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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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5章

郑岳刘玉(子悫)汪元锡(邢寰)寇天叙唐胄潘珍(族子旦余光)李中(李楷)欧阳铎陶谐(孙大顺大临)潘埙(吕经)欧阳重朱裳陈察孙懋王仪(子缄王学夔)曾钧

郑岳,字汝华,莆田人。弘治六年进士。授户部主事,改刑部主事。董天锡偕锦衣千户张福决囚,福坐天锡上,岳言其非体。且言:“纠劾非镇监职,而董让行之。太常本礼部属,而崔志端专之。内外效尤,益无忌惮”。忤旨,系狱。尚书周经、侍郎许进等救,不听。赎杖还职。寻进员外郎。许进督师大同,贵近恶其刚方,议代之。罢职总兵官赵袴谋起用,京军屡出无功。岳言进不可代,袴不可用,京军不可出。朝论韪之。

迁湖广佥事,归宗藩侵地于民。施州夷民相仇杀者,有司以叛告。岳擒治其魁,余悉纵遣。荆、岳饥,劝富民出粟,驰河泊禁。属县输粮远卫,率二石致一石。岳以其直给卫,而留粟备振,民乃获济。

正德初,擢广西副使。土官岑猛当徙福建,据田州不肯徙。岳许为奏改近地,猛乃请自效。寻改广东。迁江西按察使,就迁左布政使。宸濠夺民田亿万计,民立砦自保。宸濠欲兵之,岳持不可。会提学副使李梦阳与巡按御史江万实相讦,岳承檄按之。梦阳执岳亲信吏,言岳子澐受赇,欲因以胁岳。宸濠因助梦阳奏其事,囚掠澐。巡抚任汉顾虑不能决,帝遣大理卿燕忠会给事中黎奭按问。忠等奏勘岳子私有迹,而梦阳挟制抚、按,俱宜斥。岳遂夺官为民。宸濠败,中外交荐,起四川布政使。以忧不赴。

世宗初,擢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甫两月,召为大理卿。嘉靖元年冬,上言内臣有犯,宜听部院问理,毋从中决,不能从。帝数不豫,岳请遵圣祖寡欲勤治之训,宫寝有制,进御以时,而退朝即御文华,裁决章奏,日暮还宫,以养寿命之源。报闻。出按甘肃乱卒事,总兵官李隆等皆伏罪。还朝,以灾异陈刑狱失平八事。寻迁兵部右侍郎。时“大礼”未定。岳言若以两考为嫌,第称孝宗庙号,毋称伯考,以稍存正统。大学士石珤请从之。帝切责珤,夺岳俸两月。转左侍郎。请罢山海关税,弗许。中官崔文欲用其兄子为副将,岳持不可。宁夏总兵官仲勋行贿京师,御史聂豹以风闻论岳。岳自白,因乞休。归十五年而卒。

刘玉,字咸栗,万安人。祖广衡,永乐末进士。正统间,以刑部郎中出修浙江荒政,积粟数百万,督治陂塘为旱涝备。景泰初,历左副都御史,镇守陕西。

请遇灾伤,毋俟勘报,即除其赋,庶有司不得借覆核阴行科率,从之。还治院事。

福建、浙江盗起,命往督兵捕。议创寿宁县于官台山,以清盗窟。讨平处州贼。

已,复巡抚辽东。居官以廉节称。终刑部尚书。父乔,成化初进士。累官湖广左布政使。玉登弘治九年进士,授辉县知县。发粟振饥,奏蠲虚税,复业者千家。

擢御史。初,孙伯坚、金琦、王宁皆以传奉得官,已,又以指挥胡震为都指挥,分守通州。玉抗疏言:“传奉不已,继之内批,累圣德,乞皆罢之。”不纳。

武宗即位,甫四月,灾异迭见,玉陈修省六事。出按京畿,中官吴忠奉命选后妃,肆贪虐。玉奏。不问。刘健、谢迁罢,玉驰疏言:“刘瑾等佞幸小臣,巧戏弄,投陛下一笑。顾谗邪而弃辅臣,此乱危所自起。况今白虹贯日,彗见紫微宫,星摇天王之位。民穷财殚,所在空虚,陛下不改图,天下将殆。乞置瑾等于理,仍留健、迁辅政。”不报。玉遂引疾归。后瑾榜玉奸党,复诬构之。罚输粟塞下者三,最后逮系诏狱,削籍放归。瑾诛,起河南佥事,迁福建副使,皆董学政。正德十五年,累擢南京右佥都御史,提督江防。宸濠反,攻安庆,玉以舟师赴援。事定,改抚郧阳。

