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儿童文学的人文价值与美学责任
一、儿童文学与儿童读物
什么是儿童文学?或儿童文学是什么?读者诸君打开《儿童文学教程》,大致都会有这样的阅读期待,希望本书首先能准确无误地告诉大家关于“儿童文学”的定义。但是,试图提出一个能被普遍接受的关于文学∕儿童文学的定义,就如同提出“人是什么”“美是什么”一样困难。当代美国学者刘若愚在考察了文学与文学研究的现象之后,在《中国的文学理论》中发出了这样的感叹:“正如所有的文学和艺术企图表现那不可表现的东西一样,所有的文学和艺术的理论也都企图解释那不可解释的东西。”虽然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但这并不意味着理论在生活面前束手无策。本书试图做的是:小心地、尽可能多视角、多维度地去解释何为文学、何为儿童文学?给读者诸君更多的旨益的启示与思考。
那么,什么是儿童文学呢?要了解什么是儿童文学,先需了解什么是儿童读物。“儿童文学”和“儿童读物”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两者的共同性主要体现在它们的服务对象和价值功能上。它们都是成年人为了少年儿童精神生命的健康成长而创作、改编、出版的精神产品,其服务对象主要为少年儿童,即两者的生产者都是成年人,主要的消费者都是少年儿童。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这样说:“儿童读物是为儿童准备的精神礼物”“儿童文学是大人写给小孩看的文学”。儿童文学与儿童读物又有着很大的区别。从“儿童”与“读物”的概念出发,更容易认识这种区别。什么是儿童呢?1989年11月20日第44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明确规定:“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由此可见,儿童即是指人类社会中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那么,什么是读物,或者说什么是图书呢?《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将其定义为:“图书是手写的或印刷的,有相当长度的信息,用于公开发行。信息记载在轻便而耐久的材料上,便于携带。它的主要目的是在人与人之间传递信息,因其便于携带与耐久而能达到此目的。它不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行使宣告、阐述、保存与传播知识的目的。”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规定,凡是由出版社(商)出版的49页以上的印刷品,具有特定的书名和著作者名字,编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标有定价并取得版权保护的出版物,称为图书(book);而5页以上,48页以下的,则称为小册子(pamphlet)。由此可见,儿童读物(图书)是人类社会专门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精神生命健康成长服务的,适合于他们阅读、接受的出版物。未成年人包括0至18岁的婴儿、幼儿、儿童、少年四个年龄段的孩子。由于0至2岁的婴儿尚在襁褓之中,童蒙未开,因而一般都将儿童读物的读者对象界定在3至18岁。
读物即图书、出版物,是精神产品的载体。载体所承载的内容可以是各色各样的,儿童文学作品即是其中之一。因此,儿童读物的范围要大于儿童文学,儿童文学是儿童读物的一种。所谓“儿童读物”,即各类适合儿童阅读的出版物,如思想品德读物、自然科技和文史知识读物等。儿童读物也常常采用一些形象化的文学手法,但它与儿童文学仍是性质不同的两类事物。在“适合于儿童阅读”这一点上,儿童读物与儿童文学是一致的;在内容上,儿童文学作品中也常常包含一定的知识信息,但是儿童文学作品并不以系统地介绍和说明知识为目的,它只是将有关的知识内容有机融入作品整体的审美世界之中并诉诸儿童读者的审美心理世界。因此,儿童文学的文学性是作品中的一种有机构成,而不只是知识内容的形象化手段。相反,儿童读物可以是非文学性的,也可以吸纳、采用一些文学手法,但这些文学手法的运用只起到辅助的作用并不具备独立的、完整的艺术品格和审美价值。因此,“儿童文学”和“儿童读物”是两个内涵和外延都不相同的概念。
通常,儿童读物被分为六大类。从这六大类中,读者也能看出儿童文学和儿童读物的关系:
