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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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2章

刑部尚书何乔新、侍郎彭韶等持之,外议亦汹汹不平。乃坐概妖言律斩;鼐受贿,戍肃州;人欺罔,削籍;智、文祥、傑皆谪官。吏部尚书王恕奏曰:“律重妖言,谓造作符谶类耳。概书词虽妄,良以鼐数言事不避利害,因推诩之。

今当以妖言,设有如造亡秦谶者,更何以罪之?”帝得疏意动,命姑系狱。既而热审,乔新等言:“概本不应妖言律。且概五岁而孤,无兄弟,母孙氏守节三十年,曾被旌,老病且贫。概死,母必不全,祈圣恩矜恤。”乃减概死,戍海州。

,济宁人。成化二十年进士。除寿州知州,毁境内淫祠几尽,三年教化大行。弘治初上言:“刑赏予夺,人主大柄,后世乃有为女子、小人、强臣、外戚所攘窃者,由此辈心险术巧,人主稍加亲信,辄堕计中。爱者,乘君之喜而游言以扬之;恶者,乘君之怒而微言以中之,使贤人君子卒受暧昧而去。卿相缺人,则迁延饵引,待有交通请属软美易制之人,然后荐用。其刚正不阿者,辄媒孽而放弃之,俟其气衰虑易,不至大立异同,乃更收录。巧计既行,刑赏予夺虽名人主独操,实一出于其所簸弄。迨党立势成,复恐一旦败露,则又极意以排谏诤之士。务使其君孤立于上,耳无闻,目无见,以图便其私,不至其身与国俱败不止。

故夫刑赏予夺,必由大臣奏请、台谏集议而后可行。或有矫诬,穷治不轻贷,则谗佞莫能间,而权不下移矣。”考绩赴都,遂遇祸,竟卒于戍所。

鼐既戍,无援之者,久之始释归。

董傑,泾县人。成化末进士。鼐之论暑月辍讲也,傑方谒选,亦抗疏争,由是知名。授沔阳知州,甫数月,逮系诏狱,谪四川行都司知事,历迁河南左布政使。所在尽职业,为民所怀。正德六年,江西盗起,巡抚王哲兵败召还,擢杰右副都御史代之。未几卒。

璋既为吉心腹,果擢大理寺丞。坐事下狱,黜为九江同知,悒悒死。

姜绾,字玉卿。弋阳人。成化十四年进士。由景陵知县擢南京御史。弘治初,陈治道十事。又言午朝宜论大政,毋泛陈细故,皆报闻。

二年二月,南京守备中官蒋琮以芦场事下绾覆按,琮嘱绾求右己。绾疏言:

“琮以守备重臣与小民争利,假公事以适私情。用揭帖而抗诏旨,扬言阴中,胁以必从。其他变乱成法,厥罪有十。以内官侵言官职,罪一。妒害大臣,妄论都御史秦纮,罪二。怒河闸官失迎候,欲奏罢之,罪三。受民词不由通政,罪四。

分遣腹心,侵渔国课,罪五。按季收班匠工银,罪六。擅收用罢闲都事,罪七。

官僚忤意,辄肆中伤,罪八。妄奏主事周琦罪,欺罔朝廷,罪九。保举罢斥内臣,窃天子威柄,罪十。”事下南京三法司。既,复特遣官覆治以奏。

先是,御史余濬劾中官陈祖生违制垦后湖田,湖为之淤。奏下南京主事卢锦勘报。锦故与祖生有隙。而给事中方向尝率同官缪樗等劾祖生及文武大臣不职状,又因雷震孝陵柏,劾大学士刘吉等十一人,而诋祖生益力。祖生衔向切骨。时向方监后湖黄册,祖生遂揭向、锦实侵湖田。诏下法司勘。勘未上,而琮为绾所劾。

于是琮、祖生及吉合谋削锦籍,谪向官,复逮绾及同官孙纮、刘逊、金章、纪杰、曹玉、谭肃、徐礼、余濬,给事中缪樗,赴京论鞫,皆谪为州判官。

绾谪判桂阳,量移宁国同知,迁庆远知府。斩剧贼韦七旋、韦万妙。其党纠贼数万攻城,绾坚守,檄民兵夹击,破走之。东兰诸州蛮悉归侵地。总督刘大夏奇其材,荐为右江兵备副使。思恩知府岑濬逐田州知府岑猛,绾献策总督潘蕃。

