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指哀悼死者的礼仪;葬,指处置死者遗体的方式。丧葬风俗是中国孝文化的具体表现和组成部分。
一、贵尽人间礼,慰藉逝者魂——丧亲巡礼
商代以前的丧葬礼制已难稽考,西周把一整套丧葬的繁文缛节称作凶礼,属周礼五礼之一。《仪礼》中的《丧服》、《士丧礼》、《既夕礼》、《士虞礼》以及《周礼》、《礼记》中,有详细的记载。3000年来,这些礼俗对中国传统的丧葬仪式和礼制一直起着规范作用。
(一)灵魂有无只为孝
远古时代,人们经常梦见死去的亲人仍在生活和生产,于是产生了灵魂不灭的观念,认为他们的肉体虽然离开了人世,但灵魂变成了鬼神到另一个世界去了,这就是人神、人鬼。人们对死去的祖宗除了存有感情上的怀念之外,还盼望他们能够在另一世界过上美好生活,并能回到人间来降福,对子孙后代加以保佑和庇护,这就形成了一套隆重复杂的祭祀礼仪和埋葬制度。
由于秦汉以前没有天堂地狱的概念,人们对鬼神的去向并不十分明确,只是模糊地认为,神住在天上,鬼游荡在世间,或入黄泉。郑庄公因母亲支持弟弟叛乱,发誓说:“不及黄泉,无相见也。”卫成公梦见自己的祖先康叔说:“相抢夺我的供品。”卫成公赶紧让人祭祀夏王相。由于祖先的住处、饮食都没有保障,不好好祭祀,就会让祖先成为抢夺别人祭品的强神饿鬼。孟子讲:“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无后”即不娶妻,不生子,断绝了祖先的祭祀,这是最大的不孝。
儒家“敬鬼神而远之”,人死后到底有知还是无知,完全是从孝、丧葬祭祀的角度考虑的。《说苑·辨物篇》记载了一段孔子与学生子贡的对话,可谓一语道破天机。
子贡问:“人死了,到底有知,还是无知?”孔子回答说:“我如果说死者有知,恐怕天下的孝子顺孙为了孝顺死者而伤害生者;我如果说死者无知,恐怕天下的不孝子孙都抛弃父母祖先而不安葬。你如果真的想知道死人到底有知还是无知,你死了,再慢慢知道也不晚。”
读到这里,笔者也想问孔子,既然这个问题死后才能知道,你这个没死的大活人还喋喋不休地叨叨什么呢?其实,孔子之所以要说,就是为了强调子女对父母“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在《礼记·祭统》中,这被称作是孝子事亲的“三道”。
(二)为挽救父母做最后的努力——初终
死,是人生旅程的结束,也是初终的开始。
父母将死之际,子女守在身边,“属纩以俟绝气”。即在死者鼻孔前放一点新绵丝试气,绵丝不动才能确认断气。后来把“属纩之际”作为临终的代称。
父母断气后,儿女拿着死者衣服向祖先发源的方向,拉长声音高呼父母名氏,呼唤他们回来,称作“复”,俗称“招魂”,表示为挽救亲人作最后的努力。《礼记·丧大记》载:“复,尽爱之道也。”唐朝诗人王建《送阿史那将军迎旧使灵榇》:“单于送葬还垂泪,部曲招魂亦道名。”复之后再验纩,如还不动,才确定为真死,接着开始哭丧。
复之后,由另一人接过复用的衣服为死者穿上,用殓巾覆盖尸体,叫做“幠(hū)殓”。在尸体东侧(后改为南侧)设酒食供死者饮用。死者家属脱掉华丽衣服,摘去首饰,换上淡素衣服,开始居丧。
