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逊用斯瓦希里语对司机说了些什么,司机点点头说:“是!先生。”
于是,他们走下陡峭的河岸,走过铺着圆石的河底,穿过小河,弯弯曲曲地往上走,爬上河对岸,一路拨开突出来的根须杂物,一直找到麦康伯开第一枪时狮子小跑开去的地方。两个扛枪人用草茎指着矮矮的野草上的深红色血迹。血迹一直延伸到沿河岸的树林里去。
“我们怎么办?”麦康伯问。
“没什么选择的余地。”威尔逊说。“车开不过来。岸太陡了。咱们等它变僵,然后你跟我两个人进去找它。”
“咱们不能放火烧草吗?”麦康伯问道。
“草太青了。”
“那派赶野兽的人去不行吗?”
威尔逊若有所思地看着他。“当然可以。”他说,“但这简直是叫人去送命。你瞧,咱们明知道这头狮子受了伤。你可以赶跑一头没受伤的狮子——一有风吹草动它就会跑掉的;但是,受了伤的狮子就不会,它会伏击你。你非得靠近它才能看到它。你原以为那个地方连只兔子都藏不住,其实它就贴着地面趴在那里,全身隐蔽得好好的。这种情况下,你不能派杂役们去,肯定会有人受伤的。”
“那扛枪人呢?”
“哦,他们会和我们一块儿去的。这是他们份内的事。你也知道,他们还为此在合同上签了字的。其实他们看起来也不大乐意去吧?”
“我可不想到那里面去!”麦康伯脱口而出,他连自己说了些什么都没意识到。
“我也不想啊!”威尔逊随和地说,“可咱们确实别无选择了呀。”接着,他好像想到了什么,瞟了麦康伯一眼,这才发现他浑身打哆嗦,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
“当然,你可以不去的。”他说,“瞧,你雇我来就是干这个的。这就是为什么我要价这么高的原因。”
“你是说你要一个人进去吗?干吗不让它就在那儿待着?”
罗伯特·威尔逊全副心思都放在了狮子和狮子带来的问题上。在这之前,他虽然注意到麦康伯受了惊,但是没有对此太在意。此刻,他忽然觉得好像在旅店开错门撞见了一桩丑事似的。
“什么意思?”
“干吗不把它丢那儿算了?”
“你是说我们假装没打中它?”
“也不是。就到此为止嘛。”
“不行!”
“为什么?”
“一来,它肯定会一直痛苦下去;二来,可能会有人一不小心撞上它。”
“我明白了。”
“不过你可以不用管的。”
“我要去。”麦康伯说。“你知道的,我不过是有点受惊罢了。”
“咱俩进去的时候,我走前面。”威尔逊说,“康戈佬在我前面跟踪血迹,你跟在我后面,靠边上一点儿。咱们很有可能会听到它吼叫。要是看到它,我俩都开枪。什么都别怕,我会给你撑腰的。其实,你也知道,你最好别去。这样可能更好。过去跟太太待着不是挺好吗?让我去解决这事得了。”
“不,我要去。”
“那好吧。”威尔逊说。“不过,要是你不想去就别勉强。你也知道,这是我份内的事。”
“我要去。”麦康伯说道。
他们抽着烟,坐在一棵树底下。
“咱们要在这儿等会儿,要不要趁现在回去跟太太说一声。”
“不要。”
“那我过去告诉她耐心等会儿。”
“好的。”麦康伯答道。他坐在那里,腋下一直出汗,口干舌燥,胃里空洞洞的,他想鼓起勇气告诉威尔逊自己不去了,叫威尔逊去把那头狮子结果掉算了。麦康伯根本不知道,威尔逊此时怒火中烧,他懊恼自己刚才没注意到麦康伯的状态,没有及时把他打发到他妻子那儿去。威尔逊回来了,他坐在那儿。“我把你的大枪带来了,”他说,“拿着,我看咱们已经让它等得够久了。走吧。”
麦康伯接过那支大枪。威尔逊说:“你走我后面,右手边大概五码远吧。我叫你怎么干你就怎么干。” 接着,他用斯瓦希里语同那两个脸色阴沉的扛枪人嘀咕了几句。
“咱们走吧。”他说。
“我能喝点儿水吗?”麦康伯问道。那个年纪稍大的扛枪人皮带上挂着一个水壶,威尔逊跟他说了几句话,他便解下水壶,拧开盖子,递给了麦康伯。麦康伯伸手接过水壶,觉得仿佛有千斤重,那个毡制的水壶套摸上去毛茸茸、烂糙糙的。他一边喝水,一边抬眼眺望,看到前方深密的野草丛,还有草丛后树顶平整的树丛。一阵微风迎面吹来,野草随风起伏,仿若水面掀起的阵阵涟漪。他朝那个扛枪人望去,显然,这个扛枪人也在遭受着恐惧的煎熬。