蕃令与都指挥金堂合诸路兵大破贼,思恩平。绾条二府形势,请改设流官,比中土,廷议从之。绾引疾还。俄起河南按察使,寻复以疾归,卒于家。

余濬,慈溪人。成化十七年进士。孝宗初,疏请永除纳粟入监令。又劾浙江镇守中官张庆、广东镇守中官韦眷,因荐王恕堪内阁,马文升、彭韶、张悦、阮勤、黄孔昭堪吏部。后湖之勘,自濬启之。贬平度州判官,终知府。

方向,字与义,桐城人。成化十七年进士。谪云南多罗驿丞,历官琼州知府。

入觐时,仆私市一珠,索而投诸海。

缪樗,字全之,溧阳人。成化十一年进士。孝宗初,陈时政八事。因劾大学士尹直等,时号“敢言”。终营州判官。

孙纮,字文冕,鄞人。成化十四年进士。谪胶州判官,迁广德知州,卒官。

纮少贫,佣书市肉以养母。既通籍,终身不食肉。

刘逊,安福人。成化十四年进士。谪澧州判官,迁武冈知州。岷王不检下,逊裁抑之,又欲损其岁禄。王怒,奏于朝,征下诏狱,贬四川行都司断事,历湖广副使。刘瑾征贿不得,坐缺军储被逮,已而释之。再坐断狱稽延,罚米百石。

先是,荣王乞辰州、常德田二千顷、山场八百里、民舍市廛千余间,逊与巡抚韩重持勿予。至是,瑾悉予之。部议补逊琼州副使,瑾勒令致仕。瑾诛,起官,历福建按察使。

金章等无他表见。

姜洪,字希范,广德人。成化十四年进士。除卢氏知县。单骑劝农桑。民姜仲礼愿代父死罪,洪奏免之。征拜御史。

孝宗即位,陈时政八事。历诋太监萧敬,内阁万安、刘吉,学士尹直,侍郎黄景、刘宣,都御史刘敷,尚书李裕、李敏、杜铭,大理丞宋经,而荐致仕尚书王恕、王竑、李秉,去任侍郎谢铎,编修张元祯,检讨陈献章,佥事章懋,评事黄仲昭,御史强珍、徐镛、于大节,给事中王徽、萧显、贺钦,员外林俊,主事王纯及现任尚书余子俊、马文升,巡抚彭韶,侍郎张悦,詹事杨守陈。且言指挥许宁、内官怀恩,并拔出曹辈,足副任使。他所陈,多斥近幸,疏辞几万言。帝嘉纳之。为所斥者憾不置。

弘治元年,出按湖广,与督漕都御史秦纮争文移,被劾。所司白洪无罪。刘吉欲中之,再下礼部会议,遂贬夏县知县。御史欧阳旦请召还洪及畅亨等,不纳。

迁桂林知府。瑶、僮侵扰古田,请兵讨平之,擢云南参政。土官陶洪与八百媳妇约为乱,洪乘间翦灭。历山东左参政。正德二年迁山西布政使。刘瑾索贺印钱,不应。四年二月,中旨令致仕。瑾诛,起山东左布政使。七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未满岁卒。

洪性廉直,身后丧不能举。天启初,追谥庄介。

欧阳旦,安福人。成化十七年进士。由休宁知县擢御史。尝请逐刘吉,罢皇庄。历湖广佥事、浙江副使,终南京右副都御史。

畅亨,字文通,河津人。成化十四年进士。由长垣知县擢御史,巡按浙江。

岁饥,奏罢上供绫纱等物。弘治元年二月,景宁县屏风山异兽万余,大如羊,白色,衔尾浮空去。亨请罢温、处银课,而置镇守中官张庆于法。章下所司,银课得减,责庆陈状。庆因讦亨考察不公,停亨俸三月。亨又劾佥事邹滂,滂亦讦亨。

