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以孝齐家(中国孝文化丛书)
5610900000010

第10章 子到英年亲白头——孝与婚姻生老风俗(3)

每遇皇帝、皇太后、皇后、皇太子生日,往往普天同庆。文武百官进献寿礼,皇帝大宴群臣,有时还大赦天下。明清时还要请教坊司或戏班演戏贺寿。1894年阴历十月初十是慈禧太后60寿辰,不惜动用海军经费,提前几年将清漪园重修为颐和园。

民间的祝寿活动也盛行起来。南宋朱熹在母亲60岁生日时,为母亲写了一首祝寿诗《寿母生朝》:

秋风萧爽天气凉,此日何日升斯堂。

堂中老人寿而康,红颜绿鬓双瞳方。

家贫儿痴但深藏,五年不出门庭荒。

灶陉十日九不炀,岂辨甘脆陈一觞。

低头包羞汗如浆,老人此心久已忘。

一笑谓汝庸何伤,人间荣寿岂可常。

惟有道义斯无疆,勉励汝节弥坚刚。

熹前再拜谢阿娘,自古作善天降祥。

但愿年年似今日,老莱母子俱徜徉。

寿诞那天,要设寿堂,挂寿联、寿图,摆宴庆贺。寿联上写“寿比南山松不老,福如东海水长流”之类的联语。寿图有《寿星图》、《王母献寿图》、《八仙庆寿图》、《麻姑献寿图》等。麻姑是传说中的长寿女仙。东晋葛洪的《神仙传》说,她能指米为珠,曾见东海三次变为桑田。东汉桓帝时,麻姑降蔡经家,年似十八九岁,说近日蓬莱海水又变浅了。

寿宴中不可缺少的是汤饼和寿桃。汤饼即面条,生日面条叫长寿面。生日吃面条的风俗盛行于唐朝。唐朝诗人刘禹锡《赠进士张盥诗》讲:“忆尔悬孤日,余为座上宾,举筯食汤饼,祝辞添麒麟。”南宋王明清《挥麈前录》讲,生日“必食汤饼者,世所谓长寿面者也。”所以,唐朝去庆贺生日的人,还自称“汤饼客”。

唐玄宗李隆基未当皇帝时过生日,王皇后之父王仁皎用紫色半臂(坎肩)换来面粉为他做了生日汤饼。当上皇帝后,王皇后失宠,对唐玄宗哭诉说:“陛下独不念我父亲阿忠脱紫半臂易斗面为生日汤饼邪?”

生日汤饼有长寿之意,寿诞上自然不可缺少。

桃是长寿果。传说,汉武帝好长生之道,西王母将三千年一熟的蟠桃送给他,汉武帝食后欲留核种之。西王母说:“此桃三千年一实,中土地薄,种之不生。”西王母还向汉武帝传授了长生之道和修炼长生的符书。《西游记》中,孙悟空偷吃蟠桃、王母娘娘开蟠桃会的说法,更加强了人们对寿桃的重视。民间庆寿的寿桃,一般用白面制作,尖部染上红色。

“养老之礼,古昔所重”。每届父母生辰,亲友前来祝贺,并写寿仪。主人则设寿堂,悬寿星,挂寿幛,备筵席款待来宾。晚清民国时期,随着祝寿风俗的流行,豪富之家竟蔓延出不到30岁就庆寿的陋俗。据胡朴安的《中华全国风俗志》载,北京一带的仕宦之家,还大张旗鼓地为死去的父母做“阴寿”。

直到今天,人们仍遵守这一古老的传统,以充分体现时代特色的各种形式庆祝老人的生日,祝愿他们健康长寿。

四、父母之命——儿女婚姻的圣旨

远古社会男女自由择偶,婚姻不需要通过父母媒妁。西周开始推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等古代婚姻媒介的新风尚。然而,自由谈婚论嫁的氏族遗风仍大量存在。

鲁庄公见党氏女孟任貌美,承诺立她为夫人,二人割臂盟誓,遂成夫妻。鲁国泉丘有一女子,梦到用一块大帷幕覆盖孟孙氏的家庙,她便和邻居的女子一起投奔孟僖子,三人盟于清丘之社说:“有子无相弃也!”

从这两件事反映的情况来看,“盟誓”是男女自由择偶的一种形式。汉乐府《上邪》:“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反映的正是远古这种自由择偶风俗。

随着婚姻方面移风易俗的进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逐渐占了主导地位,无父母之命的婚姻嫁娶开始受到社会舆论的指责。《诗经·齐风·南山》讲:

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

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

孟子大声疾呼:“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前面讲过“不违父母之命”,在婚姻上儿女也得听从父母之命,这本身就是孝。古代妇女有三从四德,“三从”即“在家制于父,既嫁制于夫,夫死从长子”,或者叫“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第一从”就强调妇女在未出嫁之前要听从父母之命。

既然婚姻得听父母之命,那么远古东夷族首领舜不告而娶,还算是孝子圣君吗?孟子为他辩护说:“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舜娶妻是为了繁衍后代,由于他的父母不仁慈,就是告知父母也不会允许,君子以为不告就等于是告诉了。所以,这不算不孝。这孟子也真够会狡辩的。