野草丛里面三十五码远的地方,那头巨狮正紧紧地贴在地面上。它两只耳朵贴在脑后,除了微微上下摇动着那条长着几簇黑毛的长尾巴之外,它一动不动。一到这个藏身之处,它便做好了背水一战的准备。洞穿圆肚子的枪伤让它恶心难受;穿透它肺部的枪伤让它越来越虚弱,满是泡沫的鲜血随着每一次呼吸从嘴里冒出来。它两胁湿漉漉、热呼呼的;实心子弹在它褐色的皮毛上打了几个小洞,引来几只苍蝇;由于仇恨,它那双黄色的大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径直凝望着前方,只有呼吸时疼痛难忍了才眨巴一下,四只爪子刨进松软的干土里。它调动起自己的全部:疼痛、恶心、仇恨,还有残余的体力,准备发起奋力一击。它能听到那几个人在说话;它积聚了全身的力量准备着,等待着,只要那些人走进野草丛,它就会猛地扑出去。它听着他们的声音,尾巴变得僵直,还上下微微摆动;他们一走进野草丛边缘,它就发出一声咳嗽似的呼噜声,然后猛地扑了出来。
康戈人——那个年长的扛枪人带头,在前面查看血迹;威尔逊警觉地观望着野草丛的动静,随时准备开枪;另一个扛枪人看着前方,侧耳倾听;麦康伯靠近威尔逊,端着来复枪,摆出射击的架势;他们刚踏进野草丛,麦康伯就听到被血噎住的、咳嗽似的呼噜声,有个东西呼地一下从野草丛里扑了过来。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正在飞跑,没命地、惊恐万分地朝小河边跑去。
他听到威尔逊的大来复枪发出“喀-啦-轰!”的枪声,接着又是一声“喀啦轰!”,这时,他扭头看到那头狮子,样子十分恐怖:大半边脑袋好像都要掉下来了。它正奋力朝站在高高的野草丛边上的红脸汉子爬过去,那个汉子端着他那支难看的短枪,推上枪栓,慢慢瞄准,枪口又发出一声爆响。那头狮子还在爬,可它沉重而庞大的黄色身躯随着这声枪响僵直了,那颗残缺不全的大脑袋也栽了下去。麦康伯一个人站在他刚才飞奔到的空地上,手里拿着荷枪实弹的来复枪;两个黑人和一个白人回过头轻蔑地望着他,他知道狮子死了。他朝威尔逊走去,此时,连他的个头儿仿佛都成了对他赤裸裸的谴责。威尔逊看着他,问了一句:“要照相吗?”
“不要。”他说。
随后他们默默地朝车跟前走去,没有一个人开口。到了车子跟前,威尔逊才说:“一头棒得要死的狮子!杂役们会把它的皮剥下来。咱们不妨到荫凉底下待会儿。”
麦康伯的妻子没看麦康伯,麦康伯也没看他妻子;他上了后座,坐到她身旁;威尔逊则坐在前座上。他一度伸出手握住妻子的手,眼睛却没敢看她;她把手从他手心里抽了出来。他朝河对岸望去,看到扛枪人正在剥狮皮,于是他明白了——她能看到事情的全部经过。他们坐在那儿,他妻子向前凑过去,一只手搁在威尔逊的肩膀上。威尔逊扭过头来,她从低矮的座位上往前探出身子,亲了亲他的嘴巴。
“噢,别!”威尔逊说,本来就晒红了的脸膛更红了。
“罗伯特·威尔逊先生!”她说,“漂亮的红脸儿罗伯特·威尔逊先生啊。”
接着她又在麦康伯身旁坐下来,扭头望着河对岸,狮子躺在那儿,两条前腿朝天举着,露出白色的肌肉和分明的肌腱,还有胀鼓鼓的白肚子,那些黑人正在刮皮上的肉。最后,扛枪人带着狮皮走了过来,狮皮湿漉漉、沉甸甸的。他们上车前先把皮卷好,爬上车后,再伸手把皮拉上去。车子发动了,他们回到营房,一路上都没人开腔。
这就是猎狮事件的始末。麦康伯既不知道狮子在发动突然袭击前的感受;也不知道它被冲力两百吨的505子弹打进嘴巴时的感受;更不知道是什么力量撑着它在被第二声巨响撕裂臀部后,继续朝毁掉它的那个轰轰爆炸的东西爬去。威尔逊肯定知道些什么,可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句:“一头超棒的狮子!”可是,麦康伯对威尔逊的感受也一无所知;对自己妻子的感受,他同样一无所知,他只知道,她要跟他闹崩了。
