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朴(公元1511年——公元1593年),字质夫,世称东野先生,乡人呼为“郭阁老”,明安阳(今河南安阳县)人,官至吏部尚书(掌管选拔,任用官员的部门最高长官),谥(shi)文简。
北京城。明朝时的一个傍晚。夜幕已经降临,重重宫殿都淹没在浓浓的暮霭(ǎi)中,只留下一点模糊不清的轮廓。夜归的鸟雀时常飞起。城楼北方传来的鸽哨声,时远时近,时断时续,最后就听不见了。
在吏部的衙门内厅,一个身穿便装的中年男子正背着手、慢慢地踱(duo)着步,似有满腹心事。他就是当今吏部尚书郭朴。他用手捋了捋自己的长须,停了一会儿后,依然踱着步子。
这时,老仆人悄悄地走进来,小声对郭朴说:“老爷,该吃饭了。”郭朴停下脚步,转过身看了看老仆人,说:“今天我不想吃,把饭菜撤下去吧。”老仆人没动,而是走到郭朴跟前说:“老爷,不是我多嘴,您哪,大可不必为这点小事烦恼。您随便派个人回趟安阳老家,那和您家争墙的家伙准被吓得不敢吭(kēng)声。”郭朴一听,脸色顿时一变;“你怎么会说出这样无礼的话?”老仆人从未见到老爷发这么大的火,吓得连忙退了下去。
郭朴叹了口气,走到书桌前,又拿起那封信认真地看了起来。原来,郭朴的老家在河南安阳。郭朴后来到京城做官,他的父母和一个弟弟则依然留在安阳老家生活。前几年,弟弟要盖房结婚,房子刚打好地基,却和也在建房的邻居吵了起来。说起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就是为了一堵墙的距离,两家争来争去。一个说自己早就打好地基的,没理由让给他;另一个说去年就在此划了线,没理由让给你。两家吵得不可开交。官司打了好几年,两家也因此而怒目相向,还差点儿打起来。郭朴的弟弟想到在京城当大官的哥哥,便写了封信,派人十万火急地送了过来,叫郭朴派人回去给官府说说,压一压邻居。
郭朴看完信,不禁自言自语。“何必如此,何必如此呢?”他拿起毛笔,沉思片刻,写起信来……
几天后,郭朴的弟弟没盼到哥哥派来的人,却盼来了哥哥的信。信中说:“小弟,我以前曾经跟你说过,做人做事要谦让大度,这样才会有好邻居、好同学、好同事。这样生活才会舒畅、才会美好。本是邻居,却为一墙之事争吵不休,有这个必要吗?我身为国家的官员,不可能为这点家务事徇私枉法,欺压于人,不过我写了四句话,望你三思:
千里捎(shāo)书为一墙,
让他几尺又何妨?
长城万里今犹在,
不见当年秦始皇。
弟弟看了信,想了半天,觉得哥哥说得很对,“让他几尺又何妨”。于是他便去官府那里撤了状子,并亲自上邻居家赔礼道歉,主动将自己的地基向后退了一墙的距离。邻居也很受感动,便也将自己的地基向后退了一墙的距离。这样两家一让,房屋中间就空出了一条小巷子。两家和好如初,又成了好邻居。
郭朴听到这个消息后,欣慰(wei)地点了点头。
现在,在安阳县城里有个仁义巷,就是两家以前让出来的空地,至今仍保存完好。
《明史稿·郭朴传》《明诗记事》
本篇成语解释:
1.【十万火急】:shi wan huǒ ji 形容非常紧急,刻不容缓。旧时急递文书常标此语。
2.【不可开交】:bu kě kāi jiāo 交:纠缠在一起;开交:解决,摆脱(只用于否定)。比喻没法摆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