世宗即位,召为左佥都御史。论遏乱功,进右副都御史。嘉靖元年改左。历刑部左、右侍郎。初,偕九卿争兴献帝不宜称皇,及帝欲考献帝,又偕廷臣伏阙哭争。六年秋坐李福达狱削籍,卒于家。

玉所居仅庇风雨。天文、地理、兵制、刑律皆有论著。隆庆初,赠刑部尚书,谥端毅。

子悫,南京工部右侍郎。历官亦有声。

汪元锡,字天启,婺源人。正德六年进士。授兵科给事中。三迁都给事中。

陕西镇守中官廖鸾族子铠,冒功为锦衣千户,随鸾于陕。元锡争之,言铠父鹏已乱中州,勿使铠复乱陕右。乞征还鸾,置铠父子于理。偏头关之捷,录功太滥,偕同官言太监张忠、总兵官刘晖等不宜赏。湖广镇守太监杜甫请巡历所部,帝许之,元锡等据祖制力争。帝幸昌平、宣府、大同,元锡偕同官邢寰累疏谏;复言宣府守将朱振等皆扈从西巡,寇乘虚入塞,何以御之?已,闻帝将选禁军亲征四海治部寇,复极陈不可。安远侯柳文镇湖广,奏携参随七十余人,元锡乞寝所奏。

车驾还京,以应州之捷大赉文武群臣。元锡等言:“是役杀边民无算,六军多伤。

今君臣欣喜交贺,而军民系贼庭,南向号哭,臣等何忍受赐?”中旨以纳粟都指挥马昊守备仪真,复遣内官分守潼关、山海关,驾又幸大喜峰口,欲招三卫花当、把儿孙,元锡等皆抗章谏。

帝欲南幸,舒芬、黄巩切谏得罪,给事御史遂不敢争。及帝将亲征宸濠,元锡复谏沮。宸濠就执,元锡、寰偕六科驰疏请回銮。十五年,帝在南京,元锡等复屡申前请,且言:“供亿繁费,使牒旁午。奸宄冒官校,少女充离宫。陛下不以宗社为重,专事逸游,岂能长保天下。”语甚危切。

中旨以内官晁进、杨保分守兰州、肃州,元锡等言:“二州逼强寇,不可增官守,累居民。”群小不悦,矫旨责之。诏改团营西官厅为威武团练营,以江彬、许泰等提督之,别择地为团营教场。元锡言:“拓地则扰居民,兴工则费财力,以朝廷自将之军而彬等概加提督,则僣名分。”不从。会帝崩,事已。

世宗即位,疏言:“都督郤永以附江彬下狱,宜释而用之。锦衣都指挥郭鳌等十人皆彬党,宜下狱治。”咸报可。张铣、许泰系狱,帝忽宥其死。元锡争,不听。屡迁至太仆卿。嘉靖六年,帝以李福达狱下三法司于理。元锡不能平,有后言,闻于张璁,并下狱夺职。后用荐起故官。历户部左、右侍郎,致仕,卒。

邢寰,黄梅人。正德三年进士。数言事,有直声。

寇天叙,字子惇,榆次人。由乡举入太学。与崔铣、吕柟善。登正德三年进士,除南京大理评事,进寺副。累迁应天府丞。武宗驻南京,从官卫士十余万,日费金万计,近幸求索倍之。尹齐宗道忧惧卒,天叙摄其事,日青衣皂帽坐堂上。

