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景岳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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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五禁篇》曰:五禁、五夺、五逆者,皆不可刺。曰:大汗出之后,是三夺也。

《平人气象论》曰:尺涩脉滑,谓之多汗。

《邪气脏腑病形篇》曰:肺脉缓甚为多汗,微缓为痿 、偏风,头以下汗出不可止。

《本藏篇》曰:卫气者,所以温分肉,充皮毛,肥腠理,司阖关者也。

《经脉别论》曰:饮食饱甚,汗出于胃。惊而夺精,汗出于心。持重远行,汗出于肾。

疾走恐惧,汗出于肝。摇体劳倦,汗出于脾。

《本病论》曰:醉饱行房,汗出于脾。

《水热穴论》曰:勇而劳甚则肾汗出。所谓玄府者,汗空也。

《举痛论》曰:炅则腠理开,营卫通,汗大泄,故气泄矣。劳则喘息汗出,外内皆越,故气耗矣。

《五变篇》曰:肉不坚,腠理疏,则善,离则腠理发泄,绝汗乃出,故旦占夕死,夕占旦死。

论证(共三条)

汗出一证,有自汗者,有盗汗者,自汗者, 然无时,而动作则益甚×汗者,寐中通身汗出,觉来渐收。诸古法云:自汗者属阳虚,腠理不固,卫气之所司也。人以卫气固其表,卫气不固,则表虚自汗,而津液为之发泄也。治宜实表补阳。盗汗者属阴虚,阴虚者阳必凑之,故阳蒸阴分则血热,血热则液泄而为盗汗也。治宜清火补阴。此其大法,固亦不可不知也。然以余观之,则自汗亦有阴虚,盗汗亦多阳虚也。如遇烦劳大热之类,最多自汗。故或以饮食之火起于胃,劳倦之火起于脾,酒色之火起于肾,皆能令人自汗,若此者,谓非阳盛阴衰者而何?又若人之寤寐,总由卫气之出入,卫气者,阳气也,人于寐时则卫气入于阴分,此其时非阳虚于表者而何?所以自汗盗汗亦各有阴阳之证。不得谓自汗必属阳虚,盗汗必属阴虚也。然则阴阳有异,何以辨之?曰:但察其有火无火,则或阴或阳,自可见矣。盖火盛而汗出者,以火烁阴,阴虚可知也;无火而汗出者,以表气不固,阳虚可知也。知斯二者,则汗出之要无余义,而治之之法,亦可得其纲领矣。

一、汗由血液,本乎阴也。经曰:阳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其义可知。然汗发于阴而出于阳,此其根本则由阴中之营气,而其启闭则由阳中之卫气。故凡欲疏汗而不知营卫之盛衰,欲禁汗而不知橐 之牝牡,亦犹荡舟于陆而驾车于海耳。吾知其不败不已也。

一、汗证有阴阳。阳汗者,热汗也;阴汗者,冷汗也。人但知热能致汗,而不知寒亦致汗。所谓寒者,非曰外寒,正以阳气内虚,则寒生于中而阴中无阳,阴中无阳,则阴无所主而汗随气泄。故凡大惊、大恐、大惧,皆能令人汗出,是皆阳气顿消,真元失守之兆。至其甚者,则如病后产后,或大吐大泻失血之后,必多有汗出者,是岂非气去而然乎?故经曰:阴胜则身寒汗出,身常清,数栗而寒,寒则厥,厥则腹满死。仲景曰:极寒反汗出,身必冷如冰,是皆阴汗之谓也。故凡治阴汗者,但当察气虚之微甚、微虚者,略扶正气,其汗自收;甚虚者,非速救元气不可,即姜桂附子之属,必所当用。余别有治按在伤寒门战汗条中。

汗出不治证

凡汗出不治之证有六:一、汗出而喘甚者,不治。二、汗出而脉脱者,不治。三、汗出而身痛甚者,不治。四、汗出发润至颠者,不治。五、汗出如油者,不治。六、汗出如珠者,不治。凡见此类,不得妄为用药。

论治(共八条)

