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论(二十三)
〔王氏(怀隐)等太平圣惠方〕(旧作怀德。讹。今订正。)宋志一百卷 存太宗御制序曰。朕闻皇王治世。抚念为本。法天地之覆载。同日月以照临。行道德而和惨舒。顺寒暄而知盈缩。上从天意。下契群情。同惮焦劳。以从人欲。乃朕之愿也。且夫人禀五常。药治百病。能知疾之可否。究药之惩应者。则世之良医也。至如风雨有不节之劳。喜怒致非理之患。疾由斯作。盖自物情。苟非穷达其源。窥测其奥。徒烦服食。以养于寿命。消息可保于长生矣。自古同今。多乖摄治。疾之间起。积之于微。势兆已形。求诸服饵。方既弗善。药何救焉。书曰。药不瞑眩。厥疾弗瘳。诚哉是言也。且如人安之道。经络如泉。或驰骋性情。乖类形体。莫知伤败。至损寿龄。盖由血脉荣枯。肌肤盛弱。贪其嗜欲。不利机关。及至虚羸。不防他故。
四时逆顺。六气交争。贤者自知。愚者未达。是以圣人广慈仁义。博爱源深。故黄帝尽岐伯之谈。虢君信越人之术。揆度者明于切脉。指归者探于幽玄。论之则五音自和。听之则八风应律。譬犹影响。无不相从。求妙删繁。
备诸方册。讨寻精要。演说无所不周,诠括简编。探赜悉闻尽善。莫不考秘密。搜隐微。大矣哉。为学乃至于此耶。则知天不爱其道。而道处其中。地不爱其宝。而宝含其内。夫医者意也。疾生于内。药调于外。医明其理。药效如神。触类而生。参详变易。精微之道。用意消停。执见庸医。证候难晓。朕昔自潜邸。求集名方。异术玄针。皆得其要。兼收得妙方千余首。无非亲验。并有准绳。
贵在救民。去除疾苦。并遍于翰林医官院。各取到经手家传应效药方。合万余道。令尚药奉御王怀隐等四人。较勘编类。凡诸论证。并该其中。品药功效。悉载其内。凡候疾之深浅。先辨虚实。次察表里。然可根据方用药。则无不愈也。庶使天高地浓。明王道之化成。春往秋来。布群黎之大惠。昔炎帝神农氏长于姜水。始教民播种。以省煞生。尝味草木。区别药性。救夭伤之命。延老病之生。黔首日用。而不知圣人之至德也。夫医道之难。昔贤犹病。设使诵而不能解。解而未能别。别而未能明。明而未能尽。穷此之道者。其精勤明智之士欤。朕尊居亿兆之上。常以百姓为心。念五气之或乖。恐一物之失所。不尽生理。朕甚悯焉。所以亲阅方书。俾令撰集。冀溥天之下。各保遐年。同我生民。跻于寿城。今编勒成一百卷。命曰太平圣惠方。仍令雕刻印版。遍施华夷。凡尔生灵。宜知朕意。
宋史本传曰。王怀隐。宋州睢阳人。初为道士。住京城建隆观。善医诊。太宗尹京。怀隐以汤剂只事。太平兴国初。诏归俗。命为尚药奉御。三迁至翰林医官使。三年。吴越遣子惟浚入朝。惟浚被疾。诏怀隐视之。初太宗在藩邸。暇日多留意医术。藏名方千余首。皆尝有验者。至是诏翰林医官院。各具家传经验方以献。及万余首。
命怀隐与副使王 郑奇医官陈昭遇参对编类,每部以隋太医令巢元方病源候论冠其首。而方药次之。成一百卷。
太宗御制序。赐名曰太平圣惠方。仍令镂板颁行天下。诸州各置医博士掌之。怀隐后数年卒。
赵希弁曰。太平圣惠方一百卷。上太宗皇帝在潜邸日。多蓄名方异术。太平兴国中。内出亲验者千余首。乃诏医局。各上家传方书。命王怀隐王 郑彦陈昭遇校正编类。各于编首。着其疾证。淳化初书成。御制序引。
陈振孙曰。太平圣惠方一百卷。太平兴国七年。诏医官。使尚药奉御王怀隐等编集。御制序文。淳化三年书成。
王应麟曰。太宗留意医术。自潜邸。得妙方千余首。太平兴国三年。诏医官院。献经验方。合万余首。集为太平圣惠方百卷。凡千六百七十门。万六千八百三十四首。并序论总目录。每部以隋巢元方病源候论冠其首。凡诸论证品药功效。悉载之。目录一卷。御制序。淳化三年。二月癸未。赐宰相李 。参政黄中沆。枢臣仲舒准。
五月己亥。颁天下。诸州置医博士掌之。
〔何氏(希彭)圣惠选方〕艺文略六十卷 佚蔡襄后序曰。生者。天地之德。成者。圣人之业。运化流物。随之不遗。生之理至矣。推本兴治。安而有伦。
