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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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2章

刘抃(吕翀(艾洪葛嵩)赵佑(朱廷声等)戴铣(李光翰等)陆昆(薄彦徽等)蒋钦周玺(涂祯)汤礼敬王涣何绍正)许天锡(周钥等)徐文溥(翟唐王銮)张士隆张文明(陈鼎等)范辂张钦周广(曹琥)石天柱

刘蒨,字惟馨,涪州人。弘治十二年进士。授户科给事中。劾户部尚书掞钟纵子受赇,论外戚庆云侯、寿宁侯家人侵牟商利,阻坏鹾法,又论文选郎张彩颠倒铨政。有直声。

武宗践阼,未数月,渐改孝宗之政。蒨疏谏曰:“先帝大渐,召阁臣刘健、李东阳、谢迁于榻前,托以陛下。今梓宫未葬,德音犹存,而政事多乖,号令不信。张瑜、刘文泰方药弗慎,致先帝升遐,不即加诛,容其奏辨。中官刘瑯贻害河南,宜按治,仅调之蓟州。户部奏汰冗员,兵部奏革传奉,疏皆报罢。夫先帝留健等辅陛下,乃近日批答章奏,以恩侵法,以私掩公,是阁臣不得与闻,而左右近习阴有干预矣。愿遵遗命,信老成,政无大小,悉咨内阁,庶事无壅蔽,权不假窃。”报闻。

正德元年,吏部尚书马文升致仕,廷议推补。御史王时中以闵珪、刘大夏不宜在推举之列。蒨恐耆德益疏,上疏极论其谬。章下所司,是蒨言,诏为饬言官毋挟私妄奏。孝宗在位时,深悉内臣出镇之害,所遣皆慎选。刘瑾窃柄,尽召还之,而代以其党。蒨言:“用新人不若用旧人,犹养饥虎不若养饱虎。”不听。

寻与给事中张文等极言时政缺失五事,忤旨,夺俸三月。

刘健、谢迁去位,蒨与刑科给事中吕翀各抗章乞留,语侵瑾。先是,兵科都给事中艾洪劾中官高凤侄得林营掌锦衣卫。诸疏传至南京守备武靖伯赵承庆所,应天尹陆珩录以示诸僚,兵部尚书林瀚闻而太息。于是给事中戴铣、御史薄彦徽等,各驰疏极谏,请留健、迁。瑾等大怒,矫旨逮铣、彦徽等,下诏狱鞫治,并蒨、翀、洪俱廷杖削籍,承庆停半禄闲住,瀚、珩贬秩致仕。既而列健、迁等五十三人为奸党,及翀、洪并预焉。

瑾败,起蒨金华知府,举治行卓异,未及迁辄告归。嘉靖初,起知长沙,迁江西副使卒。御史范永奎讼于朝,特予祭葬。

吕翀,广信永丰人。弘治十二年进士。其请留健、迁言:“二臣不可听去者有五。孔子称孟庄子之孝,以不改父之臣为难。二臣皆先帝所简以遗陛下,今陵土未干,无故罢遣,何以慰在天之灵?不可一也。二臣虽以老疾辞,实由言违计沮,不得其职而去。陛下听之,亦以其不善将顺,非实有意优老也。在二臣得去就之义,在陛下有弃老成之嫌。不可二也。今民穷财殚,府藏虚罄,水旱盗贼、星象草木之变迭见杂出,万一祸生不测,国无老成,谁与共事?不可三也。自古刚正者难容,柔顺者易合。二臣既去,则柔顺之人必进,将一听陛下所为,非国家之福。不可四也。书曰‘无遗寿耇’。健等谙练有素,非新进可侔,今同日去国,天下后世将谓陛下喜新进而厌旧人。不可五也。”既削籍归,后起云南佥事。

迁四川副使,修成都江堰以资灌溉,水利大兴。嘉靖初卒。

艾洪,滨州人。弘治九年进士。授兵科给事中。武宗立,诏清核腾骧诸卫及在京七十二卫军。给事中葛嵩剔抉无所徇,得各监局占役者七千五百余人,有旨送各营备操。既而中官魏兴、萧寿等挠之,格不行。洪率同官抗论,竟不能得。

