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明伦汇编官常典刑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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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汇考二

汉以刑辟归廷尉设护军都尉后更名司寇又设尚

书三公曹以主断狱

按汉书百官公卿表护军都尉秦官武帝元狩四年

属大司马成帝绥和元年居大司马府比司直哀帝

元寿元年更名司寇平帝元始元年更名护军

按后汉书注汉旧仪曰尚书初置五曹有三公曹主

断狱

按晋书职官志成帝建始四年罢中书宦者又置尚

书五人一人为仆射而四人分为四曹通掌图书秘

记章奏之事各有其任其一曰常侍曹主丞相御史

公卿事其二曰二千石曹主刺史郡国事其三曰民

曹主吏民上书事其四曰主客曹主外国夷狄事后

成帝又置三公曹主断狱是为五曹

后汉

后汉刑狱事仍归廷尉改三公曹尚书以主考课而

分二千石曹掌中都官水火盗贼辞讼罪眚

按后汉书百官志尚书六人六百石本注曰成帝初

置尚书四人分为四曹

汉旧仪曰初置五曹有三公曹主断狱

常侍曹尚书主公卿事二千石曹尚书主郡国二千

石事

蔡质汉仪曰掌中都官水火盗贼辞讼罪眚

民曹尚书主凡吏上书事客曹尚书主外国夷狄事

世祖承遵后分二千石曹又分客曹为南主客曹北

主客曹凡六曹

侍郎三十六人四百石本注曰一曹有六人主作文

书起草

蔡质汉仪曰尚书郎初从三署诣台试初上台

称守尚书郎中岁满称尚书郎三年称侍郎

令史十八人二百石本注曰曹有三主书后增剧曹

三人合二十一人

古今注曰永元三年七月增尚书令史员功满

未尝犯禁者以补小县墨绶蔡质曰皆选兰台符

节上称简精练有吏能为之决录注曰故事尚书

郎以令史久缺补之世祖始改用孝廉为郎

按晋书职官志后汉光武以二千石曹主辞讼事中

都官曹主水火盗贼事

魏设五曹尚书省二千石曹中都官曹两尚书而尚

书曹郎有比部及二千石都官之属

按晋书职官志魏改选部为吏部主选部事又有左

民客曹五兵度支凡五曹尚书二仆射一令为八座

魏尚书郎有殿中吏部驾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

祠部度支库部农部水部仪曹三公仓部民曹二千

石中兵外兵都兵别兵考功定课凡二十三郎青龙

二年尚书陈矫奏置都官骑兵合凡二十五郎每一

郎缺白试诸孝廉能结文案者五人谨封奏其姓名

以补之

晋设六曹尚书而以刑狱掌于右丞尚书郎有比部

都官二千石曹皆主刑狱事

按晋书职官志晋置吏部三公客曹驾部屯田度支

六曹而无五兵咸宁二年省驾部尚书四年省一仆

射又置驾部尚书太康中有吏部殿中及五兵田曹

度支左民为六曹尚书又无驾部三公客曹惠帝世

又有右民尚书止于六曹不知此时省何曹也及渡

江有吏部祠部五兵左民度支五尚书

左右丞自汉武帝建始四年置尚书而便置丞四人

及光武始减其二惟置左右丞左右丞盖自此始也

自此至晋不改晋左丞主台内禁令宗庙祠祀朝仪

礼制选用署吏急假右丞掌台内库藏庐舍凡诸器

用之物及廪振人租布刑狱兵器督录远道文书章

表奏事八座郎初拜皆沿汉旧制并集都坐交礼迁

职又解交焉

晋受命武帝罢农部定课置直事殿中祠部仪曹吏

部三公比部金部仓部度支都官二千石左民右民

虞曹屯田起部水部左右主客驾部车部库部左右

中兵左右外兵别兵都兵骑兵左右士北主客南主

客为三十四曹郎后又置运曹凡三十五曹置郎二

十三人更相统摄及江左无直事右民屯田车部别

兵都兵骑兵左右士运曹十曹郎康穆以后又无虞

曹二千石二郎但有殿中祠部吏部仪曹三公比部

金部仓部度支都官左民起部水部主客驾部库部

中兵外兵十八曹郎后又省主客起部水部余十五

曹云

宋承晋江左复增设都官尚书而省比部曹郎后复

按宋书百官志晋江左有祠部吏部左民度支五兵

合为五曹尚书宋高祖初又增都官尚书

尚书令任总机衡仆射尚书分领诸曹吏部尚书领

吏部删定三公比部四曹都官尚书领都官水部库

部功部四曹

晋西朝则直事殿中祠部仪曹吏部三公比部金部

仓部度支都官二千石左民右民虞曹屯田起部水

部左主客右主客驾部车部库部左中兵右中兵左

外兵右外兵别兵都兵骑兵左士右士北主客南主

客为三十四曹郎后又置运曹凡三十五曹晋江左

初无直事民

按晋志民

上有右字

屯田车部别兵都兵骑兵左

士右士运曹十曹郎而主客中兵各置一郎而已所

余十七曹也康穆以来又无虞曹二千石二郎犹有

殿中祠部吏部仪曹三公比部

按晋志比

部下有金部

仓部度

支都官左民起部水部主客驾部库部中兵(

按晋志中兵下

有外兵)

