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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复眼看鲁迅:杂文家和小说家矛盾(6)

《孔乙己》之所以受宠爱,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人物感受错位的多元而幅度巨大原因之二,在形式风格上,鲁迅为孔乙己的悲剧营造一种多元错位的氛围。是悲剧,但是,没有任何人物有悲哀的感觉,所有的人物,充满了欢乐,有轻喜剧风格,但是,读者却不能会心而笑。既没有《祝福》那样沉重的抒情,也没有《阿Q正传》和《药》中的严峻反讽,更没有《孤独者》死亡后那种对各种虚假反应的讽刺。有的只是三言两语,精简到无以复加的叙述,这种叙述的境界,就是鲁迅所说的“不慌不忙”,也就是不像《狂人日记》那样“逼促”,“讽刺”而“不很显露”,这就是鲁迅追求的“大家风度”反过来说,不这样写的,把主观思想过分直接地暴露出来,那就是“逼促”,讽刺“很显露”,在鲁迅看来,就不是“大家风度”。拿这个标准去衡量《狂人日记》、《阿Q正传》,鲁迅就可能觉得不够理想,不够大家风度。这不仅仅是对自己的苛刻,而是对艺术的执著和追求。

六、杂文成分对小说构成干扰吗

鲁迅的第一人称的故事从多元感知中展开,构成包括幻觉、错觉和扭曲的感觉。《狂人日记》,并不像果戈理的《狂人日记》那样有情节,而是没有情节,全文由扭曲的感觉组合而成。这个扭曲的感知世界,是鲁迅为中国现代小说开拓的新的艺术世界:如第一段,对赵家的狗,“怕得有理”,其实,读者感到的是:怕得无理。如果以文言小说的笔法,只能如开头小引所写:“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但是,无伦次的荒唐之言,却成了小说的主要成分。因为,其中有人物感知的错位。

这样,可能帮助我们更深刻地理解《孔乙己》和《狂人日记》,但是,还不能直接帮助我们理解鲁迅为什么不喜欢《狂人日记》。鲁迅也许是有点偏爱吧,那是可能的。但是,为什么会偏爱呢?值得思考。一种可能是,《孔乙己》不像《狂人日记》,有那么多杂文的成分,那为什么不说最喜欢《阿Q正传》呢?我猜想一下,可能是他感觉到《阿Q正传》里面,杂文的成分,也不太老少。

在鲁迅心中有小说艺术和杂文艺术两根弦,两根弦有的时候构成和弦,有时就互相打架。

至于《阿Q正传》的伟大,我跟所有研究《阿Q正传》的人没有分歧、但是《阿Q正传》里面有没有“太逼促”的东西,例如,漫画的、杂文的成分,这是可以讨论的。有些人认为伟大的经典的就是没有缺点的。其实,这个世界上所有伟大的作品都是有缺点的。

为了预防误解,我概括一下《阿Q正传》的成就。

阿Q处在社会的下层,也就是精神等级的下层,这是严峻的现实。但是如果安于现实,就没有阿Q了。阿Q不安于现实,但是,追求现实的改变,哪怕是鸡毛蒜皮的,他只有失败,头破血流。于是就另寻门路,争取精神上的优越。精神优越在现实中也不能实现,就在幻想中,也就是在“变异的感知”中,达到“假定的优越”。在“假定”中从弱势变成强势,把失败从感知中排除,在受辱中享受荣誉,在排斥异端中自慰,在欺凌弱者中自我陶醉。在惨败中追求精神的胜利,当然是虚幻的胜利。这是因为,和任何一个小人物(如孔乙己)一样,他有最后的自尊。所以,他的“精神胜利法”,以虚幻的自尊来摆脱屈辱,麻痹自己。有意识地“变异感知”、歪曲现实,这就成为他精神存活的条件。