复之后,要在堂前西阶竖一旗幡,上书死者名氏,称作“铭(明)旌”、“书铭”。明清时期的“书铭”又称题铭旌、题旌旗,要请本地“有爵望者”,盛服面对死者的亡灵,将死者的官衔、姓名写在红绢上,以彩缕装饰。铭旌的目的是让外人知道死者是谁。《礼记·檀弓下》:“铭,明旌也,以死者为不可别已,故以其旗识之。”王建《送阿史那将军迎旧使灵榇》中的“路人来去读铭旌”,形象地反映了它的作用。
同时,要在堂前庭中置一块木牌,暂时代替死者神主,以象征死者亡灵,称作“设重”。晚上在堂上燃烛,称作“设燎”,便于父母亡灵享用供品。
哭丧后,要为死者沐浴,以便让死者洁净返本,称作“洗尸”。然后将珠、玉、璧、贝等物放入死者口中,称作“饭唅”。不能让父母空口而去,也让这些珠玉宝物保护死者形体。
属纩、复、幠殓、铭旌、设重、洗尸、饭唅、设燎,以及下述的讣告,都属初终的礼仪,要在一天之内完成。
(三)小殓、大殓——希冀父母生还的寄托
小殓是指为父母穿上入棺的寿衣,并用衾(大被子)包裹尸体,一般在第二天进行。古人讲究死后遗容的整洁。春秋鲁国季康子母亲死,小殓后把换下的亵衣(内衣)放在旁边,从祖母敬姜说:“妇人不饰,不敢见舅姑。”赶紧命人把亵衣撤走。
琅邪临沂(今属山东)人王敦在进攻京师建康(今江苏南京)的叛乱中病死,其养子王应“秘不发丧,裹尸以席,蜡涂其外,埋于厅事中”。“裹尸以席”等于穿寿衣,“蜡涂其外”等于用衾裹尸,都是小殓的草草应急措施。
大殓即入棺仪式。三日后,儿子、媳妇在执事人的帮助下,亲自奉尸入棺。大殓礼毕,叫做“既殡”。古称殓而未葬曰“殡”,后来把“殡”和“葬”混在一起了。既殡后,死者家属穿上不同等级的孝服,称作“成服”。
南朝时,人们多朝终夕殡。东海郯(今山东郯城)人、宰相徐勉上疏朝廷说:“三日后大敛是等待死者活过来,初终中‘属纩’、‘复’等礼俗都是为挽救死者生命作的努力,是亲属对死者生还的寄托。而现在朝终夕殡,一天、甚至半天就将死者大殓了,实在是伤情灭理。今后一概按照古礼,三日大敛。”朝廷批准了他的奏疏。所以,魏晋以后基本沿袭“三日大敛”的丧礼。
唐朝安史之乱中,安禄山攻破洛阳,杀留守李憕、御史中丞卢奕、判官蒋清,将三人首级送到河北。平原太守颜真卿出于对忠臣义士的尊重,严格按照古代葬礼殡殓了三人。三人脸上的血,“以舌舐之”,“取三首冠饰,草续肢体,棺敛祭殡,为位恸哭”。颜真卿以舌添血,相当于“洗尸”;“为位恸哭”相当于“设重”和“哭丧”;戴上冠饰,“草续肢体”是小殓;“棺殓祭殡”是大殓。
(四)人死一去何时归——哀悼父母中的孝行
《孝经·丧亲章》载孔子语曰:“孝子之丧亲也……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陈其簠簋而哀戚之,擗踊哭泣,哀以送之。”这里讲的是父母丧期间孝子的活动,包括准备衣衾棺椁进行小殓、大殓,用簠簋进行祭奠,捶胸顿足地号泣,哀哭送葬,等等。
1.史鰌尸谏卫灵公
人死在床上为不吉,一定要在正室,也叫当堂、正寝,这样才有别于横死、客死、夭折,叫作“善终”,“寿终正寝”。
