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也许会认为,民主制度的最终和必然效果,是使全体公民在私人生活中也像在政治生活上那样融合起来,并强制每一个人全都过同样的生活。
这样,将会对民主所产生的平等作出极其粗浅和蛮横的解释。
没有任何社会情况和任何法制,能使人们相似得在教育、财产和爱好方面没有一点差别;即使有时候不同的人可能发现齐心协力去做同一件事对他们有利,但是你也必须承认,他们决不会从中发现乐趣。因此,他们无论怎么要逃避立法者规定的限制,并在逃脱立法者试图限制他们而为他们的活动规定的某种范围时,就建立起一些因条件、习惯或品德相似而形成的私人小团体,它们与大的政治团体并存。
在美国,凡是公民,谁也不比谁高人一等;他们既不需要相互服从,也不需要彼此尊敬,他们共同执法,共同治国,总而言之,就是大家在一起去处理对共同的命运发生影响的事务。但是,我还从来没听说过有谁主张大家以同样的方式去消遣,或使男女混杂在同一场所玩乐。
在政治集会和司法审判的大厅里经常混在一起的美国人,在私生活方面却谨慎地将自己分成许多很不同的小团体,以便在那里享受私人生活上的乐趣。每个公民都很乐意承认全体同胞一律平等,但只承认其中的极少数人是他的朋友和客人。
我认为这是非常自然的。公共生活的圈子越大,私人关系的范围就会越小。我不但无法想象新社会的公民最后会在生活上趋同,反而觉得他们可能形成许许多多的小圈子。
在贵族制国家,每个阶级都像一座大城堡,本阶级的成员不得出去,其他阶级的成员不得进来。各阶级间不相往来,只是在每个阶级内部,人们是一定要往来的。即便他们的天性并不相同,但身份的基本一致促使他们彼此接近。
而当法律和习惯都没有规定在谁和谁之间建立频繁的和经常的关系时,则观点和思想倾向上的偶然相同,就可能会对建立这种关系发生作用。因此,私人组成的团体各有特点。
在民主制度下,公民永远没什么差别,自然感到彼此接近得随时都可能融为一体,所以便人为地和随意地创造出许多小圈子,而每个人则试图依靠这种小圈子拒他人于千里之外,唯恐不知不觉中与众人合流。
这种情况将会永远存在,因为人们可以改变自己创造的外在制度,但却不能改变自身。无论整个社会如何竭尽全力去使公民平等和相同,个人的自傲心理总要试图阻止人们走上同一水平,并希望在某一方面出现对己有利的局面。
在贵族制度下,人们被不可逾越的高高的壁垒隔开;而在民主制度下,人们被太多的细得几乎看不见的线隔开,虽然人们随时都可以冲断这些线,但这些线也可以不断移动位置而重新联结起来。
因此,无论平等发展到如何高的地步,在民主国家里总会形成为数众多的私人小团体,它们散布在大的政治社会的汪洋大海之中。但是,这些小团体的成员没有一个在仪表上跟领导贵族国家的上等阶级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