第一,儿童启蒙读物,即向儿童传授最基本、最简单、最实用的一般知识的读物,如古代的《三字经》《百家姓》等,现代的看图识字、识字卡片、智力开发等读本。
第二,思想品德教育与励志类读物。这是帮助儿童实现社会化过程,建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道德观、审美观的图书。有关激励少年儿童励志成长、发愤成才的读物也属于这一范畴。
第三,科普读物,指传授、普及科学知识的读物,如《十万个为什么》。
第四,传播人文历史知识的读物,如《上下五千年》。
第五,现在比较流行的儿童图画书和卡通读物。这种读物因其视觉化的艺术特征而越来越受到儿童喜爱。
第六,文学读物,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儿童文学读物”。
由此可见,儿童文学只是儿童读物中的一种,但它是儿童读物中最重要、最核心、最具审美价值与人文内涵的读物。
二、儿童文学的重要性
明白了儿童文学与儿童读物的区别,再来谈“儿童文学”就容易理解了。那么,什么是儿童文学?或说儿童文学是什么?上文提到“儿童文学是大人写给小孩看的文学”,具体细说,可以这样界定:儿童文学,或称少年儿童文学,是以18岁以下的儿童为本位,具有契合儿童审美意识与发展心理艺术特征的,有益于儿童精神生命健康成长的文学。这一特殊文学内部,因读者年龄的差异性特征(如身心特征、思维特征、社会化特征),而又具体区分为幼年文学、童年文学、少年文学三个层次。
正如儿童的生理成长需要多方面的物质营养一样,儿童的精神成长同样需要多方面的精神食粮,而文学则是最重要的精神食粮。在儿童的生命成长过程中,不能缺乏文学的熏陶,而儿童文学作为儿童精神生命中最早接触的文学形式,对培养儿童形成良好的人性基础,丰富和升华儿童的想象力、思维能力和审美能力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儿童文学是人生最早接受的文学
人的一生中,要接受各种各样的文学形式,但最早接触的是儿童文学。早期接触到的优秀文学作品,对人的一生有着深远的影响。苏联文学家高尔基回忆童年的读书情景时深有体会地说:“每一本书就像阶梯的一小级,每攀登一级,我就愈脱离动物走向人——走到更美好的生活的理想,到达对于这种生活的渴望。”“我读得越多,书就使我和世界愈接近,生活对我变得更加光辉,更加美丽。”我国作家郭沫若也曾动情地回忆起幼时唱儿歌的情景,那种诗情画意留给他极深的印象。他说道:“儿时和姐妹兄弟在峨眉山下望月,有时会顺口唱出这些儿歌来,那时候的快乐,真是天国了!”这些例子生动地说明了儿童文学具有极高的艺术素质,能使人们在幼时获得快乐,而且其美妙印象会伴随终身,永不磨灭。
(二)儿童文学是儿童最喜爱的读物种类
据有关儿童阅读情况调查报告显示,儿童最喜欢的还是儿童文学,特别是对学龄期的儿童而言,文学性阅读占了他们阅读中的绝大部分。儿童之所以特别喜欢儿童文学,根本原因在于真正的儿童文学作品,从内容到形式都是非常“儿童化”的,充满着儿童的想像与幻想,儿童的观察视角和表达方式,儿童的心理(童心)与情趣,儿童喜闻乐见的题材内容、情节结构、人物形象、语言艺术。同时,儿童文学还是一种充满着幽默、快乐、阳光色彩与游戏精神的文学,张扬儿童天性,助长儿童本性上的美质。
(三)儿童文学是传递人类基本价值的文学
各国的儿童文学虽然也具有意识形态性,但同时也反映了一些共同的国际主题,如亲近自然、保护环境、热爱和平、种族和解等。儿童文学比其他种类的文学更适宜表现、也更能表现这些主题。法国史学家波尔保罗·亚哲尔曾说,儿童们“不仅读着安徒生的童话来享乐,而且也从中领悟到了做人应该具备的条件,以及应该完尽的责任。”[1]希腊儿童文学作家洛蒂·皮特罗维茨在IBBY(国际儿童读物联盟)世界大会发言中也强调:儿童文学是一座桥梁,是沟通儿童与现实、儿童与历史、儿童与未来、儿童与成年人、儿童与儿童之间的精神桥梁,在这个“桥梁”的概念中,丰富地包括了理解、抚慰、拯救、引导等不同的功能。在社会道德价值上,儿童文学传达的也多是人类共通的基本美德,如诚信、勇敢、合作、宽容等。日本社会活动家池田大作说:童话往往成为构建人性基础的重要方式。如果幼年时期受过同一童话的熏陶,那么,在人格最根本的基础部分,仍保持着共同的成分。儿童文学在人文精神的养成、儿童的“精神成人”方面有着特殊的作用,它陶冶性情、增进美感,对儿童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四)儿童文学已成为中小学语文教学的重要课程资源与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众所周知,语文教学与儿童文学实际上是“一体两面”之事。