江彬使者至,好语之曰:“民穷官帑乏,无可结欢,丞专待谴耳。”彬使累至皆然,彬亦止。他权幸有求,则曰:“俟若奏即予。”禁军攫民物,天叙与兵部尚书乔宇选拳勇者与搏戏。禁军卒受伤,惭且畏,不敢横。其随事禁制多类此。驾驻九月,南京不大困者,天叙与宇力也。

嘉靖三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未行,改郧阳。甫二月,又改甘肃。回贼犯山丹,督将士擒其长脱脱木儿。西域贡狮子、犀牛、西狗,天叙请却之,不听。进右副都御史,巡抚陕西。寇入固原,击败之,斩首百余。又讨平大盗王居等,累赐银币。织造太监至,有司议奏罢之。天叙曰:“甫至遽请罢,即不罢,焰且益张。”会岁祲,乃请蠲租税,发粟振饥民;因言织造非俭岁所宜设,帝立召还。历兵部右侍郎,卒。家贫,丧事不具。天叙在太学时,尝闻父疾,驰六昼夜抵家,父疾亦廖。

唐胄,字平侯,琼山人。弘治十五年进士。授户部主事。以忧归。刘瑾斥诸服除久不赴官者,坐夺职。瑾诛,召用,以母老不出。嘉靖初,起故官。疏谏内官织造,请为宋死节臣赵与珞追谥立祠。进员外郎,迁广西提学佥事。令土官及瑶、蛮悉遣子入学。擢金腾副使。土酋莽信虐,计擒之。木邦、孟养构兵,胄遣使宣谕,木邦遂献地。屡迁广西左布政使。官军讨古田贼,久无功,胄遣使抚之其魁曰:“是前唐使君令吾子入学者。”即解甲。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南、赣,移山东。迁南京户部右侍郎。十五年改北部,进左侍郎。帝以安南久不贡,将致讨,郭勋复赞之。诏遣锦衣官问状,中外严兵待发。胄上疏谏曰:

今日之事,若欲其修贡而已,兵不必用,官亦无容遣。若欲讨之,则有不可者七,请一一陈之:

古帝王不以中国之治治蛮夷,故安南不征,著在《祖训》。一也。

太宗既灭黎季筼,求陈氏后不得,始郡县之。后兵连不解,仁庙每以为恨。

章皇帝成先志,弃而不守,今日当率循。二也。

外夷分争,中国之福。安南自五代至元,更曲、刘、绍、吴、丁、黎、李、陈八姓,迭兴迭废,而岭南外警遂稀。今纷争,正不当问,奈何殃赤子以威小丑,割心腹以补四肢,无益有害。三也。

若谓中国近境,宜乘乱取之。臣考马援南征,深历浪泊,士卒死亡几半,所立铜柱为汉极界,乃近在今思明府耳。先朝虽尝平之,然屡服屡叛,中国士马物故者以数十万计,竭二十余年之财力,仅得数十郡县之虚名而止。况又有征之不克,如宋太宗、神宗,元宪宗、世祖朝故事乎?此可为殷鉴。四也。

外邦入贡,乃彼之利。一则奉正朔以威其邻,一则通贸易以足其国。故今虽兵乱,尚累累奉表笺、具方物,款关求入,守臣以姓名不符却之。是彼欲贡不得,非抗不贡也。以此责之,词不顺。五也。

兴师则需饷。今四川有采木之役,贵州有凯口之师,而两广积储数十万,率耗于田州岑猛之役。又大工频兴,所在军储悉输将作,兴师数十万,何以给之?

六也。

然臣所忧,又不止此。唐之衰也,自明皇南诏之役始。宋之衰也,自神宗伐辽之役始。今北寇日强,据我河套。边卒屡叛,毁我藩篱。北顾方殷,更启南征之议,脱有不测,谁任其咎?七也。

锦衣武人,暗于大体。倘稍枉是非之实,致彼不服,反足损威。即令按问得情,伐之不可,不伐不可,进退无据,何以为谋?且今严兵待发之诏初下,而征求骚扰之害已形,是忧不在外夷,而在邦域中矣。请停遣勘官,罢一切征调,天下幸甚。