春秋卫灵公时,宠幸佞臣弥子瑕,疏远贤臣蘧伯玉。卫国大夫史鰌多次向卫灵公进谏都不采纳。史鰌临终嘱咐儿子说:“我死后,治丧于北堂。我活着不能进贤臣蘧伯玉,不能去奸佞弥子瑕,就是不能匡正君主。不能匡正君主,死后不应当享受丧礼,置尸于北堂就足够了。”北堂在房间的北半边,是家庭主妇居留的地方。后来作为母亲的代称。
史鰌的儿子遵照父亲的遗嘱,把父亲的尸体安放在北堂。卫灵公前来吊丧,觉得怪异,其子将父亲临终的一番话叙述了一遍。卫灵公凄然感悟,说:“生以身谏,死以尸谏,真是直臣啊!”立马任用蘧伯玉而罢免了弥子瑕。又亲自安排,徙丧于正堂,直到都符合丧礼后才离开。
2.滴骨验亲,刲肉阖棺
父母双亲死,如果尸骨不收,则是子女不孝。东晋末年,吴兴(今属浙江)人孙法宗的父亲被孙恩裹挟入海而死,尸骸不收。母亲、哥哥饥饿而死。孙法宗年小,流浪各地,16岁才还乡。起早贪黑,勤苦劳动,营办棺椁,造立冢墓,葬埋了母亲和哥哥。然后入海寻求父亲的尸体。听说自己的鲜血滴到亲人的尸骨上,就会浸透到骨中。遂操刀沿海寻找,看见枯骸就割伤身体灌血,如此十余年,胳膊、腿上以及浑身体无完肤,血脉枯竭,最终还是没找到父亲的尸骨。
后来,孙法宗守在父母墓所服丧,终身不娶。
《明史·列女传》还记载了一位孝妇、张能信的妻子刘氏。婆母得病十年,刘氏侍奉汤药,形影不离。后来婆母病情加重,刘氏举刀刲臂肉为婆母治病。公公以医生言“此病不宜近腥腻”,极力劝止。等到第二天,刘氏煮好肉粥时,婆母已不能进食了。刘氏悔恨说:“医生骗我,让婆婆不知我的孝心。”再一次割下身上的肉,放到婆母的棺材中,恸哭说:“不能再服侍婆母,以此肉伴在您的身旁,犹儿媳与您同在。”
这两件事例,与上述“刲股疗亲”的愚孝同样,对亲人率真、淳朴的真情令人敬佩,也可歌可泣,但不可效法。
3.王世名绝食拒开棺
古代殡殓风俗有一禁忌,叫“尸不见天,棺不二掩”。前面曾提到颜之推的九世祖颜含,因家里人都梦到哥哥颜畿复生,劝告父亲开棺验看,因而救活了哥哥。这种违背礼制的行为是为了“孝悌”,而明朝两例宁死不让开棺的事例,也是为了孝。
明朝武义(今属浙江)人王世名拒绝开棺的事迹更感人。王世名的父亲王良与族子王俊争执房屋,被王俊殴打致死。王世名刚刚17岁,恐报官验尸会伤残父亲尸骨,假意答应王俊赔偿土地,双方私了议和。王俊赔偿土地上的收入,馈赠的财物,都一一记账封存。私下里绘父亲画像悬在密室,绘自己带刀的画像挂在旁边,朝夕泣拜。为了报仇,专门购买了一把刀,铭刻上“报仇”二字。这一切均秘密进行,母亲、妻子都不知道。后来,王世名有了儿子,对母亲、妻子说:“我已经有后,可以死了。”正好碰上仇人王俊喝醉酒回家,王世名挺刃将其击毙。然后,当众宣布杀人是为父报仇,拿着以前封存的账本、物品到官府自首请死。事在万历九年(1581)二月,父亲死去已经六年了。
金华知县汪大受奉命审理王世名的案子,说:“开棺验尸,如果尸体有伤,你就能免于死罪。”王世名拒绝说:“我就是因为不忍伤残父亲尸体,才至今日。不然,怎么等了六年。不用验尸,请让我和母亲诀别,回来受死。”回家对母亲说:“我这命是父亲所遗,就应该为父亲死,虽别离了母亲,但能侍从父亲,我死无遗憾。”回到县里,汪大受还是想挽救他的生命,命人抬来王父的棺材,准备开棺。王世名放声大哭,以头触石阶,鲜血流了一大片。汪大受及旁观者都为之流泪,遂让人把棺材抬走,准备请示上司免检尸体,以成全孝子。王世名说:“这样做是非法的,非法就是无君,既然不开棺,我必须死。”遂绝食而死。王世名的妻子俞氏,抚养儿子三年后,也自缢而死。朝廷旌表其门曰“孝烈”。