又劾英国公张懋、怀宁侯孙应爵、新宁伯谭佑、彭城伯张信,并请斥陕西镇监刘云、蓟州镇监刘琅阝。不听。云寻调南京守备,乞以其养子伟为锦衣千户。洪复率同官劾之,事乃寝。洪在兵科久,谏疏多可称。削籍后,复罚米二百石输宣府。

后起官,终福建左参政。

葛嵩,字钟甫,无锡人。弘治十二年进士。由行人擢礼科给事中。阅蓟州军储,核贵戚所侵地,归之民。正德初,以厘营弊力抗权幸。请出先朝宫人,谏射猎,因劾魏国公徐俌。又偕九卿请诛刘瑾。瑾怒,斥为奸党,罢归。

赵佑,字汝翼,双流人。弘治十二年进士。由繁昌知县召为御史。

正德元年六月,灾异求言,佑上言:“太监刘瑾、丘聚、马永成辈日献鹰犬,导骑射,万一有衔橛之变,岂不为两宫忧?镇守内臣邓原、麦秀颇简静,而刘璟、梁裕挤代之。户部议马房草场召民佃种,宁瑾竟自奏止。李兴擅伐陵木,已坐大辟,乃欲赂左右祈免。他如南京守备刘云,仓场监督赵忠、韦隽、段循,俱夤缘增设。乞置瑾等于法,罢璟、裕毋遣,而汰革额外冗员。自今政事必谘大臣、台谏,不为近习所摇,则灾变自弭。”奏入,群奄大恨。

帝将大婚,诏取太仓银四十万两。佑言:“左右以婚礼为名,将肆无厌之欲。

计臣惧祸而不敢阻,阁臣避怨而不敢争。用如泥沙,坐致耗国。不幸兴师旅,遘饥馑,将何以为计哉?”九月,宛平郊外李花盛开,佑言:“此阴擅阳权,非偶然也。”帝皆不纳。

是时,中官益横,佑与同官朱廷声、徐钰交章极论。章下阁议,将重罪中官。

事忽中变,刘健、谢迁去位。瑾遂大逐廷臣忤己者,指佑与廷声、钰及陈琳、潘镗等为奸党,勒罢之。瑾诛,佑用荐起山西佥事。卒。

朱廷声,字克谐,进贤人。弘治十二年进士。嘉靖中,终刑部右侍郎。

徐钰,字用砺,江夏人。弘治九年进士,终四川左布政使。

陈琳,字玉畴,甫田人。弘治九年进士。由庶吉士改御史,上端本修政十五事。出督南畿学政。刘瑾逐健、迁,逮戴铣、陆昆等,琳抗章言:“南京穷冬雷震,正旦日食。正宜修德弭灾,委心元寮,博采忠言。岂宜自弃股肱、隔塞耳目?”

瑾大怒,谪揭阳丞。瑾败,迁嘉兴同知。世宗时,终南京兵部右侍郎。

潘镗,字宗节,六安人。弘治九年进士。有孝行。为满城知县,忧归。继知滑县,擢御史,陈时务大计四事。孝宗嘉纳之。正德初,以论高凤为中人所恶,传旨镗党太监王岳,除其名。八年起广东佥事,谢病归。

戴铣,字宝之,婺源人。弘治九年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数有建白。久之,以便养调南京户科。武宗嗣位,偕同官请敕六科检详弘治间所行进贤、退奸、节财、训兵、重祀、慎刑、救灾、恤困诸大政,备录进览,凡裁决机务悉以为准。报闻。逾月,言四方岁办多非土产,劳费滋甚,宜蠲其所无。又请勤御经筵,俾密勿大臣从容献纳。既乃与给事中李光翰、徐蕃、牧相、任惠、徐暹及御史薄彦徽等连章奏留刘健、谢迁,且劾中官高凤。帝怒,逮系诏狱,廷杖除名。

铣创甚,遂卒。世宗立,追赠光禄少卿。

李光翰,新乡人。弘治十二年进士。授南京户科给事中。正德改元,灾异求言。光翰偕同官疏劾太监苗逵、高凤、李荣及保国公朱晖,且言大学士刘健等疏陈盐法事,留中不报,将使老臣不安其位。帝不省。既削籍归,后起台州知府,与蕃同举治行卓异,寻卒。

