心里却很踏实、很坦然,甚至还有点儿自豪,毕竟只有我们进行了详细周密的调查,只有我们的节目准确、全面地反映了这一事件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