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名作细读:微观分析个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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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在大自然面前的审美心灵变幻(7)

这样的春天和春的情趣,与无限丰富的世界和心灵相比,真是沧海之一粟。林斤澜就公然表示,他不喜欢类似朱先生为之陶醉的那种春天。他并不认为那样的春天是最美好的,他在《春风》的最后这样说:

如果我回到江南,老是乍暖还寒,最难将息,老是牛角淡淡的阳光,牛尾蒙蒙的阴雨,整天好比穿着湿布衫,墙角落里发霉,长蘑菇,有死耗子味儿。

当然,他并不是绝对反对江南的春光,他说,本来也是欣赏江南风格的春天的。对充满于朱先生文中的古典诗情画意,他本来是十分欣赏的:“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鸾乱飞”,这样的经典名句,他认为是“老窖名酒,是色香味俱全的”(注意:用口语来形容典雅的诗意,表现了一种特别的情趣)。只是他反对以江南的春光作为唯一的标准去衡量北方的春天,尤其是否定北方的春风。他承认北方的春天是寒冷的,到处是积雪、冰碴、冰溜。但是就在这冰雪不肯撤退的时候,春风来了。北方的春风不像朱自清先生赞扬的那样“吹面不寒杨柳风”,它没有那样温和、细柔,在南方人看来,那简直不是春风。南方人在北京甚至都感觉不到春天,“哪里有什么春天,只见起风、起风,成天刮土、刮土,眼睛也睁不开”。但是,他认为,北方的春天,尤其是北方的风别有一番诗意的美:

一夜之间,春风来了。忽然从塞外的苍苍草原,莽莽沙漠,滚滚而来。从关外扑过山头,漫过山梁,插山沟,灌山口,呜呜吹号,哄哄呼啸,飞沙走石,扑在窗户上,撒拉撒拉,扑在人脸上,如无数的针扎。

这样的风,和杨柳风迥然不同。首先,吹在脸上并不舒服,像针扎似的;其次,声音也不好听,呜呜的,哄哄的,扑在窗户上,撒拉撒拉的,似乎并没有音乐感或者美感,好像缺乏诗意。但是,读者仍然感到,这样的风中有一种东西有点感人:“苍苍草原”、“莽莽沙漠”、“滚滚而来”,作为报告温暖的春天到来的使者,风横扫过苍莽空间,经历了磨炼,带着一种豪迈、苍劲的气势。似乎能给读者一种暗示:大地春回,万象更新,美好和艰难是联系在一起的。这也是一种美,不过是另外一种美,与江南柔婉的美不同,这是一种粗豪的美。

读这篇作品,就是要学会欣赏这样的美。这种美,并不优雅,不像孩子那样稚嫩、可爱,但它有深度,一般人不能自发地欣赏其内涵。因为它是潜在的,隐藏的,在它粗糙的外表下,有一种深刻的东西:

轰的一声,是哪里的河水开裂吧。嘎的一声,是碗口大的病枝刮折了。有天夜间,我住的石头房子的木头架子,格拉拉格拉拉响起来,晃起来。仿佛冬眠惊醒,伸懒腰,动弹胳膊腿,浑身关节挨个儿格拉拉格拉拉地松动。

这种美是另一种类型。朱先生的美,是温文尔雅的,经过古典的诗情画意的提炼,很优雅;而这里却不讲究什么优雅,河水开裂,树枝刮折,轰的一声,嘎的一声,好像是很原始的。房子的木头架子都响起来,是不是有点可怕?虽然可怕,却仍然是美好的。因为,这让作者想到,这是冬眠过后的伸懒腰、动弹胳膊腿、松动浑身关节。这里面有一点生命复苏、痛而且快的感觉,这种感觉是属于田野里的体力劳动者的,而不是文人的。

透露了美感的区别,前者是江南的、文人气质的,后者是北方的、劳动汉子气质的。这一点到了下面一段,就更明显了:

麦苗在霜冻里返青了,山桃在积雪里鼓苞了。清早,着大极鞋,穿老羊皮背心,使荆条背篓,背带冰碴的羊粪,绕山嘴,上山梁,爬高高的梯田,春风呼哧哧地,帮助呼哧哧的人们,把粪犯抛撒匀净。好不痛快人也。