看来,这个王世名懂法,他之所以费了这么多周折为父报仇,就是为了不让官府开棺验尸,不让父亲的尸骨再受伤害。在法官作出免检的决定后,又为了不让法官为自己枉法绝食而死。许多孝子都依恃为父报仇而侥幸免于法律的制裁,王世名虽然有点愚蠢、轻生,但他到官府自首请死,是真的“请死”,而不是做做样子。他把父亲尸骨全的价值、问心无愧的品格,放在自己的生命价值之上。
二、奔丧路上泪涌泉——讣告、奔丧、賻賵、谥号
讣告是初终的当日,派人向死者上司、亲友报丧。讣告本作“赴告”,有奔赴相告之意。天子死了,要讣告诸侯、全国及邻国。有时为了防止有人谋反、别国入侵或其他原因,不发讣告,叫“秘不发丧”。讣告一般写明死者生卒年月和祭祀、安葬的时间。
子孙接到丧讯,要马上进入孝子的角色,哀哭答拜使者,哀哭询问死因,叫作“以哭答使者尽哀,问故,又哭尽哀”,然后立即上路返家,称作奔丧。《礼记·奔丧》讲,奔丧要“日行百里”,不走夜路。为父母奔丧,要“见星而行,见星而舍”。
(一)天子悬挂的绿灯——奔丧
父母死不奔丧,即为不孝。西汉山阳瑕丘(今山东兖州北)人陈汤,被富平侯张勃举为茂才,“父死不奔丧”,不仅本人被拘捕入狱,连张勃也被削夺了200户的封邑,并被谥为“缪侯”。
北魏陵江将军赵和,随军征讨南朝,已渡过淮河,闻父丧,马上奔丧归家。朝廷要依法制裁,赵和义无反顾地说:“父母恩重如山,无以报答。容我办完丧事,任凭处置,死无遗憾。”按说,国家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临阵逃脱是不允许的。做孝子,就不能做忠臣。在这里,我们再次看到孝道和政治的冲突。这个问题,直到朱元璋时期才得到缓和。
明太祖朱元璋自称是“孝子皇帝”,他的确是实实在在倡导孝道的皇帝。他痛恨愚孝,怒杖杀子祭祀的江伯儿,取消了对“割股、卧冰”的旌表。顾炎武《日知录》载,明朝洪武八年(1375),北平按察司佥事吕本上书说,按照以前的程式,士大夫出仕在外,申请奔父母丧,须移文到本籍贯核实,等待公文回来,然后才能奔丧。这样一来,中外官吏离家乡一二千里,甚至万里,等待公文回来已超过一个月,或者是半年,回到家中早已殡葬完毕了。别说见不到父母的遗体,就连棺柩也见不到了。一般百姓都能尽送终之礼,而朝廷官员却不能,其情实可怜悯。朱元璋马上下诏:中外百官闻父母丧,不必等待申报允许,可立即上路奔丧。这一官员给假制度的宽容度相当大。
然而,这一制度并没坚持多久。洪武二十三年(1390),由于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死,都允许奔丧,有的官员连遭数丧,千里奔波,耽误的公事太多,又改为:除父母,及为祖父母承重者丁忧外,其余丧服,不许奔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