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宁夏农村改革发展30年
4326600000018

第18章 关于进一步放宽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

(1983年3月1日)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发展农业的新局面,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我区有着广泛的适应性,要稳定下来,并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再不要规定哪些地方不可以实行这种责任制。当然,群众要求实行其他形式责任制的,也应当允许。

国营农、林、牧、渔场(包括机关、厂矿农场)也要积极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

二、要大力开发黄灌区,鼓励社员开荒。要在社队统一规划下,本着自愿原则,按每户劳力承担能力,把宜农荒地划分给社员去垦种,所有权属集体,谁开垦谁收益。垦种的荒地不得出租,转卖。开垦荒地,不能破坏林地、草场、渔湖、苇湖等资源。社队“四旁”树木集体不便经营的可以折价给社员经营,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采伐。“四旁”未绿化的地方,要划给社员种树,谁种谁有,并有继承权。但是农田林网栽植、采伐、更新,要服从林网建设的统一规定。

黄灌区的大片荒地,最主要的是在自愿的基础上有领导有计划地逐步地组织山区一部分生产条件很差、长期贫困社队的社员来开发;也要安排黄灌区一部分田少人多的生产队的社员进行开发。

山区在不破坏生态植被,有利于水土保持的前提下,在统一规划下,把荒地、荒坡、荒沟、荒山划给社员种树、种草,数量不限,并确定使用权,谁种谁有,长期不变,允许继承。要首先把离村近的沟、壕、谷地划给社员种树种草。要根据各户劳力承担能力采取自报公议办法划定,不搞平均分配。社员种树、种草应按规定给予适当的补助。

三、鼓励和积极扶持专业户(重点户)。随着多种经营和专业分工的发展,有的专业户将不再承包耕地,即“离土不离乡”,这是农村商品生产发展的必然趋势,要给予支持,并采取多种办法解决其口粮等农副产品的需要。目前大多数专业户仍然承包耕地的,不要勉强其“离土不离乡”。要采取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的办法,大力发展饲料加工业,以支持饲养专业户的发展。国家对饲养专业户要采取合同制的办法,积极供应配合饲料,并要经营议价饲料,方便用户。

要积极支持多种多样的经济联合,可以是农户之间的联合,也可以是多种所有制之间的联合;可以是生产环节上的联合,也可以是供销、贮运、技术服务环节上的联合;可以是劳动、技术之间的联合,也可以是劳力和资金的联合;可以按地域联合,也可以跨地域联合。不论哪种联合,都要按照自愿互利原则,接受国家的计划指导,实行民主管理制度,坚持集体积累和公共提留,实行按劳分配,或以按劳分配为主,同时有一定比例的股金分红。

四、允许农户与农户之间的换工,允许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力不足的家庭请零工;允许合作经济请季节工或专业工、技术工。

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种养业能手,可以请帮手,技术性较强或者有特殊技艺的,可以带学徒。请帮手、带学徒数量较多的,也不要急于取缔,而要注意调查研究,因势利导,使之向不同形式的合作经济发展。请帮手、带学徒,提倡订立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期限和报酬等,合同要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

五、允许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拖拉机等大中型农机具和汽车。集体原有的拖拉机等大中型农机具和汽车,可以继续实行专业承包,也可以作价卖给社员个人或联户经营。国营企事业和集体单位不能把应该更新的汽车、拖拉机卖给农民。允许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的大中型拖拉机和汽车搞营业性运输。有关部门要发给牌照,并供应油料,同时,要加强交通和营运管理。

社队集体羊只,可以继续承包,可以保本保值、增值部分全部归社员所有,也可以折价卖给社员饲养。但决不能使羊只生产和集体财物遭受损失。社队集体的果树也可参照办理。集体的空闲房屋、仓库、办公室、停办企业厂房和公用房屋,可安排公共文化福利事业使用,也可出租给社员个人兴办各种企事业;确实无法使用的,可拆除,材料由集体留作他用或卖给社员。

集体拖拉机等大中型农机具、汽车和羊只、果树等折价处理给社员时,要办事公道,折价合理,价款定期收归集体。

六、人民公社的体制要进行改革,实行政社分设,除自治区和两地、两市的公社体改试点外,各县都要选择一个公社进行试点;待总结经验后,争取今冬明春有准备、有步骤地全面推开。在政社未分设以前,社队要认真地担负起应负的行政职能,保证政权工作及各项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

在公社体改中,对社队企业要认真保护,勿使削弱,更不得随意破坏、分散。社队企业要进行认真调整和整顿,以充分利用当地资源,继续充实发展。对于确实不适宜统一经营的,也可以采取适当办法折价给社员或联户经营。

七、在自治区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和保护国家资源的条件下,允许社员个人或联户采运砂石、开石灰窑。在统一规划和确保不破坏耕地的前提下,经县有关部门或公社批准,允许社员个人或联户办砖瓦厂。

八、进一步放宽农副产品购销政策,逐步减少派购品种。菜羊由二类改为三类商品,实行议购议销。对城镇回民供应羊肉问题,由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予以照顾。继续实行统购派购的,必须保证完成。农民完成统购派购任务后的粮食、油料、枸杞、生猪等和非统购派购产品,允许多渠道经营;国营商业要积极开展议购议销业务,参与市场调节,也可以帮助推销;供销合作社和农村其他合作商业组织,以及农民私人也可以加工、销售,可以零售或批发,可以长途贩运。粮食的多渠道经营和出县、出自治区贩运的,应以县为单位在完成征购、超购任务后进行。

要抓紧进行供销社体制改革。陈自治区抓的县社试点外,各地县都要选择几个供销社进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未试点的供销社要加强学习和宣传,为改革做好准备。现已成立的农工商、牧工商及社队企业的门市部、经理部,除主要经营自己的产品外,也可以经营其他商品,可以从本区商业部门进货,也可由外地进货。

在农村(包括农村小集镇)除供销社外、小零售商业、饮食服务业、旅店业、修理业由集体和个人经营;国营商业要在货源上给以支持,经营业务上给予指导。在农村集市上,允许小商品和国家规定允许上市的废旧物品上市。

九、国家农业科技部门要逐步推行技术承包责任制,与农村经济组织或农户签订合时,收取一定报酬或在增产部分中按一定比例分红,并将其中一部分或大部分分给承担服务工作的农技人员。允许农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后,可以单独同经济组织或农户签订承包合同,也可以承担技术讲座、讲课、技术服务,报酬全部归个人。允许国家职工采取停薪留职的办法到农村去工作,接受任何经济组织的招聘和取得比较优厚报酬,并保留其城市户口,保留原有住房,其子女仍可继续留在城市上学和就业。

要支持农村的能工巧匠、农民技术员,生产能手建立各种形式的技术服务组织,允许农村的任何组织招聘他们去工作,并付给合理报酬。对其中自学成才、工作有成绩的,经过有关部门考核鉴定可授予技术职称。

十、国营农、林、牧、渔场可给职工划一定数量的自留地。

地处偏僻、交通不便、无蔬菜供应、有荒地的地方,可给当地国家职工划给一定数量的菜地。

十一、允许农民个人或联户开办和经营医疗所、学校、书店、电影放映队、戏剧演出队等文化福利事业。

十二、所有社员和各种经济联合体都要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依法纳税,服从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积极完成对国家、集体应承担的各项义务。要坚决反对投机倒把,非法倒卖、偷税、漏税,欺行霸市,掺杂使假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