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鲜明的以回族优秀文化为主体的多元文化,奠定了宁夏深厚的文化底蕴。千百年来,多元文化在宁夏这片神奇的土地上融合、升华,不仅为我们留下了贺兰山岩画、西夏王陵等宝贵的物质文化遗产,也世代流传着回族“山花儿”等一大批弥足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是民族精神和智慧的结晶,也是宁夏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基础。近年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文化部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全面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山花儿俗称干花儿、山曲子、野花儿,是广泛传唱于宁夏回族聚居区的一种代表性民歌体裁。它继承了陇山地区古代山歌(徒歌、相和歌、立唱歌)的某些特征。《诗经·豳风》《汉魏南北朝乐府》中的《陇山歌》《陇板歌》《陇原歌》即其先声。复合性、多元性文化使这些山歌更多地呈现过渡文化和边缘文化的特征。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状况
2006年,宁夏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分别对至今仍存在于宁夏山川的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美术、传统体育、传统手工艺、传统医药、民俗等十大类100多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了调查。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县、市、自治区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7年6月,自治区政府公布了首批自治区级名录项目31项,其中民间音乐3项、民间舞蹈4项、传统戏剧1项、杂技与竞技4项、民间美术4项、传统手工艺8项、传统医药2项、民俗5项。2009年,建立的第二批自治区级名录23项,包括民间文学2项、传统音乐1项、曲艺2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5项、民间美术3项、传统手工技艺6项、传统医药1项、民俗3项。目前,宁夏列入国家级名录的项目8项,即第一批3项(回族“山花儿”、回族服饰、回族器乐),第二批5项(北武当庙寺庙音乐、张氏回医正骨、回族汤瓶八诊、高台马社火、杨氏泥塑)。进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有10类54项。其中,以回族为传承主体的项目有24项。以回族“山花儿”、回族民间自娱性乐器为代表的回族民间音乐、回族传统服饰习俗、回族汤瓶八诊疗法、张氏回医正骨疗法等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有效的传承保护。
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措施和经验
健全机构,强化领导,努力形成保护工作机制。自治区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25个,保护专干190余人,基本形成了自治区、市、县三级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制定法规政策,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于2006年9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2008年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命名管理办法》,为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奠定了基础。
加大财政投入,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加大财政投入,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保障。自治区财政自2005年起每年安排50万元,2007年开始增加至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部分市县(区)也设立了3万~10万元不等专项资金。2005~2009年宁夏共得到中央财政补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经费444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经费投入335万元。
全面普查,为保护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等多种形式,对宁夏境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真实、系统、全面和科学的记录,建立起完整的档案和数据库。2009年12月,文化部专家组来宁对我区普查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专家们认为宁夏的普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对宁夏通过建立传承点,对项目实施动态保护,镇北堡西部影视城、隆德县、灵武市、银川市等地以各种不同方式予以传承人关注与扶植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对国家级项目的保护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切实做法。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根据全区国家级项目的资源分布特点、在民间的生存和濒危状况以及宁夏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条件等,首先针对国家级项目实施“绿芽计划”,即: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为核心,依托他们的居住地(自住民居或乡间文化活动室),设立固定的传承空间,鼓励他们在周围民众中开展技艺传习,修复项目在民间的“自然传承”链条;用民间艺人进学校、编写乡土艺术教材进课堂的方式,开展教育传承;用规定文化馆(站)工作职责的方式,规范和强化“保护性传承”;用引导和支持民间个人、企业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展文化产业的方式,扶植和鼓励开发性保护行为。通过在项目流传地设立传承点(基地)的方式,实现对项目不同层次的保护。项目的实施为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尝试和新鲜、实用的借鉴,为逐步开展全区范围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工作,探索具有宁夏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打开了良好局面。截至2009年3月,已在全区设立乡间自然传承点、教育传承基地、综合性传承保护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孵化基地26处。文化部门对项目的保护行为通过媒体宣传、举办“花儿”歌会等具体活动落实,教育传承计划在一些学校开始试点,综合性传承保护基地——镇北堡西部影视城、宁夏回乡文化园等对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凸显,产业孵化基地依托银川文化城、六盘山文化城等建立起来,一些有产业开发前景的项目和传承人得到扶持。
