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莫小鱼一边想着一边在纸上写下了这样一句话。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写这句话,可能是因为在她穿越而来之前,电视上正在播放一个清代的电视剧,里面正好演着龚自珍写下这么一句话,又是大脑皮层的瞬间记忆。莫小鱼现在打心里爱死电视机了,从电视上不小心学到的东西,在穿越而来的世界里,竟然显得自己如此才华横溢。
莫小鱼不敢看洛轻涯的神情,她觉得自己已经把一个男子所有的风头都抢尽了,这对一个男子来说是多么致命的打击啊,如果一个女人在一个男人面前,无视他的自尊心,只能说这个女人有两个目的,第一,让这个男人爱上自己,第二,让这个男人滚得离自己远远的。莫小鱼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心理,不过,让洛轻涯滚远点的心理是没有的,她也不懂这个,只是觉得这句话有气魄就写了出来,莫小鱼给他看并没有想以此来刺激她只是觉得这些字很够味道,很有才。
洛轻涯看着莫小鱼手握毛笔的时候,表情有些扭曲,毛笔原来还可以这么拿,洛轻涯自小习字,从来没有用这种动作拿过毛笔。这样拿毛笔会写出什么样的字来呢?食指、中指和拇指捏着毛笔,毛笔不是垂直的,竟然是斜着用,这太奇怪了。
赫连孤墨是失忆了,但不会是连拿毛笔的姿势也忘了吧,这也太离奇了。洛轻涯怎么也想不明白。莫小鱼拿着毛笔的手在不停地发抖,显然就是一副不会写毛笔字的样子嘛,而且手还在不停地发抖,天哪,这个赫连孤墨也太不注意给自己留点面子了,你不会写字你就别不会装会啊,你会写字,你就好好写啊,看现在这个架势,她是真的不会写的,会写字的人没有一个人是这么写字的,看着赫连孤墨趴在那里写得那么难受,洛轻涯特别想给她找个椅子坐着写,但写毛笔字最好的姿势就是站着写,尤其是练字。洛轻涯已经确信她写的字看不得了,起码是惨不忍睹了,但他也不好意思表露什么,就站在那里等着看她能画出什么鬼符号来吧。
洛轻涯也很奇怪赫连孤墨为什么自打来他家里之后,每天都是一副书童打扮,而且还是一个勤勤恳恳的书童,除了给她的伤口换药,她都不用丫环服侍,还每天拿着抹布这里擦那里抹的,把整个书房收拾得一尘不染的,每天她什么也不做,就只在书房呆着,在他到书房的时候,就能看见她傻傻地看着自己。这个无敌花痴的女人,难倒她真的愿意一辈子给自己做书童吗?要是那样也好了,世界上少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洛轻涯这样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