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给山批逊让土窨字人张二妹,情因先年承上自置有水田山埔一处,坐落土名合兴庄燥坑,其四址载契注明。今因有姻亲陈荣科托中向给出批逊让土窨一穴,坐南向北。即日科备出佛银四元正色现,交妹收讫;随即同中见等踏明界址,前后左右各五丈,任从科扞穴安葬。自给之后,妹不得骑龙斩穴,栽木抵塞故害等情。此乃谊属至戚,各自允悦,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给山批逊让土窨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妹实收到字内逊让土窨价银四大元正,允悦收讫,批照。
道光二十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黄建藩
为中人梁观德
场见人刘陈桂
场见男阿志
立给山批逊让土窨字人张二妹
第一二逊让窨坟字
立逊让窨坟字人锺承钦,缘因自己创有埔地一所,坐落土名杨梅坜街头,地瘠不能耕作。今有邻友黄雁南前来相商,恳让坐东向西窨坟一穴,永远佳城,东至园壆为界,西至沟为界,南至沟为界,北至沙外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即日坟主备出花红银四大元正,经中交钦亲收足讫,并无短欠等情。此系情甘意愿,口恐无凭,立逊让窨坟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钦实收到窨坟字内花红银四大元正足讫,批照。
咸丰三年十月日。
代笔人男锺娘恩
说合中人罗声闻
立逊让窨坟字人锺承钦
第一三杜卖尽根风水契字
立杜卖尽根风水契字人余集法,有承父分约遗下应得水田一所,址在石碇堡,土名六堵庄。其田中界内,有风水一穴,坐北向南。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此风水出卖,先尽问房亲人等各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向与族叔余两端出首承买,时同中三面议定风水价银十二大元正。银即日同中亲交收足讫,不敢异言。保此风水系是法承父分约遗下,与别房人等无干,亦无不明为碍;如有不明等情,法自出首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杜卖尽根风水契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亲收过字内银十二大元正完足,再照,行。
光绪十八年十二月日。
代笔人徐豹乡
为中人畲万佳
胞弟妇郑氏
在场知见人余善庆
胞弟妇林氏
立杜卖尽根风水契字人余集法
第一四卖风水字
同立卖风水字人郑士锦、郑士勇等,有承祖父遗下抽出风水地一所,穴系是坐西拱东,土名贯在大加蚋堡新庄仔庄蜈蚣埤长田中,其东西南北经已踏明。锦、勇等本欲自安葬祖坟,碍分金不合,爰是托中送就与阙光猷官兄弟等前来承给,三面言议卖出风水地礼银五大元正。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风水地一概随即同中踏明,付银主前去抽上抽下,偏左偏右,剪做方圆,安葬成坟,不得异言阻挡生端滋事。保此风水地系是锦、勇等同承祖父遗下抽出风水地,与他人无干,并无不明等;如有情弊,锦、勇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同立卖风水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亲收过字内银五大元正完足,再照,行。
同治六年八月日。
代笔人郑尊葵
为中人郑士港
知见人郑清爽
同立卖风水字郑士锦、郑士勇
第一五杜卖窨堆契字
立杜卖窨堆契字人郑轸,有承祖父遗下应得阄份内自窨虚堆一穴,址在新庄仔水堀处,坐南向北。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此窨堆托中送卖与詹国英出首承买,同中三面言议价银三十四大元。银、字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窨堆一穴,即踏明系坐南向北,上下左右、东西南北、横直各十丈,方圆任从剪做,安葬祖坟,不敢阻挡异言。保此窨堆系是轸阄份内自窨,与别房人等无干,亦无交加来历不明等情为碍;如有不明,轸自出首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冬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杜卖窨堆契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亲收过字内银三十四大元完足,再照,行。
咸丰三年二月日。