根据不同年龄段孩子的特点,儿童文学内部又可细分为适合幼儿园阶段阅读的幼年文学,适合童年阶段(小学生)阅读的童年文学,适合少年阶段(中学生)阅读的少年文学,就文体而言,主要有少儿小说、童话、寓言、故事、儿童散文、儿童诗歌等。因而儿童文学是少年儿童的最爱,尤其是幼儿园、小学、初中阶段的孩子(学生)。我国现代著名教育家、文学家同时也是现代童话大师叶圣陶曾对儿童文学与语文教学的关系,有过相当精辟的论述:给孩子们编写语文课本,当然要着眼于培养他们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因而教材必须符合语文训练的规律和程序,但是这还不够。小学生既是儿童,他们的语文课本必是儿童文学,才能引起他们的兴趣,使他们乐于阅读,从而发展他们多方面的智慧。因而由叶圣陶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编写的《开明国语课本》,是经过他精心改写的适合儿童阅读兴趣的读物。小学语文课本中有这样一首诗:“弯弯的月儿小小的船,/小小的船儿两头尖。/我在小小的船儿坐,/只看见闪闪的星星蓝蓝的天。”这就是叶圣陶专门为小学语文教材创作的儿童诗。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国的语文教材将儿童文学开了出去,而将大量成年人的东西或经过压缩、改写的成年人的东西,一股脑儿地塞进语文课本。其结果不但使孩子们的学习兴趣提不起来,而且,更糟糕的是,还使他们害怕语文,害怕作文,对语文产生厌烦情绪。语文是我们民族的母语、中华民族文化之根,所以,孩子们一旦厌烦语文,其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将儿童文学与语文教学割裂开来的做法,可以说连最起码的文化常识都不具备,让这样的观念指导语文,语文教学怎么能搞好呢?
所幸的是,随着语文教学改革的深入,随着语文教学人文性的加强,儿童文学终于又回到了语文教材和学生的课外阅读之中。我国教育部在世纪之交制定和公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的“教学内容和要求”这一部分对此作了明确的表述:“低年级语文要注意儿童化,贴近儿童生活,充分考虑与儿童经验世界和想像世界的联系,课文类型以童话、寓言、诗歌、故事为主,中高年级的课文题材、体裁、风格应该多样,要有一定数量的科普作品。”[2]《大纲》中提到的课文类型,全是儿童文学的常见文体。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明确要求“教材应符合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适应学生的认知水平,密切联系学生的经验世界和想像世界,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新精神。”[3]所以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有助于他们健康成长的儿童文学在语文教材中占据了重要地位。以2009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九年义务教育五年制小学语文教科书为例,儿童文学作品(从文学的角度划分)共有385篇,占总篇目的80%以上。这说明儿童文学已经成为小学语文课堂教学的主要资源,在小学语文教学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当今,中国小学语文教学改革的现状与未来,实在太需要儿童文学了。儿童文学走进学校,走进课堂,走向广大学生的精神世界,这实在是教育的福音,孩子们的福音,人类的福音——因为孩子的未来象征着人类的未来。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教育报告》的前言所指出的那样:“我们留下一个什么样的世界给予子孙后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给世界留下了什么样的子孙后代。”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人类进入崭新的21世纪以后,儿童文学必将会在儿童的精神生命成长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为,这种完全彻底地服务、服从于儿童的文学正在全面进入学校教育与教学领域。
三、儿童文学的美学责任
儿童文学是以善为美、引人向上、导人完善的文学。“以善为美”是儿童文学的基本美学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