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喜欢跟尸体交朋友。
我不是法医,也不在太平间工作,更不是殡仪馆的入殓师。我在上海一家互联网公司上班,普通的办公室职员,每月工资七千元,刚够付完房租,还有一些吃用开销。所以嘛,我没有女朋友,也没有男朋友,只能一个人住,父母远在老家。
对了,我是男的。至于年龄,你自己去猜,但也容易想到。平常我是个闷葫芦,从不主动跟人说话。公司开会常忘记叫我,出去旅游就算走丢也没人会记得。我不用出去跑业务,也不跟同事们私下来往,没人会问我扫二维码。我的朋友圈,每夜寂静如同坟墓。当然还有个小小的原因,我的微信名字叫“尸体的朋友”,微信号你自己搜一下:Dearbody。
你会问——我为什么喜欢跟尸体交朋友?
以前玩QQ的时候,有网友说我是恋尸癖,但我不承认。你懂的!跟尸体交朋友,怎么能跟恋尸癖放在一起呢?两种完全不搭界的兴趣啊。恋尸癖就是死变态!是对尸体的玩弄和亵渎,是丧尽天良的犯罪,不是吗?而我们跟尸体交朋友,则是一种包容和尊重,无论他是活人还是死人,也不管男人还是女人,只要曾经是个人,就值得用心地对待,不带任何欺骗地交流。尸体并不可怕啊,许多人看到尸体就躲得远远的,还要趴在地上呕吐——全都是心理原因,这不是歧视又是什么?就像有的人歧视同性恋,有的人歧视农民工,有的人歧视残疾人,而绝大多数人都歧视尸体!哪怕死去的是自家亲人,恐怕都会有小辈嫌弃吧。
两年前,那天晚上真特别冷啊,当我要钻进冰窟般的被窝时,手机提示有人要加我微信。对方的名字很普通,不可能是女人,还附了一句话——你好,我是尸体。
刚开始我的反应与你相同,恶作剧吧?还是精神分裂的变态?手指犹豫了好几分钟,还是决定接受他为好友。
加上这个“尸体”,微信跳出一段对话文字——他说自己昨晚刚断气,现在医院太平间躺着,终年七十三岁,是个老头,死于心肌梗死。
我没有直接质疑他的身份,毕竟我的名字叫“尸体的朋友”,不能表现得叶公好龙啊。我先跟他寒暄几句,尊称对方为老伯伯。但他的头像是个小女孩,看起来不超过十岁,令人疑惑。再查看这个人的图片,最近的相距不到几天,转发老年人养生订阅号。一条条往后看,果然是个老头的日常生活——各种中央反腐消息,退休党员的组织生活,《环球时报》的新闻报道,黄金周的老年摄影展。至于头像上的女孩,是在读三年级的小孙女。他是有多喜欢小孩子啊,从家里玩耍到课外兴趣班的照片,还有学习钢琴和唱歌的小视频。但见不到儿子媳妇的,也不见老伴,倒是退休老同事们聚会的不少。
老头在微信里说,自己死得突然,早上送完小孙女上学,在学校门口就不行了。心脏仿佛被闷了一拳,立刻摔倒在大街上,窒息到失去知觉,送到医院已宣告死亡。
是不是很难过?我问他。
他说,全家人依次赶到医院,呼天抢地地号哭,他真想坐起来呵斥一顿,还让不让人好好去死了?当他看到小孙女从学校赶来,趴在他胸口哭得梨花带雨,尸体都忍不住要哭了,好想再抱一抱她,摸摸小羊角辫子,在脸蛋上亲吻个够,哪怕每次儿媳妇都会嫌弃老头子不干净。
我认真倾听他的描述,不时回他一个笑脸或是大拇指,有时也配合他的情绪,打上一串省略号,或发个哭脸的表情。
总体来说,老头还算是积极乐观的。他觉得自己属于幸运的,要是得了某种慢性病,在病床上折腾个一年半载,花费掉几十万的医药费不说,还得让老婆和儿子辛苦地守夜,被儿媳妇白眼,最后依然逃不了翘辫子的结局,还不如突发心脏病!死得一点都没有痛苦,也不会连累家里人,顶多就是死亡时有些大小便失禁,但这毕竟是短暂的。唯独临死前没能多看小孙女一眼,留了个不大不小的遗憾。
老头详细介绍了太平间的环境——第一次在这里过夜,四周全是各种死因的尸体。虽说这鬼地方温度很低,但还是能闻到一股淡淡的腐烂味。这时有人进入太平间,将他推出走廊。深更半夜,医院里有些恐怖,我问他有没有见到鬼?他先说没见到,接着说不对,自己就是鬼!他被抬进一辆黑色面包车,车皮外是殡葬车的标志。他感到车轮颠簸,载着尸体来到殡仪馆。
微信对话持续了一整夜,我熬得双眼通红,只能先去上班了。老头很有礼貌地说对不起,打扰到我的正常工作。我说不要紧,等到午休再联络。
昏昏欲睡的午后,我很担心尸体会烟消云散,或者根本就是自己的幻觉?我着急地在微信上叫他,老伯伯,你还在吗?
