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毛姆短篇小说精选集
4166000000071

第71章 雷德(1)

冯涛摇译

船长把手往裤袋里一插,挺费劲地掏出一块巨大的银表,因为他那两个裤袋并非在身体两侧,而是在前面,而且他又是个大胖子。他看了看表,然后再度抬头看了看那正在西沉的太阳。掌舵的卡纳卡人[1]瞥了他一眼,不过没有说话。船长的目光定格在他们正在驶近的那个岛屿上。岛外泛起的一圈白色水沫标出了礁石的位置。他知道礁石当中有个缺口,足可以容他的船只通过,等他们再靠近一点的时候他应该就可以看到了。他们还有将近一小时的天光可以利用。礁石环绕的潟湖水很深,他们可以舒舒服服地在里面抛锚泊船。岛上椰林掩映的村落已然在望,这个村落的酋长是大副的朋友,上岸去过夜的话应该是挺愉快的。这时大副正好走上前来,船长于是转向他。

“咱们得带上一瓶酒,再找几个姑娘跳跳舞啊。”他道。

“我没看到那个缺口。”大副道。

大副是个卡纳卡人,一个皮肤黝黑的漂亮小伙子,看着有点像罗马帝国晚期的某位皇帝,略显矮壮;不过面目清秀、棱角分明。

“我绝对肯定在这儿就有个缺口,”船长道,透过望远镜眺望着,“真不明白怎么就看不出来。派个水手爬到桅杆顶上看看去。”

大副叫来一个手下,给他下了命令。船长看着那个卡纳卡人爬上去,等着他回话。可那个卡纳卡人冲着底下喊话说他什么都看不见,只看到一圈毫无间断的白色水沫。船长的萨摩亚话说得跟土著一样流利,冲着那水手破口大骂。

“还要他待在上头吗?”大副问。

“那还有个屁用?”船长回答道,“那个该死的傻瓜什么玩意儿都看不见。我敢打赌,要是我在上头的话一准儿能发现那个缺口的。”

他怒冲冲地看了看那根细长的桅杆。对一个天生爬惯了椰子树的土著来说,爬根桅杆简直不在话下。可是他码子肥身子重,根本甭想爬上去。

“下来,”他喊道,“废物,不比一条死狗有用。咱们就只能朝着礁石开过去,直到找到那个缺口为止。”

那是艘载重七十吨、装有煤油发动机的纵帆船,在没有顶头风的时候时速在四到五海里之间。这艘船早已经残破不堪,很久以前曾漆成过白色,可是现在已经是肮里肮脏、邋里邋遢,而且斑驳陆离了。有一股子刺鼻的煤油和常拉的干椰子肉味儿。眼下他们距离礁石已经只有一百英尺了,船长吩咐舵手绕着那圈礁石开,留心寻找那个缺口。可是在已经绕圈儿走了几英里后,他意识到他们已经走过了头,只得改变航向,再慢慢往回开。礁石外头的那圈白色水沫连成一片,一点缺口都不见,而且太阳眼看就要落下去了。一边大骂手下的愚蠢,船长也只能接受现实,等到明天一早再说了。

“掉个头,”他道,“怎么能在这儿下锚呢。”

他们又掉头朝海里开了一小段,不一会儿天就快黑透了。他们下锚停船。船帆收起来以后,船开始不停地摇晃起来。在阿皮亚[2],大家都说总有一天它会翻个底朝天的;而船东,一个经营着一家最大的百货店的德裔美国人就说过,不论出多少钱都甭想诱使他乘坐这艘船出海。船上的厨子,穿一条又脏又破的白裤子、套一件瘦长白罩衫的中国人,走过来说晚饭已经备好了,船长走进船舱的时候,发现轮机长已经在餐桌旁就座了。轮机长是个麻杆儿一样的瘦高挑,长着根特别瘦弱的脖颈。底下穿一条蓝色工装裤,上头是一件无袖的运动衫,露出两条瘦伶伶的胳膊,从胳膊肘到手腕全都刺满了文身。

“见鬼,只能在海上过夜啦。”船长道。

轮机长没搭腔,两人一声不吭地吃着晚饭。船舱里点了盏昏暗的油灯。吃完最后一道罐头杏子以后,中国佬给他们端来一杯茶。船长点了根雪茄,来到上层的甲板。在夜色中那个小岛变成了漆黑的一团。天上群星璀璨。万籁俱寂,唯闻无止无休的浪花拍溅声。船长一屁股倒在一把折叠躺椅上,懒洋洋地抽着烟。不一会儿,三四个水手也来到甲板上坐下来。其中一个拿着班卓琴,另一个携着六角手风琴。他们开始演奏,有一位开始唱歌。和着那两种乐器,土著的歌声听来非常新奇。然后有两个人随着歌声开始跳舞。那是一种野蛮人的舞蹈,激烈而又原始,节奏飞快,伴有手脚的飞速舞动以及身体的极度扭曲;整个舞蹈相当肉感,甚至富有情色意味,但这种情色中却毫无激情。极具动物性,直截了当,怪诞但又毫无神秘感,简单自然,几乎可以说孩子般天真稚拙。最后他们累了,就四仰八叉地躺在甲板上睡了,一切又重归静寂。船长沉重地从躺椅上站起身来,费力地从甲板升降口的扶梯上爬下去。他走进自己的房舱,脱掉衣服,爬到铺位上躺下来。在夜晚的暑热中,他稍稍有些气喘。

