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见闻琐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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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善远小人

梅河帅为吏部司官掌印时,邻寓某以举人捐知府,名次在后,谋先人得缺,谓掌印官可上下其手,无因至前,极其趋奉。

河帅素贫,某来必问薪米给否,河帅知有所为,必应曰:“给。”既因亲戚事,需银数百两,遍向知交告贷。某知之,送银五百两至,河帅婉谢不受,然不能不感其意。

逾年,放惠州知府,掌印职权,不在手矣。赴任乏资,故意往拜某,告贷。某托辞他出,不见。走札往告,亦不复一字。人问:何自取辱若是?河帅笑曰:“特试之耳,彼果重交情,必慨然答应,异时不得不图厚报。如其为谋缺之故,则今不掌印,必不肯借。既不肯借,则我心释然,彼将来亦不能责怪于我,两情从此断也。”

后河帅抚浙,某寓临安,窘甚,虽一往拜河帅,自顾赧然,不敢有所干求矣。然则欲远绝小人者,不可无智术。河帅此举,真足为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