他妻子以前也跟他闹崩过,不过从来没持续多长时间。他富甲一方,而且可能会更富有。他知道,就算是现在,她也不会离开他的。他所知道的事情不多,对此他倒是很明白。他不仅懂这个,还懂摩托车——那都是陈年往事了。他懂汽车;懂打野鸭;懂钓鱼,比如鳟鱼、鲑鱼、大海鱼,等等;懂书上写的性爱——很多书上的,太多太多书上的性爱;懂所有场地球类运动;懂狗,但对马所知不多;懂牢牢看紧自己的钱;懂他所交往的圈子里大部分的事儿;也懂他妻子不会离开他。他妻子曾经是个大美人儿,现在在非洲她仍是个大美人儿;不过,如果在家,她想离开他,还想让自己过得更好,那她可就不够美了。他们两个对此心照不宣。她已经错过了离开他的机会,对此他心知肚明。倘若他和女人交往起来更得心应手一点儿,也许她还会有点儿担心,怕他弄一个漂亮的新欢,把她取而代之。但是,她太了解他了,知道自己根本没必要担这个心。再说了,一直以来,他度量都很大,如果这不是他最阴险的地方,便是他最大的优点了。
总而言之,他们被大家看作一对幸福的佳偶,属于那种老有传言说要散伙却从来没有分手的夫妇。有个社交生活专栏记者写道:他们远赴“最黑暗的非洲”地带(这里曾经是最黑暗的地方,直到马丁·约翰逊夫妇[① 马丁·约翰逊,美国电影摄制者,拍摄了很多反映非洲原始生活的影片,他的妻子奥沙·海伦
在他死后继续从事这项工作。
]①把它搬上银幕:他们在这里追寻狮子“老辛巴”、野牛、“小飞象”,给自然史博物馆收集标本)来打猎,不仅仅是为了给他们那受人艳羡的、始终经得起考验的爱情增添冒险情趣。这个专栏记者还报道说,他们的关系至少有三次曾濒于崩溃边缘状态。他所言非虚。不过他们总能言归于好。他们的婚姻基础相当牢固。玛戈特太漂亮了,麦康伯舍不得跟她离婚;而麦康伯太有钱了,玛戈特根本舍不得离开他。
弗朗西斯·麦康伯不去想猎狮事件,小睡了一会儿。醒过来后又睡着了。大约凌晨三点,他从噩梦中突然惊醒,他梦到那头狮子顶着鲜血淋漓的脑袋跨在他身上侧耳聆听,他吓得心脏怦怦直跳;这时,他发觉妻子不在帐篷里的另一张帆布床上。整整两个钟头,他睁着眼躺在床上,脑子里想着这件事。过了两个钟头,他妻子终于走进帐篷,她撩起蚊帐,舒服地爬上床。
“你去哪儿了?”麦康伯在黑暗中问道。
“嗨!”她说,“你醒了?”
“你去哪儿了?”
“我出去透了透气。”
“你干了,你他妈的!”
“你要我说什么呢,亲爱的?”
“你到哪里去了?”
“出去透了透气呗。”
“这倒成了这种事儿的新说法。你这条骚母狗!”
“那你就是个孬种。”
“就算是。”他说,“那又怎么了?”
“我无所谓啊。可咱们别再说了行吗,亲爱的?我好困好困哦。”
“你以为我什么都能忍?”
“我知道你会的,心肝儿。”
“得了,我不会的!”
“求求你了亲爱的,咱们别再聊了吧,我太困啦。”
“之前说不会再发生这种事的。你答应过不会再发生。”
“哦,那现在又发生啦。”她甜甜地说。
“你说过,要是咱们这次旅行愉快,就再也不会发生这种事儿。你答应过。”
“没错,亲爱的。我确实是这么打算的。不过,这次旅行昨天就毁了。咱们不用非得说那么清楚吧?”
“只有要机会,你就迫不及待,是不是?”
“别再聊了,成吗?我太困了。亲爱的。”
“我要说。”
“那就别怪我不理你了,我都快睡着了。”说完她真的睡着了。
天还没亮,他们三个就全都坐在桌旁吃早饭了;弗朗西斯·麦康伯发现,在他憎恨的很多人当中,最最让他恨之入骨的,就是罗伯特·威尔逊。
“睡得好吗?”威尔逊一边往烟斗里装烟丝,一边问,他嗓音沙哑。
“你睡得好吗?”
“好得不能再好了!”这个白种猎人告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