成之之道着矣。是故作天下之美利者。其圣人之事乎。传称神农味百草。皇帝录内经。以除民疾。其术能死者生。
而夭者寿。以言乎功虽大。禹之疏洚水。驱龙蛇。汤武之用金革戡祸乱。特救患于一时。孰与无穷之赖乎。故曰。
作天下之美利者。皆圣人之事也。宋当天命。出九州之人于火鼎之中。吹之濯之。太宗皇帝平一宇内。极所覆之广。又时具气息。而大苏之。乃设官赏金缯之利。购集古今名方。与药石诊视之法。国医诠次。类分百卷。号曰太平圣惠方。诏颁州郡。传于吏民。然州郡承之。大率严管钥谨曝凉而已。吏民莫得与其利焉。闽俗左医右巫。疾家根据巫作祟。而过医之门。十才二三。故医之传益少。余治州之明年。议录旧所赐书。以示于众。郡人何希彭者。通方伎之学。凡圣惠方。有异域瑰奇。怪诞难致之物。及金石草木。得不死之篇。一皆致之。酌其便于民用者。得方六千九十六。
希彭谨(旧注。今上御名。)自守。为乡闾所信。因取其本。誊载于版。列牙门之左右。所以道圣主无穷之泽。沦究于下。
又晓人以根据巫之谬。使之归经常之道。亦刺史之要职也。庆历六年十二月八日。右正言直史馆。知军州事。蔡某序。(文集)〔亡名氏圣惠经用方〕 艺文略一卷 佚〔贾氏(黄中)神医普救方〕 宋志一千卷目十卷 佚宋史本传略曰。贾黄中。字娲民。沧州南皮人。唐相耽四世孙。父 。字仲宝。晋天福三年进士。解谒。宋初为刑部郎中。终水部员外郎。知浚仪县。年七十卒。黄中幼聪悟。方五岁。 每旦令正立。展书卷比之。谓之等身书。课其诵读。
六岁举童子科。七岁能属文。触类赋咏。父常令蔬食。曰。俟业成。乃得食肉。十五举进士。授校书郎。集贤校理。迁著作佐郎。直史馆。建隆三年。迁在拾遗。历左补阙。开宝八年。通判定州。判太常礼院。岭南平。以黄中为采访使。
廉直平恕。远人便之。还奏利害数十事。皆称旨。会克江表。选知宣州。太宗即位。迁礼部员外郎。太平兴国二年。知升州。丁父忧。起复视事。五年召归阙。有荐黄中文学高第。召试中书。拜贺部员外郎。知制诰。八年。与宋白吕蒙正等。同知贡举。迁司封郎中。充翰林学士。雍熙二年。又知贡举。俄掌吏部选。端拱初。加中书舍人。二年。
兼史馆修撰。淳化二年秋。与李沆并拜给事中参知政事。四年冬。与沆并罢。守本官。明年知襄州。上言母老。
乞留京。改澶州。至道初。构疾。诏令归阙。特拜礼部侍郎。代至。兼秘书监。黄中素嗜文籍。既居内阁。甚以为慰。二年以疾卒。年五十六。
又李宗讷传曰。太平兴国初。诏贾黄中。集神医普救方。宗讷暨刘锡吴淑吕文仲杜镐舒雅皆预焉。
王应麟曰。太平兴国六年十月丙戌。诏贾黄中等。于崇文院。编录医书。雍熙三年十月。纂成千卷。目录十卷。名神医普救方。御制序。
〔至道单方〕佚按上见于针灸资生经。
〔陈氏(尧叟)集验方〕一卷 佚宋史本传曰。陈尧叟。字唐夫。解褐光禄寺丞。直史馆。与省华同日赐绯。迁秘书丞。久之充三司河南东道判官。时宋亳陈 民饥。命尧叟及赵况等。分振之。再迁工部员外郎。广南西路转运使。岭南风俗。病者祷神不服药。尧叟有集验方。刻石桂州驿。
王应麟曰。天禧二年八月丁未。内出陈尧叟所集方一卷。示辅臣。上作序。纪其事。命有司刊板。赐广南官。
仍分给天下。(玉海)〔朗氏(简)集验方〕佚宋志本传曰。朗简字叔廉。杭州临安人。幼孤贫。借书录之。多至成诵。进士及第。补试秘书省校书郎。知宁国县。徙福清令。县有石塘陂。岁久湮塞。募民浚筑。溉废田百余顷。邑人为立生祠。调随州推官。及引对。
真宗曰。简历官无过。而无一人荐。是必恬于进者。特改秘书省著作佐郎。知分宜县。徙知窦州。县吏死。子幼。赘婿伪为券。冒有其资。及子长屡诉不得直。乃访于朝。下简劾治。简示以旧牍曰。此尔翁书耶。曰。然。又取伪券示之。
