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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二次革命的经过

革命是要把一切旧势力,从根本上打倒,这是谈何容易的事?辛亥革命不过几个月就告成功,自然不是真正的成功了。

当清帝尚未退位时,孙中山先生曾提出最后协议条件,由伍代表转告袁世凯。(一)袁世凯须宣布政见,绝对赞成共和。(二)中山辞职。(三)由参议院举袁世凯为大总统。参议院是根据《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由各省都督府所派参议员组织而成的,于民国元年一月二十八日成立。到清帝退位之后,袁世凯电参议院,表示绝对赞成共和。于是中山向参议院辞职,并荐举袁世凯。参议院于二月十五日,选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

袁世凯既当选,就发生国都在南在北的问题。当时民党中人,多数主张在南,以为南方空气较为清新,多少可以限制旧时的恶势力——但亦有主张在北,以为较便于统驭北方的。参议院本已议决临时政府移设北京,后来复议,又议决仍设南京。于是派员北上,欢迎袁世凯南下就职。而北京和天津、保定,相继兵变,乃又议决:许袁世凯在北京就职。袁世凯派唐绍仪南下,组织新内阁,办理接收事宜。而临时政府和参议院,遂先后北迁。孙中山先生于四月一日去职。

依据《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临时政府成立后六个月,即应召集议会,这时候,因为来不及,由参议院将《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修改为《临时约法》,于三月十一公布。依照《临时约法》,本法施行后十个月内,应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于是由参议院制定《国会组织法》、《参众两院选举法》,据以选举、召集。于二年四月初八日,第一届国会召开。

当袁世凯当选后,孙中山知道新旧势力一时不易合作,主张革命党人退居在野的地位,而自己愿意专办实业。但是这时候的革命党人,步调未能一致,于是同盟会于元年八月,改组为国民党——从革命团体变为政党。此时国民党的宗旨,近于急进,其主张偏于分权。其倾于保守,而主张扩张中央政府的权力的,则集合而为共和党。国会选举,参众两院都以国民党占多数,共和党乃和统一党、民主党合并而成进步党。在众院中,席数差足相敌,而在参院中,则仍以国民党占多数。此时进步党是接近于政府的,国民党则与政府立于反对的地位。当国民党未成立时,袁世凯和唐绍仪内阁的同盟会阁员,已有龃龉。到国民党改组完成,国会开幕之后,两者间隔阂的情势,就更形显著了。

但是政治既未上轨道,则借为政争武器的,自然还不是议会中的议席,而是实力。以实力论,自然北政府为强。当孙中山辞职之后,曾在南京设留守府,以黄兴为留守,然未久即撤销。此时民党中人为都督的,只有安徽的柏文蔚、江西的李烈钧、湖南的谭延闿、福建的孙道仁、广东的胡汉民而已。

旧势力既已弥漫,则二次革命已势不可免。但是当时民党中人,还不能一致。而其与二次革命以刺激,而为之导火线的,则有善后大借款、俄蒙交涉和刺宋案三事。善后大借款和俄蒙交涉,别见下章。至于刺宋案:则唐绍仪内阁的阁员宋教仁,亦系民党中人,系主张政党内阁的。去职之后,为国民党理事,游历长江流域各省,发表其政见。二年三月二十日,在上海车站遇刺,越二日身故。政府命江苏都督、民政长查究。据其宣布证据,则凶手武士英,系受应桂馨主使,而应桂馨又系受国务院秘书洪述祖主使。于是舆论大哗。

南北新旧的裂痕,既日益显著,袁世凯乃于六月中,下令免柏文蔚、李烈钧、胡汉民之职。于是李烈钧以七月十二日起兵,称讨袁军,安徽、湖南、福建、广东相继俱起。黄兴亦入南京,陈其美又起兵于上海。袁世凯早有布置,命李纯扼守九江、郑汝成守上海制造局。这时候,又派段芝贵、冯国璋率军南下,而以倪嗣冲都督安徽,龙济光都督广东,张勋为江北宣抚使。安徽、江西、广东、南京、上海,均因兵力薄弱失败。湖南、福建两省,则自行取消独立。二次革命遂告失败。

《临时约法》第五十四条,以制定宪法之权,属之国会。《大总统选举法》本宪法的一部分,二次革命之后,乃有先举总统,后制宪法之议。于是由宪法会议,将《大总统选举法》先行议决公布。十月六日,开总统选举会。有自称公民团的,包围议院,迫令当天将总统选出。投票三次,袁世凯乃当选为大总统。次日,又选举黎元洪为副总统。袁世凯于十月十日就职。

袁世凯就职后,两次通电各省都督、民政长,反对国会所定《宪法草案》。十一月四日,又称查获乱党魁首和议员往来密电,遂下令解散国民党,凡国会议员,籍隶国民党的,一律追缴证书、徽章。旋又下令:各省省议会,也照此办理,籍隶国民党的候补当选人,亦一律取消。议员缺额,无从递补,国会遂不能开会。

这时候,熊希龄为内阁总理,拟定大政方针。因为要设法实行,所以命各省行政长官,派员来京会议。适逢国会停顿,遂改组为政治会议。各都督民政长,呈请将残余议员遣散。大总统据以咨询政治会议。民国三年正月四日,据其呈复,停止两院议员职务,其省议会亦于三月二十八日解散。又令停办地方自治,由内务部另行厘定章程,政治会议呈请特设造法机关。乃议决《约法会议组织条例》,据以选举议员。将《临时约法》修改为《中华民国约法》,于五月一日公布,此项《约法》亦称为《新约法》。改内阁制为总统制。废国务院,于总统府设政事堂。另设参政院,以备大总统的咨询,审议重要政务,并令其代行立法。

革命尚未成功,国内到处充满着旧势力,于是孙中山先生另行组织中华革命党,以民国三年七月八日成立于日本的东京,以达到民权、民生主义,扫除专制政治,建设真正民国为目的。其实行的方法,仍和从前所定相同。因鉴于前此党员,多有自由行动的,党的纪律未免松弛,所以此次组织,以服从党魁命令为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