徐蕃,泰州人。弘治六年进士。授南京礼科给事中。武宗嗣位,复先朝所汰诸冗费,蕃等力争,不纳。后起江西参议,从都御史陈金讨平东乡寇。嘉靖时,累官工部右侍郎。

牧相,余姚人。弘治十二年进士。授南京兵科给事中。论救宣府都御史雍泰,又公疏请罢礼部尚书崔志端等,皆不听。正德元年奉命与御史吕镗清查御马监,因陈滥役滥费之弊,及太监李棠珝诏旨营私罪。至是,受杖归,授徒养母。后复官,擢广西参议。命下,相已前卒。

任惠,滦州人。弘治九年进士。由行人擢南京吏科给事中。正德元年九月,偕同官谏佚游,语切直。后起山东佥事,未任卒。

徐暹,历城人。弘治十五年进士。武宗即位,擢南京工科给事中。正德改元,因灾异上言七事,且请斥英国公张懋、尚书张昇等,撤诸添注内官,明正张瑜、刘文泰用药失宜致误先帝,及太监李兴擅伐陵木,新宁伯谭佑、侍郎李鐩同事不举之罪。帝下之所司。后起山西佥事,进副使。平巨盗混天王,民德之。卒于官。

陆昆,字如玉,归安人。弘治九年进士。授清丰知县。以廉干征,擢南京御史。

武宗即位,疏陈重风纪八事:一,奖直言。古者,臣下不匡,其刑墨。宋制,御史入台,逾十旬无言,有辱台之罚。今郎署建言,如李梦阳、杨子器辈,当加旌擢,而言官考绩,宜以章疏多寡及当否为殿最。二,复面劾。旧制,御史上殿,被劾者趋出待罪,即唐人对仗读弹文遗意。近率封章奏闻,批答未行,弥缝先入。

乞遵旧典面奏,立取睿裁。三,明淑慝。尚书刘大夏、王轼以病乞休;侍郎张元祯、陈清屡劾不去。贤不肖倒置,实治乱消长之关。宜勉留二人,放元祯等还田里。四,核命令。近者言妨左右,频见留中。事涉所私,辄收成命。乞令诸曹章奏俱具数送阁,已行者得考稽,未行者易奏请。五,养锐气。御史与都御史,例得互相纠绳,行事不宜牵制。六,均差遣。御史以南北为限,显分重轻。自今除巡按面命外,其他差遣及迁转资格,宜均拟上请,以示一体。七,专委任。河南道有考核之责,请择人专任。八,励庶官。郎中田岩、姚汀、张宪,员外郎李承勋、胡世宁、张嵿、顾璘等二十人,皆宜显擢。章下所司。又劾中官高凤、苗逵、保国公朱晖,因请汰南京增设守备内臣,广开言路,屏绝宴游骑射。帝不能从。

时“八党”窃柄,朝政日非。昆偕十三道御史薄彦徽、葛浩、贡安甫、王蕃、史良佐、李熙、任诺、姚学礼、张鸣凤、蒋钦、曹闵、黄昭道、王弘、萧乾元等,上疏极谏曰:“自古奸臣欲擅主权,必先蛊其心志。如赵高劝二世严刑肆志,以极耳目之娱;和士开说武成毋自勤约,宜及少壮为乐;仇士良教其党以奢靡导君,勿使亲近儒生,知前代兴亡之故。其君惑之,卒皆受祸。陛下嗣位以来,天下颙然望治。乃未几,宠幸奄寺,颠覆典刑。太监马永成、魏彬、刘瑾、傅兴、罗祥、谷大用辈共为蒙蔽,日事宴游。上干天和,灾寝叠告,廷臣屡谏,未蒙省纳。若辈必谓‘宫中行乐,何关治乱’,此正奸人欺君之故术也。陛下广殿细旃,岂知小民穷檐蔀屋风雨之不庇;锦衣玉食,岂知小民祁寒暑雨冻馁之弗堪;驰骋宴乐,岂知小民疾首蹙頞赴诉之无路。昨日雷震郊坛,彗出紫微,夏秋亢旱,江南米价腾贵,京城盗贼横行。可恣情纵欲,不一顾念乎?阁部大臣受顾命之寄,宜随事匡救,弘济艰难,言之不听,必伏阙死谏,以悟圣意。顾乃怠缓悦从,巽顺退托。