弗类也。始伏罪。徙藤州。兴学养士。一变其俗。藤自是始有举进士者。通判海州。提点利州路刑狱官。罢知泉州。累迁尚书度支员外郎。广南东路转运使。擢秘书少监。知广州。捕斩贼冯佐臣入判大理寺。出知越州。复归判尚书刑部。出知江宁府。历右谏议大夫给事中。知扬州。徙明州。以尚书工部侍郎致仕。祀明堂。迁刑部。卒。
年八十有九。特赠吏部侍郎。简性和易。喜宾客。即钱塘。城北治园庐。自号武林居士。道引服饵。晚岁颜如丹。
尤好医术。人有疾。多自处方以疗之。有集验方数十囗行于世。一日谓其子 曰。吾退居十五年。未尝小不怿。
今意倦。岂不逝欤。就寝而绝。
〔钱氏(惟演)箧中方〕(旧阙撰人名氏)宋志一卷 佚彭乘曰。钱文僖公集箧中方。苏合香丸注云。此药本出禁中。祥符中。尝赐近臣。(墨客挥犀)〔王氏(衮)博济方〕宋志三卷(读书后志。作五卷。)未见晁公武曰。王氏博济方三卷。皇朝太原王衮撰。庆历间。因官滑台。暇日出家藏七十余方。择其善者为此书。
名医云。其方用之无不效。如草还丹治大风。太乙丹治鬼胎。尤奇验。(文献通考○按今本读书志失载)陈振孙曰。王氏博济方三卷。太原王衮撰。庆历七年序。
四库全书提要曰。博济方五卷。宋王衮撰。衮。太原人。其仕履未详。惟郎简原序。称其尝为钱塘酒官而已。
此书。诸家书目皆着录。惟宋史艺文志。陈振孙书录解题。俱作三卷。晁公武读书志。作五卷。稍有不同。盖三五字形相近。传写者有一讹也。公武又称。衮于庆历间。因官滑台。暇日出家藏七十余方。择其善者为此书。名医云。其方用之无不效。如草还丹治大风。太乙丹治鬼胎。
尤奇验。今案衮自序。有云向侍家君之任滑台。道次得疾。遇医之庸者。误投汤剂。疾竟不瘳。据此则官滑台者。
乃衮之父。而公武即以为衮。殊为失考。衮又言。博采禁方。逾二十载。所得方论。凡七千余道。因于中择其尤精要者。得五百余首。而公武乃云。家藏七十余方。则又传写之误也。原书久无传本。惟永乐大典内。载有其文。
裒辑编次。共得三百五十余方。视衮序所称五百首者。尚存十之七。谨分立三十五类。根据次排比。从读书志之目。
厘为五卷。其中方药多他书所未备。今虽不尽可施用。而当时实着有奇效。足为医家触类旁通之助。惟颇好奇异。
往往杂以方术家言。如论服杏仁则云。彭祖夏姬商山四皓。炼杏仁为丹。王子晋服四十年而腾空。丁令威服二十年而身飞。此类殊诞妄不足信。今故取服食诸法。编附卷末。以着其谬。俾读者知所持择焉。
〔庆历善救方〕宋志一卷 佚王安石后序曰。孟子云。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臣某伏读善救方。而窃叹曰。此可谓不忍人之政矣。夫君者。制命者也。推命而致之民者。臣也。君臣皆不失职。而天下受其治。方今之时。可谓有君矣。
生养之德。通乎四海。至于蛮夷荒忽不救之病。皆思有以救而存之。而臣等虽贱。实受命治民。不推陛下之恩泽。
而致之民。则恐得罪于天下。而无所辞诛。谨以刻石。树之县门外左。令观赴者自得。而不求有司云。皇 元年二月二十八日序。(临川文集)王应麟曰。庆历八年二月癸酉。以南方病毒者乏方药。为颁善救方。
马端临曰。庆历善救方一卷。两朝艺文志云。诏以福州奏狱医林士元药下蛊毒。人以获全。录其方。令国医类集附益。八年颁行。
〔周氏(应)简要济众方〕(玉海曰。一云广济。)宋志五卷 佚宋史仁宗纪曰。皇 三年五月乙亥。颁简要济众方。命州县长吏。按方剂救民疾。
苏轼跋曰。先朝值夷狄怀服。兵革寝息。而又体质恭俭。在位四十有二年。宫室苑囿无所益。故民无曝赋。
而生齿岁登。垦田日广。至于法令。则去苛惨尚宽简。守令则进柔良退贪残。牛酒以礼高年。粟帛以旌孝行。广惠以廪 独。宽恤以省力役。除身丁之算。弛盐榷之令。用能导迎休祥。年谷登衍。其裕民之德。固已浃肌肤而瀹骨髓矣。然犹慊然。忧下民之疾疹。无良剂以全济。于是诏太医集名方。日简要济众。凡五卷。三册。镂板模印。以赐郡县。俾人得传录。用广拯疗。意欲锡以康宁之福。 之仁寿之域。已而县与律令同藏。殆愈一纪。穷达之民。莫或闻知。圣泽壅而不宣。吏之罪也。乃书以方版。揭之通会。不独流传民间。痊 愈疾。亦欲使人知上恩也。后之君子。傥不以为诮。岁一检举之。使无遗毁焉。(东坡大全集)王应麟曰。皇 简要济众方五卷。皇 中。仁宗谓辅臣曰。外无善医。其令太医。简圣惠方之要者。颁下诸道。仍敕长吏拯济。令医官使周应编。三年颁行。
