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看到于翁和阿曼达[2]被捆缚在刑柱上,两人都自由地选择让可怕的烈火烧死,也不愿意不忠于自己心爱的人,以换取王位时———究竟是什么使我们对对象产生这样一种极大的快感呢? 他们当下的处境与他们所轻视的欢乐命运相冲突,大自然表面上的合目的性以痛苦报偿德行,反自然的弃绝自爱等等,应该在我们的心灵中唤起那么多反目的性的表象,因此使我们心中充满最深切的痛苦———但是,如果大自然通过它的反目的性将会给我们显示出在我们心中的道德的合目的性的最完美的光芒,那么,大自然连同它的一切目的和法则与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们目睹这种景象所体验到的道德法则的胜利威力,是一种那么崇高的、那么本质的财富,以至于我们甚至试图与这种恶事和解,我们把这种善的体验归功于那种恶事。在自由的王国中的协调一致,使我们得到的快乐,比自然世界中的一切矛盾使我们可能得到的苦恼,要多得无边无际。
当科里奥兰[3]被丈夫、孩儿、公民的职责所战胜,离开几乎已被占领的罗马,压抑他的报仇心思,带回他的军队,牺牲于一个妒火中烧的敌人的仇恨之中时,他显然做了一个反目的的行为;他由于这一步不仅丧失了一切已经得到的胜利果实,而且还故意地奔向他的毁灭———但是,另一方面,他果断地宁愿违反兴趣爱好,也不违反道德感,而那样的行为违反了感性的最高利益,违反了聪明的规律,为的仅仅是与更高的道德职责协调一致,他的所作所为,不就是卓越超群的、无比伟大的吗? 任何牺牲生命都是反目的的,因为生命是一切财富的条件;但是,为了道德的意图而牺牲生命却是高度合目的的,因为生命绝不是为了它本身才是重要的,绝不是作为目的,而仅仅是作为达到道德的手段才是重要的。因此,如果发生了一种献出生命成为达到道德的手段的情况,那么生命就必须放在道德之后。“我活着并不是必需的,但是,我防止罗马遭受饥饿,却是必需的。”伟大的庞贝如斯说,因为他必须乘船到非洲去,而他的朋友们请求他延期启航,等到海上风暴过后。
但是,一个罪犯的痛苦并不比一个贤人的痛苦更少使人感到悲剧的快感;然而,我们在这里获得了一个道德反目的性的表象。他的行为与道德法则的矛盾,应该使我们不满,道德的不完善是那样一种行为的前提,这种道德的不完善使我们感到痛苦,即使我们甚至不把那些无辜的受害者从此所遭受的牺牲估计在内。这里没有对人物道德的满意,这就使我们不可能从对他们的行为和苦难所感到的痛苦中得到补偿———然而,对于艺术家来说,两者都是非常值得利用的对象,在那两者之中我们带着高度的快乐流连忘返。将这种现象与至此所说的一切协调一致,并不困难。
不仅顺从道德法则能给予我们道德合目的性的表象,而且违反道德法则的痛苦也产生道德合目的性的表象。意识到道德的不完善而产生的悲伤,是合目的的,因为这种悲伤与伴随着道德合理的满足相对立。后悔,自责,甚至达到最高的程度,陷入绝望之中,这些都是道德的崇高,因为,如果在罪犯的心灵深处没有清醒着一种辨别正确和谬误的不可收买的感情,并且要求反对自己最炙手可热的自爱利益,就决不再可能感受到后悔。对一个行为的后悔产生于,把这种行为与道德法则进行比较,而且因为这种行为与道德法则相冲突而被否认。所以,在后悔的一瞬间,道德法则必定是那样一个人的心灵的最高裁判;他必定感到道德法则比犯罪的报偿本身更加重要,因为他意识到冒犯道德法则给这种报偿的享受带来了苦味。但是,把道德法则视为最高裁判的心灵状态,是道德上合目的的,因此就是一种道德快感的源泉。他们由于忍受不了他们内心的道德法官的否定声音,而又不可能麻木不仁,还有什么东西能够比那种把一切生命的财富,甚至生命本身视为尘埃的英雄气概的绝望,更加崇高的呢? 无论是贤人为了合乎道德法则地行动,而自愿献出生命———或者是罪犯为了越出道德法则而自我惩罚,在良心的强制下亲手毁灭他的生命,都使我们对道德法则的尊敬达到一种同样高的程度;如果还会发生一种差别,那么这种差别反而也会对后者有利,因为一个贤人心怀喜悦地意识到正确的行为,可能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容易下决断的,而且这种在一个行为上道德的功绩,恰恰由于对这种行为的爱好和乐趣所具有的多少份额而相应减弱。对于一件已犯罪行的后悔和绝望,只是较晚地,而不是较弱地给我们显示出道德法则的威力;它是最崇高道德的生动描绘,只是在一种强制的状态中勾勒出来的。一个由于违反道德职责而绝望的人,正好通过这种绝望又回到了对这种道德职责的顺从,而且,他的自责越是表现得可怕,我们就看到道德法则对他的威力越是巨大。