这是鲁迅所发现的中国国民性的劣根性,是很深刻的,我就不去细讲了。我要特别讲讲的是,在写这个现实中的悲剧的时候,鲁迅是用喜剧的手法来写的,夸张其荒谬性,不和谐,不统一,用喜剧的手法来写悲剧,其间有深邃的思想批判,鲁迅杂文家的才能就不由自主地入侵到了小说当中。有时,两种文体,并不总是达到水乳交融的和谐。为什么呢?因为杂文是可以直接讲出深邃的思想的,而且可以相当夸张地讲,以导致荒谬的逻辑,讲得痛快淋漓。但是,小说,特别是鲁迅的小说,其强点则是从人物感知世界的错位中展开,结论是不能直接表述的。稍稍超越人物的感知系统,就变成了作者的思想表达,两种文体就可能分裂了,不统一了,不和谐了。比如,在写阿Q精神胜利了以后,鲁迅这样写:“他永远是得意的。这或许是中国文明冠于全球的一个证据。”这是清朝末期,普遍存在于官僚、文人中的精神的自我麻醉。这样反讽的概括,不是阿Q的感知范围所能及的,而是鲁迅的杂文句式。有时候就产生了争议:这在杂文中是深刻而警策的,在艺术上却冲击了感知错位,就像在《狂人日记》里讲整个中国历史上写的都是“吃人”一样。五四时期,就产生了两种意见,不像现在只有一种意见。一种意见,在《狂人日记》发表八个月之后有人说:“唐俟君的《狂人日记》用写实笔法,达寄托的(Symbolism)旨趣,诚然是中国第一篇好小说。”另一种意见认为他行文“过火”,就是说直接发表言论。第一个提出他行文过火的人是谁呢?不是评论家,而是诗人朱湘,一个非常有才华后来自杀了的诗人。后来有一个评论家叫张定璜,这个人对鲁迅无限崇拜,他认为鲁迅写得“不过火”。这就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意见。张定璜这个人说鲁迅的特点是三个方面:第一冷静,第二冷静,第三还是冷静。这个后来被李敖学去了,李敖说:“五百年来,写文章写得好的有三个人,第一李敖,第二李敖,第三还是李敖。”(大笑声)

那么,鲁迅写得到底过火不过火呢?是非白有公论。阿Q受了许多侮辱后碰到小尼姑,不由自主地去把人家的脸摸一下,被小尼姑骂了一顿。阿Q就说,“和尚动得,我动不得?”他是完全没有根据的,怎么知道和尚动了她?尼姑就骂他,“断子绝孙的阿Q!”他(阿Q)想,不错,应该有个女人。断子绝孙是个问题呀!我想这是阿Q感知系统之内的,断子绝孙有什么坏处呢?这是鲁迅的原文:

断子绝孙便没有人供一碗饭,应该有一个女人。夫“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是很有文化的人才知道的经典语录,鲁迅用来讽刺阿Q,是鲁迅式的反语,不是变异,不是错位,而是脱位了,脱离了阿Q感觉了。阿Q没有这么文雅。下面就更严重了,用了《左传》的一个典故,这句话你们念起来都很困难:

若敖之鬼馁而,也是一件人生的大哀,所以他那思想,其实是样样合于圣经贤传的,只可惜后来有些“不能收其放心”了。

“若敖之鬼馁而”,是《左传》里的典故,就是说,人死了,没有人供饭呀,就像若敖一样做鬼也饿死了。这句今天连我要彻底弄懂都要查注释,“‘若散之鬼馁而’,也是一件人生的大哀”,阿Q会有这样文雅的语言吗?至于“样样合于圣经贤传的”,“不能收其放心”,这绝对是在阿Q想象之外的。这种杂文的反语,要对中国古典文献相当熟悉才能说得出的。而且由此,鲁迅还代阿Q想下去,“即此一端,我们便可以知道女人是害人的东西”。下面原文是:

中国的男人,本来大半都可以做圣贤,可惜全被女人毁掉了。商是妲己闹亡的:周是褒姒弄坏的;秦……虽然史无明文,我们也假定他因为女人,大约未必十分错;而董卓可是的确给貂蝉害死了。

这是杂文,这不是小说呀!阿Q的感觉,再变异,再错位,也不至于错到这种程度,这就是过火地放纵了杂文的议论,破坏了小说的感知结构了。

从阿Q之死来讲,鲁迅写阿Q的画押,画了个圆圈,因为他不会写字,那是用喜剧的手法来写悲剧、“阿Q要画圆圈了,那手捏着笔却只是抖。于是那人替他将纸铺在地上,阿Q伏下去,使尽了平生的力气画圆圈。他生怕被人笑话,立志要画得圆,但这可恶的笔不但很沉重,并且不听话,刚刚一抖一抖的几乎要合缝,却又向外一耸,画成瓜子模样了。”阿Q不知道这画了圆圈就算招供,招供了就被定罪,就要被枪毙的“干活”。而阿Q却为画不圆而羞愧,这种感知变异,这里有错位,的的确确是小说。没有直接用鲁迅思想的风格来代替人物。接着,阿Q发现人家并不计较他画得圆不圆,把他推进了监牢的栏杆里边。这是鲁迅写的,到此为止,用这个喜剧性的写法,其中带着一种杂文的讽刺和幽默,来写阿Q的麻木,二者还是和谐的,不算过火。下面的你们再听听,就知道怎么样了。阿Q进了监牢,他的感觉是:

倒也并不十分懊恼。他以为人生天地之间,大约本来有时要抓进抓出,有时要在纸上画圆圈。

这写得是不是有点过火了?什么过火?讽刺、夸张过火,杂文风格过火因为杂文的作者是鲁迅,而画圆圈的感觉,却只能是阿Q:

惟有圈而不圆,却是他“行状”上的一个污点。

即使麻木,即使变异,错位,也不能错到这么有文化的程度,对自己的人生有这样的反思能力,就没有阿Q的麻木了。下面就写,他感觉到要杀头了“他突然觉到了:这岂不是去杀头么?他一急,两眼发黑,耳朵里哩的一声,似乎发昏了。然而他又没有全发昏,有时虽然着急,有时却也泰然”,这是阿Q的感觉。但是:

他意思之间,似乎觉得人生天地间,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杀头的,这是明显的过火,一个人到这个时候,知道自己要杀头,居然能有这样的感觉“人生天地间,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杀头的”,对于死亡,这么无所谓呀!怎么可能?我说杂文家的反讽和小说家心理探索的矛盾,就在这里。杂文家的才能一贯强大,而小说家的才能时强时弱,一不小心就失去平衡:看来这个“人生天地间”,鲁迅非常喜欢,第二次写了,还不过瘾,过不久又来了:

他不知道这是在游街,在示众。但即使知道也一样,他不过便以为人生天地间,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游街要示众罢了。

鲁迅作为一个伟大的艺术家完全有自由,写悲剧命运而用喜剧的荒谬来展示人的麻木、民众的劣根性。但是作为小说,其人物的可信度是要受到质疑的。第一个质疑这个的不是我,而是何其芳先生。当时在1956年,他写过一篇《论阿Q》,在那种情况下他真有勇气,表示了他的怀疑,不过没这么展开,只是点了一句:只是在阿Q上刑场时,写他(阿Q)的麻木,把“文人的玩世不恭、游戏人间”写到了阿Q的头上。他说,自己读来感到“不安”,这几句话,大概被许多人都忽略了,就是我这个醉心于艺术的人把它死死地记住了。1956年到现在共50年呀!这句话让我受益匪浅。真正有艺术感的评论家,一句话够你享用一辈子。当然,我不属于那一类,我讲了那么多话,可能你们过不了几天就忘光了。

从这里,我是不是可以作这样一个假定,那就是,《阿Q正传》不受鲁迅特别青睐,原因可能是,有些局部写得太游戏化了、太杂文化了。我刚才讲了,鲁迅强调的不是事情本身、不是情节本身,重要的不是阿Q的死,而是死了以后人们的感觉、各不相通的错位的感觉。可是鲁迅写阿Q的死亡是比较讨巧的,说得不客气一点是比较滑头的。阿Q死的时候是什么感觉?他写,“耳朵里嗡的一声,觉得全身仿佛微尘似的迸散了”。本来灰尘就很小,“微尘”就更轻飘了,还要加上“迸散”,这太轻松了,是不是?不过反正是“死无对证”,不知道他写的是真的还是假的。但是,毕竟是死到临头。鲁迅也写了阿Q的恐惧——四年前记忆中饿狼的眼睛:“又凶又怯……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回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是不远不近的跟着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救命……”

饿狼眼睛的感觉,就是对死亡恐怖的感觉。应该说,有一定水平,但是在世界文学史上,不一定是高水平。托尔斯泰在《塞瓦斯托波尔故事》中写死亡,一个军官,叫布拉斯辛库,在走路,前面一颗炸弹的引信正在燃烧,发出紫色的光,炸弹在旋转,他听到“嘣”的一声,慢慢又有了感觉,“谢天谢地,我还没有死”。他的感觉变异是什么样的?首先是导火线燃烧的紫色,然后联想到与他相好的女人帽子上紫色的羽毛,然后想到遗憾,他大概是要死了,可是,赌钱的时候还输了一笔钱,这笔钱还没还,真是件很糟糕的事情、然后就感觉到身体很沉重,许多士兵向他身体旁走过来,好像那些士兵把那个墙推倒了往他身上压,压得他好沉重,以至于他呻吟的声音他自己都听到了,一直到停止为止。这是托尔斯泰写死亡时的系统错位感觉。很丰富的,是不是?他不是写痛苦、疼痛,而是写一连串的联想,变异了的感知。就是疼痛,也变成了像一堵墙往身上压。自己的呻吟声音,当然也是疼痛的效果,但又好像不是自己发出的——虽然声音大得他自己都听到了,但,还没有感觉到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