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网上创业(高等院校电子商务专业本科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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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网络与电子商务(8)

(1)电子商务活动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

传统观念认为: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带有地域性范围保护的、权利人独占的、具有时间限制的智力成果权。知识产权制度主要是一种确立权利和保障权利的制度,此外也是体现一种激励创造的制度。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观念认为,权利尚未形成,则无权利保护可言;权利的保护有一定的界限并遵循单个法律判断。但是,网络世界向传统的知识产权观念提出了挑战,如专利的“即发侵权”的制止问题,域名问题迫使人们将商标、厂商名称、商誉、不正当竞争结合起来考虑,甚至提出了“一体保护”的方法。

(2)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现状

①我国的立法现状。我国关于电子商务方面的立法比较少,缺乏一个专门性的法律。有关的条文体现在有关的法律之中。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条关于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及第33条关于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订立合同可以要求“签订确认书”的规定。两者是关于承认电子合同以及电子合同生效方面的规定。

②国外的有关立法及国际公约。在国际公约的制定和修订方面,1996年6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通过了《电子商务示范法》,于同年12 月被联合国大会通过。1996年12月20日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主持,129个国家代表参加的外交会议上缔结的《WIPO著作权公约》和《WIPO边沿和录音制品条约》,解决了网络环境下应用数字技术产生的著作权保护的新问题,比较充分地弥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和《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与广播组织罗马公约》的缺陷,在保留“合理使用”的内容基础上,将“计算机程序”“数据库”“技术措施保护权”等纳入了保护范围。

(3)电子商务中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①加大基础电信建设,为电商务实现全球化创造条件。电子商务的运行系统,直接影响电子商务活动能否正常化实现,也涉及电子商务活动的有效监管。

②建立和完善适合现代科技发展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③在立法暂时“滞后”的情况下,建立自律机制。自律是解决电子商务侵犯知识产权问题的最根本办法。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首先是体现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因此,建立起适应时代要求的著作权、标记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权、反不正当竞争等一系列的自律制度显得尤为必要。2000年4月成立了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电子商务委员会。这些兼有自律性作用的机构,为形成电子商务中行为的自律规则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完善电子商务及知识产权立法

电子商务在不断发展,仅靠自律是不够的,要构筑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对权利人和守法者给予法律的保护,将知识经济时代新发展的要求反映到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之中,尽量减少漏洞。因此,将电子商务活动纳入法律管制的范畴,制定专门性的电子商务操作规范性法制,强调电子商务过程中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使合法与非法行为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减少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种类知识产权权利不稳定及“游离”状态。

(5)加大执法的力度,强调“一体化”保护手段

我国司法机关通过司法解释,逐步完善了网络条件下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因此,基本上已经解决了“无法可依”的问题。对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关键还在于加强执法和实现“一体化”综合保护手段。“一体化”保护,不但要求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也要求在运用法律规定方面实行综合处理。

对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要给予严厉的制裁。只有严格地执法,才有可能实现竞争状态的良性循环,才能真正体现知识产权制度对科技创新的引导、激励、保护作用。

(6)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协调工作

目前,国际上对互联网的管理大多还是依赖各国的立法与司法机构,只有一些技术层面的问题才通过一些组织进行管理。因特网的最高国际组织是设在美国弗吉尼亚州的雷斯顿市的ISOC (Internet Society ,因特网协会) ,其致力于评价网络政策、技术系统及国际协调。另一个重要的国际组织是1998年10月组建的网络名字数字分配公司,它通过监管域名监管登记工作,来实现各类网络法律纠纷的解决。

本章小结

计算机是成功进行网上创业不可缺少的媒介,为了使网上创业有效地进行,我们必须了解计算机的结构。随着网上创业的发展以及互联网本身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需制定有关法律制度标准,保障网上创业的有序进行。

案例 2011 年团购的十大案例

网购是目前一种流行的购物方式,中国电子商务报告曝光了2011年上半年中国网络团购十大投诉案例。

案例一:科迪团购移动话费 充值延迟两个月

3月10日,王先生参加了科迪团130元返200元移动话费的团购活动,购买了2份。该活动话费是分两次打入手机账户,第一笔100元按期打入后,剩余的100元按照团购介绍应于5月份打入手机账户,而直到7月20日商家仍没有进行有效的处理。王先生的遭遇并不是个例,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还受到其他与王先生有相同经历的消费者投诉。

案例二:电信翼起购团购手机没货 货款迟迟不退

5月13日,陈小姐在中国电信翼起购成功团购华为C8500后,即在网上预约第二天去电信营业厅办理领机业务。陈小姐称,当时电信客服没有任何5月14日无法办理领机业务的通知。到了现场,陈小姐被告知此时营业厅内没有华为C8500的机子,需等待通知再领机。