关注麦苗和山桃,完全是庄稼汉子看自己的田地的感觉,至于穿上非常土的鞋子,没有经过工业加工的羊皮背心,坦然于这种不时髦还不算,甚至还“背上羊粪”(带冰碴的)去施“粪肥”,这样的姿态和气味,不论在古典还是当代文人诗文中都是上不了台盘的,和美挂不上钩。但是林斤澜对此津津乐道,还特别交代,把粪肥施得“匀净”。在做这样的事情的时候,居然还发出“好不痛快人也”的感叹。这样的感情,这样的趣味,真正是属于另外一种美学的境界。

拿这篇写于1980年的文章,和朱自清先生写于1933年的《春》相比,哪一篇更有感染人的力量,哪一篇在艺术上更有创新性呢?这个问题,供老师和同学们讨论。

5.秋天:六种不同的古典诗情

读作品,要真正读懂,最起码的就是要读出个性来,读出它的与众不同。读过之后,感觉不到经典文本的独特,就是没有真正读懂。孤立地欣赏经典文本,可能造成对作者和读者两方面个性的蒙蔽。为了剖析经典文本的个性,一个最方便、起码的方法,就是同类经典文本共组。其目的是提供现成可比性,帮助读者从被动接受进入主动分析和评价。比较是分析的前提,分析建立在可比性上。一般情况下,作品之间缺乏可比性,需要相当高的抽象力才能在更高的层次上找到可比性。但是题材同类的作品有现成的可比性,这就为我们进人分析提供了有利条件。

如果仅仅把杜牧的《山行》拿来分析,未尝不可,但是充其量,读者能感到这首诗不错,却很可能感觉不到杜牧这首诗的个性。这不能完全怪读者水平低。没有参照系,孤立地考察任何事物,都是难以讨好的。最简单的比较,就是同类比较。

同样写秋天,你这样写,我也这样写,叫做落人套路,你这样写,我偏不这样写,叫做别具一格。这个格,也许是人格,也许是作品的风格,不管是人格还是风格,有了突破,就是出格。

我们这里,选择不同时代、不同作者,同样写秋天的诗词,把现成的差异和矛盾摆在面前,这有利于激发感悟思考。正是因为同中有异,才显出个性的多彩、心灵的丰富和语言运用的出奇制胜。

山行

杜牧

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杜牧这首诗的可贵就在于:

1.他打破了多年来天经地义的想象机制。在一般人的想象中,花肯定比叶子美好,而杜牧却说,叶子比花更美。在一般人看来,秋天肯定不如春天美好,而杜牧却说,秋天比春天美好,不但比一般春天的景色鲜明,而且比春天最鲜艳的花朵还要鲜艳。这表现了一个诗人精神的活跃,不为常规所拘,这是诗人艺术想象的突破。

2.这首诗的灵魂,全在最后这一句,以一个比喻而使这首诗经受了千年的考验,保持住了鲜活的艺术生命力。这个比喻的生命的奥秘在于,它是一种“远取譬”。

比喻分为近取譬和远取譬。所谓远取譬,是从空间距离来说的,为了求新,不在人身近处,而是在人身的远处,在人的想象遥远的、为流行的传统的想象所忽略的空间展开。严格说来,远取和近取,是许慎第一个在《说文解字·叙目》中提出的。但是,许慎说的不是比喻,而是传说中文字的创造——近取诸身,远取诸大自然。