十八曹郎后又省主客起部水部余十五曹宋

高祖初加置骑兵主客起部水部四曹郎合为十九

曹太祖元嘉十年又省仪曹主客比部骑兵四曹郎

十一年又并置十八年增删定曹郎次在左民曹上

盖魏世之定科郎也三十年又置功论郎次都官之

下在删定之上太宗世省骑兵今凡二十曹郎以三

公比部主法制度支主算支派也度景也都官主军

事刑狱其余曹所掌各如其名

南齐

南齐左仆射主谳议以吏部尚书领比部曹都官尚

书领都官曹而右丞亦掌刑罪诤讼

按南齐书百官志左仆射领殿中主客二曹事诸曹

郊庙园陵车驾行幸朝仪台内非违文官举补满叙

疾假事其诸吉庆瑞应众贺灾异贼发众变临轩崇

拜改号格制囗官铨选凡诸除署功论封爵贬黜八

议疑谳通关案则左仆射主右仆射次经维是黄案

左仆射右仆射署朱符见字经都丞竟右仆射横画

成目左仆射画令画右官阙则以次并画若无左右

则直置仆射在其中间总左右事

吏部尚书领吏部删定三公比部四曹

都官尚书领都官水部库部功论四曹

右丞一人掌兵士百工补役死叛考代年老疾病解

遣其内外诸库藏谷帛刑囗创业诤讼田地船乘禀

拘兵工死叛考剔讨补差分百役兵器诸营署人领

州郡租布人民户移徙州郡县并帖城邑民户割属

刺史二千石令长尉被收及免赠文武诸犯削官事

白案右丞上署左丞次署黄案左丞上署诸立格制

及详谳大事宗庙朝廷仪体左丞上署右丞次署自

令仆以下五尚书八座二十曹各置郎中令史又置

都令史分领之仆射掌朝轨尚书掌谳奏都丞任碎

在弹违诸曹缘常及外详谳事应须命议相值者皆

郎先立意应奏黄案及关事以立意官为议主凡辞

诉有漫命者曹掾谘如旧若命有谘则以立意者为

议主

梁以刑狱归廷尉仍设都官尚书领都官诸曹

按隋书百官志梁尚书省置令左右仆射各一人又

置吏部祠部度支左户都官五兵等六尚书左右丞

各一人吏部删定三公比部祠部仪曹虞曹主客度

支殿中金部仓部左户驾部起部屯田都官水部库

部功论中兵外兵骑兵等郎二十三人令史百二十

人书令史百三十人

陈承梁以刑狱归廷尉而尚书三公郎等亦掌行察

狱囚囗枉

按隋书刑法志陈氏承梁季丧乱刑典囗阔及武帝

即位思革其弊乃下诏搜举良才删改科令群僚博

议务存平简于是稍求得梁时明法吏令与尚书删

定郎范泉参定律令又敕尚书仆射沈钦吏部尚书

徐陵兼尚书左丞宗元饶兼尚书左丞贺朗参知其

事制律三十卷令科四十卷廷尉寺为北狱建康县

为南狱并置正监平又制常以三月侍中吏部尚书

尚书三公郎部都令史三公录囗局令御史中丞侍

御史兰台令史亲行京师诸狱及冶署理察囚徒囗

北魏

明元帝泰常二年置西部大人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按官氏志泰常二年夏置

六部大人官有天部地部东西南北部皆以诸公为

之大人置三属官

孝文帝太和年诏议官制定都官尚书以下阶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按官氏志自太祖至高祖