一、阳证自汗或盗汗者,但察其脉证有火,或夜热烦渴,或便热喜冷之类,皆阳盛阴虚也,宜当归六黄汤为第一,保阴煎亦妙。其或阴分虽有微火而不甚者,宜一阴煎、或加减一阴煎之类主之。其有心火不宁,烦躁出汗者,宜朱砂安神丸、天王补心丹、生脉散之类主之。又有本非阴虚,止因内火熏蒸,血热而多汗者,宜正气汤,或黄芩芍药汤、清化饮之类主之。

一、阴证自汗或盗汗者,但察其内无火邪,又无火脉,便是气虚阴证,皆不可妄用凉药以败阳气。若止因气虚而火未衰者,宜三阴煎、参归汤、人参建中汤之类主之。若睡中盗汗而无火者,宜参苓散、独参汤主之。若阳气俱虚者,宜参附汤、大建中汤之类主之。若气虚火衰之甚者,宜大补元煎、六味回阳饮之类主之。

一、卫气不固,腠理不密而易汗者,是亦阴证之属,宜黄 六一汤、玉屏风散、 附汤之类主之。

一、诸病误治,有不当汗而妄汗,或虽当汗而汗之太过者,皆汗多亡阳之证,是亦阴证之属,当察其虚之微甚。微虚者,宜三阴煎、五阴煎、独参汤之类主之;大虚者,非大补元煎、六味回阳饮之类不可。

一、湿气乘脾者,亦能作汗。凡证有身重困倦,而脉见缓大,声音如从瓮中出者,多属湿证。若热湿胜者,但去其火而湿自清,宜用前阳证之法。寒湿胜者,但助其火而湿自退,宜用前阴证之法。或用玉屏风散、四君子汤、五君子煎之类以健脾土之气,则湿去而汗自收。

一、收汗止汗之剂,如麻黄根、浮小麦、乌梅、北五味、小黑豆、龙骨、牡蛎之属,皆可随宜择用。一曰:黄 得防风而力愈大。一曰:官桂最能实表。

一、凡汗出太多不能收者,速宜用五倍子为末,以唾津调填脐中,外用帕帛缚定,过宿即止;或用何首乌为末,填脐缚之,亦止。

一、小儿盗汗,虽是常事,在东垣诸公,皆曰不必治之。盖由血气未足也。然汗之太多者,终属气分之虚。余于儿辈见汗之甚者,每以人参一钱许,煎汤与服,当夜即止。正恐他日之强弱未必不由乎此,所以培补之功原不可少。

一、病后多汗,若伤寒,若疟疾。凡系外感寒邪,汗出热退而有汗不即止者,此以表邪初解,必由腠理卫气开泄,其汗宜然,即数日旬日亦自无妨,俟卫气渐实,汗必自止,无足虑也。若其他杂证,本非外感之解,而有自汗盗汗者,乃非所宜,不容不治。

述古(共二条)

《丹溪附录》曰:心之所藏,在内者为血,发外者为汗。盖汗乃心之液,而自汗之证,未有不由心肾俱虚而得之者。故阴虚阳必凑,发热而自汗;阳虚阴必乘,发厥而自汗,皆阴阳偏胜所致也。

立斋曰:若阳气虚弱,汗出不止,肢体倦怠,用 附汤。上气喘急,盗汗,气短头晕者,用参附汤。肾气虚弱,盗汗发热者,用六味丸。若肾气虚乏,盗汗恶寒者,用八味丸。气血俱虚而盗汗者,用十全大补汤。阳盛阴虚者,当归六黄汤。心肾虚弱者,斑龙丸。

汗证论列方

大补元煎(新补一) 大建中汤(补二五) 玉屏风散(补五十) 四君子汤(补一) 五君子煎(新热六) 当归六黄汤(寒六五) 独参汤(补三五)参附汤(补三七) 十全大补汤(补二十)参归汤(补三八) 附汤(补四三) 人参建中汤(补二六) 参苓散(补五三) 生脉散(补五六) 黄 六一汤(补四九) 一阴煎(新补八) 三阴煎(新补十一) 六味回阳饮(新热二)五阴煎(新补十三) 保阴煎(新寒一) 天王补心丹(补百八) 六味丸(补百二十) 八味丸(补一二一) 加减一阴煎(新补九) 清化饮(新因十三) 正气汤(寒六六) 黄芩芍药汤(寒百九) 斑龙丸(补百二八)