5月16日,电信客服打电话通知陈小姐华为C8500已到。陈小姐再次去电信营业厅办理领机业务,又一次被告知查询不到购买记录,在又一番沟通交流后,查询到订单,而此时电信客服却表示营业厅里没有华为C8500现货可领。陈小姐要求退款,可翼起购却迟迟未能将货款退回。

案例三:团宝网销售麦当劳套餐券,消费者消费时对方不认账

王小姐5月26日在团宝网团购了麦当劳套餐,原价39的团宝网只要23元。但是当王小姐拿着套餐券去麦当劳消费时却遭遇尴尬,餐券使用并不顺利。麦当劳称,并未与团宝网合作。团宝网客服承诺,将会在2个工作日内退款。但是王小姐等了一个月零两个星期之后仍未收到退款。王小姐十分气愤,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她给团宝网客服打了无数次电话,可是团宝网迟迟不予退款。

案例四:高朋网发货问题屡遭投诉,客服的解释是“忘了”

6月21日赵先生花费19元团购中国联通3 G手机号,直至7月16日还没有收到货。赵先生无奈之下给客服打电话,客服居然说他们忘记发货,要赵先生退款。赵先生表示十分气愤,订单上留了详细的收货人电话和通信地址,也付了款,高朋网说的“忘了”的解释,实在令人费解。

案例五:英伦潮团购VANS 硫化鞋 专柜验出是假货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推出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http://b2b.netsun.com/detail—5831524.html)接到消费者田先生的投诉。英伦潮团购网销售的VANS硫化鞋,经专柜检验,证实为假货。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打开了英伦潮团购网的首页,发现首页的城市分站只有“全国”,并无任何其他城市分站。而且,网站上并没有客服电话,只有几个QQ客服。但是,笔者在用QQ与客服进行沟通时,并没有得到回应。

案例六:在爽团网团购代金券过期不退

蒋小姐近日在爽团网购买了2张记忆力培训课程的票,但已经过期,于是根据爽团网的服务条款,蒋小姐决定退款。可是当蒋小姐刚打电话过去办理退款手续的时候,得到的答案是:不能退。爽团网的理由是“可使用代金券的商品不能办理过期退款”。这一条款爽团网虽有说明,但是在该产品的购买页面却没有提示消费者,使得消费者利益受损。

案例七:聚齐网客服电话不通 产品页面出错

消费者在聚齐网买的阿迪达斯香水,付款后五天仍未收到货,而且,网页上该商品的信息点进去像是系统出错。消费者本想致电聚齐网客服,询问发货情况,可是多次拨打电话,都没能接通。消费者也曾通过留言的方式希望能够得到帮助,但是聚齐网客服始终没有回音。

案例八:团宜帮无故关停致使消费者利益受损

马先生6月18日晚上在该网站团购了一个188元的床上四件套,可是一直到7月6日之前,该网站都一直显示的是正在发货中,而马先生却一直都没有收到货。7月6日,马先生再次打开团宜帮团购网,发现该网站已经点不开了。马先生的188元钱打了水漂。不管是网站经营不善而关停,还是恶意欺诈消费者,用团购的名义敛财,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更是给团购行业抹黑。

案例九:高朋网与商家合作不成致使消费者利益受损

2011年6月,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连续收到三个关于高朋网的投诉。6月10日,高朋网推出一款天王表,但是消费者付款后却未能收到货。对此,高朋网给出的解释是高朋网与天王表厂商合作出现问题,高朋网没能及时支付预付款,所以天王表厂商拒绝发货。对于高朋网的送货速度和内部管理,消费者提出质疑。

案例十:消费者在871团购买匡威鞋却半个月未收到货

凌先生在871团购网上买了2双99元的匡威鞋子,网站承诺付款3天后发货,可是半个月过去了,凌先生都没有收到货。心急之下,凌先生打电话到871团购网站询问,对方客服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为此,早在2010年9月,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就率先召集了国内近200家团购网站,召开了国内网络团购行业首个行业峰会——“2010中国网络团购行业高层研讨会”,并与参会的百余家团购企业共同发起了“中国诚信网络团购联盟”(b2b.toocle. com/zt/tg/) ,旨在引导“乱象期”的团购网站采取行业自律监督,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并保障其利益。

案例分析与讨论题

通过这十大案例,请归纳出电子商务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复习思考题

1.简述电子商务法的内涵。

2.简述电子商务环境税收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3.网络环境下隐私保护主要涉及哪些问题?

4.建立信用体系的意义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