第二天一早,当晨曦悄悄漫过宁静的海面,昨晚曾遍寻不见的那圈礁石的缺口豁然展现在他们面前,就在他们泊船处稍稍向东的位置。船驶进潟湖,水面上波纹不兴,宛若镜面,深水处的珊瑚礁之间,可以清楚地看见五颜六色的小鱼儿往来穿梭。船长命人将船停锚泊好,吃过早饭后走上甲板。碧空如洗,阳光明媚,不过清晨的空气仍然令人倍感愉快而又凉爽。那天是礼拜天,天地间弥漫着一种静谧的气氛,沉静得宛如大自然也在休息一般,给他一种特别的舒适感。他坐下来,望着林木葱茏的海岸,四肢百骸感觉懒洋洋的,无限地轻松惬意。过不多久,一抹淡淡的微笑在他嘴角缓缓地舒展开来,他把雪茄的烟蒂扔进了水里。

“我想我该上岸了,”他道,“把小船放下去。”

他手脚僵硬地爬下舷梯,由水手将小船划向一个小海湾。椰子树一直铺展到水边,并非一排排的,不过间隔的距离井然有序。宛如一组跳芭蕾的老处女,虽已是徐娘半老却仍旧浮华风骚,装腔作势地站立在那里,端着一派扭捏作态的优雅气度缅怀过往的岁月。他懒洋洋地信步穿过椰林,沿着一条隐约可见的蜿蜒小径迤逦走去,行不多远就来到一条宽阔的小溪前。溪上横跨一座小桥,不过小桥是由独株的椰子树干搭建而成,足有十几株,首尾相连,交接处由叉开的枝干支撑,一直伸进小溪的河床。你得从椰树干那光滑的圆柱形表面上走过,既窄又滑,而且连个扶手都没有。过这样的桥可得有稳健的步伐和强大的心脏才行。船长犹豫了一下。可是他看到对面的林木掩映中有一幢白人的住房,于是横下心来,小心翼翼地踏上了桥面。他时时留心着脚下,步步为营,即便如此,走到椰树首尾相接或是碰到高低不平的地方时,仍旧会稍稍踉跄一下。当他走到最后一根树干并终于踏上对岸坚实的土地时,忍不住长出了一口气。刚才他因为全神贯注于过桥的困难,根本就没留意到岸上正有人在看着他,当突然听到有人跟他说话时,不禁吃了一惊。

“如果没走惯了的话,过这样的桥确实是需要点胆魄的。”

他一抬头,发现有个人就站在他面前。那人显然是从他刚才看到的那幢房子里走出来的。

“我看到你犹豫来着,”那人继续道,嘴角挂着一抹微笑,“我一直在看你会不会掉进去。”

“你这辈子都休想。”船长道,现在他已经恢复了自信。

“从前我自己就掉进去过。我记得有天傍晚我打猎回来,就掉进去了,连人带枪一样不剩。现在我都是让一个小男孩替我背着枪。”

这人不算年轻了,下巴上留着几茎胡须,已经略显灰白,长了一张瘦脸。身上穿了件汗衫,没有袖子,下面是一条帆布裤子。既没穿鞋,也没着袜,他讲的英文略微带点口音。

“你是尼尔森?”船长问道。

“正是在下。”

“我听人说起过你。我想你应该就住这儿附近。”

船长跟随主人走进那幢带凉台的小平房,沉重地在对方指给他的椅子上落座。趁尼尔森出去拿威士忌和酒杯的工夫,他四顾打量了一下这个房间。心下不禁暗自纳罕。他从没见过这么多书。书架顶天立地,占满了四面墙壁,而且全都插满了书籍。有一架大钢琴,上面乱扔着乐谱,还有一张巨大的桌子,桌面上杂乱地堆满了书籍和杂志。这个房间让他感觉有些局促不安。他想起尼尔森确实是有所谓怪人的声誉的。谁对他都不是很了解,尽管他已经在这些岛上住了很多年了,可那些认识他的人都一致认为他是个怪人。他是瑞典人。

“你这儿的书可真不少呀。”尼尔森回来后他说。

“它们没什么害处。”尼尔森微笑道。

“这些书你都读过吗?”船长问。

“大部分吧。”

“我也喜欢读点什么的。我让他们定期给我送《星期六晚邮报》。”

尼尔森给他的客人倒了一大杯威士忌,并且敬了他支雪茄。船长主动说起了来到这里的缘由。

“我昨晚上就到了,可是没找到入口,所以只得把船泊在了外头。之前我从没跑过这条航线,不过我的手下有点私货想送到这儿来。有个叫格雷的,你认识吗?”