燕将乐毅攻破齐国,齐湣王的儿子法章逃匿到莒城太史敫家,和太史敫的女儿私订终身。法章后为齐襄王,立太史敫的女儿为王后,这就是参与齐国政治三十多年的“君王后”。对太史敫来说应是天大的荣幸,可他竟然宣布说:“女不取媒因自嫁,非吾种也,污吾世!”终身不见女儿。自己私订终身,尽管“私定”出后半生的辉煌,可让父亲这么大动肝火,当然是不孝了。由此也可看出,父母、媒妁对儿女婚姻的控制力已很强大了。

(一)逐渐“坐大”的父母之命

春秋时期,已有父母直接为儿子求婚的风俗。《春秋·僖公三十一年》载:“杞伯姬来求妇。”杞伯姬是嫁给杞国国君的鲁女,回父母之国为儿子求婚。

春秋齐僖公见郑国太子忽年轻有为,亲自为女儿文姜向他求亲,被推辞了。有人问为什么辞婚,太子忽说:“人各有耦(偶),齐大,非吾耦也。”意思是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配偶,齐国是大国,不是我的配偶。后来以“齐大非偶”来表示门不当,户不对。

晋国大夫叔向想娶夏姬和申公巫臣的女儿。母亲说,夏姬是著名的红颜祸水,害死了三个丈夫、一个国君、一个儿子,灭亡了陈国。叔向听从母命,没敢娶。后来,晋平公强迫他娶了夏姬的女儿,生了个儿子叫伯石,因为叔向的封邑在杨(今山西洪洞东南)又称杨食我。叔向的母亲听到孙子的声音,说:“是豺狼之声也,狼子野心,将来肯定会覆灭我家!”到晋昭公时,杨食我被杀,叔向这一宗族果然被灭绝。这个故事在向人昭示:父母之命是不能不听的。

到秦汉时期,不仅父母之命习以为常了,而且形成了父亲一人专断儿女婚姻的风俗。秦末单父(今山东单县)人吕公相中了刘邦,亲自向刘邦求婚说:“臣有息女,愿为季箕帚妾。”吕公的妻子不同意,恼怒说:“你经常说咱女儿能大富大贵,想嫁给贵人,沛县县令和你那么好,想娶咱女儿,你不答应,怎么就轻易许配给这刘老三(刘邦)呢?”吕公武断地说:“此非儿女子所知也!”“此非儿女子所知也”,是古代男子家长制作风的口头禅,一句话就把妻子、儿女的意愿给否定了。

汉代王侯之家也是如此。汉武帝时,齐人主父偃托宦官徐甲为女儿向齐厉王求婚,齐王母纪太后大怒说:“主父偃算老几?也想把女儿嫁到王宫里来!”这里,求婚的是父亲,拒婚的是母亲,儿女还不知情呢!

西汉京兆尹隽不疑仪表堂堂,处事果敢,大将军霍光想把女儿许给他,隽不疑“固辞,不肯当”。后人把这件事叫“辞霍不婚”。南朝齐萧道成为女儿向桓闳求婚,桓闳推辞说:“辞霍不婚,为我所钦佩。齐大非偶,所以不敢接受你的美意。”

按照“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的妇道,父母殁,还应听命于兄弟。西汉山阳郡治昌邑,(今山东金乡西北)人江伯想让守寡的姐姐改嫁,姐姐“引镰自割”。弟弟强令姐姐改嫁,竟逼迫到以死抗争的程度。

《史记·孔子世家》载:“叔梁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也就是说,孔子父母的结合没通过父母之命,这好像对孔圣人不太光彩。既然孟子能为舜辩护,为什么不给孔子的父母“正名”呢?于是,到了曹魏王肃的《孔子家语》,就说成是经过了正式求婚和颜父之命了。《孔子家语》载,孔子的父亲叔梁纥先是娶了鲁国施氏女,生了九个女儿。叔梁纥说:“虽有九女,是无子也。”于是,又向颜氏求婚。颜氏有三个女儿,小女叫徵在。颜父问三女说:“叔梁纥是先圣后裔,身长九尺,武力绝伦,我想让他当女婿,你们三人谁愿意嫁给他?”徵在说:“从父所制,将何问焉?”于是,把徴在嫁给了叔梁纥。

这样,孔子的父亲成了“无后为大”的孝子,母亲徴在成了“从父命为婚”的孝女了。其实,叔梁纥之前有儿子,他的小妾,生子孟皮,是个瘸子,要不孔子就不叫“孔老二”了。

如果父祖辈中一旦有为官者,或出人头地者,主宰后辈婚姻的权力更大。《晋书·羊祜传》载,泰山南城(在今山东新泰)人羊祜“博学能属文,身长七尺三寸,美须眉,善谈论”,郡将夏侯威看中了他,把哥哥夏侯霸的女儿许给了他。叔叔是郡将,在家中说话就气粗,见到得意快婿,“没商量”地为侄女许婚了。

