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王安石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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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执政前的王安石(中) (1)

王安石早年屡次被朝廷征召到京城任“馆职”,也就是史馆、集贤院、秘书省等文职官员,但是,每次都被他以家庭生活困难,负担过重为理由,拒绝赴任。不过,后来朝廷授命他为翰林学士,他却没有犹豫,很快就到京城来了。世上有些学者,常常就以这一点,批评他本来是热衷于富贵的,以前不过是矫情,故意做出这种姿态,为的是培养自己的声望,时间长了,可以一下子升到很高的职位。啊,为什么不认真考察真实的情况,而学那些舞文弄墨之徒,刻意地为人制造罪名呢?王安石开始出来做事的时候,在他自己看来,固然很早而且显得比较成熟,对国家和社会有用固然是他很早就立下的志向,然而,他安于现在所处的地位,努力去做应该做的事,又是他学问修养的本源。

如果说他拒绝担任馆职是因为馆职太小,看不起馆职,然而,州县小吏就更加低贱了,为何能安心去做呢?不仅一直安心在这些职位上努力工作,而且主动谋求这样的职位。只是因为他的家里较为穷困,母亲年纪也很老了,不得不为了俸禄去做地方官,所以才不惜自己轻贱自己,为的是让自己能安心地照顾家人。到了请他做学士的时候,他的母亲已经去世,家里的生活稍微有些改善,足以供给自家的需求了。所以,朝廷提拔他,他也不再推辞了,因为他的生活处境和以前有了很大的不同。由于这个原因,我认为王安石的立身,与其说他像伯夷,不如说他像柳下惠。而那些对他怀恨在心的人仍然私下里悄悄地议论他,恐怕是太过分了吧。在这里,我选择《临川集》中的一二篇文章,来证明我的说法。皇祐三年(公元1051年),他在《乞免试状》中是这样写的:

我的祖母年纪已老,父亲去世后尚未安葬,弟弟、妹妹又要婚娶、出嫁,家里十分穷困而人口又很多,很难在京城居住生活。我曾经把这种情况向别人陈述过,请求不要让我参加争取馆职的这种考试。这样做怠慢了朝廷的诏命,怕是有罪的,幸亏朝廷很宽容,没有太为难我。不仅不再图谋让我去京城任职,更把我看做淡泊名利的人,使得我不再有葬父、嫁妹、奉养祖母的焦虑。我一再推辞避让,不敢去充当地位尊贵显要的职位,说我淡泊名利是可以的。但如今我是为了自己一家的私利而焦急,选择对我有利的事去做,因此,说我淡泊名利,却不是我的本意。再加上我的知县一职任期已满,等候补缺至今已经两年有余,家中老幼都没有得到很好的安置,刚要去新的地方上任,又召我马上进京赴试,实在与我的私人计划有所妨碍,我只是想照顾好自己的家庭,希望皇帝能以慈悲为怀,体察我的本意,收回让我参加馆职选拔考试的诏令,使我能圆满地完成这一次任命。

这是他初次拒绝朝廷的诏令,因为文彦博在推荐他的时候,称赞他“恬然自守”,所以他在《乞免试状》中特意说自己并非“淡泊名利”,只是因为家中确有具体困难,是从自己的家庭情况出发。在此之前,庆历七年(公元1047年),他写了《上相府书》,在此之后,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他又写了《辞集贤校理状》二篇,嘉祐元年(公元1056年)写了《上执政书》、《上欧阳永叔书》,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写了《上曾参政书》,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写了《上富相公书》,其中的措辞大致相同。他不是故意想要表现孝顺、友爱的感情,并溢于言表,他的这种做法,即使和古人相比,在道德上也不用惭愧。而有人一定要把他的这种做法视为矫情,怎么喜欢诬蔑别人到了这种程度呢?其实,他喜欢担任地方官吏也是万不得已,他自己就曾这样说过:

我不考虑一个人能否胜任这项工作,只把孔子的学说作为唯一的精神信仰,不能令人满意的品性,能否在孔子这里得到纠正而已。在外为官只做地位低微的小官,这不是我的志向。私下里我把自己比作古代贫困的人,不知道是不是合适啊?——摘自《答王该秘校书》

我常常觉得,如今出来做官,都是道义得不到伸张而个人得到了发展,我看这里是有不得不如此的情况。不出来做官,就没有办法维持生计,不出来做官又想找到维持生计的办法,其道义就更得不到伸张了,这一直也是我不得不这样的原因。我曾写过《进说》一文,来鼓励那些能够按照自己意志做事的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做事而又很满足,我还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不料今天在这里遇到了您。——摘自《答张几书》

由此看来,像伊尹那样,先在有莘国的田野里耕种,后被成汤重用,并辅佐成汤灭了夏朝,这正是王安石的志向。看自己做不到这种程度,他为此而在世俗之人面前自责说得已经够多了,而后来的人仍然在私下里议论他,这是一种什么心理呢?

孔子做了掌管粮仓的小吏,就希望进出的数字都是对的,他做管理牲畜的小吏,就希望牛羊长得都很壮实。王安石也是这样,虽然他心里并不想担任这个差使,但既然已经做了,就忠于职守,不肯有一丝一毫的马虎和得过且过。这正是他的学问不欺骗人的道理。王安石担任地方官吏的地方,都显示出他的治理地方的能力。

这在他担任鄞县知县时表现得尤为显著,《王安石传》称他疏通河渠,修治池塘,改善农田水利状况,防止当地水旱灾害;他还把稻谷借贷给农民,秋后偿还,只增加很少量的利息,不仅使县仓里的陈粮被新粮替换,还能方便农民,不使他们遭受地主豪强的重利盘剥。这就是后来他执政时搞的农田、水利、青苗诸法,而只是在这个县里小试了一把。在《临川集》中有《鄞县经游记》、《上杜学士论开河书》、《上运使孙司谏书》等,都可以看到他在治理鄞县时的一些政绩,这里就不一一引述了。明朝嘉靖年间(公元1522—1566年),陈九川为王安石的文集作序,他写道:王安石曾经担任过鄞县知县,被称为尊理守法的官吏,死后还受到当地人的奉祀,在庙中享受祭飨,老百姓至今把他视为神明。他在民间的影响,数百年过去了,仍然没有终止,可见他在道德修养和治理手段方面,达到了一定的境界。

王安石是喜欢做事的人,不是喜欢表白的人,看他执政之前的政论,也往往散见于他的文集之中。下面我们摘录一两段看一看,由此可见他的政治抱负。他在《与马运判书》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