“认识,他的铺子就在这儿不远。”

“呃,他想让我们帮他送一大批罐头食品过来,还要了些干椰子肉。他们觉得我与其在阿皮亚闲着没事儿干还不如跑一趟的好。我主要是在阿皮亚和帕果帕果[3]之间跑船,不过最近他们那儿爆发了天花,情况倒还不算严重。”

他喝了一口威士忌,点了上雪茄。他本是个寡言少语的人,不过尼尔森身上有种什么东西让他觉得有些紧张,而他一紧张,话也就多了起来。那个瑞典人睁大了一双黑色的大眼睛看着他,眼神中有一丝饶有兴味的表情。

“你这个小安乐窝拾掇得挺齐整呀。”

“我尽量吧。”

“你的椰子树肯定花了你不少心血。看起来真不错。眼下干椰子肉的价钱挺不错的。我从前也经营过一个小种植园,是在乌波卢[4],不过我不得不把它给出手了。”

他再度环顾了一下这个房间,四壁书架上的那些书给他某种莫名其妙、颇不友善的感觉。

“我猜你在这儿一定觉得有些寂寞吧。”他道。

“我已经习惯了。我在这儿住了都有二十五年啦。”

现在,船长再也想不出还有什么话好说了,于是就默默地抽着烟。尼尔森显然并无意打破沉默。他以一种沉思默想的眼神望着他的客人。他这位客人个头很高,超过了六英尺[5],而且非常粗壮。赤红的脸膛上长满了小脓疱,面颊上紫色的小血管经纬毕现,五官全都陷进肥肉里去了。眼睛里布满血丝,脖颈整个儿埋在一圈圈的肥肉褶子里。除了后脑勺还有一圈挺长的鬈发———几乎全白了———之外,头顶上都秃光了;他那宽阔、闪亮的前额本来有可能给人一种聪明的假象的,相反却让他显得特别弱智。他穿了件蓝色的法兰绒衬衫,领口敞开着,露出他那覆盖着一层红色胸毛的肥厚的胸脯,底下是一条已经很旧了的蓝色哔叽长裤。他以一种笨拙难看的姿态沉重地坐在椅子上,大肚子向前腆着,两条肥胖的粗腿直撅撅地戳在地上。所有的灵活和弹性都已经从他的四肢上消失不见了。尼尔森不禁无端地揣摩他年轻的时候会是个什么样的人。几乎不可想象,这样一个臃肿痴肥的庞然大物也曾有过欢蹦乱跳的年少时光。船长喝干了杯子里的威士忌,尼尔森见状把酒瓶直接推给他。

“请自便吧。”

船长一哈腰,用一只大手抓住了酒瓶。

“那么你究竟又是怎么到这个地方来的呢?”他道。

“噢,我来到南太平洋本是出于健康原因。当时我有肺病,医生说我都没有一年好活了。你看,他们岂不是大错特错了。”

“我是说,你是怎么决定在这儿定居的?”

“我是个感伤主义者。”

“噢!”

尼尔森知道船长根本就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于是他饶有兴致地望着他,深色的眼睛里闪烁着一丝嘲讽的光芒。也许恰恰是因为这位船长是如此粗鄙和愚钝,他才心血来潮,想在他面前畅快地一诉衷肠。

“你刚才过桥的时候,一心只顾得上保持平衡了,没有留意到这地方可是个公认的人间天堂啊。”

“你这幢小房子确实相当漂亮。”

“啊,我刚来的时候还没有它呢。这里原来是一间土人的茅屋,有蜂巢式的屋顶,还有柱子支撑,掩映在一棵大树枝叶扶疏、开满红花的绿荫里;周围是一圈色彩斑斓的巴豆灌木树篱,叶子是黄、红、金色俱全。然后四外全都是椰子树,就跟女人一样耽于幻想,也像女人一样贪慕虚荣,整天都伫立在水边,顾盼着自己水中的倒影,百看不厌。我当时还年轻———老天,那已经是四分之一个世纪之前的事儿啦———我只想在我跨入死亡的幽谷前,在我仅剩的那一点点时间当中,尽享这个世界上美好动人的一切。看到这个地方的第一眼,我就怦然心动,如痴如狂,我都怕我会情不自禁地痛哭失声。当时我还没满二十五岁,虽然我竭尽所能假装把生死置之度外,可我真的不想死。然而不知为什么,这个地方那超凡脱俗的美妙似乎使我能比较容易地接受命运的摆布了。从我来到这里的那一刻起,我就觉得我已经度过的那段生命已经完全消隐于无形,如同过眼云烟,不论是斯德哥尔摩和那里的大学,还是后来在波恩的游历:感觉那全都是某个不相干的别人的生活,仿佛我终于已经实现了我们那班哲学博士们———不才在下就是一位,您知道———整天坐而论道、一直大谈特谈的‘实在’[6]似的。‘一年,’我对自己叫道,‘我还有一年的时间好活。这一年的时光我要在这里度过,然后我就可以死而无憾了。’

“我们在二十五岁的时候总有些愚蠢和感伤,而且喜欢情节剧般的夸张,不过如果年少时不这样的话,到我们年过半百的时候或许对待人生和世事也就不会这么洞明和达观了。

“快喝吧,我的朋友。别让我的信口开河冒渎了你的酒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