代笔人陈登料
为中人游天龙
场见人母亲陈氏、兄郑珍
立杜卖窨堆契字人郑轸
第一六送坟地字
立送坟地字人陈招贤,缘有合伙买过康永田园毗连一段,址在大堀庄,公号陈合记,招贤应得一小段,在南畔内,踏出坟地一穴,东至西四丈八尺,南至北四丈八尺。因陈先觉母亲杨氏别世,乏地埋葬,托中向招贤手内恳出此坟地为母亲安身之所。即日随踏界丈声,交付陈先觉兄弟掌管;陈先觉兄弟随备出佛银四大元,交付陈招贤亲收足讫,以为花红之费。日后纵该坟地远荫子孙,财丁两旺,俱系陈先觉兄弟鸿福,招贤子子孙孙永不敢翻异生端。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笔乃有据,立送坟地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当场招贤亲收过送坟地字内花红银四大元正足讫是实,再照,行。
光绪二十一年(乙未)六月日。
代笔人庄纯青
知见人长男陈松地
为中人陈梧相
立送坟地字人陈招贤
第一七卖杜绝尽根园契字
立卖杜绝尽根园契字人嘉邑麻豆西堡学甲庄后社角周准市,有同周荣华、周权、周领明买过柯立成熟园一丘,坐在本庄西北势,土名溪底墩仔脚。其园作四份阄分,市应得南畔第二份,地爪行十行,年配纳租钱五百文,东、西俱至车路,南至本家园,北至刘家园,四至明白为界。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此园出卖,先尽问房亲叔兄弟侄人等不肯承受,外即托中引就卖与本角郭椅出首承买,三面言议着下时价六八佛银九十大元正。该银即日同中见交收足讫;其园随即踏明界址,付与银主前去掌管耕作,收成纳租,永为己业,不敢阻挡。自此一卖千休,日后子孙不敢言找言赎,亦不敢异言生端滋事。保此园系是市明买应份之物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以及上手拖欠旧租交加来历不明等情为碍;如有,市自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卖杜绝尽根园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见收过契面六八银九十大元完足,再照。
其上手大契交在别份,不得缴连,批明,存照。
光绪十二年元月日。
为中人柯泰
知见人妻郑氏
立卖杜绝尽根园契字人周准市
代书人陈育英
批明:此业内有旧坟地两穴,东、西明丈三丈九,南、北俱至界,银主不得混肴贪界。倘后如迁移,此地系听银主受耕,不得异言生端,再批,存照。
第一八卖杜绝尽根田契字
立卖杜绝尽根田契字人海丰庄戴宗哲、戴宗逊,同顶父国谟,与长、二房伯国彩、国泰,承祖父遗下原与郑家共置刘家南北两份埔园,坐落土名新庄仔庄口前,业经分管得南畔之份,年分配纳业主李大租二两六钱六分,七六折银三元五角正,其东西四至俱载在上手契内明白为界。后因于光绪壬午年间变耕为田,历带水份一甲灌溉田苗。今因乏银费用,愿从此份南畔之田再分南北两份,抽出北畔一份出卖,共二埒连半埒,计十五丘。其二埒:东至车路,西至自己留存园,南至出卖并留存各半埒之田,北至郑家田。而半埒之田,东至车路,西至自己留存半埒田,南至自己留存田,北至同出卖二埒田,四至明白为界。历带水份五分灌溉田苗,年分配大租一两三钱三分,七六折银一元七角五厘正。先尽问房亲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向与阿猴街张仁记号出首承买,三面言议时值杜绝契价银三百十五大员六八正。即中同中银、契两相交讫;随即从田连岸踏明界址,付银主起耕掌管,收租纳课,永为己业。一卖千休,日后子孙不敢言及找赎生端滋事。保此田系是哲等承祖父遗下份业,与别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以及拖欠大租上手交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哲兄弟自当出首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两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合立卖杜绝尽根契字一纸,并缴连上手合丈单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实收过来卖杜绝尽根契面银三百十五大员六八正,付执为照。
一、批明:此田东畔三埒头东至车路墘,应配南北水沟一条,四方一尺,与卖主由郑家田界接水而通南留存田,批明,再照。
一、批明:上手契仍交付卖主执掌,留存南畔之田难以分拆,故无缴连,批明,再照。
一、批明:卖主前与郑家共置刘家园之上手契俱交郑家收存执掌,其份难以分拆,故无缴连,批明,再照。
一、批明:此份田内有旧坟,如有迁移别处者,即从此空穴场仍归银主掌管,卖主不得争夺,批明,再照。
光绪二十年葭月日。
族长文荣