论外备用方

归脾汤(补三二) 黄 汤(补四五) 大补黄 汤(补四七) 还少丹(补一三五) 柔脾汤(补七一 吐衄汗) 益阴肾气丸(补一二三 血虚盗汗) 三味建中汤(补二九) 大建中汤(补二五 阴汗) 人参养营汤(补二一) 心肾丸(补百十二 阴虚盗汗) 生地黄汤(寒六八阴火汗) 防己黄 汤(和一七六 风湿汗) 《宣明》白术散(固三 虚风) 白术散(和三十自汗益汗) 防风当归汤(和二四一 过汗反张) 牡蛎白术散(固二 酒风) 牡蛎散(固一)金锁正元丹(固十八 遗精汗) 秘元丹(固三二 虚寒自汗) 麦面汤(固四 气虚汗)辰砂妙香散(固十五 心虚汗) 脚汗牡蛎散(因二九六)

从集·杂证谟痉证

经义

《至真要大论》曰:诸痉项强,皆属于湿。诸暴强直,皆属于风。厥阴在泉,客胜则大关节不利,内为痉强拘螈,外为不便;主胜则筋骨繇并,腰腹时痛。

《经筋篇》曰:足太阳之筋病,脊反折,项筋急,肩不举,腋支,缺盘中纽痛,不可左右摇。足少阴之筋病,主痫螈及痉,在外者不能俯,在内者不能仰。故阳病者腰反折不能俯,阴病者不能仰。经筋之病,寒则反折筋急,热则筋弛纵不收,阴痿不用。阳急则反折,阴急则俯不伸。

《缪刺论》曰:邪客于足太阳之络,令人拘挛背急,引胁而痛。

《骨空论》曰:督脉为病,脊强反折。

《生气通天论》曰:因于湿,首如裹。湿热不攘,大筋 短,小筋弛长, 短为拘,弛长为痿。

《经脉篇》曰:膀胱足太阳也。是动则病冲头痛,目似脱,项似拔,脊痛腰似折,髀不可以曲, 如结, 如裂,是为踝厥。是主筋所生病者。

《气厥论》曰:肺移热于肾,传为柔 。

《诊要经终论》曰:太阳之脉,其终也,戴眼,反折,螈 ,其色白,绝汗乃出,出则死矣。

《六元正纪大论》曰:太阳所至,为寝汗痉。

《热病篇》曰:风痉身反折,先取足太阳及 中及血络出血;中有寒,取三里。热病不可刺者有九,九日热而痉者死,腰折,螈 ,齿噤 也。

《厥论》曰:手阳明、少阳厥逆,发喉痹,嗌肿,痉,治主病者。

论证(共六条)

之为病,即《内经》之痉病也。以痉作 ,盖传写之误耳。其证则脊背反张,头摇口噤,戴眼项强,四肢拘急,或见身热足寒,恶寒面赤之类皆是也。

仲景曰:太阳之病,发热无汗,反恶寒者,名曰刚 。太阳病,发热汗出而不恶寒者,名曰柔 。太阳病,发热脉沉而细者,名曰痉,为难治。太阳病,发汗太多,因致。风病,下之则 ,复发汗,必拘急。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汗出则。

陈无择曰:夫人之筋,各随经络退出于身,血气内虚,外为风寒湿热之所中,则。盖风散气,故有汗而不恶寒曰柔 。寒泣血,故无汗而恶寒曰刚 。原其所因,多由亡血,筋无所营,故邪得以袭之。所以伤寒汗下过多,与夫病疮人,及产后致斯疾者,概可见矣。诊其脉皆沉伏弦紧,但阳缓阴急,则久久拘挛,阴缓阳急,则反张强直,二证各异,不可不别。