初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或事出当时不为常目旧

令亡失无所依据太和中高祖诏群僚议定百官着

于令列曹尚书第二品中尚书郎中第五品上尚书

郎从第五品中主事郎从第六品上都令史主书令

史第七品上

按杜佑通典魏有都官尚书有比部曹又尚书诸司

置主事令史

太和二十三年复次都官尚书以下职令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按官氏志太和二十三年

高祖复次职令及帝崩世宗初班行之以为永制列

曹尚书第三品尚书郎中第六品下阶尚书都令史

主书令史从第八品上阶

北齐

北齐以狱刑归大理仍设都官尚书统五曹以比部

掌律令而三公统于殿中以掌囚罪

按隋书百官志后齐制官多循后魏尚书省置吏部

殿中祠部五兵都官度支等六尚书六尚书分统列

曹殿中统殿中仪曹三公驾部四曹都官统都官二

千石比部水部膳部五曹

三公掌五时读时令诸曹囚帐断罪赦日建金

囗等事

北周

北周依周礼建六官秋官府领司寇等众职

按周书卢辩传太祖欲行周官命苏绰专掌其事未

几而绰卒乃令辩成之于是依周礼建六官置公卿

大天士秋官府领司寇等众职以魏恭帝三年始命

行之

隋以刑狱归大理仍设都官尚书统都官刑部比部

司门诸侍郎

按隋书百官志高祖既受命改周之六官其所制名

多依前代之法置尚书省都官尚书统都官侍郎二

人刑部比部侍郎各一人司门侍郎二人都官尚书

为正三品尚书诸曹侍郎为正六品上阶

文帝开皇三年改都官尚书为刑部尚书诸曹侍郎

加为从五品

按隋书高祖本纪不载按百官志云云

开皇六年置刑部诸曹员外郎

按隋书高祖本纪不载按百官志六年尚书省二

十四司各置员外郎一人以司其曹之籍帐侍郎阙

则厘其曹事

开皇十四年置刑部诸曹主事令史员

按隋书高祖本纪不载按百官志十四年诸省各

置主事令史员

炀帝大业三年更定曹郎改刑部郎为宪部郎

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按百官志炀帝即位多所

改革三年定令品自第一至于第九唯置正从而除

上下阶尚书省六曹各侍郎一人以贰尚书之职又

增左右丞阶与六侍郎并正四品诸曹侍郎并改为

郎又改吏部为选部郎户部为人部郎礼部为仪曹

郎兵部为兵曹郎刑部为宪部郎工部为起部郎以

异六侍郎之名废诸司员外郎而每增置一曹郎各

为二员都司郎各一人品同曹郎掌都事之职以都

事为正八品分隶六尚书诸司主事并去令史之名

其令史随曹闲剧而置每十令史置一主事不满十

者亦置一人寻又每减一郎置承务郎一人同员外

之职

唐以刑狱归大理而刑部按覆之设尚书侍郎统刑

部都官比部司门之属始以刑部御史中丞大理为

三司

按唐书百官志唐之官制其名号禄秩虽因时增损

而大抵皆沿隋故尚书省其属有六尚书五曰刑部

刑部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律令

刑法徒隶按覆谳禁之政其属有四一曰刑部二曰

都官三曰比部四曰司门刑部郎中二人从五品上

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掌律法按覆大理及天下奏

谳为尚书侍郎之贰凡刑法之书有四一曰律二曰

令三曰格四曰式凡鞫大狱以尚书侍郎与御史中

丞大理卿为三司使凡国有大赦集囚徒于阙下以

听刑部主事四人都官主事二人比部主事四人司

门主事二人从九品上以主事令史书令史署覆文

案出符目以亭长启闭传禁约以掌固守当仓库及

陈设

龙朔二年改刑部曰司刑都官曰司仆比部曰

司计司门曰司关光宅元年改刑部曰秋官天宝

十一载改刑部曰司宪比部曰司计有刑部令史

十九人书令史三十八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人都

官令史九人书令史十二人掌固四人比部令史

十四人书令史二十七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司

门令史六人书令史十三人掌固四人

都官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俘隶簿录给衣粮医药

而理其诉免凡反逆相坐没其家配官曹长役为官

奴婢一免者一岁三番役再免为杂户亦曰官户二

岁五番役每番皆一月三免为良人六十以上及废

疾者为官户七十为良人每岁孟春上其籍自黄口

以上印臂仲冬送于都官条其生息而按比之乐工

兽医骗马调马群头栽接之人皆取焉附贯州县者

按比如平民不番上岁督丁资为钱一千五百丁婢

中男五输其一侍丁残疾半输凡居作者差以三等

四岁以上为小十一以上为中二十以上为丁丁奴

三当二役中奴丁婢二当一役中婢三当一役

比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句会内外赋敛经费俸

禄公廨勋赐赃赎徒役课程逋欠之物及军资械器

和籴屯收所入京师仓库三月一比诸司诸使京都

四时句会于尚书省以后季句前季诸州则终岁总

句焉