多部门合作,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招募计划。在各级文化馆(站)专业干部和艺术类高等院校教师、学生中招募志愿者。在民族民间艺术底蕴深厚的宁夏南部山区的中小学开设宁夏民族民间艺术教育欣赏课程、业余艺术兴趣小组活动,使中小学生欣赏和了解回族“山花儿”、回族民间自娱性乐器等本土优秀的民间文化,学习和掌握经典的宁夏民间艺术曲目,将传统艺术之根通过学校教育深深植入新一代的心田。目前,海原县、西吉县、银川市兴庆区教育局等已开始实施“花儿进校园”活动,并且将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海原县还专门编写了教材,石嘴山市第十三小学也开展了“回族文化”欣赏学习课程。
发动社会力量,探索实施国家级项目的保护性开发行为。2007年以来,自治区文联、西部影视城、银川市政协等机关、社会团体、企业等社会各方面力量都纷纷开始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回族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自治区保护中心十分关注相关信息和活动,积极主动与他们开展联络、合作,支持与引导社会各界的自发保护行为。
镇北堡西部影视城近年来在发展特色旅游的过程中,将民间剪纸、刺绣等手工艺人引入景区,不仅增加了旅游的文化内涵,而且也在保护民间艺人方面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实践。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动与西部影视城董事长张贤亮先生合作,将宁夏镇北堡西部影视城列为传承保护基地,使他们对民间艺术的自觉传承保护行为纳入“保护工程”的统一行动。
2008年9月,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银川塞上文化城有限公司携手合作,依托银川文化城设立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孵化基地,建立并开通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网站和宁夏山花儿网站,实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动态传播和推介。
立足实际,突出特色,举办大型民间艺术展示、展演,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品牌。宁夏是“花儿”的家乡,为了打造“花儿”艺术品牌,普及“花儿”演唱活动,自1998年起就创办了“中国西部民歌花儿歌手邀请赛”,至今已成功举办了七届,先后有西部12省区20多个民族的700多位民间歌手参与了邀请赛,努力把歌会打造为宁夏的文化活动品牌。
2007年10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厅共同举办了“花儿漫塞上”万人唱“花儿”大型演唱会,为“花儿”搭建大舞台,让民间“花儿”唱家脱颖而出,促使“山花儿”在宁夏山川广泛流传。
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集中展示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国故事·祥云小屋”活动亮相奥运会,受到中外宾客的赞誉和北京奥组委的表彰。2008年9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厅组织承办第四届国际剪纸艺术展。2009年6月,还举办了中国泥彩塑著名产地优秀作品展览。自2006年起连续开展了四次文化遗产日主题宣传展示活动。这些连续举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主题展览、展演,极大地促进了宁夏在这方面的保护工作。
三、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
在对国家级项目和传承人的保护过程中,宁夏以“绿芽计划”的实施为主要突破口,试图探索、走出一条适合宁夏区情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特点的传承保护工作方式,但遇到的问题不少。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现状堪忧。一些相对封闭的边远山区,本来保存较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受到了影响和冲击。
保护经费不足。2005年以来,自治区财政设立了专项资金,但是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严重濒危、急需抢救保护的生存状况,目前的经费显得捉襟见肘。市县两级保护经费严重不足,很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保护工作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和现有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与工作能力亟待提高。人员专业水平较低的状况,制约了普查、申报等保护工作的全面有效开展。
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和项目的展示、展演条件有限,缺乏集中展示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整体面貌的场馆。据统计全区现有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博物馆、民俗馆4个。中华回乡文化园及其回族博物馆、泾源冶家村民俗馆为民办,大武口民俗博物馆和隆德六盘山民间文化博物馆为当地政府文化部门举办。其中,仅民办的中华回乡文化园及其回族博物馆具有一定规模,是我区集中展示回族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的人文景点。
今后,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落实。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宁夏实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机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挖掘抢救的长效机制和科学保护机制,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集体、个人和社会融资为辅的多渠道经费投入机制,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文化发展规律的非物质文化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机制。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注重保护方法的探索,谋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突破,逐渐在保护工作中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
在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方面,重点对宁夏民间艺术资源丰富的六盘山区的文化生态资源进行调查、论证和保护,与甘肃省联合建设六盘山回族“花儿”生态保护区。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将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示馆的建设列入规划,建设综合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和区域性民俗博物馆,不断满足对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览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