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一见这十余字,齐声道:“清帝退位,清室已亡,还有什么大不大。就是‘优礼’的‘礼’字,也不妥。”一个议员道:“不如改作‘清帝退位后优待之条件’。”又有一议员道:“退字不如逊字,给他留点面子,怎么样?”众人一致同意。经过众参议员逐字逐句地斟酌,中华民国关于清帝辞位之后优待条件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