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位起讫:公元前1181前1165年。
生卒年:公元前1234前1165年。
出生地:殷邑(今河北安阳市西北小屯村)。
立都:殷邑。
年号:祖甲元年(辛巳,前1180)。
商王子祖甲,姓子,名载,号祖甲,又称帝甲,殷墟甲骨文作“且甲”。中国王族分封时代商王朝第二十五任王。
子载的祖父是商王朝二十二任王子小乙,父亲是商王朝二十三任王子武丁。母亲是子武丁的爱妃妇好。二十四任王子祖庚是他的哥哥。
子载生于武丁十七年(丁亥,前1234),是商王子武丁最小的儿子。子武丁是在即位前一年(前1252)与妇好自由恋爱结婚的,当时子武丁已经四十岁,而妇好才只有十六岁。
结婚后,子载十分宠爱她,很希望她能为自己生个儿子。因此,他即位以后便经常到祖庙为妇好问卜祈祷,希望她身体健康早生贵子。
遗憾的是这位勇冠三军威慑敌胆的女英雄,在生育上却是个低能儿,结婚十几年都没有怀孕,连妇好自己都灰心了,认定自己是没有生育的能力。但子武丁仍不死心,继续不断地为她祈祷问卜。
也许是他的真心感动了祖宗和神灵,奇迹竟然发生了,在他们婚后满十八年时,妇好竟奇迹般地怀孕了,第二年春天果然生下了一名男婴。此时子武丁已经五十八岁,而妇好也已经三十五岁了。子武丁大赦天下,举国同庆。子武丁为儿子起名叫载,意思是将来成人后要肩负起商王朝的重任。子载出生后不久,子武丁就想立他为太子,但遭到了次妃姜氏和妇好的坚决反对,只好作罢。公元前1200年,子载的母亲妇好去世,子武丁又欲立子载为太子。子载受母亲影响,不肯做此不义之举,便放弃官职到乡下去过平民生活。公元前1192年,子武丁去世,他的次子祖庚即位为商王。子祖庚把子载接回王都,拜他为相,让他辅佐天子治理天下。直到公元前1181年,第二十四任商王子祖庚去世,子载这才即位,号祖甲。以辛巳年(前1180)为祖甲元年。
子祖甲曾在乡下生活过八年,对民间的生活比较了解,所以他即位以后,勤于朝政,爱惜民力,得到了臣民的拥护。但没过多久,他也染上了好色贪杯的坏习惯,沉迷于酒色之中,走上了他哥哥的老路,后来在朝中一些忠正大臣的劝谏下,翻然悔悟,复又从严治政,振兴朝纲。
祖甲二年(壬午,前1179)春,西戎(古族名,居住在今青海、甘肃一带)武装入侵商朝边境,一些居住在边境的居民惨遭杀害。告急的文书很快传到王都。子祖甲大怒,他自幼跟随母亲妇好习武,掌握了许多领兵作战的知识,几十年来正愁无用武之处,便立刻决定亲自领兵出征。春三月,子祖甲率军五万西征,历时八个月,连败西戎军数十阵,西戎军伤亡惨重,被迫与商军言和。子祖甲从长远考虑,释放了所有战俘,让他们归国与家人团聚。西戎首领感念商王的仁德。表示从此永不侵犯商王边境。冬十一月,征西军凯旋归朝。
祖甲三年(癸未,前1178),西戎遣使入朝,向商王敬献了贵重的贡礼。子祖甲命以宾礼隆重地接待了西戎使臣。
子祖甲西征期间,朝中一些大臣和贵族乘大王不在,互相勾结,为非作歹,有的强抢民女,有的霸占别人田产,恃强凌弱的现象不断发生。王都被他们搞得乌烟瘴气,城中百姓怨声载道。子祖甲归国后得知此情十分震怒,便想把这些作恶的大臣和贵族治罪,但是他却没有治罪他们的法律依据,因为商朝开国所制定的《汤刑》,主要是针对平民和奴隶,并不能制约那些奴隶主贵族。子祖甲认为,国家制定法律应该针对所有的人,不论贫富贵贱都要一视同仁,也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于是他便委派一些思想进步的大臣,讨论和制定新的刑法,这就是历史上所说的“重作汤刑”。
祖甲十年(庚寅,前1171),子祖甲向全国颁发修改后的汤刑。新的汤刑规定了许多项惩治不法大臣和贵族的条款。新汤刑公布后,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震动,遭到了奴隶主贵族的强烈抵制。他们联合起来公开反对新的刑法,要求子祖甲取消新刑法的命令。子祖甲在权臣和贵族势力的强大压力下,被迫取消新颁布的汤刑。子祖甲这一失败的改革不仅得罪了当时的奴隶主贵族,就连后世的一些权贵也纷纷对其谴责,把殷商乱政的罪名全都加在子祖甲身上,甚至说七世以后的商汤亡国也是因为子祖甲造成的。司马迁说:“帝甲乱,殷复衰”(《史记,殷本纪》)。《国语,周语下》也说:“帝甲乱之,七世而陨。”其实,这都是后世的统治者强加在子祖甲身上的罪名。历史上真实的子祖甲虽然也有一些过错,但还是一位具有进步思想的开明帝王。《尚书,无逸》记载:“其在祖甲,不义为王,旧为小人。作其即位,爱和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鳏寡。”意思就是说:祖甲早年认为代兄称王不合情理,便跑到民间去做普通百姓,后来他即位为王,因为了解百姓的艰辛困苦,对老百姓多有关心和爱护,对那些鳏寡孤独无依无靠的人,能够给予适当的照顾。应该说《尚书》对子祖甲的评价还是比较公道。
祖甲十四年(甲午,前1167),子祖甲的少妃于二十年前为他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儿子,如今已经年满20岁。子祖甲正式为两个儿子赐名:长子名嚣,号庚丁。次子名良,号庆丁。这两个儿子是子祖甲年近五十时所生,老来得双子,又是宠爱的少妃所生,因此对两个孩子十分娇惯,养成了许多坏脾气。后来子嚣为王时,胡作非为,荒无道。这与子祖甲早年对子女的教育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子祖甲五十四岁即王位,在位执政虚记十七年(《通鉴外记》),卒于祖甲十六年(丙申,前1165),享年七十岁。死后葬在商王祖甲墓(今河南安阳小屯村西北岗),尊号商王祖甲,谥号帝祖甲,庙号“祖甲”。
殷墟卜辞中,子祖甲被列为直系先王祭祀。
××在位年表
前1180(辛巳)元年
前1179(壬午)二年
前1178(癸未)三年
前1177(甲申)四年
前1176(乙酉)五年
前1175(丙戌)六年
前1174(丁亥)七年
前1173(戊子)八年
前1172(己丑)九年
前1171(庚寅)十年
前1170(辛卯)十一年
前1169(壬辰)十二年
前1168(癸巳)十三年
前1167(甲午)十四年
前1166(乙未)十五年
前1165(丙申)十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