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晋江县志道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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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田赋志(2)

一雍正九年续报八年垦复展界,遵照定例应于雍正十三年起科民田地一十六亩三分一厘八毫,共徵银一两三钱九分五厘,共徵本色米九升八合二勺。科则如前。

一雍正十年垦复迁移,遵照定例应于乾隆二年起科民田地四十亩二分三厘三毫七丝,共徵银三两四钱四分三厘,共徵本色米二斗四升二合一勺一抄。科则如前。

一雍正十一年报垦,遵照定例应于乾隆三年起科民田地三十四亩五分八厘七毫,共徵银二两九钱六分,共徵本色米二斗零八合四勺一抄。科则如前。

一雍正十二年报垦,遵照定例应于乾隆四年起科民田地六十二亩五分九厘,共徵银五两三钱五分七厘,共徵本色米三斗七升七合。科则如前。

一雍正十三年报垦,遵照定例应于乾隆九年起科民田地五顷三十三亩五分五厘一毫,共徵银二十六两六钱四分,共徵本色米三石二斗一升六合九勺。科则如前。

一乾隆五年报垦,遵照定例应于乾隆十年起科民田地二顷七十二亩八分九厘三毫,共徵银一十三两六钱六分七厘,共徵本色米一石六斗四升四合九勺。科则如前。

一乾隆十八年里民首报开垦,遵照定例应于自首之年起科额外溢出徵粮料差,增民田地八亩五分五厘,共徵银七钱三分二厘,共徵本色米五斗一升五合七勺。科则如前。

一乾隆二十二年里民首报开垦,遵照定例应于自首之年起科额外溢出徵粮料差,增民田地一十亩零三毫九丝,共徵银八钱五分六厘二毫,共徵本色米六升零三勺。科则如前。

一乾隆二十三年里民首报开垦,遵照定例应于自首之年起科额外溢出徵粮料差,增民田地一十五亩四分八厘,共徵银一两三钱二分五厘,共徵本色米九升三合三勺。科则如前。

一乾隆二十七年里民首报开垦,遵照定例应于自首之年起科额外溢出徵粮料差,增民田地三十五亩七分一厘四毫,共徵银三两零五分六厘九毫,共徵本色米二斗一升五合三勺。科则如前。

一乾隆二十八年里民首报开垦,遵照定例应于自首之年起科额外溢出徵粮料差,增民田地八亩七分二厘,共徵银七钱四分六厘,共徵本色米五升二合六勺。科则如前。

一乾隆三十一年里民首报开垦,遵照定例应于乾隆三十六年起科额外溢出徵粮料差,增民田地一亩,共徵银八分六厘,共徵本色米六合。科则如前。

一乾隆三十年里民首垦,遵照定例应于乾隆三十九年起科额外溢出徵粮料差,增民田地三亩七分八厘九毫五忽,共徵银三钱二分四厘,共徵本色米二升二合八勺。科则如前。

又清丈清阳市里民占垦盈塘,遵照定例应于乾隆四十二年升科额外溢出徵粮料差,增民田地八十四亩四分三厘一毫,共徵银七两二钱七分二厘,共徵本色米五斗零八合九勺。科则如前。

一乾隆四十一年里民首垦,遵照定例应于乾隆四十六年起科额外溢出徵粮料差,增民田地二十六亩四分四厘二毫一丝七微六纤,共徵银二两二钱六分三厘,共徵本色米一斗五升九合四勺。科则如前。

一乾隆四十九年里民首垦,遵照定例应于乾隆五十四年起科额外溢出徵粮料差,增民田地六亩四分九厘九毫七微九纤三沙六尘五埃八漠,共徵银五钱五分六厘,共徵本色米三升九合二勺。科则如前。

一嘉庆十三年里民首垦,遵照定例应于嘉庆二十三年起科额外溢出徵粮料差,增民田地五十二亩四分一厘五毫三丝,共徵银四两四钱八分七厘,共徵本色米三斗一升五合九勺。科则如前。