司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门关出入之籍及阑遗

之物凡着籍月一易之流内记官爵姓名流外记年

齿貌状非迁解不除凡有召者降墨敕勘铜鱼木契

然后入监门校尉巡日送平安凡奏事遣官送之昼

题时刻夜题更筹命妇诸亲朝参者内侍监校尉囗

索凡苇軬车不入宫门阑遗之物揭于门外榜以物

色囗年没官天下关二十六有上中下之差度者本

司给过所出塞逾月者给行牒猎手所过给长籍三

月一易蕃客往来阅其装重入一关者余关不讥

宪宗元和九年十二月诏刑部大理官朔望入对

按唐书宪宗本纪云云

宣宗大中三年三月诏待制官典刑法官谏官次对

按唐书宣宗本纪云云

辽制设夷离毕掌刑狱之事后设南面朝官而尚书

省始具刑部长贰曹郎之职

按辽史百官志初太祖制夷离毕视刑部契丹夷离

毕院掌刑狱

夷离毕

左夷离毕

右夷离毕

知左夷离毕事

知右夷离毕事

敞史

选底掌狱

南面朝官辽有北面朝官矣既得燕代十有六州

乃因唐制复设南面三省六部台院寺监诸卫之官

尚书省刑部职名总目

尚书

侍郎

郎中

员外郎

宋刑部设尚书侍郎统刑部都官比部司门郎中员

外之属

按宋史职官志刑部掌刑法狱讼奏谳赦宥叙复之

事凡断狱本于律律所不该以敕令格式定之凡律

之名十有二曰名例曰禁卫曰职制曰户婚曰囗库

曰擅兴曰盗贼曰斗讼曰诈伪曰杂律曰捕亡曰断

狱禁于未然之谓令施于已然之谓敕设于此而使

彼至之之谓格设于此而使彼效之之谓式其一司

一路海行所不该者折而为专法若情可矜悯而法

不中情者谳之皆阅其案状傅例拟进应诏狱及案

劾命官追命奸盗以程督之审覆京都辟囚在外已

论决者摘案检察凡大理开封殿前马步司狱纠正

其当否有辩诉以情法与夺赦宥降放叙雪若命官

牵复则以囗数定之其属三曰都官曰比部曰司门

设官十有一尚书一人侍郎二人郎中员外郎刑部

各二人都官比部司官各一人国初以刑部覆大辟

案淳化二年增置审刑院知院事一人以郎官以上

至两省充详议官以京朝官充掌详谳大理所断案

牍而奏之凡狱具上先经大理断谳既定报审刑然

后知院与详议官定成文草奏记上中书中书以奏

天子论决大中祥符三年置纠察刑狱司纠察官二

人以两制以上充凡在京刑禁徒以上即时以报若

理有未尽或置淹恤追覆其案详正而驳奏之凡大

辟皆录问熙宁三年诏详议评断详覆官初入以三

年为任次以三十月为任欲出者听前任满半年指

关注官满三任者堂除八年罢详议详断官亲书节

案止合节略付吏仍减议官一断官二元丰二年知

院安焘言天下奏案益多于往时自熙宁八年减议

官断官力既不足故事多囗谬增详议官一刑部增

详断官一三年八月诏省审刑院归刑部以知院官

判刑部掌详议详覆司事刑部主判官为同判刑部

掌详断司事审刑议官为刑部详议官官制行悉罢

归刑部元佑元年省比部郎官一员以都官兼司门

五月三省言旧制纠察在京刑狱以察违慢自罢归

刑部无复申明纠举之制请以御史台刑察兼领其

御史台刑狱令尚书省右司纠察从之刑部旧有详

覆案自官制行归诸路提刑司至是复置四年并制

勘量为一案绍圣元年诏都官司门互置郎官一员

崇宁二年十二月诏刑部尚书通治左右曹侍郎一

治左曹一治右曹如独员即通治余并依官制格令

尚书掌天下刑狱之政令凡丽于法者审其轻重平

其枉直而侍郎为之贰应定夺审覆除雪叙复移放

则尚书专领之制勘体量奏谳纠察录问则长贰治

之而郎中员外郎分掌其事有司更定条法则复议

其当否凡听讼狱或轻重失中有能驳正诏其赏罚

若颁赦宥则纠官吏之稽违者大祀则尚书囗誓荐

熟则奉牲大礼肆赦则侍郎授赦书付有司宣读承

旨释囚分案十二置吏五十有二绍兴后分案十三

曰制勘掌凡根勘诸路公事曰体量掌凡体究之事

曰定夺掌诉雪除落过名曰举叙掌命官叙复曰纠

察掌审问大辟曰检法掌供检条法曰颁降掌颁条

法降赦曰追毁掌断罚追毁宣敕曰会问掌批会过

犯曰详覆掌诸路大辟帐状曰捕盗曰帐籍掌行在

库务理欠帐籍曰进拟掌进断案刑名文书裁减吏

额置三十五人

侍郎旧制应定夺审覆除雪叙复移放尚书专领之

若制勘体量奏谳纠察录问长贰通治之南渡长贰

互置隆兴常置一员淳熙十六年依崇宁专法奏狱

及法令事请大理寺官赴部共议之用侍郎吴博古

之说也

郎中员外郎各二人分左右厅掌详覆叙雪之事

建炎三年刑部郎官以二员为额关掌职事初无分

异绍兴二十六年诏依元丰旧法分厅治事先是右

司汪应辰言刑部郎官分为左右左以详覆右以叙

雪同僚异事祖宗有深意倘初无分异则有不当于

理者孰为追改乞遵用旧制要使官各有守人各有

见参而用之以称钦恤之意从之仍令今后仿此

都官郎中员外郎掌徒流配隶凡天下役人与在

京百司吏职皆有籍以考其役放及其增损废置之

数若定差副尉

旧为

军大将

则计其所历而以役之轻重

均其劳逸给印纸书其功过展减磨勘岁月元佑八

年以纲运差使关归吏部省副尉员三百绍圣间复

其额及元丰押纲法归都官崇宁二年二月复配隶

案先是元丰中都官有吏籍配隶案元佑中罢之因

刑部有请乃诏如旧六月侍郎刘赓奏副尉差遣有

立定优重等第都官条虽特旨亦许执奏乞申严其

禁从之分案四置吏十有八建炎三年诏比部兼司

门隆兴元年诏都官比部共置一员自此都官兼比

部司门之事分案五曰差次曰磨勘曰吏籍曰配隶

曰知杂各因其名而治其事裁减吏额置十二人(

淳熙

十三年减三人)

