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通鉴载道:司马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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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书局在洛阳(1)

该静下心来编《资治通鉴》了。

自离开京师知永兴军,再到判西京留台,大半年时间过去了,司马光还没有真正坐下来编那本大书。他忙着反变法,忙着搬家,忙着选地建园。而他在忙这些的时候,《资治通鉴》书局险些夭折了。

修书不胜于当伶官吗?

熙宁三年(1070)刘攽离开书局后,刘恕也因要奉养双亲回到江西南康,书局中就剩下范祖禹一位同修官了。他是来接替刘攽的。他六月来,司马光九月离京,留在京城的书局临时由他主持。范祖禹级别低,小小九品,初来乍到,情况还不熟悉,奉派为书局服务的宦官立马变了脸,胥吏们过去跟着司马光享受御厨供应的酒食,现在处处受气,人心思散。

范祖禹毕竟年轻,一时乱了方寸,在苦撑一年多后,他写信向司马光请示:干脆!解散书局,该干啥的干啥去。

范祖禹的信,对司马光无异于晴天霹雳。

自被赋闲之后,编修《资治通鉴》是司马光生命的全部,是他政治理想的唯一寄托,是他发表政见的唯一平台,解散书局,无异于要他的命。回想书局在开封开张以来,他尽管政务繁忙,又处于变法与反变法的漩涡之中,但因为汉代以前史料不多,所以编修较为顺利,治平四年(1067)进呈《汉纪》前三十卷,熙宁三年(1070)九月他离开开封知永兴军前,《汉纪》后三十卷和《魏纪》十卷已经编成。加上书局成立前他编成的《通志》(即《资治通鉴》之《周纪》五卷、《秦纪》三卷),五年之内,合计完成五十八卷(据王曾瑜《关于编写〈资治通鉴〉的几个问题》)。然而,他离开开封前后,书局的命运真是一波三折。他得心应手的两个助手,刘攽被贬走了,彻底离开了书局;刘恕虽然还是书局的人,但回南康军奉养双亲去了。范祖禹替代刘攽为同编修,专治唐史,但他毕竟年轻,缺少经验,司马光虽不在开封,但没少给他指点、批评。眼看他渐渐上路了,他却想逃离了。

“示谕求罢局事,殊未晓所谓。”司马光回信用这句话开头,可以看出他有点生气了。我们已无法看到范祖禹给司马光的这封信,不敢臆断其“求罢局事”的具体原因,但有一点是可以想见的,即司马光离京后,书局支离破碎,局不成局,三个编修、同编修,一个在洛阳,一个在南康,一个在开封;三人商讨问题和编务沟通全靠书信往来,诸多不便;书局留在开封,编修(书局首长)却在洛阳。书局不跟首长走,的确有诸多不便。所以,司马光建议把书局迁到洛阳,希望范祖禹能跟随他到洛阳修书:

“光若得梦得(范祖禹字之一)来此中修书,其为幸固多矣。”

“若依所谓废局,(司马)光自修,梦得还铨(铨选,即脱离书局当官),胥吏各归诸司,将若之何?光平生欲修此书而不能者,只为私家无书籍、笔吏,所以须烦县官(宋人非正式场合对皇帝的称呼)耳,今若付光自修,必终生不能就也。”

“吾曹既未免禄仕(官员俸禄),古之人不遇者,或仕于伶官(演员),执皇(笙)秉翟(野鸡尾羽制作的道具),修书不犹愈乎?”

(金晦明轩刊《赠节入注附音司马温公资治通鉴》,转引自李金山《重说司马光》第319页)

修史书固然辛苦,无权,但与古之不遇之人当伶官相比,不是强多了吗?这里自然有对演员的歧视,但把修史书与当演员相比,也反映了当时史学地位的低下。因为科举只考诗赋和儒家经典,所以社会重经轻史,认为史书“于科举非所急”。因此,修史书是个坐冷板凳的差事,不仅要有学识,更需要有牺牲精神。

范祖禹被司马光说服了。随后,司马光向神宗打了把书局迁到洛阳的报告,诏准,令将崇福寺作为书局办公地点。熙宁五年(1072)正月,范祖禹押着十几辆马车,带着书局到达洛阳。一老一少两位史学家相见,欣喜之情难以言表。但范祖禹似乎并没有留下,而是回到开封继续修书。次年,即熙宁六年(1073),他当点检试卷官,进士李士雍“对义犯仁宗藩邸名”,而他没有发现,因此被降“远小处差遣”[1]。于是他离开开封,到了洛阳的书局,陪了司马光十三年,直到《通鉴》最后修成。

创编年史撰写程序之圭臬

书局到洛阳后,按照司马光的分工:刘恕负责晋至隋的长编后再负责五代史长编,范祖禹负责唐史长编。长编是一种史学专用名词和史书体裁,大概就如我们今天能看到的南宋李焘所编之《续资治通鉴长编》。司马光编《资治通鉴》时,设计了科学的编写程序。李焘说:“臣窃闻司马光之作《资治通鉴》也,先使其寮采摭异闻,以年月日为丛目;丛目既成,乃修长编。唐三百年,范祖禹实掌之,光谓祖禹:‘长编宁失于繁,无失于略。’今《唐纪》取祖禹之六百卷,删为八十卷是也。”[2]可见,编写分三道工序:第一道编丛目,第二道编长编,第三道定稿。我们千万不可小瞧了司马光设计的这个编写程序,甚至可以说这是一个使史学真正成为科学的程序。司马光的《资治通鉴》的史学地位所以能与司马迁的《史记》比肩,被并称“两司马”,固然在于其作品的史学价值,同时也因为他们开创或完善了治史的科学方法,司马迁开纪传体史书之先河,而司马光设计的撰写《资治通鉴》的科学程序和体例,成为治编年史之圭臬。