愚谓痉之为病,强直反张病也,其病在筋脉。筋脉拘急,所以反张。其病在血液,血液枯燥,所以筋挛。观仲景曰:太阳病,发汗太多,因致痉。风病下之则成痉。疮家不可发汗,汗之亦成痉。只此数言,可见病 者多由误治之坏证,其虚其实可了然矣。自仲景之后,惟陈无择能知所因,曰:多由亡血筋无所营,因而成痉,则尽之矣。但惜其言之既善,而复有未善者,曰:血气内虚,外为风寒湿热所中则痉,斯言不无又误。若其所云,则仍是风湿为邪,而虚反次之。不知风随汗散,而既汗之后,何复言风;湿随下行,而既下之后,何反致湿。盖误汗者,必伤血液。误下者,必伤真阴。阴血受伤则血燥,血燥则筋失所滋,筋失所滋则为拘为挛,反张强直之病势所必至,又何待风寒湿热之相袭而后为痉耶?且仲景所言,言不当汗而汗也,不当下而下也。汗下既误,即因误治而成 矣。岂误治之外,必再受邪而后成痉,无邪则无痉哉!此陈氏之言,不惟失仲景之意,而反致后人疑惑,用持两端。故凡今人之治此者,未有不以散风去湿为事,亦焉知血燥阴虚之证,尚能堪此散削否?此不可不为辨察。故余列二子之论于前,以资后学之印证。

一、痉证甚多,而人多不识者,在不明其故而鲜有察之者耳。盖凡以暴病而见反张戴眼、口噤拘急之类,皆痉病也。观仲景以汗下为言,谓其误治亡阴所以然也。余因类推,则常见有不因误治,而凡属阴虚血少之辈,不能养营筋脉,以致搐挛僵仆者,皆是此证。如中风之有此者,必以年力衰残,阴之败也。产妇之有此者,必以去血过多,冲任竭也。疮家之有此者,必以血随脓出,营气涸也。小儿之有此者,或以风热伤阴,遂为急惊,或以汗泻亡阴,遂为慢惊。凡此之类,总属阴虚之证。盖精血不亏,则虽有邪干,亦断无筋脉拘急之病,而病至坚强,其枯可知。故治此者,必当先以气血为主,而邪甚者,或兼治邪。若微邪者,通不必治邪。盖此证之所急者在元气,元气复而血脉行,则微邪自不能留,何足虑哉!奈何今人但见此证,必各分门类而悉从风治。不知外感之风,寒邪证也,治宜解散。内生之风,血燥证也,止宜滋补。矧此数者,总由内证,本无外邪,既以伤精败血枯燥而成,而再治风痰,难乎免矣。故余笔于此,以明 证之要。

一、仲景言痉止属太阳,而不及他经者何也?盖 必反张,其病在背,背之经络惟太阳、督脉耳,言太阳则督在其中矣,此其义也。然仲景止言其表,而未详其里。考《内经》之《经脉篇曰》:足少阴之脉,贯脊属肾,其直者从肾上贯肝膈。《经筋篇》曰:足少阴之筋,循脊内挟膂,上至项,结于枕骨,与足太阳之筋合。又曰:足太阳之筋病,脊反折,项筋急。足少阴之筋病,主痫螈及痉。阳病者腰反折不能俯。阴病者,不能仰。由此观之,则痉之为病,乃太阳少阴之病也。盖肾与膀胱为表里,膀胱为津液之府,而肾为藏精之脏,病在二经,水亏可知,故治此者,最当以真阴为主。

论治(共八条)

一、痉证凡因汗因泻者,其气必虚。微虚者,宜三阴煎、五福饮之类主之。大虚而脉见沉细,阴胜者,宜大营煎、大补元煎、十全大补汤之类主之。

一、痉证多汗者,宜三阴煎、参归汤、人参建中汤主之。阳气大虚,汗出或亡阳者,宜参附汤、 附汤、大补元煎之类主之。若汗出兼火,多热躁者,且当归六黄汤主之。

一、痉因泄泻者,宜胃关煎、温胃饮之类主之。泻止而痉者,宜大营煎、五福饮之类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