庆等构之,逮亨,谪泾阳知县。给事中庞泮上疏争,不听。

曹璘,字廷晖,襄阳人。成化十四年进士。授行人。久之,选授御史。

孝宗嗣位,疏言:“梓宫发引,陛下宜衰绖杖履送至大明门外,拜哭而别,率宫中行三年丧。贵妃万氏有罪,宜告于先帝,削其谥,迁葬他所。”帝纳其奏,而戒勿言贵妃事。顷之,请进用王恕等诸大臣,复先朝言事于大节等诸臣官,放遣宫中怨女,罢撤监督京营及镇守四方太监。又言:“梁芳以指挥袁辂献地建寺,请令袭广平侯爵。以数亩地得侯,勋臣谁不解体,宜亟为革罢。”疏奏,帝颇采焉。

弘治元年七月上言:“近日星陨地震,金木二星昼现,雷击禁门,皇陵雨雹,南京内园灾,狂夫叫阍,景宁白气飞腾,而陛下不深求致咎之由,以尽弭灾之实。

经筵虽御,徒为具文。方举辄休,暂行遽罢,所谓‘一日暴之,十日寒之’者。

愿日御讲殿与儒臣论议,罢斥大学士刘吉等,以消天变。臣昨冬曾请陛下墨衰视政,今每遘节序,辄渐御黄衮,从官朱绯。三年之间,为日有几,宜但御浅服。

且陛下方谅阴,少监郭镛乃请选妃嫔。虽拒勿纳,镛犹任用,何以解臣民疑。祖宗严自宫之禁,今此曹干进纷纭,当论罪。朝廷特设书堂,令翰林官教习内使,本非高皇帝制。词臣多夤缘以干进,而内官亦且假儒术以文奸,宜速罢之。诸边有警,辄命京军北征,此辈骄惰久,不足用。乞自今勿遣,而以出师之费赏边军。

”帝得疏,不喜,降旨谯让。

已,出按广东,访陈献章于新会,服其言论,遂引疾归。居山中读书,三十年不入城市。

彭程,字万里,鄱阳人。成化末进士。弘治初,授御史,巡视京城。降人杂处畿甸多为盗,事发则投戚里、奄竖为窟穴。程每先机制之,有发辄得。巡盐两浙,代还,巡视光禄。

五年上疏言:“臣适见光禄造皇坛器。皇坛者,先帝修斋行法之所。陛下即位,此类废斥尽,何复有皇坛烦置器?光禄金钱,悉民膏血。用得其当,犹恐病民,况投之无用地。顷李孜省、继晓辈倡邪说,而先帝笃信之者,意在远希福寿也。今二人已伏重辟,则祸患之来,二人尚不能自免,岂能福寿他人。倘陛下果有此举。宜遏之将萌。如无,请治所司逢迎罪。”帝初无皇坛造器之命,特光禄姑为备。帝得程奏大怒,以为暴扬先帝过,立下锦衣狱。给事中丛兰亦巡视光禄,继上疏论之。帝宥兰,夺光禄卿胡恭等俸,付程刑部定罪。尚书彭韶等拟赎杖还职。帝欲置之死,命系之。韶等复疏救,程子尚三上章乞代父死,终不听。

是时巡按陕西御史嵩县李兴亦坐酷刑系狱。及朝审,上兴及程罪状。诏兴斩,程及家属戍隆庆。文武大臣英国公张懋等合疏言:“兴所毙多罪犯,不宜当以死。

程用谏为职,坐此戍边,则作奸枉法者何以处之?”尚书王恕又特疏救。乃减兴死,杖之百,偕妻子戍宾州,程竟无所减。程母李氏年老无他子,叩阙乞留侍养。

南京给事中毛珵等亦奏曰:“昔刘禹锡附王叔文当窜远方,裴度以其母老为请,得改连州。陛下圣德,非唐中主可比,而程罪亦异禹锡。祈少矜怜,全其母子。”

不许。子尚随父戍所,遂举广西乡试。明年,帝念程母老,放还。其后,刘瑾乱政,追论程巡盐时稍亏额课,勒其家偿。程死久矣,止遣一孙女。罄产不足,则并女鬻之,行道皆为流涕。

庞泮,字元化,天台人。成化二十年进士。授工科给事中。弘治中,中旨取善击铜鼓者,泮疏谏。屡迁刑科都给事中。副使杨茂元被逮,泮率同列救之,茂元得薄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