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当代学者视野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学者卷(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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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张异宾(3)

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最重要的规定性,也是他从根本上超出政治经济学“社会唯物主义”的质点,是他对社会关系本身的理论抽象:什么是社会关系呢?这已经不是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将物化了的经济神化了的拜物教,而是作为历史本质性规定的社会关系。在这里主要是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马克思在这里用了三个“由此可见”来迅速说明他的这个重要的规定:第一,“由此可见,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第二,“由此可见,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因而,始终必须把‘人类的历史’同工业和交换的历史联系起来研究和探讨”;第三,“由此可见,一开始就表明了人们之间是有物质联系的。这种联系是由需要和生产方式决定的,它和人本身有同样长久的历史;这种联系不断采取新的形式,因而就表现为‘历史’。”[17]

在这里,马克思对历史的规定的深层语境终于直接呈现出来了:他在《提纲》之后,在第一手稿中第一次集中使用了三个“一定的”(Bestimmte)这个关键词。前面我们看到,这个“一定的”也构成《提纲》的核心历史语境。我要说,正是这个“一定的”历史语境,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与过去的一切形而上学界划开来,也使他的新视域真正超出政治经济学的“社会唯物主义”。在这里,黑格尔的历史具体性和“定在”被马克思设定为历史唯物主义最重要的本质质点和唯一出发点。我将其概括为历史的现实的具体的社会存在。并且,这个历史性的特殊语境不是抽象和空洞的。用马克思这里的规定,它恰恰是由一定的个人,以一定的方式构成的生产活动为基础的(在后面的第四手稿中,马克思转换到现实的个人的视角来确证这一质点)。如果说,前三个原初关系都讲的物质生产活动,而这里则是从生产活动中抽象出构成一定生产活动的决定性因素,即一定的生产方式。马克思写道:“人们之所以有历史,是因为他们必须生产自己的生活,而且必须用一定的方式来进行。”[18]这也就是说,人们如何共同构成一定的生产活动的方式(结构),这个特定的有序结构是构成“一定的”这个历史语境的根本,而马克思直截了当地说,这个“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Produktivkraft)!”

这也是我们在马克思新历史话语中第一次遭遇生产力这个重要规定。马克思在生产力一词上打上引号有两个意思,一是这句话赫斯曾有过相近表述,二是他第一次正面肯定李斯特在经济学上使用的生产力。可是马克思这里使用这一词的语义却是全新的。首先,马克思这里说共同活动就是生产力,显然已经不是赫斯在一般“类的”交往(交换)意义上使用的语义,这里指在物质生产中形成的特定的共同生产劳动的结构。其次,马克思这里的生产力也不是李斯特所宽泛指认的社会创造能力,而是明确定位于物质生产的结构性功能因素,即人对自然关系的一定的历史实践功能度。这也就是说,马克思在历史唯物主义中规定的生产力就是一定的生产方式的表现。生产力是一个功能性规定,即一定的生产方式或结构在实际运作中发挥出来的程度、能力和水平。这表明,传统哲学解释框架用马克思说明劳动过程的三个实体性的方面(即劳动者、工具和对象)来实体性地指认生产力完全是误读。

这样,马克思实际上在自己新的理论逻辑中从现实生活的最深层进一步规定了人的历史性存在。所以他立刻会接着说,人们所历史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这个社会状况是马克思指认的历史原初关系的第四个因素。前三个关系中抽象出生产力,它是决定着社会总体的归根到底的本体。所以,始终必须把“人类历史”同工业和交换的历史联系起来研究和探讨。同时,在历史中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物质关系,这种关系不是人的“类本质”,因为人的交往正是“由需要和生产方式决定的”,即由更基始性的生产力决定的。人的关系的历史和人本身的历史一样长久,而这种联系不断采取新的形式,因而就表现为人们看得见的“历史”。

三、现实的个人与历史性生存

如果说,在第一手稿中马克思是从客观的社会总体来确定人类(“人们”)的历史性生存,而马克思在后来重写的第四手稿中则转换了一种角度,即从人类个体(“现实的个人”)的视角再一次对历史进行了一般逻辑建构。以我的看法,这种从历史辩证法的客体向度向主体向度的转换,当然是考虑到施蒂纳对“类哲学”批判的合理性。

与第一手稿中马克思强调德国人不注意的以工业、商业为核心的总体历史现实不同,这一次马克思说明德国人忘记的现实的前提是:“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并且马克思专门说明,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19]这里的理论语境有三层意思:一是现实的个人,这是对第一手稿中以工业为本质的历史性生存的进一步界说,因为工业、商业不是离开人的神怪式的东西,历史性生存也不是抽象的人类生存,正是活生生的现实的个人,才是构成历史的真实主体。第二,现实的个人不是指他们的肉体存在,而主要是个人的物质活动,即生产活动,生产活动是构成个人生存的基础。第三是由这种活动承袭的以往的制约性物质生存条件和个人在这种条件之下创造出来的新的生存。