章下兵部,请从其议。得旨,待勘官还更议。明年四月,帝决计征讨。侍郎潘珍、两广总督潘旦、巡按御史余光相继谏,皆不纳。后遣毛伯温往,卒抚降之。

郭勋为祖英请配享,胄疏争。帝欲祀献皇帝明堂,配上帝,胄力言不可。帝大怒,下诏狱拷掠,削籍归。遇赦复冠带,卒。隆庆初,赠右都御史。

胄耿介孝友,好学多著述,立朝有执持,为岭南人士之冠。

潘珍,字玉卿,婺源人。弘治十五年进士。正德中,历官山东佥事,分巡衮州。贼刘七等猝至,有备不敢攻,引去,掠曲阜。珍奏徙县治而城之。迁福建副使,湖广左布政使。嘉靖七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累迁兵部左侍郎。时议谏讨安南,珍上疏谏曰:“陈暠、莫登庸皆杀逆之贼,黎宁与其父譓不请封入贡亦二十年,揆以大义,皆所当讨,何独徇宁请为左右?且其地不足郡县置,叛服无与中国。今北敌曰蕃,联帐万里,烽警屡闻,顾释门庭防,远事瘴蛮,非计之得。宜遣大臣有文武才者,声言进讨。檄数登庸罪,赦其胁从,且令黎宁合剿。

贼父子不擒则降,何必劳师?”帝责珍挠成命,褫职归。寻以恩诏复官,致仕。

珍廉直有行谊,中外十余荐,皆报寝。卒,赠右都御史。

珍族子旦,字希周。弘治十八年进士。知漳州邵武。三迁浙江左布政使。斥羡金不取。嘉靖八年擢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数平巨寇。累迁刑部右侍郎。十五年冬,以兵部左侍郎提督两广军务。诏起复毛伯温讨安南。旦行过其里,语之曰:“安南非门庭寇。公宜以终丧辞。往来之间,少缓师期。俟其闻命求款,因抚之,可百全也。”旦抵广,适安南使至,驰疏言:“莫登庸之篡黎氏,犹黎氏之篡陈氏也。朝廷将兴问罪师,登庸即有求贡之使,何尝不畏天威?乞容臣等观变,待彼国自定。若登庸奉表献琛,于中国体足矣,岂必穷兵万里哉。”

章下礼、兵二部。族父珍适以言得罪,尚书严嵩、张瓒绌旦议不用。会伯温人都,见旦疏不悦。言总督任重,宜择知兵者。遂改旦南京兵部,以张经代之。

未行,引疾乞休,语侵伯温。帝怒,勒致仕。将还,吏白例支库金为道里费。旦笑曰:“吾不以妄取为例。”卒,赠工部尚书。

旦上书半岁,广东巡按御史余光亦言:“黎氏鱼肉国君,在陈氏为贼子;抗拒中国,在我朝为乱魁。今失国,或天假手登庸以报之也。自宋以来,丁移于李,李夺于陈,陈篡于黎,今黎又转于莫。欲兴黎氏,势必不能。臣已遣官责其修贡。

道里悬远,往复陈请,必失事机。乞令臣便宜从事。”帝以光疏中引五季、六朝事,下之兵部。咎光轻率,夺其俸。无何,光进乡试录。礼部尚书严嵩摘其误,奏之,被逮削籍。光,江宁人。

李中,字子庸,吉水人,正德九年进士。杨一清为吏部,数召中应言官试,不赴。及授工部主事,武宗自称大庆法王,建寺西华门内,用番僧住持,廷臣莫敢言。中拜官三月即抗疏曰:“曩逆瑾窃权,势焰薰灼。陛下既悟,诛之无赦,圣武可谓卓绝矣。今大权未收,储位未建,义子未革,纪纲日驰,风俗日壤,小人日进,君子日退,士气日靡,言路日闭,名器日轻,贿赂日行,礼乐日废,刑罚日滥,民财日殚,军政日弊。瑾既诛矣,而善治一无可举者,由陛下惑异端故也。夫禁掖严邃,岂异教所得杂居?今乃建寺西华门内,延止番僧,日与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