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第一次吃鹅肝,好吃。扮相金黄,内里娇嫩,配以苹果丁、甜中微酸,虽然只是一道前菜,却一出场就是高潮,之后的全是多余了。像极惊鸿一现的某类人生,风头太劲太璀璨,一出道竟已是结束。
钱红丽说,每颗心都是诗喂大的。我在想,每颗鹅肝是什么喂大的呢?在怀特的谷仓里,鹅们吃的是玉米和萝卜,想象中有甜美的气息。在骆宾王的诗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美吧?查了一下,用来做菜的肥鹅肝竟是这样炼成的——在其长成八十天后用混合饲料“填鸭式”喂养,鹅肝在半个月的时间里被撑大到六百、七百克,甚至上千克,可怜的鹅。让人想起韩愈晚年养硫磺鸡,用硫磺末喂鸡男,千日后食用,隔日一只,目的是壮阳气,结果,竟然吃死了……太讽刺了。
还是在金茂,还是五十六层,另一家餐厅The Grill,说是美式烧烤,感觉其实是联合国。比如这道鹅肝,典型法式。而且,我总是锲而不舍地点我的羊排,一起吃饭的还有一个法语比中文流利的人,感觉怎么都像是在一家法国餐厅。说实话,还真不大知道美国有什么经典菜式,除了快餐。英语文化与法语文化互不买账久矣,法国女人凯哥香槟CEO米雷耶对美国人一边吃饭一边看报纸发手机短信嗤之以鼻,美国《时代周刊》编辑嘲笑起法国人来也够刻薄——他说,现在法国文化的代表不过就是萨特、毕加索、戴高乐和苏菲玛索的胸脯而已。于是,请教了一下苏菲玛索的法语读法,发音极似Sushi Mussel,寿司加青口,也挺好吃。
金茂吃饭太贵,吃的是位置,而且,停车场设计很烂,金茂其上,败絮其下。看网友在美食网上评论说,最受不了是身边常常坐着谄媚的中国女性与得意的外国色男……这情景我在金茂倒没看到,有一回在大拇指广场的希腊餐厅看到过,那男的四处搭讪,气人,女同胞们,咱能不能歧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