但是有这样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道德的快感仅仅是通过一种道德的痛苦来换取的,而且这种情况发生于,必须超越一种道德的职责,为的是合乎一种更高的和更普遍的道德职责而行动。假如科里奥兰不去围困他自己的故乡城市,而是率领一支罗马军队来到安提翁或柯里奥里前面,假如他的母亲是一个佛尔西尔人,而母亲的请求对他发生上述的作用,那么孩儿的职责的这种胜利就会在我们心中产生相反的印象。对母亲的尊敬就会与远远更高的公民义务相对立,在这种冲突的情况下公民义务理应超过对母亲的尊敬。被迫作出选择的那位司令官,要么选择弃城投降,要么选择看着他的被俘的儿子被刺死在他的眼前;他不假思索地选择了后者,因为对他的儿子的职责应该服从于对他的祖国的职责。虽然乍一看来,这种选择会激怒我们的心灵,认为一个父亲竟然如此违反自然本能和父亲职责而在行动,但是,这种选择很快就会使我们神往钦佩,认为甚至于连一种与兴趣爱好相结合的道德冲动也不能使理性错误地做出它的立法。科林斯人提摩勒翁杀死了一个自己心爱却野心勃勃的兄弟提摩芳内斯,因为他的爱国职责的观念要求他把一切危害共和国的东西统统消灭干净,所以,尽管我们不无恐惧和厌恶地看着他做了这种反自然的、如此非常违反道德感的行为,但是,我们的厌恶很快就化为对英雄美德的最高尊敬,因为这种美德不受兴趣爱好引起的任何异己的影响,即使在感情的激烈冲突之中也能够像在最高的平静状态之中那样自由而又正确地做出决定。我们可能对提摩勒翁的共和主义职责有完全不同的想法,但是这一点也改变不了我们的喜悦。相反,恰恰正是在我们的知性并不在剧中角色方面的那种情况下,人们才能够从剧中角色那里认识到,我们怎样大量地把合职责性提高到合目的性之上,把与理性的协调一致提高到与知性的协调一致之上。
人们对任何一种道德现象的判断都没有像对上述这种现象的判断如此分歧不已的了,而这种分歧的原因并不需要到远处去寻找。虽然道德感存在于所有人的心中,但是,并不是在所有的人那里都有一样的强度和自由,作为他在判断这种情况时所必需的前提。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只要一种行为由于很容易把握它与道德法则相一致,就同意,而另一种行为,一眼就看出它与道德法则相冲突,就否定,这也就够了。但是,一种清醒的知性以及一种不依赖于任何自然力,因此也就不依赖于道德冲动(只要它是本能地发生作用)的理性将是必要的,以便正确地规定道德职责对最高的道德原则的关系。因此,从上述的那种行为中,少数人辨认出最高的合目的性,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就显得是一种岂有此理的矛盾,尽管这两种人都做了一种道德判断;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对那种行为的感动还不能被大多数人普遍地分享,就好像人类自然本性的一致性和道德法则的必然性所期待的那样。但是,众所周知,即使最真实和最高度的崇高行为,在许多人眼里都是过分之举和荒唐胡闹,因为辨认崇高的理性的尺度,在所有人之中并不是完全一样的。一个渺小的心灵负担不起这样伟大的表象,被压得沉入地底,或者痛苦地感到这些表象超过他的道德感的直径。不是经常能够看到,一群平庸的人所认为的那种最丑陋的混乱状态,却恰恰被深思熟虑的明智之士赞叹为最高的秩序吗?