按弟坚曰。是书。陈晃二氏。并不着录。惟唐慎微刘完素书引之。而朝鲜国医方类聚。载脏腑一类。其方出圣惠者。仅薏苡散。酸枣人丸。 砂丸三方。余皆彼书所无。不知何故也。平胃散一方。世为出局方。不知其本于是书。自余诸方。亦多可资用者矣。
〔司马氏(光)医问〕宋志七卷(苏轼司马温公行状。作七篇。) 佚〔葛氏(怀敏)神效备急单方〕宋志一卷 佚东都事略曰。葛怀敏始以父荫。授西头供奉官。怀敏通时事。善希合。故多荐其才者。尝为益州路提点刑狱。知隰莫保雄沧滁六州。陕西用兵。为泾原秦凤经略安抚副使。元昊寇镇戎军。贼引兵伪遁。怀敏遂率诸将趣定州。环庆路都监刘贺以蕃兵五千。与贼战不胜而溃。怀敏入保定川砦。泾原钤辖曹英又败于砦之东北隅。怀敏所部人奔骇。怀敏为众所拥。几蹂践死。舆至壅城乃苏。贼遂围城。怀敏与诸将谋。赴镇戎军。贼断其归路。与诸将遇贼。遂长驱。直抵渭州。初怀敏之除 延也。范仲淹言其怯懦不知兵。遂徙泾原。卒败事。奏至。赠镇西军节度使。谥曰忠隐。
〔文氏(彦博)药准〕宋志一卷 佚自序曰。余尝苦头眩。治之多方。弥岁不解。会国医龚世昌诊脉问状。乃云。鬲有寒痰。久之使然。非它苦也。授余香芎散。并其方。服未半剂而愈。遂不复发。余既神其效。又观其立方有法。不与常类。方用九物。
物别为之解。凡药性之温寒。味之甘辛。并其主疗。略具于下。虽简而备。使观之者有据。服之无疑。无疑有效。
犹夫任人。各知其才之所长。用无疑。事罔不济。乃知古之良医。治病必考于本草而立方。方药既精。厥疾必瘳。
班固云。经方者。本草石之寒温。原疾病之深浅。陶隐居云。道经载扁鹊数法。其用药犹是本草家意。张仲景最为众方之祖。悉根据本草。近世庸医。鲜通本草。求其方药之验。固亦难矣。余嘉龚医之方。专用本草之意。因采仲景并外台。千金及诸家经验方。共若干。辄加注传于门内。以备处疗。谓之药准。以其根据本草立方。则用之有准云。(文集)陈振孙曰。药准一卷,潞公文彦博宽夫撰。所集方才四十首。以为根据本草而用药。则有准。故以此四十方。
为处方用药之准也。
〔孙氏(用和)传家秘宝方〕宋志五卷(读书后志。作十卷。书录解题。作三卷。)佚赵希弁曰。孙尚秘宝十卷。上皇朝孙尚撰。吕惠卿帅边日。尚之子在属部。因取此书。刻板传于世。
陈振孙曰。孙氏传家秘宝方三卷。尚药奉御太医令孙用和集,其子殿中丞兆,父子皆以医名。自昭陵迄于熙丰。无能出其右者。元丰八年。兆弟宰为阿东漕。属吕惠卿帅。并从宰得其书。序而刻之。兆自言为思邈之后。
晁氏读书志。作孙尚秘宝方。凡十卷。
邵伯温曰。仁宗初纳光献皇后。后有疾。国医不效。帝曰。后在家。用何人医。后曰。外家随叔父官河阳。有疾服孙用和药辄效。寻召用和。服其药果验。自布衣。除尚药奉御。用和自此进用。用和本卫人。以避事客河阳。
善用张仲景法治伤寒。名闻天下。三子奇兆。皆登进士第。为朝官。亦善医。(邵氏闻见录)〔刘氏(元宾)神巧万全方〕(旧讹作刘元宝)宋史十二卷 存按是书辑在于医方类聚中。弟坚尝为录出。跋曰。上宋刘元宾子仪撰。其方药采之圣惠者。十居七八。多可施用,其论说亦原本古人。间加己见,至如其举伤寒各治。辨中风诸证。最为赅备。颇有发明。奈何世久失传。
元明诸家。罕征引者。今检医方类聚中所载。按条掇拾。虽未复旧观。然大要略具矣。仍谨根据类排纂。详加订正。从宋史原目。厘为十二卷云。
〔刘氏(彝)赣州正俗方〕宋史二卷 佚宋史本传曰。刘彝。字执中。福州人。幼介特。居乡以行义称。从胡瑗学。瑗称其善治水。凡所立纲纪规式。
