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三余堂散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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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某周日,晨起去前门书院写字。有朋友吹捧我字写得好并索字。我清楚得很,捧我是哄我,索字也是哄我。不过,我也是半年没摸笔了,写一些,拣好的送朋友,以回报朋友之哄,其实也是练练笔。

及到了画案前才发现,我原来使用的狼毫笔不见了,就随手拿起一支长锋羊毫写起来,嘴上还念叨:“书家不择笔。”

我认真地写了一阵,总是别别扭扭的不如意,写出的字,魂不守舍,无形无法。我不会怪我没功力,却抱怨笔不顺手。当然是给自己解嘲。

说到笔,我想起读到的《农耕笔庄》上一段话:“毛笔之品也,擅狼毫者必轻捷劲健;擅羊毫者必温厚守朴。”据此,看到我用羊毫笔写的扭扭歪歪的字,知我尚缺温厚守朴之能尔。仅轻捷劲健,而不温厚守朴,生活中必有许多短板,留下许多可供小人攻击的软肋。

唉,从明天起,我开始用羊毫笔写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