比部郎中员外郎掌勾覆中外帐籍凡场务仓库

出纳在官之物皆月计季考岁会从所隶监司检察

以上比部至则审覆其多寡登耗之数有陷失则理

纳钩考百司经费有隐昧则会问同否而理其侵负

旧帐案隶三司自治平中至熙宁初凡四年帐未钩

考者已逾十有二万钱帛刍粟积亏不可胜计五年

十一月曾布奏以四方财赋当有簿书文籍以钩考

其给纳登耗多寡遂置提举帐司选人吏二百人驱

磨天下帐籍并选官吏审覆七年二月诏帐司每岁

具天下财用日出入数以闻元丰初年诏诸路财赋

出入自今三年一供着为令官制行厘其事归比部

元佑元年七月用司马光奏悉总于户部三年厘正

仓部勾覆理欠凭由案及印发钞引事归比部政和

六年诏寺监先期检举如库务监官所造文帐委无

未备方许批书违者御史台奏劾用郎官梅执礼之

请也分案五置吏百有一建炎以后或都官兼比部

司门之事

司门郎中员外郎掌门关津梁道路之禁令及其

废置移复之事应官吏军民辇道商贩讥察其冒伪

违纵者凡诸门启闭之节及关梁余禁以时举行分

案二置吏五

金置刑部设尚书侍郎统郎中员外之属掌律令刑

名之事

按金史百官志六部国初与左右司通署天眷三年

始分治刑部尚书一员正三品侍郎一员正四品郎

中一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一员掌律令格

式审定刑名关津讥察赦诏勘鞫追征给没等事一

员掌监户官户配隶诉良贱城门启闭官吏改正功

赏捕亡等事主事二员从七品

令史五十一人内女直二十二人译史五人通

事二人

架阁库管勾一人正八品掌刑工两部架阁

大安二年以主事各兼

同管勾一员从八品

元设刑部尚书侍郎统郎中员外之属掌天下刑名

法律之事

按元史百官志刑部尚书二员正三品侍郎二员正

四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掌天下

刑名法律之政令凡大辟之案覆系囚之详谳孥收

产没之籍捕获功赏之式囗讼疑罪之辨狱具之制

度律令之拟议悉以任之世祖中统元年以兵刑工

为右三部置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五员员外郎

五员以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专署刑部至元元年析

置工部而兵刑仍为一部尚书四员侍郎仍二员郎

中四员员外郎置五员三年复为右三部七年始别

置刑部尚书一员侍郎一员郎中一员员外郎二员

八年改为兵刑部十三年又为刑部二十三年六部

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定以二员为额大德四年尚

书增置一员其首领官则主事三员吏属则蒙古必

阇赤四人令史三十人回回令史二人怯里马赤一

人知印二人奏差十人书写三人典史七人其属附

司狱司司狱一员正八品狱丞一员正九品狱典一

人初以右三部照磨兼刑部系狱之任大德七年始

置专官部医一人掌调视病囚

司籍所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至元二十年改大都

等路断没提领所为司籍所隶刑部

明刑部设尚书侍郎统十三清吏司掌天下刑狱之

按明会典刑部尚书左右侍郎掌天下刑名及徒隶

勾覆关禁之政令其属初曰宪部曰比部曰司门部

曰都官部后改十三清吏司曰浙江江西福建山东

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州

正官尚书一员左右侍郎各一员

首领官司务二员照磨一员检校一员

属官浙江司江西司广东司河南司山西司四川司

广西司云南司贵州司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主事各

三员湖广司陕西司山东司福建司郎中员外郎各

一员主事各二员

国初设子部四曰宪部比部司门部都官部设

郎中员外郎各一员洪武二十三年改为浙江等

十二部仍分宪比司门都官四科二十九年改为

十二部清吏司以首领官主事为司官司各一员

宣德间定为十三司正统以后各司俱添设主事

二员成化元年广西四川二司添设主事各一员

后革万历九年裁革十三司主事各一员十一年

复设浙江江西广东广西河南山西四川云南贵

州九司主事各一员

所属衙门司狱六员

十三司职掌浙江等十三司各设郎中员外郎主事

令各清理所隶布政司刑名仍量其繁简带管直隶

府州并在京衙门凡遇刑名各照部分送问发落具

列于后

浙江司专管浙江布政司按察司都司两浙盐运司

带管崇府中军都督府御用监司设监内官监成国