彝力居多。第进士。为邵武尉。调高邮簿。移朐山令。治簿书恤孤寡。作陂池教种艺。平赋役抑奸猾。凡所以惠民者无不至。邑人纪其事。目曰治筑。熙宁初。为制置三司条例官属。以言新法非便罢。神宗择水官。以彝悉东南水利。除都水丞。久雨汴涨。议开长城口。彝请但启扬桥斗门。水即退。为两浙转运判官。知虔州。俗尚巫鬼。
不事医药。彝者正俗方以训。斥淫巫三千七百家。使以医易业。俗遂变。加直史馆。知桂州。禁与交人互市。交趾陷钦廉邕三州。坐贬均州团练副使。安置随州。父除名为民。编隶涪州。徙襄州。元 初。复以都水丞召还。
病卒于道。年七十。着七经中义百七十卷。明善集三十卷。居阳集三十卷。
陈振孙曰。正俗方一卷。知虔州长乐刘彝执中撰。以虔俗信巫无医药。集此方以教之。
〔沈氏(括)良方〕宋志十卷(读书后志。作十五卷。)佚自序曰。予尝论治病有五难。辨疾。治病。饮药。处方。别药。此五也。今之视疾者。惟候气口六脉而已。
古之人视疾。必察其声音颜色。举动肤理。情性嗜好。问其所为。考其所行。已得其大半。而又遍诊人迎气口十二动脉,疾发于五脏。则五色为之应。五声为之变。五味为之遍。十二脉为之动。求之如此其详。而然犹惧失之。
此辨疾之难一也。今之治疾者。以一二药。书其服饵之节授之而已。古以治疾者。先知阴阳运历之变故,山林川泽之窍发。而又视其人。老少肥瘠。贵贱居养。性术好恶。忧喜劳逸。顺其所宜。违其所不宜。或药或火。或刺或砭。或汤或液。矫易其故常。捭摩其性理。捣而索之。投几顺变。间不容发。
而又调其衣服。理其饮食。异其居处。因其情变。或治以天。或治以人。五运六气。冬寒夏暑。 雨电雹。鬼灵厌蛊。甘苦寒温之节。后先胜复之用。此天理也。盛衰强弱。五脏异禀。循其所同。誉其所偏。不以此形彼。亦不以一人例众人。此人事也。言不能传之于书。亦不能喻之于口。其精过于承蜩。其察甚于刻棘。目不舍色。耳不舍声。手不释脉,独惧其差也。舍药遂去。而希其十全。不其难哉。此治疾之难二也。古之饮药者。煮炼有节。
饮啜有宜。药有可以久煮者。不可以久煮者。有宜炽火。有宜温火者。此煮炼之节也。宜温宜寒。或缓或速。或乘饮食喜怒。而饮食喜怒为用者。有违饮食喜怒,而饮食喜怒为敌者。此饮啜之宜也。而水泉有美恶。操药之人有勤惰。如此而责药之不效者,非药之罪也。此服药之难三也,药之单用为易知。药之复用为难知。世之处方者,以一药为不足。又以众药益之。殊不知药之有相使者。相反者。有相合而性易者。方书虽有使佐畏恶之性。
而古人所未言。人情所不测者。庸可尽哉。如酒于人,有饮之逾石而不乱者。有濡吻则颠眩者。漆之于人。有终日搏漉而无害者。有触之则疮烂者。焉知药之于人。无似此之异者。此禀赋之异也,南人食猪鱼以生。北人食猪鱼以病。此风气之异也。水银得硫黄而赤如丹。得矾石而白如雪。人之欲酸者。无过于醋矣。以醋为未足。又益之以橙。二酸相济。宜其甚酸而反甘。巴豆善利也。以巴豆之利为未足。而又益之以大黄。则其利反折。蟹与柿。尝食之而无害也。二物相遇。不旋踵而呕。此色为易见。味为易知。而呕利为大变。
故人人知之。至于相合而知。他脏致他疾者。庸可易知耶。如乳石之忌参术。触者多死。至于五石散。则皆用参术。此古人处方之妙。而世或未喻也。此处方之难四也。医诚艺也。方诚善也。用之中节也。而药或非良。奈何哉。橘过江而为枳。麦得滋而为蛾。鸡逾岭而黑。 鹆逾岭而白。月亏而蚌蛤消。露下而蚊喙坼。此形器之易知者也。性岂独不然乎。予观越人艺茶畦稻。一沟一陇之异。远不能数步。则色味顿殊。况药之所生。秦越燕楚之相远。而又有山泽膏瘠燥湿之异禀。岂能物物尽其所宜。又素问说阳明在天。则花实戕气。少阳在泉。则金石失理。如此之论。采掇者固未尝晰也。抑又取之有早晚。藏之有焙 。风雨燥湿。动有槁暴。今之处药。或有恶火者。必日之而后咀。然安知采藏之家。不常烘煜哉。又不能必。此辨药之难五也。此五者大概而已。其微至于言不能宣。其详至于书不能载。岂庸庸之人。而可以易言医哉。予治方最久。有方之良者。辄为疏之。世之为方者。称其治效。常喜过实。千金肘后之类。尤多溢言。使人不复信。予所谓良方者。必目睹其验。始着于篇。