以上新旧垦田共二十顷零八十四亩一分三厘五毫四丝六忽五微五纤三沙,共徵银一百五十两零五分七厘八毫八丝,共徵本色米一十三石零二升四合九勺九抄。

一乾隆三十年清丈查报,奉文豁免逃亡、故绝、水冲、坍陷无徵盐田地五十二顷三十二亩五分一厘七毫,共无徵银四百三十两零八钱六分七厘,共无徵本色米三十一石五斗四升一合。

一嘉庆九年清丈查报,奉文豁免被水冲陷粮料差增民田地五十亩零四分四厘九毫四丝二忽六微,共无徵银四两三钱一分八厘二毫,共无徵本色米三升四合一勺。

以上原额并节年清查,新旧报部垦复豁免,现在通共实额官民田地、山荡、地塘坂三千九百四十七顷八十三亩二分一厘七毫九丝八忽九微五纤三沙六尘五埃八漠,共徵银二万九千九百五十二两二钱三分六厘七毫,共徵本色米二千三百八十二石三斗七升零五勺。外附丁口粮实徵银五千五百一十七两三钱四分正。按晋邑惟水田独多,旱田次之,池塘山荡又次之。而池塘则仅三顷有奇。其隶于官者,向来徵银每亩九分四厘八毫零。隶于民者,有每亩八分五厘五毫零,科则不等。自雍正元年奉文匀徵,每亩俱定地丁银一钱零三厘一毫六丝。其隶于盐者,向来徵粮,有每亩五分六厘九毫零,有每亩四分九厘八毫零,科则亦异。自雍正元年奉文匀徵,每亩俱定地丁银六分三厘九毫。地丁之外,又分浔美、〈氵丙〉洲二场,另欵派徵,名曰盐折。其隶于浔美场者,每亩加徵盐折银三分二厘二毫;隶于〈氵丙〉洲场者,每亩加徵盐折银二分零二毫余。

附徵项下:

寺租充饷银五百四十一两九钱七分。

修仓银八两二钱八分七厘。

酒税银五十二两六钱。逢闰应加徵银四两三钱八分四厘。

起运价脚渔课银六十二两八钱一分五厘。

渔课银四百一十九两五钱七分二厘。

军办渔课银二十八两五钱五分五厘。

升科渔课银七钱正。

以上杂项租税,共银一千一百一十四两四钱九分九厘。

外,原泉粮厅附徵泉州卫改归县徵,实额本折色屯田地四十六顷五十二亩三分二厘。内折色米二百一十五石四斗一升,共徵屯折、屯丁、修仓等银六十两零二钱二分三厘,共徵本色上仓米七百零八石零一升八合。

附徵泉州卫,新增屯丁一百四十九丁,共徵丁银五十二两零四分二厘。

以上屯田,屯丁,共银一百一十二两二钱六分五厘。

外,附徵永凝卫,改归县,原额本折色屯田地三十四顷三十四亩五分九厘。内折色米九十一石四斗一升七合七勺,共徵屯折、屯丁、修仓等银四十二两六钱九分九厘,共徵本色上仓米五百四十九石零六升七合四勺。

附徵永凝卫,新增屯丁一百一十九丁,共徵丁银四十一两五钱六分四厘。

以上屯田、屯丁,共银八十四两二钱六分三厘。

外削免额银一千四百九十五两四钱五分八厘。

匠班奉文匀入田粮内,徵解银九十三两九钱九分八厘。

匀贴颜料不敷正价银二百五十五两六钱七分九厘。

以上丁口、田地、正附屯,总共徵银三万八千六百二十五两七钱三分八厘。

内又除扣办解本折色,香、颜各料并新增锡料,添解沉香,黄、红铜及解办黑铅水脚等项,除奉文乌梅、降香、桐油停解,扣除水脚外,共银四百六十两零九钱四分一厘。

现在实徵正、附徵地丁银三万八千一百六十四两七钱九分七厘。酒税逢闰加徵银四两三钱八分四厘在外。

存留额载:

支解项下,科举进士牌坊银二百两零二钱五分。

经费项下,银二千七百六十四两三钱四分六厘六毫。

分巡兴、泉、永道俸银一百零五两整。门子四名、皂隶一十二名、健步一十二名、听事二名、铺司二名、轿伞夫七名,共三十九名,工食银二百四十一两八钱整。

泉州府知府俸银一百零五两整。门子二名、皂隶一十六名、库子四名、斗级六名、禁卒十二名、轿伞夫七名,共七十三名,工食银四百五十二两六钱整。

泉州府厦防同知俸银八十两整。门子二名、皂隶一十二名、健步八名、斗级四名、轿伞夫七名,共三十三名,工食银二百零四两六钱整。

泉州府马巷通判俸银六十两整。门子二名、皂隶一十二名、健步八名、民壮二十名、轿伞夫七名,共四十九名,工食银三百零三两八钱整。

泉州府经历俸银四十两整。门子一名、皂隶四名、马夫一名,共六名,工食银三十七两二钱整。

泉州府司狱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整。皂隶二名,工食银一十二两四钱整。

泉州府儒学教授、训导二员,俸银八十五两整。门斗三名、斋夫二名,共五名,工食银三十一两。又膳夫二名,工食银一十三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

晋江县知县俸银四十五两整。门子二名、皂隶一十六名、马快八名、轿伞肩夫七名、库子四名、斗级四名、禁卒八名、民壮三十名,共七十九名,工食银四百八十九两八钱整。

晋江县石狮县丞俸银四十两整。门子一名、皂隶四名、马夫一名、民壮一十名,共一十六名,工食银九十九两二钱整。

晋江县儒学教谕、训导二员,原俸并加增俸银八十两整。门斗三名、斋夫三名,共六名,工食银三十七两二钱。又膳夫二名,工食银一十三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

晋江县雒阳巡检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整。皂隶二名,工食一十二两四钱整。

晋江县鹧鸪巡检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整。皂隶二名,工食一十二两四钱整。

晋江县典史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整。门子一名、皂隶四名、马夫一名,共六名,工食银三十七两二钱整。

驿站项下,晋安驿膳夫、马夫廪粮等银一千六百一十四两四钱四分,内应解驿站裁肆等欵,银九百三十九两九钱八分,实支销驿站膳夫廪粮等银六百七十四两五钱。

支发项下,银三千一百一十三两零七分九厘。

布政司宴赏贡使银二两四钱。

泉州府儒学廪生四十名,廪粮银一百一十五两七钱三分三厘三毫三丝二忽。无闰之年,年扣存银三两七钱三分三厘三毫三丝二忽,俟闰给发。

圣庙香灯银二两五钱二分。泉州府学。

泉州府学岁贡生员往京盘缠、旗匾银二两五钱。

晋江县儒学廪生二十名廪粮银五十七两八钱六分六厘六毫六丝六忽。无闰之年,年扣存银一两八钱六分六厘六毫六丝六忽,俟闰给发。

圣庙香灯银二两五钱二分。晋江县学。

晋江县学岁贡生员往京盘缠,旗匾银一两二钱五分。

文庙山川社稷等坛祠祭费银二百二十三两。

关帝庙祭费银二十四两。

文昌宫祭费银一十六两。

乡饮宾酒席银一十五两零三分。

习仪拜贺、救护廷燎银六钱。

祈晴、祷雨香烛银三两。

存恤孤贫口粮银七百一十两,又衣布银一百零九两一钱二分。

囚犯口粮银三十两。

修理两学、山川社稷、城隍等坛祠银四十两。

续编内阁李春秋祭祀银六两。

乡贤、名宦二祠门子一名,工食银二两。

看守山川社稷、郡厉等坛夫二名,工食银二两四钱。

道府同知、通判看馆门子共四名,工食银六两。

雒阳桥子一名,工食银九钱。

府前、鼓楼、雒阳等铺司兵四十一名,火把、工食银三百七十两零一钱四分。

安平、秀山、福全等铺司兵三十名,工食银一百一十一两六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