公刑科神策卫留守中卫和阳卫广洋卫金吾前卫

腾骧左卫武功右卫沈阳右卫涿鹿中左二卫蕃牧

千户所直隶和州

江西司专管江西布政司按察司都司带管淮府益

府弋阳府建安府乐安府前军都督府御马监酒醋

局火药局斤局留守前卫燕山左卫宽河卫永清

右卫忠义前后二卫龙骧卫府军前卫龙江左右二

卫直隶庐州府庐州卫六安卫九江卫武清卫龙门

卫宣府前卫

福建司专管福建布政司按察司都司行都司福建

盐运司带管户部户科太仆寺都知监印绶监甲字

等十库宝钞提举司孝陵卫献陵卫景陵卫裕陵卫

泰陵卫金吾后卫应天卫武功中卫武成中卫会州

卫牧马千户所美峪千户所留守左中二卫直隶定

边卫开平中屯卫直隶常州府直隶广德州

山东司专管山东布政司按察司都司山东盐运司

带管鲁府德府衡府泾府左军都督府宗人府兵部

兵科尚宝司供用库戈戟司司苑局典牧所会同馆

东直门外牛房皇陵卫长陵卫羽林右卫沈阳左卫

金山口奠靖所潮河川守御千户所宁靖千户所直

隶保定后卫德州左卫龙门千户所中都留守司直

隶凤阳府凤阳卫泗州卫寿州卫长淮卫滁州滁州

卫沂州卫安东中护卫辽东都司辽东行太仆寺

四川司专管四川布政司按察司都司行都司带管

蜀府工部工科巾帽局织染局僧录司道录司府军

卫武骧右卫永清左卫大宁前卫金吾左卫济州卫

蔚州左卫广武卫万全怀来卫怀安卫直隶大名府

直隶松江府金山卫神木千户所

山西司专管山西布政司按察司都司行都司带管

晋府代府渖府怀仁府庆成府翰林院钦天监上林

苑监甜食房混堂司南城兵马指挥司北城兵马指

挥司旗手卫金吾右卫骁骑右卫大宁中卫义勇前

后二卫龙虎卫英武卫沈阳中屯卫沈阳中护卫直

隶镇江府镇江卫直隶徐州徐州卫平定千户所倒

马关

湖广司专管湖广布政司按察司都司行都司兴都

留守司带管楚府岷府吉府荣府辽府右军都督府

司礼监尚膳监尚宝监神宫监天财库茂陵卫永陵

卫武功左卫虎贲右卫留守右卫忠义右卫神武中

卫济川卫南京水军右卫江淮卫直隶定州卫茂山

卫保安左右二卫直隶池州府直隶宁国府宣州卫

渤海千户所

广东司专管广东布政司按察司都司带管应天府

锦衣卫府军左卫留守左卫虎贲左卫济阳卫水军

左卫飞熊卫直隶延庆州怀来千户所

广西司专管广西布政司按察司都司带管靖江王

府通政使司宝钞局银作局中兵马指挥司大兴左

卫燕山前右二卫羽林前后二卫富峪卫镇南卫武

骧左卫直隶徽州府新安卫安庆府安庆卫通州卫

通州左右二卫延庆卫延庆左右二卫通州巡捕指

河南司专管河南布政司按察司都司带管周府唐

府赵府郑府徽府伊府汝府礼部詹事府太常寺光

禄寺鸿胪寺国子监礼科中书舍人兵仗局灵台司

钟鼓司神乐观牺牲所东城兵马指挥司教坊司神

武左右前三卫府军右卫羽林左卫留守后卫武德

卫两淮盐运司直隶扬州府扬州卫高邮卫仪真卫

直隶淮安府淮安卫大河卫邳州卫宿州卫武平卫

彭城卫归德卫直隶宁山卫通州守御所海州守御

所盐城守御所汝宁守御所提督真定等处指挥

陕西司专管陜西布政司按察司都司行都司带管

秦府韩府庆府肃府后军都督府南和伯大理寺行

人司尚衣监针工局西城兵马指挥司康陵卫昭陵

卫府军后卫豹韬卫兴武卫鹰扬卫腾骧右卫义勇

右卫横海卫江阴卫陕西行太仆寺甘肃行太仆寺

河东陕西盐运司平凉中护卫直隶太平府建阳卫

直隶保定中前左右四卫

云南司专管云南布政司按察司都司带管承运库

惜薪司仪卫司顺天府二十七州县太医院密云中

后二卫营州五屯卫东胜左右二卫蓟州守备都指

挥直隶广平府直隶永平府永平卫山海卫抚宁卫

卢龙卫大同中屯卫真定卫万全左右二卫潼关卫

镇海卫宽河千户所武定千户所蒲州千户所

贵州司专管贵州布政司按察司都司带管吏部吏

科司菜局长芦盐运司忠义中卫蓟州卫镇朔卫涿

鹿卫遵化卫兴州五屯卫永宁卫直隶保定府大宁

都司直隶河间府河间卫天津卫天津左右二卫直

隶真定府直隶顺德府直隶苏州府苏州卫太仓卫

直隶保安州保安卫德州卫万全都司宣府左右二

卫开平卫蔚州卫梁城千户所兴和千户所广昌千

户所涿州巡捕指挥

南京刑部尚书一员右侍郎一员

万历三年革十一年复设

司务一员照磨一员

浙江司郎中一员

旧有员外郎一员隆庆三年革

主事一员

万历九年革十一年复设

江西司郎中一员

旧有员外郎一员隆庆三年革

主事一员

福建司山东司山西司郎中主事各一员

湖广司郎中一员主事一员

万历九年革十一年复设

广东司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主事一员

旧二员隆庆三年革一员

广西司郎中一员主事一员

万历九年革十一年复设

河南司郎中一员

旧有员外郎一员嘉靖三十七年革

主事一员