闻不预也。然人之疾。如向所谓五难者。方岂能必良哉。一睹其验。即谓之良。殆不异乎刻舟以求遗剑者。予所以详着其状于方尾。疾有相似者。庶几偶值云尔。篇无次序。随得随注。随以与人。拯道贵速。故不暇完也。沈括序。
东都事略曰。沈括。字存中。吴兴人也。博览古今。于书无所不通。举进士。为扬州司理参军。编校昭文馆书籍。熙宁间。除太子中允。为检正中书刑房公事。迁集贤校理。
察访两浙农田水利。迁太常丞。同修起居注。边吏报北虏将入寇。亟遣中贵人。取两河民车。以为战备。民大惊扰。自宰执以下。言不便者墙进。俱不省。一日括持笔立御坐侧。神宗顾曰。卿知籍车之事乎。括曰。未知车将何用。神宗曰。北虏以多马取胜。唯车可以当之。括曰。胡之来。民父子坟墓田庐。皆当弃去。复暇恤车乎。朝廷姑籍其数。而未取何伤。神宗曰。卿言有理。何论者之纷纷也。括曰。车战之利。见于历世。巫臣教吴子以车战。遂伯中国。李靖用偏箱鹿角车。以擒颉利。臣但未知一事。古人所谓轻车者。兵车也。五御折旋。利于轻速。
今之民间辎车。重大椎朴。以牛挽之。日不能行三十里。少蒙雨雪。则跬步不进。故俗谓之太平车。或可施于无事之日。恐兵间不可用耳。神宗益喜曰。无人如此语朕者。当更思之。明日。遂罢籍民车。执政问括曰。君以何术。而立谈罢此事。上甚多太平车之说也。括曰。圣主可以理夺。不可以言争。若车可用。其敢以为非。未几以上正言知制诰。察访河北西路。出使辽国使。还以淮浙灾伤。为体量安抚使。权三司使,迁翰林学士。括诣宰相吴充陈说免役事。谓可变法令。轻役依旧轮差。御史蔡确论括非其职。而遽请变法。括亦待罪求去。确复言括诡求罢免。有诏食供职。臣切惑焉。且括谓役法可变。何不言之于检正察访之日。而言之于翰林学士之时。不言之于陛下。而言之于执政。原括之意。但欲根据附大臣。巧为身谋而已。遂罢以集贤院学士知宣州。复龙图阁待制。
召还知审官院。复以言者罢。知青州。寻知延州。王师大举伐西夏。种谔帅师入银夏州。而不能有。明年。括请城永乐。命徐禧李舜举计议边事。李稷主粮饷。遂城永乐。距银州五十里。米脂五十里。城成。赐名银州寨。既而贼二十万。重围永乐城。攻益急。城陷。于是汉番官二百三十人。兵万二千三百人。皆没焉。禧舜举稷死之。神宗以括始议。责为均州团练副使。随州安置。徙秀州。复光禄卿。分司南京。
以卒。括尝上熙宁奉元历。编修天下郡国图。着述颇多。有春秋机括。笔谈。行于世。
赵希弁曰。沈存中良方十五卷。上皇朝沈括存中撰。存中博学通医术。故类其经验方。成此书。用者多验。
或以苏子瞻论医药杂说附之。
〔灵苑方〕宋志二十卷 佚赵希弁曰。灵苑方二十卷。上皇朝沈括存中编。本朝士人。如高若讷林亿孙奇庞安常。皆以善医名世。而存中尤善方书。此中所载。多可用。
刘 曰。灵苑方。本方不载所作人姓名。
〔苏沈良方〕宋志十五卷注曰。沈括苏轼所着。(书录解题,作十卷。)存赵希弁曰。苏沈良方十五卷。上皇朝沈括通医学。尝集得效方成一书。后人附益以苏轼医药杂说。故曰苏沈。
陈振孙曰。苏沈良方十卷。苏者。东坡。沈。即存中也。不知何人所录。其间辨鸡舌香一段言。灵苑所辨。
犹有未尽者。馆阁书目。别有沈氏良方十卷。苏沈良方十五卷。而无灵苑方。