对司马光的科学治史方法,当代著名宋史专家王曾瑜先生在《关于编写〈资治通鉴〉的几个问题》[3]一文中,根据司马光《答范梦得》[4]一信,将编写过程介绍得相当清楚:

(一)丛目:丛目是以年月日为顺序的史料索引。范祖禹负责《唐纪》的丛目,司马光教他“将实录事目标出,其实录中事应移在前后者,必已注于逐事下讫(假如实录贞观二十三年,李靖薨,其下始有靖传。传中自锁告变事,须注在隋义宁元年唐公起兵时。破萧铣事,须注在武德四年灭铣时……他皆仿此)”。当时,他们能看到唐朝的编年史实录,故用实录作为丛目的底稿。“事目”是提纲索引,流传至今的司马光《通鉴稿》当是事目一类。

把实录处理好后,在“将《新、旧唐书》纪、志、传及《(唐)统纪》《(唐年)补录》并诸家传记、小说,以至诸人文集稍干时事者,皆须依年月注所出篇卷于逐事之下”。总之,要将所有史料都依年月日作索引,在“事目”之下标明“篇卷”出处。司马光强调,如“实录所无者,亦须依年月日添附。无日者,附于其月之下,称是月;无月者,附于其年之下,称是岁;无年者,附于其事之首尾;有无事可附者,则约其时之早晚,附于一年之下;但稍与其事相涉者,即注之过多不害”。他要求索引应尽可能详尽完备,没有疏漏。

经过丛目这道工序,使所有史料都按年月日顺序得到了整理,下一步就可写长编了。

(二)长编:长编是最详尽的编年史。现存南宋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就是仿照《通鉴》长编而写的。长编的写作原则是“宁失于繁,无失于略”。

司马光向范祖禹交代编写方法说:“其修长编时,请据事目下所该《新、旧(唐书)》纪、志、传及杂史、小说、文集尽捡出一阅”,即按索引翻阅全部有关史料,然后编写。“其中事同文异者,则请择一明白详备者录之。彼此互有详略,则请左右采获,错综铨次,自用文辞修正之”。“若彼此年月事迹有相违戾不同者,则请选择一证据分明,情理近于得实者,修入正文,馀者注于其下,仍为叙述所以取此舍彼之意”。附注的格式是:“先注所舍者,云‘某书云云,某书云云,今案某书证验云云。或无证验,则以事理推之云云。今从某书为定’。若无以考其虚实是非者,则云:‘今两存之。’”

长编的正文“并作大字写”,要写得详细,遇到不同记载须作附注,说明取舍的理由。长编的附注就是现存《通鉴考异》的底稿,《通鉴考异》也全部是按附注的格式写的。

此外,还有两条规则:“凡年号皆以后来者为定。假如武德元年,则从正月便为唐高祖武德元年,更不称隋义宁二年”;第二,“凡有人初入长编者,并告于其下注云:‘某处人。’或父祖已见于前者,则注云:‘某人之子或某人之孙。’”《通鉴》定稿也是依这两条规则编写的,所不同者,后一条已不作附注,而纳入正文。

丛目和长编两部分工作由司马光的助手刘恕、刘攽和范祖禹承担,而他本人则承担定稿。

(三)定稿:在编丛目和写长编时,充分发挥三个助手的专长,然而他们的专长只能发挥到写完长编为止。最后定稿,由司马光一人包揽,不容助手置喙。助手们对史实的考订也是只供参考,定稿的审是非、定取舍由他一人独断。刘恕的儿子刘羲仲曾说:“道原(刘恕号)在书局,只类事迹,勒成长编,其是非予夺之际,一出君实(司马光号)笔削。”

司马光在长编的基础上删繁去冗,修辞润色,《唐纪》长编六百卷最后删成八十一卷,唐以前各纪的长编篇幅当短些,不会删得那么多。《通鉴》记载一千三百六十二年历史,共达五六百万字,在如此长的历史时期内,各种史籍的文风和语言有相当大的差别;但因他一人精心写作,统一修辞,读起来就毫无杂糅之感。这是《通鉴》的一大优点,也是一人定稿的好处。如此语言优美、考核精审的长编史学巨著,在世界古代是罕有匹俦的。

三道工序,每一道都是对编撰者学识和定力的大考。对司马光规定的这一编撰程序,年轻的范祖禹刚进书局时明显不甚理解。在《答范梦得》这封信中,司马光在详细给他介绍编撰方法的同时,责备他不可违背程序急于求成:“梦得今来所作丛目,方式将实录事目标出……自《旧唐书》以下,俱未曾附注,如何遽可作长编也。”连《旧唐书》等史料的索引都没有编出来,就急于写长编,那怎么可以呢?范祖禹老老实实按照司马光所教的方法编《唐纪》丛目,从熙宁三年(1070)编到熙宁九年(1076),花了六年时间才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