万历九年革十一年复设

陕西司郎中一员

旧有员外郎一员嘉靖三十七年革

主事一员

四川司郎中一员

旧有主事一员隆庆四年革

云南司郎中一员

旧有主事一员隆庆三年革

贵州司郎中一员

旧有主事一员嘉靖三十七年革

司狱二员

皇清

大清会典刑部

国初设六部各以贝勒总理部务后俱撤顺治八

年各部复令亲王郡王兼摄九年亦撤汉衔

初称承政者后改为尚书参政改为侍郎理事

官改为郎中副理事官改为员外郎额者库改

为主事又初设满洲汉军启心郎后俱裁又初

设他赤哈哈番笔帖式哈番后改设六品七品

八品无顶带笔帖式各部院衙门同

刑部尚书左右侍郎掌天下刑名及徒隶勾覆

关禁之政令其属十四清吏司曰江南浙江福

建四川湖广广西陜西云南贵州河南广东山

西山东江西其首领则有司务又有赃罚库司

狱司

正官

满汉尚书各一员初制增减不一顺治五年定

满汉各一员七年增满洲一员十年裁

满汉左右侍郎各一员初制增减不一顺治元

年定满汉左右各一员

首领官

满汉司务各一员初设汉司务二员顺治四年

裁一员十五年定满汉各一员

属官

满洲蒙古汉军司官笔帖式不论司分悉听堂

官调拨汉司官仍论司分

满郎中十四员初设六员顺治元年后增八员

汉军郎中四员

满员外郎十八员初设八员顺治元年后增十

员十八年设蒙古员外郎八员康熙元年裁

汉军员外郎十二员

满主事十九员堂主事满文二员满汉文三员

司主事十四员汉军堂主事一员

满司库一员

江南清吏司汉郎中一员汉员外郎一员汉主

事一员

浙江清吏司汉郎中一员汉员外郎一员汉主

事一员

福建清吏司汉郎中一员汉员外郎一员汉主

事一员

四川清吏司汉郎中一员汉员外郎一员

湖广清吏司汉郎中一员汉主事一员

广西清吏司汉郎中一员汉主事一员

陕西清吏司汉郎中一员汉员外郎一员

云南清吏司汉郎中一员汉主事一员

贵州清吏司汉郎中一员汉员外郎一员

河南清吏司汉郎中一员汉员外郎一员

广东清吏司汉郎中一员汉主事一员

山西清吏司汉郎中一员汉员外郎一员汉主

事一员

山东清吏司汉郎中一员汉员外郎一员汉主

事一员

江西清吏司汉郎中一员汉员外郎一员汉主

事一员

以上湖广广西云南广东四司初设员外郎各

一员顺治十五年裁四川陕西河南贵州四司

初设主事各一员顺治十五年裁

满笔帖式九十六员内满文四十九员满汉文

四十七员汉军笔帖式十七员

所属衙门

司狱司汉司狱四员

十四司职掌

江南等十四司各设郎中员外郎主事令各清

理所隶本省刑名仍量其繁简带管直隶府州

县并在京衙门

盛京地方宁古塔将军衙门事件各照司分承审

发落至内务府

盛京刑部各省将军咨送事件八旗词讼均分事

简诸司审理清吏司具列于后

江南清吏司专管江南所属各衙门带管漕运

总督衙门霸州并所领三县

浙江清吏司专管浙江所属各衙门带管本部

都察院刑科京畿道南城涿州并所领一县一

卫正月停刑律例汇题十日审结事件汇题监

毙人犯

福建清吏司专管福建所属各衙门带管户部

仓场户科仓院宝泉局坐粮厅大通桥京通十

仓宣课司左右两翼保定府所领州县内除定

兴新城二县外余俱隶此保定左卫恤刑

四川清吏司专管四川所属各衙门带管工部

工科宝源局琉璃厂惜薪司街道厅永平府并

所领州县永平卫各省秋审移文修理倒塌衙

署监垣

湖广清吏司专管湖广所属各衙门带管通州

并所领三县通州所赃罚移文用印

广西清吏司专管广西所属各衙门带管通政

司宛平县真定府并所领州县朝审

陕西清吏司专管陕西所属各衙门带管大理

寺西城行人司沧州并所领三县关领囚粮

云南清吏司专管云南所属各衙门带管顺天

府太医院直隶巡抚衙门金吾左卫彭城卫神

武左卫腾骧右卫永清左卫燕山右卫遵化州

并所领一县蓟州并所领二县良乡县固安县

永清县东安县香河县怀柔县六月停刑学院

赃罚

贵州清吏司专管贵州所属各衙门带管吏部

吏科河间府所领州县内除沧州外余俱隶此

天津卫河间卫

河南清吏司专管河南所属各衙门带管礼部

詹事府太常寺光禄寺国子监鸿胪寺礼科东

城大兴县热审

广东清吏司专管广东所属各衙门带管銮仪

卫顺德府并所领九县昌平州并所领顺义密

云二县延庆州定兴县延庆卫

山西清吏司专管山西所属各衙门带管内阁

翰林院中书科钦天监上林苑监北城拱极城

宣府保安州宣府前卫万全左卫万全右卫怀

安卫蔚州卫保安卫怀来卫永宁卫开平卫龙

门卫梁城所关领本部纸张承审赌博

山东清吏司专管山东所属各衙门带管宗人

府兵部兵部督捕理藩院太仆寺兵科

盛京地方宁古塔将军衙门河道总督衙门广平

府并所领九县汇送议叙拿获窃盗步军校

江西清吏司专管江西所属各衙门带管中城

大名府并所领州县新城县发遣流徙宁古塔