自为谋则善矣,如先帝付委、天下属望何?伏望侧身修行,亟屏永成辈以绝祸端,委任大臣,务学亲政,以还至治。”疏至,朝事已变,刘健、谢迁皆被逐。于是彦徽为首,复上公疏,请留健、迁,而罪永成、瑾等。瑾怒,悉逮下诏狱,各杖三十,除名。昭道、弘、乾元逮捕未至,命即南京阙下杖之。江西清军御史王良臣闻昆等被逮,驰疏救,并逮下诏狱,杖三十,斥为民。后列奸党五十三人,昆、彦徽等并与焉。瑾诛,复昆官致仕。世宗初,起用,未行而卒。薄彦徽,阳曲人。

弘治九年进士。授四川道御史。尝劾崔志端以羽士玷春卿,有直声。至是,被杖归,未及起官卒。

葛浩,字天宏,上虞人。弘治九年进士。由五河知县擢御史,数陈时政阙失,孝宗多采纳。

正德元年,帝允司礼中官高凤请,令其从子得林掌锦衣卫事。浩等争之,言:

“先帝诏锦衣官悉由兵部推举,陛下亦悉罢传奉乞官。今得林由传奉,不关兵部,废先帝命,坏铨举法,虚陛下诏,一举三失,由凤致之。乞治凤罪,而罢得林。”

御史潘镗亦言:“凤、得林操中外大柄,中人效尤,弊将安底。”帝皆不听。浩既削籍,瑾憾未释,复坐先所劾武昌知府陈晦不实,与安甫、蕃、熙、学礼、昆六人,逮杖阙下。瑾诛,起浩知邵武府。入觐,陈利弊五事,悉施行。嘉靖中,历官两京大理卿。帝郊祀,有犯跸者,法司欲置重典,浩执奏,得不死。十年夏,雷震午门,自劾致仕归,年九十二卒。

贡安甫,字克仁,江阴人。弘治九年进士。授长垣知县。孝宗时,擢御史,尝疏劾寿宁侯张鹤龄。正德初,考功郎杨子器以山陵事下诏狱,安甫疏力救。兵部尚书刘大夏为中官所扼,谢病去,户部侍郎陈清迁南京工部尚书,安甫率御史请还大夏而罢清。报闻。彦徽等公疏,安甫笔也,瑾知之,故列奸党以安甫首南御史。家居十年,终岁不入城市。后起山东佥事,甫三月,引疾归。

史良佐,字禹臣,亦江阴人。弘治十二年进士。由行人擢御史。后起云南副使。平十八寨苗,赐白金文绮。浚海田,溉田千顷,滇人颂之。

李熙,上元人。弘治九年进士。由将乐知县擢御史。十八年,奸人徐俊等造谣言:帝遣官赍驾帖至南京,有所捕治。已而知其妄。熙公疏言:“陛下于此事威与明少损矣。倘奸人效尤,妄以蜚语中善类,害何可胜言!”事下法司,亦力言驾帖之害,帝纳之。正德元年九月,以灾异,复偕御史陈十事。瑾诛,得祸者皆起,熙独废。世宗嗣位,始起饶州知府,迁浙江副使,以清操闻。

姚学礼,巴人,家京师。弘治六年进士。正德元年,公疏谏佚游,不纳。后起云南佥事,终参议。

张鸣凤,清平人。弘治九年进士,为永康知县。有政绩,擢御史。后起湖广佥事,进副使,母忧归,卒。蒋钦杖死,别有传。

曹闵,上海人。弘治九年进士,为沙县知县。被征,民号泣攀留,累日不得去。既与昆等同得罪。后当起官,以养母不出。母终,枕块,得寒疾卒。

黄昭道,平江人,弘治十二年进士。后起广西佥事,再迁云南参政。抚木邦、孟密有功。终左布政使。

王弘,六合人,弘治六年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