为中人姑丈江番
知见人陈氏
立卖杜绝尽根田契字人戴宗哲、戴宗逊
在场人族长戴其祥
为代书人江禊奇
第一九杜卖尽根水田契字
立杜卖尽根水田契字人吴汝昌、吴永昌、吴干昌兄弟等,有承祖父遗下承垦何复兴业户屯田尝业一处,坐落土名上新庄伯公背,东至文昌会田为界,西至石角圳崁唇为界,南至伯父坪路竹头为界,北至林家田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奉宪经丈二甲零一厘九系正,递年带纳屯租谷一十六石一斗五升零,原带新旧两坡圳水以及庄内横圳直圳通流灌溉充足。界内原有祖坟一穴,直七丈七尺,横八丈四尺,埋石为界。兹因上年乏银公费,将此尝业概典业租与人,以致历年祖祀无依。是以各房兄弟商议,欲将此尝业出售于人,以冀余租而应祖祀。尽问大族房亲伯叔人等俱各不欲承领,外托中引就于杨新义伯出首承买,当日凭中议价,杨新义伯将板仔树下番田租三十石零六斗对换外,仍出得依时值田价银并典回水租一应价银八百大元正。即日经中见当场立契,银、字两相交收明讫;其田沿界经中见踏交付与杨新义伯前去管耕,出贌收租,永远管业。一卖千休,永断葛藤,汝昌、永昌、干昌兄弟以及子孙人等永不得言及找增赎等情,中间实银、实契,并无债贷准折短少。保此田系永昌兄弟等承祖父承垦屯田尝业,与房亲伯叔人等无涉,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上手来历不明,以及遗漏老约阻滞等弊。即日经中见当场订议界内祖坟不得迁移,左右前后只得原穴安葬;倘日后子孙人等要拾别葬,不得另卖他人,不得违约反悔;倘有一应不明情弊,俱系汝昌、永昌、干昌兄弟等一力抵理,不干承买人之事。此系二比仁义交关,口恐无凭,立杜卖尽根契一纸,又付上手垦约一纸,又付丈单一纸,又付印契一纸,又付水租契一纸,又付老增找洗三纸,共八纸。
即日批明:吴汝昌、吴永昌、吴干昌兄弟等当场经中见实收到契内一纸价银八百大元正,俱亲收足讫,批照。
又批明:此田面原有菜园,未曾概付杨家之地,诚恐日后要架造房屋,只得自己界内开筑门路,不得移路田界;倘日后要修整田坵,任从杨家随意展筑。若近地前须宜二比相安,不得龃龉阻滞。其地后龙脉直十一丈五尺,横一丈五尺,原付杨家,以为菜园,日后不得开凿田坵,所批是实。
咸丰(丁巳)七年七月日。
知见刘祖佑、刘振滚
说合中人刘琳娘、刘昌裕、罗春福、吴岳昌
代笔汝昌
在场见族兄达昌、远昌同收田价弟岳昌、集昌、明昌、进昌、琦昌、六昌、奕恶、奕佑、奕魁、奕杰、奕贤
立杜卖尽根水田契字人吴永昌、吴干昌、吴汝昌
第二○山批土窨字
立给山批土窨字霄里明兴庄业主萧东盛,缘因自垦有山林埔地,址在铜锣圈深窝仔五段田面。兹有土窨一穴,坐北向南,给与甘清喜安葬祖坟。原纳业主萧东盛大租银一钱,当日清喜备出礼银六员正,现交东盛收讫;即日踏明窨穴基址,横直各八丈。自给山批之后,任从甘清喜前去点穴安葬,永为佳城,盛不敢骑龙斩穴及生端滋事等情。口笔有凭,立给山批土窨一概,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东盛实领到字内礼银六大员正足讫,批照。
道光四年十月日。
在见侄燕麟
男鸣皋
中人锺坤清
代笔人锺锦祥
立给山批土窨字业主萧东盛
第二一杜卖风水字
立杜卖风水字人族弟坛,有向李家明求过风水地一穴,址在蜂岫腰崎脚青园。今因此地葬后不利,欲迁改他处,无从所出,费用无资,愿将此坟地出卖于人,托中引就与牛屎崎庄族兄振理官出首承买,当日三面议定时值价佛银六大元正。其银即日交收足讫;其坟地随即踏明,交代理前去掌管,任从开筑,不得异言生端滋事。保此坟地系圹明求过,与他人无干。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杜卖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实收过字内佛银六大元正完足,再照。
咸丰十一年四月日。
为中并代笔人谢正中
知见人男狮
立杜卖风水字人族弟坛
第二二碑文
立碑记人张江缵,因通事公朝英路由金狮寮口,视其数位枯骨漂淋无归,恍视不忍之言,何无发心人乎?谁收此骸者有荣昌之日也。缵遂诚发心,即将鸠舍葬竹一坟,文立万善归同之墓,收整既美矣!又念有坟必有祭;但祭资无出,缵将买陈家之田一段,该小租谷四石正舍之。通事见缵阴功甚足,通事亦将陈、刘二项大租谷三石五斗正同舍,落此为祭扫之资。此乃万载传流,永世有赖,后日不得争废,立碑记为照。
道光十年八月吉旦立。
第七节 埤圳
第一规定
一、民间农田,如有于己业地内费用工力,挑作池塘潴蓄之水,毋论业主巳未车戽入田,而他人擅自窃放以灌己田者,不论黑夜白日,按其所灌田禾亩数,照侵占他人田,一亩以下笞五十,每五亩加一等,罪止杖八十,徒二年;有拒捕者,依律以罪人拒捕科断。若于公共江河、川泽、沟渎筑成渠堰,及于公共内地挑筑池塘,占为己业者,自不得滥引此例。如有杀伤,仍分谋故斗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