刘桂曰。苏沈良方十卷。前有永嘉道士林灵素序。余家有宋刻本。窃意灵素在二公文集中。或杂记。或笔谈等书。钞出汇成一编。附托二公之盛名。以行其方耳。李东垣谓苏沈良方。犹唐宋类诗。何也。盖言不能诗者之集诗。犹不知方者之集方也。一诗之不善。止不过费纸而已。不致误人。一方之不善。则其祸有不可胜言者矣。噫。后之集方书者。尚慎之哉。(读医说)四库全书提要曰。苏沈良方八卷。宋沈括所集方书。而后人又以苏轼之说附之者也。考宋史艺文志。有括灵苑方二十卷。良方十卷。而别出苏沈良方十五卷。注云。沈括苏轼所着。陈振孙书录解题。有苏沈良方十卷。而无沈存中良方。尤袤遂初堂书目亦同。晁公武读书志。则二书并列。而于沈存中良方下云。或以苏子瞻论医药杂说附之。苏沈良方下亦云。括集得效方成一书。后人附益。以苏轼医学杂说附之者。盖晁氏所载良方。即括之原本。其云或以苏子瞻论医药杂说附之者。即指苏沈良方。由其书初尚并行。故晁氏两载。其后附苏说者盛行。原本遂微。故尤氏陈氏遂不载其原本。今永乐大典。载有苏沈良方原序一篇。亦括一人所作。且自言予所作良方云云。无一字及轼。是后人增附之后。并其标题追改也。按明晁 宝文堂书目。有苏沈二内翰良方一部。是正嘉以前。传本未绝。其后不知何时散佚。今据永乐大典所载。掇拾编次。厘为八卷。史称括于医药卜算。无所不通。
皆有所论著。今所传括梦溪笔谈。末为药议一卷。于形状性味。真伪同异。辨别尤精。轼杂着。时言医理。于是事亦颇究心。盖方药之事。术家能习其技。而不能知其所以然。儒者能明其理。而又往往未经试验。此书以经效之方。而集于博通物理者之手。固宜非他方所能及矣。
程永培跋曰。沈氏良方。后人益以苏氏之说。名之曰苏沈良方。非当时合著之书也。余藏旧刻印本。书不列存中氏原序。而载有林灵素一叙。亦止论沈。未及苏。其卷首一叙。兼及苏沈。文颇拙蹇。不著作者姓名。盖俗笔也。按永乐大典中。有苏沈良方名曰。盖从宋史艺文志来者。
则知合苏沈。而传于今日之本。约略宋末人为之耳。又考宋史。良方十卷。苏沈良方十五卷。以藏本卷数较之。
虽合沈氏。却杂以苏说。若从苏沈良方。则少五卷矣。岂在当时已散佚不全耶。其中误字甚多。几至不可读。为之订正。然内证外证。妇人小儿。以至杂说。依稀略备。似非不全之本。盖古人以医卜为贱术。作史者志方书。
未必详加考订。即如刘涓子之鬼遗方论。宋史作鬼论。脱去遗方二字。则其他之疏略可知也。此书卷帙未符宋志。
其间分合多寡。不可考矣。内中诸方。间已见之博济灵苑诸书。即其余亦莫不应病神验异常。至有不可以理测者。
岂非龙宫之所授耶。今为授梓。并补叙沈氏原叙一篇。熟读五难。大有裨益。瘦樵程永培跋。
鲍廷博跋曰。良方托始于沈梦溪。迨宋南渡后。或益以东坡论说。而苏沈之名著焉。元明以来。其传渐寡。
近年吴郡程君永培始出藏本。授梓以行。会朝廷诏颁内殿聚珍版本于各直省。于是其书复大显于世。顾殿本初颁。
藏家争先快睹。既不敷承领。而程刻又不列坊肆。无以餍四方之求。博因参合两本。益广其传。上以仰副圣天子嘉惠艺林之至意。而程君活人济世之心。抑又推而广之矣。殿本辑自永乐大典。大概详沈而略苏。程刻较完。
而承讹袭谬。无从是正。往时程君过予。语次及之。若有歉然于中者。盖虑其贻误。较他书所系尤重也。今证以殿本。尽刊其误。其为愉快。当何如耶。刊成谨冠提要于简端。以还殿刻之旧。卷末仍先以程跋。用示不敢掠美之意。乾隆癸丑十月上浣四日。歙鲍廷博识于柳塘寓庐。
〔苏氏(轼)圣散子方〕读书敏求记一卷 未见自序曰。昔尝览千金方三建散。云风冷痰饮,症癖 疟。无所不治。而孙思邈特为着论。以谓此方用药节度。
不近人情。至于救急。其验特异。乃知神物效灵。不拘常制。至理开惑。智不能知。今杰所蓄圣散子。殆此类耶。
自古论病。唯伤寒最为危急。其表里虚实。日数证候应汗应下之法。差之毫厘。辄至不救。而用圣散子者。一切不问阴阳二毒。男女相易。状至危急者。连饮数剂。即汗出气通。饮食稍进。神宇完复。更不用诸药。连服取瘥。
其余轻者。心额微汗。止尔无恙。药性微热。而阳毒发狂之类。入口即觉清凉。此殆不可以常理诘也。若时疫流行。平旦于大釜中煮之。不问老少良贱。各服一大盏。实时气不入其门。平居无疾。能空腹一服则饮食倍常。百疾不生。真济世之具。卫生之宝也。其方不知所从出。得之于眉山人巢君谷。谷多学好古。秘惜此方。不传其子。