实际上,从文学,尤其从诗的角度来看,这不是一个空间概念,而是一个心理观念。有时从空间而言并不远,但是,从心理来说,却处于被遗忘的地位。杜牧把秋天的叶子比作春天的花就是一例。从秋天想到春天,从时间的角度来说,是远取譬,但是,从叶子想到花却是近取。我们之所以觉得它新异,是从心理、从想象和联系的角度来说的,这是被忽略了的,因而是出奇制胜的,是突破性的,个性特别突出,是很有创造性的。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不能不从根本上来研究一下比喻的特殊规律。比喻的矛盾是:第一,它发生在两个东西(秋天的叶子和春天的花朵)之间。用修辞学的术语说,是本体(叶子)和喻体(花)。所以朱熹对比喻下过一个定义,说是“以彼物比此物也(朱熹《诗集传》)。”这话说对了一半,并不是任何两个不相同的东西放在一起,都能联系得起来。要成为比喻,还得有一个条件,那就是,让这两个东西,在共有的一个特点(红)上联系起来。这是从正面来说的,从反面来说,要构成比喻就得有一种魄力,除了这相通的一点以外,其他的一切性状都暂时略而不计。在这里就是,不管叶子和花的区别有多大,都放在一边,而把“红”当作全部。第二,这从表面上来说,是很有点粗暴的,但是,从深层来说,又是很精致的。这个联系必须是很精确的,不但表层的性质要相同,而且隐含的联想的意味也要相近。据《世说新语》记载,有一天下大雪,谢安和他的侄儿侄女聚会。谢安说,下这样大的雪,如何来形容它好呢。一个侄儿就说了:“撒盐空中差可拟。”但是,谢安的侄女谢道韫却说:“未若柳絮因风起。”谢安赞成谢道韫的。这是因为,盐和雪在“白”的字面意义这一点上虽然是相通的,但盐所引起的联想却和雪花引起的不太相同。盐有一定的重量,是直线下降的,速度也比较快,而柳絮比较轻,下降的速度不但比较慢,而且运动的线路飘飘扬扬,方向是不固定的。就霜叶和二月鲜花而言,它们在“红”这一点上,不但相通,而且在“红”所引起的联想上——红得鲜艳,红得旺盛,红得热烈,红得有生命力——也是自然而然的。

通过对红色的强调,杜牧表达了从秋天的叶子感受到的生机勃勃的情致,这表现出诗人的内心迥异于其他诗人的特点。从这里,我们至少可以感受到诗人对大自然的美的欣赏,对生命中哪怕是走向衰败的过程,都充满了热情,以美好的语言加以赞美。

从这里可以得到启发,要把作品写出个性来,并不完全靠观察、贴近生活,而要通过贴近生活来调动自己内心深处的情感、经验、记忆和思想。这个过程与其说是贴近生活不如说是贴近自己,贴近自己心灵深处的情思。也许有人感到这是一句怪话,一句废话,自己就在身边,不是已经很贴近了吗,还要贴近什么呢?不然。这恰恰是人类的一个弱点,越是自己内心的、属于自己的、有个性的东西,越是难以接近。这是因为,每个人都会被一些现成的套话包裹住,一开口,一写文章,这些套话就自动冒出来,因为它很现成,不费劲。因为不费劲,所以它有一种自动化的、自发的倾向。正是因为这样,在写作过程中,如果不排除现成的(别人的)套话,自己的个性就不能顺利表现出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文章、诗歌中的个性是排除现成套话的结果,同时又是自觉调动自己被套话掩没的深层情思的结果。会写文章的人,善于调动自己内心深处的储存,能超越感觉的近处,从感觉的远处找到自己的话语。

杜牧这首诗之所以动人,当然,不仅仅是因为这样一个为读者赞叹了千年的比喻,还因为诗的结构很有层次。诗人并没有把这个比喻放在第一层次的前景位置上,而是把它安排在第二层次上。在第一层次,他先引诱读者和他一起欣赏寒冷山坡上的石路。一个“斜”字,有很大的潜在量,不但写出了山的陡(不陡,就不用“斜”,而用“横”了),也表现了人家的高,居然在云端里。这样的人家,有诗的味道,是因为它很遥远,有的版本上是在白云“深”处,有的则是在白云“生”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好像白云“生”处,更有遐想的空间,它更缥缈。对于读者,这很能引起超越世俗的神往。

如果作者满足于这样的美景,就很可能使有修养的读者产生一种缺乏个性、没有特殊心灵感悟的印象,虽然在文字上(构图上)不能说没有功夫,但是,对于诗来说,心灵感悟的特殊性好像不够。如果写到这里为止,就不能不令人产生比较平庸的感觉。在唐诗中,有许多这样的诗,文字可以说无可挑剔,但因为缺乏心灵微妙的感兴,而只能达到很普通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