这个第三点是马克思在个人生存情境中界定的历史性存在的本质。这还是那个“一定的”历史规定:现实的个人总是遭遇到一定的物质生存条件,所以,“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20]。与施蒂纳那种无条件的绝对自由的个人不同,这是在现实中的个人;与费尔巴哈那种来自自然物质的感性受动性不同,这是一种历史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受动性和制约性。具体地说,也就是每一个个人所无法回避的“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这是规定每一个历史时代中个人“人的本质”的现实基础。这永远是一定的历史性的本质!更重要的是,马克思在这里突出说明的历史性生存的另一关键性层面,即每个时代的个人又都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创造自己的历史。这是马克思在第一手稿的历史规定性中没有在显性语义上指认的。可是,作为历史性生存的内在规定——生产,本身就是创造。当马克思用工具和生产的方式之变革来说明历史进步时,这自然是说明人类历史性生存的创造性本质。在这里马克思似乎直接界定了历史性生存中个人的一定的历史创造性。用马克思后来写下的话来说,就是任何个人在“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的生产力总和,人对自然以及个人之间历史地形成的关系,都遇到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本身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21]。所以,“历史不外是各个世代的依次交替。每一代都利用以前各代遗留下来的材料、资金和生产力;由于这个缘故,每一代一方面在完全改变了的环境下继续从事所继承的活动,另一方面又通过完全改变了的活动来变更旧的环境。”[22]十分清楚,马克思这里说明的历史性生存决不是简单的单向性的持续性时间,而是一种将过去扬弃在自身内部,同时创造现在走向未来的历史时间。

那么,从现实的个人生存出发,如何来看待历史性的内在规定呢?马克思先针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现状说,我们“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因为,费尔巴哈、鲍威尔等是以人的情感关系和异化了的宗教为基本点来区别人与动物,施蒂纳是以在观念上摆脱了一切理性类总体性的利己主义来规定个人。这都没有走出过去一切旧哲学从观念幻影层面唯心主义地对人的诠释。在马克思的历史话语中,只有“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请注意,这里的与个人生存直接相关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实际上是经济学的精确术语。人最初的生产是生活资料的生产,而不是生产资料的生产。这是一个精通经济学特别是通晓社会经济发展史的专家才能界定出来的科学判断。

马克思这个历史性生存的规定,已经不再是什么人应该具有的某种抽象的类本质(费尔巴哈的类本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自己那种自由自主的劳动),即使是“生产”也不是人应该具有的先验设定(赫斯),而是从动物生存(“肉体组织”的生物内驱力所致)历史性地跨出这一步“开始生产”那一刻,人才历史地、具体地、现实地获得了这种新的人类社会生存的质的规定性。人类社会的历史存在是在长期物质发展的一定阶段上通过现实的生产历史地实现的。我们再一次看到,转换到现实的个人生存的尺度,这个历史性的存在还是从人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开始的,显然,这个历史不是一般的物质发展史,而是特设的人类社会历史存在。这是人的历史性社会存在的本义。与第一手稿的写作不同的是,马克思这一次没有直接用“工业”和“商业”来直接指认生产,这使得广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生产一般真正抽象出来了。

通过这一历史规定,马克思在向我们表明,人的确是具体的现实的个体,但人的总体规定性却不是个体的特性,而是由物质生产形成的新的群体生活。人是个体,但社会生活中结合起来的人才是历史的现实的具体的人,人之所以确立成为历史主体恰恰由于他自身构成的社会性生产活动。这是马克思转而使用“人们”来说明生产的原因。

马克思以生产来界定个人,用生产来说明人类的历史性生存,这还是社会存在的初级层次上的一般规定性。这个规定在表面上似乎尚没有超出“社会唯物主义”的生产基础论。而实际上,马克思面对生产,不是仅仅停留在生产的混沌无序的总体之中,因为任何生产实践都是具体的有序的、不过是一定的生产的内在结构组织和动态格局的功能实现,这就是作为一定历史生存本质的生产方式。即马克思所说的,在社会生产活动中存在着的“人们用以生产自己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方式”。这个生产方式“首先取决于他们得到的现在的和需要再生产的生活资料本身的特性”,同时,也与“个人肉体存在的再生产”有关,更重要的是这个生产方式“在更大程度上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是他们表现自己生活的一定方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23]。这就是说,一方面生产的有序结构是生活物质资料的历史特性决定的,这是前面所讲的历史性前提;可另一方面,生产方式更表现了人们创造社会历史的主体活动的新的有序性,这是人类生存的历史创造性。所以马克思综述道:人是什么,是与生产相一致的,这种一致不是外在的相同,而是一种内在的生产有序性,这实际上还是马克思在第一手稿中讲的生产力!也就是所谓“生产什么”和“怎样生产”的生产能力和水平。

正是这个人的活动中形成的生产方式历史地制约着人,制约着人的生产活动之外的全部生活和各种社会交往关系(含思想关系),而这个由一定生产方式制约的全部特定社会关系的总和,就构成了人的具体的现实的历史的本质。我认为,这就是马克思对自己哲学新视域中历史话语最重要逻辑本质的确认。这也是马克思第一次作出这种对人类社会历史性存在的一般性描述,并以这种客观的历史本质确认,以取代他在此之前的人本主义异化史观的应然的前提。这一点,被传统的历史唯物主义研究极大地遮蔽了。

可是我们知道,作为共产主义和实践的唯物主义者,马克思这个时候更关心的决不是满足于对历史的一般逻辑设定,而仍然是以对现实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为理论旨归。还要指出,马克思在一般理论逻辑上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这种逻辑确认,并不是直接批判性的。可是,马克思科学地描述历史并不是目的,他还是要批判资本主义的现实。于是,在同一文本中,我们又看到了马克思直接基于经济发展史的对欧洲社会历史现实特别是资本主义现实的科学批判。有关这方面的研究性解读则是另外一篇文章的任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