就道德的合目的性而论,悲剧的感动和我们由痛苦而生的快乐就是以道德的合目的性为基础。但是,另外还有不少场合,我们仿佛感到自然合目的性甚至在消耗道德合目的性来使我们快乐。一个恶棍在布置他的机关时的最高的坚忍不拔,显然也使我们快乐,尽管他的机关和目的都与我们的道德感相冲突。这样一个恶人能够引起我们的最生动的同感,而我们胆战心惊,唯恐他的计划失误,可是,假如我们把一切事情真的都关涉到道德的合目的性,那么我们完全应该热切希望挫败他的计划。但是,即使这种现象,也不能够取消至此关于道德合目的性的感情及其对我们在悲剧感动中的快感的影响的论断。
合目的性在任何情况下都使我们快乐,它要么完全与道德无关,要么与道德相冲突。只要我们根本不想到被违反的道德目的,我们就会纯粹地享受着这种快乐。就好像我们在动物的类似知性的本能,蜜蜂的技巧,诸如此类情况中感到快乐,并没有把这种自然合目的性与一种知性的意志,也更少把它与一种道德的目的联系起来,同样,人所做的每一件事情,一旦我们想到做这件事情的手段及其目的的关系,那么这件事情本身的合目的性就会给予我们快乐。但是,如果我们想到要把这个目的连同它的手段与一个道德原则联系起来,我们就会发现它与道德原则相冲突,简言之,如果我们想到这是一个道德生物的行动,那么,那第一种快乐就会被一种深刻的愤怒所代替,而无论多么伟大的知性合目的性都不可能使我们与道德合目的性的表象相和解。我们绝对不可能清楚地想到,这个理查三世,这个埃古[4],这个罗夫莱斯[5]竟然是人,这样一来,我们的同情必然会转化为它的反面。但是,日常生活的经验证明,我们具有一种能力,而且也经常使用这种能力,把我们的注意力随心所欲地从事情的某一个方面引开,而引向事情的另一个方面,只是通过这种分离我们才能够为自己获得快感本身,致使我们分离我们的注意力并坚持在这种状态中。
但是,有时候,一件聪明的恶事之所以赢得我们的宠爱,主要是因为这件恶事是一种手段,设法使我们享受到道德合目的性的欢乐。罗夫莱斯对克拉瑞萨的德行所设的圈套越是危险,残忍成性的暴君对坚贞不屈、无辜受罪的牺牲者所施的刑罚越是严酷,我们便看见道德合目的性越是大放光辉、高奏凯歌。我们为道德的责任感的威力感到高兴,这种道德责任感能够让一个引诱者的感受力那样地费心操劳。从我们所经历过的道德感对顽固不化的恶棍的征服考虑,我们知道,在他的心中也必然会有道德感涌动,而达到一种产生功绩的行动,因为这证明心灵的一种一定的强大和知性的一种伟大的合目的性,在他的心灵中没有被道德的冲动所困惑迷乱。此外,恶事的一种合目的性,只有当它在道德的合目的性面前遭到毁灭的时候,才能成为完美的快乐的对象,这种说法是并不悖谬的。在这种情况下,这种恶事甚至于是最高快乐的一个本质的条件,因为只有它才能够真正清楚地产生道德感的优势。关于这一点,《克拉瑞萨》的作者留给我们的最后印象,就是最好的令人信服的证明。我们在罗夫莱斯的诱惑计划中身不由己必然表示赞赏的最高的理性合目的性,将被克拉瑞萨用来反抗这个她的贞洁的可怕敌人的理性合目的性,光辉荣耀地压倒,而借此我们就看到我们处在可以把两者的享受高度地联合起来的状态之中。
悲剧诗人只需把道德合目的性的感情变成一种生动活泼的意识,作为自己的目的,因此他只需把达到这种目的的手段明智地选择出来并且运用起来,他就一定会总是以加倍的方式,通过道德的合目的性和自然的合目的性来使鉴赏家快乐。通过前者他使感情满足,通过后者他使知性满足。大部分人仿佛盲人似的遭受艺术家对他们感情的作用,他们看不透艺术用什么魔术向他们施行这种威力。但是,还有某一等的鉴赏家,恰恰相反,艺术家施加于他们感情的作用完全丧失,然而艺术家还能够通过为此所采用的手段的合目的性为自己赢得这些鉴赏家的审美趣味。在这种奇特的矛盾之中,审美趣味的最精致文化就蜕化出来,尤其是当道德的教化落后于头脑的培养的时候更是如此。这类鉴赏家在感动和崇高之中仅仅寻找知性的东西;他们带着最正确的审美趣味感受和检验这种东西,但是,人们千万不要诉诸他们的感情。年龄和文化把我们引向这座暗礁,而克服这种来自两者的有害影响,是有教养之士的最高的性格上的荣誉。在欧洲各民族中,我们的邻居法国人最靠近这种极端,而我们在各方面竭力追求这种典范,在这方面也竭力仿效这种榜样。
注释
[1]. 指哲学。———译注
[2]. 见维兰德的史诗《奥伯龙》。———译注
[3]. 见莎士比亚的同名剧本。———译注
[4].莎士比亚悲剧《奥赛罗》中的恶人。———译注
[5].英国小说家理查德生的小说《克拉瑞萨》中的恶少。———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