尚阳堡人犯

盛京刑部衙门

正官

侍郎一员

属官

员外郎七员内满洲六员汉军一员主事二员

内满洲一员汉军一员司狱一员系汉缺笔帖

式十五员内满文八员满汉文五员汉军二员

国初建置

盛京设刑部承政参政启心郎笔帖式等官顺治

元年裁并奉天将军等管理至康熙三年复设

满洲侍郎一员郎中二员员外郎六员主事一

员笔帖式十一员汉军笔帖式一员十二年增

设满洲员外郎一员汉军员外郎主事各一员

满洲笔帖式二员蒙古笔帖式一员汉军笔帖

式二员二十三年裁汉军笔帖式一员增设满

洲笔帖式一员二十四年增设司狱一员开

元凤凰城边城以内山海关奉天府所属地方

一应刑名事件听本部审谳犯军罪以下者按

律例审结死罪以上者取供定招移咨刑部具

题发落康熙十一年复将逃人事件俱令管理

照督捕定例遵行其每年秋审重囚听刑部会

同九卿科道官员会议将情真缓决矜疑情由

分别具题请

旨定夺

命下之日咨行本部将情真者遵照定限行刑矜疑

者照例发落其余缓决人犯牢固监候二十

四年题准司狱司设医生一名调治监犯

康熙八年

上谕刑部设立通政司及登闻鼓衙门原以通达民

隐陈告囗抑果有真正囗枉事情应赴该部院

衙门告理近则奸恶棍徒或以琐细小事捏成

重大或以私雠借端陷害善良或受人雇托代

为控告或擅入禁地及行幸之所冲突仪仗趣

近喊告及将此等状词交与部院审理并无大

事及囗枉之处反因被告干证将良民株连受

累者甚多故前此已行禁止今仍多有违禁妄

告者以后着严加禁止如有恶徒仍前渎告者

除所告之事不准外着照律治罪尔部即严加

晓谕遵行特谕康熙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上谕吏部刑部事务殷繁关系人命殊为紧要必得

才猷练达者乃能胜任内国史院大学士对哈

纳谙练刑部事务着加太子太保以内国史院

大学士管刑部尚书事尚书明珠着以原品候

补特谕康熙八年七月初四日

康熙二十一年

上谕刑部时已季夏雨泽愆期迩来亢旱益甚农事

堪忧朕思天人一理感格之道必有未孚且刑

狱或有淹滞囗抑之气最能上干

天和内外大小问刑各衙门审谳案件恐有听断不公

曲直颠倒以及草率怠忽任意迟延致无辜之

人久羁犴狴尔部即通行申饬今后问刑各官

凡应速结事情即为归结勿得借端稽缓苦累

平民务期虚公明允详慎得情以副朕钦恤刑

狱感召休祥至意特谕康熙二十一年六月十

四日

康熙二十二年

上谕刑部国家设立问刑衙门期于明罚敕法弼教

化民必审鞫精详谳决平允而后民情悦服囗

抑毕伸近见尔部审理大小事件每多草率因

循瞻徇舛错全无振刷省改如听讼之时两造

是非自应分别定案因意有偏私往往不问曲

直勒令和息或逼撤原状含糊完结以致奸顽

幸免良善含囗又如入官财物奉差籍没官员

不能廉洁自持据实册报乃恣意侵盗竟饱私

囊贪黩成风愍不畏罪殊非人臣奉公守法之

谊至于审事官员胶执己见听断不公或更改

口词图遂私意或恐喝犯证不令直供或妄肆

株连稽延月日或怠玩囗忽苟且告竣此等弊

端种种难以枚举嗣后堂司各官俱着洗心涤

虑痛改前非一切刑名事务必令情法允协无

枉无纵恪遵法纪持廉秉公以副委任之意特

谕康熙二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上谕刑部人命关系重大凡现审人犯自应早取口

供速行完结庶不致无辜久禁囹圄淹滞毙命

其中有应行详审及等候质对者或暂行监候

或羁禁各门该管官员亦当严加稽察不时照

管毋令狱卒及守门人等借端需索恣行凌虐

且各犯虽有应得之罪若未死于法先死于狱

既非宪典亦干天和朕心犹为不忍向来在外

各衙门审理人犯或系监毙或在路物故凡一

起内至三人以上者定有处分之例今思内外

刑狱事属一体嗣后在内各衙门及各门监禁

人犯一起致毙几人以上者作何处分着九卿

詹事科道会同详议定例具奏尔部即遵谕行

特谕康熙二十二年闰六月二十日

上谕刑部明罚敕法民命攸关必谳决精详案无留

滞而后听断得情民免株累向因刑部等衙门

事务审理迟延屡加申饬今积案已完宿弊渐

革惟在外直隶各省督抚等衙门因循积习怠

忽稽迟一切刑名案件有经年不结者有数年

不结者或因承审官员不能恪秉虚公妥招定

案每多草率含糊希图苟且完结以致上官屡

行批驳沉案积久不清或因上官意有偏徇借

端频行驳审因而营求滋弊颠倒是非囗抑无

辜莫由申诉此等情弊皆由听断不公完结不

速牵连淹滞苦累小民今应作何立法俾在外

各衙门痛改积习永绝弊源讼简刑清克称平

允着九卿詹事科道会同详议具奏特谕康熙

二十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