余苦求得之,谪居黄州。比年时疫。合此药散之。所活者不可胜数。巢始授余。约不传人。指江水为盟。余窃隘之。乃以传蕲水庞君安时。安时以善医闻于世。又善着书。欲以传后。故授之。且使巢君之名。与此方同不朽也。
(文集)又后序曰。圣散子。主疾功效非一。去年春。杭之民病。得此药全活者。不可胜数。所用此中下品药。略计每千钱即得千服。由之积之。其利甚博。凡人欲施惠。而力能自辨者。犹有所止。若合众力。则人有善利。其行可久。今募信士。就楞严院修制。自立春后起施。直至来年春夏之交。有入名者。径以施送本院。昔薄拘罗尊者以诃梨勒。施一病比丘。故获报身。身常无众疾。施无多寡。随力助缘。疾病必相扶持。功德岂有限量。仁者恻隐,当崇善因。吴郡陆广秀才。施此方并药。得之于智藏主禅月大师宝泽。乃乡僧也。其陆广见在京。施用并药。在麦曲巷居住。(文集)朱子曰。苏轼字子赡。老苏之长子。中进士第。再中制科优等。事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官至礼部尚书。兼端明殿翰林侍读二学士。
叶梦得曰。子瞻在黄州。蕲州医庞安常亦善医伤寒。得仲景意。蜀人巢谷出圣散子方。初不见于世前医书。
自言得之于异人。凡伤寒不问证候如何。一以是治之无不愈。子瞻奇之。为作序。比之孙思邈三建散。虽安常不敢非也。乃附其所着伤寒囗中。天下信以为然。疾之毫厘不可差。无过于伤寒。用药一失其度。则立死者皆是。
安有不问证候而可用者乎。宣和后。此药盛行于京师。太学诸生。信之尤笃。杀人无数。今医者悟始废不用。巢谷本任侠好奇。从陕西将韩存宝。出入兵间。不得志客黄州。子瞻以故与之游。子瞻以谷奇侠。而取其方。天下以子瞻文章。而信其方。事本不相因。而趋名者。又至于忘性命。而试其药。人之惑。盖有至是也。(避暑录话)陈言曰。此药以治寒疫。因东坡作序。天下通行。辛未年。永嘉瘟疫。被害者不可胜数。往往顷时寒疫流行。
其药偶中。抑未知方土有所偏宜。未可考也。东坡便谓与三建散同类。一切不问。似太不近人情。夫寒疫亦能自发狂。盖阴能发躁。阳能发厥。物极则变。理之常然。不可不知。(三因方)俞弁曰。圣散子方。因东坡先生作序。由是天下神之。宋末辛未年。永嘉瘟疫。服此方被害者。不可胜纪。
今阅叶石林避暑录云。宣和间。此药盛行于京师。太学生信之尤笃。杀人无数。医顿废之。昔坡翁谪居黄州。时其地濒江多卑湿。而黄之居人所感者。或因中湿而病。或因雨水浸淫而得。所以服此药而多效。是以通行于世。遗祸于无穷也。弘治癸丑年。吴中疫疠大作。吴邑令孙磐令医人修合圣散子。遍施街衢。并以其方刊行。病者服之。十无一生。率皆狂躁昏瞀而卒。噫。孙公之意。本以活人。殊不知圣散子方中。有附子良姜吴茱萸豆蔻麻黄藿香等剂。皆性燥热。反助火邪。不死何待。若不辨阴阳二证。一概施治。杀人利于刀剑。有能广此说。以告人人。亦仁者之一端也。(续医说)钱曾曰。圣散子方一卷。此方不过二十二味。诸病可治。东坡得之于眉山人巢谷。谪居黄州。时疫益行。合此药散之,所活不胜数。因制序以传不朽。惜其方世罕之见。郭五常得之于都宪袁公。即为梓行于郧阳。附录华佗危病十方。及经验三方。继得者复刊为续录。坡序称济世之具。卫生之宝。真此书之谓也。
〔杜氏(壬)医准〕一卷 佚叶少蕴曰。尝见杜壬作医准一卷。记其平生治人用药之验。其一记郝质子妇产四日。螈 戴眼。弓背反张。
壬以为痉病。与大豆紫汤独活汤而愈。政和间。余妻才分娩。犹在蓐中。忽作此证。头足反接。相去几二尺。家人惊骇。以数婢张拗之。不直。适记所云。而药囊在独活。乃急为之。召医未至。连进三剂。遂能直。医至则愈矣。更不复用大豆紫汤。古人处方神验类尔。但世所用之。不当其疾。每易之。自是家人有临乳者。应所须药物必备。不可不广告人。二方皆在千金第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