(二)指腹婚——彻底的父母包办

随着父母之命的推行,父母的主婚权又扩大到包办胎儿的婚姻,在古代婚姻风俗中叫“指腹婚”。指腹婚是一种彻底的父母包办婚姻,它缘起于汉代。汉光武帝刘秀手下的勇将贾复在河北作战受重伤,光武帝大惊,说:“听说贾复的妻子已有孕,如果生女孩,我儿子娶她;如果生男孩,我女儿嫁他。”

指腹婚在魏晋南北朝相当盛行,士族们用儿女的婚事附庸风雅。北魏清河崔浩大肆倡导指腹婚。龙骧将军王慧龙的妻子是崔浩的侄女,尚书卢遐的妻子是崔浩之女,二人俱孕,崔浩说:“你们将来所生,都是我的子孙,可指腹为亲。”等孩子出生长大结婚,崔浩为他们制定仪式,亲自监视,对人说:“这是家庭礼仪,应尽善尽美。”崔浩把儿女婚事当作儿戏,来附庸风雅,他撮合的不仅是指腹婚,还是堂姊妹的子女间的近亲。

南朝韦放与张率指腹为婚。后来张率死,家道衰落,权势之家纷纷到韦放家求婚,韦放履行婚约,坚持让儿子娶了张率的女儿,女儿嫁给了张率的儿子。用封建道德观念衡量,韦放具有重信义的高尚品德。

到明朝,甚至割下母亲的衣襟为定亲的信物,这就是民间说的“指腹割襟”。自元明清三朝,都曾明令禁止指腹婚。如《元史·刑法志二》载:“诸男女议婚,有以指腹割襟为定者,禁之。”但仍屡禁不止。

(三)父母之命玉成婚姻

其实,由父母包办的婚姻不一定不幸福,古代有许多由父母之命缔结出的婚姻佳话。

1.坦腹东床与诸葛恢嫁女

东晋太尉郗鉴派门生到司徒王导家为女儿求婚,王导把王氏弟子集中到东厢屋,让这位门生看了个遍。门生回来说:“王氏诸少并佳,听说我来选女婿,都非常矜持,只有一人在东床坦腹食,满不在乎。”郗鉴高兴地说:“正此佳婿邪!”一打听,原来是王导的侄子王羲之。这就是“坦腹东床”典故的来源。

近代父母主宰儿女的婚事,儿女动辄以没有感情而拒绝,父母往往会说:“什么感情,结婚后就有感情了。”你还别说,古代还真有这样的事。南朝宋刘义庆的《世说新语·假谲》就记载了一段父母包办女儿的婚姻,使女儿由抗拒到夫妻情笃的佳话。

东晋琅邪阳都(今山东沂南南)人、尚书令诸葛恢的长女嫁给庾亮的儿子庾彬不久,丈夫就死了,她发誓不再嫁人。父亲做主,把她许给了护军将军、国子祭酒江虨。出嫁时,诸葛恢知道女儿刚烈,决无登车之理,便想出一瞒天过海之计。欺骗女儿说:“我们得搬家。”于是,全家人一起搬到紧靠江虨家的一个院落。待稳定下后,全家人又一齐撤退,独把女儿留在后面。等到诸葛女发现是个圈套,已经出不来了。晚上,江虨来了,诸葛女放声大哭,一连哭了好几天。江虨不恼也不急,一直在旁边的床上睡。诸葛女也有耳闻,这个江虨博学多才,尤其善下棋,为当朝之冠。时间长了,难免日久生情,江虨觉得时机成熟了。有一天晚上睡觉,江虨故意装作呼吸越来越短促,诸葛女对女婢说:“把江郎叫醒。”江虨呼地一下爬起来说:“我是天下男子,你讨厌我,还叫我干么?既然你还关心我,就不能不理我。”诸葛女默然无语,二人遂成为恩爱夫妻。

2.王太祝生前嫁妇,侯工部死后休妻

当父亲的不仅可包办儿子的婚姻,当老师的也可以包办学生的婚姻。

北宋王安石的儿子、太常寺太祝王雱是王安石变法的得力助手,后因新法受阻,忧愤成疾,只活了33岁,英年早逝。这个王雱得意时给父亲带来无限荣耀,得病后又给父亲带来不尽烦恼。据北宋魏泰《东轩笔录》载,王雱娶妻庞氏,生有一子。怎么看都不像自己,千方百计想杀死儿子,结果儿子惊悸而死,王雱还和妻子大吵大闹。王安石知道儿子已精神失常,为不使儿媳受委屈,找了个老实人把儿媳嫁了出去。

王安石的学生、工部员外郎侯叔献死了,其妻魏氏治丧不严肃,王安石上疏把魏氏逐回老家。京师流传谚语说:“王太祝生前嫁妇,侯工部死后休妻。”

(四)丁男殉俗各出赘——“巫儿”和养老女婿

古代婚姻的媒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主要形式,还有指腹婚、典卖婚、入赘婚、冥婚、自由婚等,其中的入赘婚,后来叫招养老女婿,完全是由于儿子、女儿的孝心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