没等几秒钟,他就有回音了,在啊,我在化妆呢。
原来他正躺在殡仪馆里接受尸体化妆。在那个冷冰冰的化妆室里,有个中年妇女正在为他做面膜,这是他的儿子花钱增加的一项服务,让老爷子走时面色好看一些。
我和他继续聊天,他说过两天就要火化了,这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两天。我说我非常荣幸,可以在微信上陪伴你度过。
他从未发过微信语音,所有的聊天都是文字,因为死人是不能说话的。
忽然,我想起自己小时候。老人死后会在家布置灵堂,让尸体过一晚再送走。守灵夜,自然是最漫长的那一夜。大人们撑不住打了瞌睡,虽然不准我靠近尸体,但我会偷偷从床上爬下来,守在死去的爷爷或奶奶身边。老人活着的时候,并不怎么喜欢我,说我这孩子性格怪怪的,不讨人喜欢——没错,我不讨活人喜欢,直到现在都是。灵堂中一片寂静,我开始跟死去的老人说话。告诉他,我想再被他抱一抱。不骗你的,我能感觉到灵魂存在,他很想回到人间,跟我一块儿玩,教我挑棒棒,下象棋。这时候,大人们突然醒来,看着我在跟死人说话,都觉得这孩子是不是有病?
是啊,老人们的魂一定都还在啊,离不开这个世界,那时候如果有朋友圈,成为尸体的他们大概也很活跃吧。
再回到我的微信,我问这唯一的好友:你的老伴呢?
沉默几个钟头才有答案,我不喜欢她,一辈子都不喜欢!
他们经常吵架,从“文化大革命”吵到移动互联网的时代。老婆样样管住了他,不准藏私房钱,不准乱交朋友,就是对男人不放心。快退休了,老婆经常突然袭击要抓奸,其实啥事都没有。六十岁那年,他提出离婚,其实已酝酿多年,离婚协议书都备好了。老伴当场哭了,看到她眼泪滴答的样子,他缴械投降,继续老实过日子。有人算过命,她很长寿,至少能活九十岁。
尸体的最后一天。
这是个周末,我的朋友在微信上直播了自己的葬礼。他穿着寿衣,躺在水晶棺材里,同时给我发微信聊天——我想是通过灵魂完成的吧。追悼会上来了七八十人,家属们哭声一片。原单位领导致辞,然后是儿子致辞。儿子四十多岁了,在政府部门做公务员,据说混得还不错,葬礼办得也不寒碜。小孙女没有太伤心,还在没心没肺的年龄阶段。爷爷并不怪她,只要孩子开心就好。三鞠躬后,哀乐响起,当他如此描述,我想起小时候参加老人葬礼,这音乐让人心里发慌,但我似乎能听到尸体在说话!躺在棺材里的我的朋友,不断发来微信,诉说每分每秒的感受。当老伴趴在棺材上痛哭,他想起四十多年前,他俩结婚正好是1971年9月13日。哎呀,她年轻时的容颜啊,老早就被忘记了,此刻却异常清晰地重现眼前,仿佛一个小媳妇正在给英年早逝的丈夫送葬。
我还是喜欢她的吧——尸体给我发来了这样一条微信。
然后,他被送去火葬场,老伴和儿子一路陪伴,儿媳妇带孙女回家,还要管宾客们的豆腐羹饭。
我的尸体朋友,直到被推进火化炉,发了毕生最后一条朋友圈——
二十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
自此以后,我的微信忙个不停,每个礼拜都有人来加我,无一例外都自称尸体。大部分刚死不久,等待葬礼和火化的阶段。年龄普遍在七十岁以上。有男有女,但老头子居多,因为男的寿命比女的短。
我的这些尸体朋友啊,性格与兴趣也各不相同,有的人为丧命而徒自悲伤,有的人却有重获自由的快乐,更多的是舍不得凡间亲人。他们对我都很友善,因为在尸体们的世界里,我是唯一能和他们说话交流和解闷的人。就算是性情内向的尸体,也会跟我滔滔不绝地聊天,为了排遣无边黑暗里的孤寂。
我认识了一个中年尸体,四十四岁,死于癌症。他拖了三年,接受各种化疗与偏方续命,头发早就掉光了,整个人瘦得不成人形,不晓得吃了多少苦头,为治病家里卖掉了一套房子,老婆辞职在医院守夜。当他躺在殡仪馆里,却说自己现在很开心,终于解脱了无穷无尽的痛苦。他在朋友圈发各种笑话和段子,尤其喜欢开死人玩笑,被烧掉前的几天,他成了我的开心果。
还有个家伙,年龄跟上面的一样,也是癌症。他放弃了治疗,取出所有存款,与老婆离婚,周游世界,吃喝嫖赌,也拖了三年。他的结局在大洋彼岸,金碧辉煌的赌场,昏迷在一个兔女郎的怀里,没送到医院就器官衰竭而死。成为尸体以后,他却说自己莫名地悲伤,躺在拉斯维加斯的太平间。他不是基督徒,等待被送入火化炉,家人早已不管他了,骨灰将快递回中国。
在我的朋友圈里,每个人出没的时间都很有限,长则一两个星期,短则几个钟头就销声匿迹。但他们留下了许多有意思的内容,比如有个阿森纳的球迷,死后还在分析今晚的英超比赛,继续为枪手们加油鼓劲。还有休斯敦火箭的球迷,不断发比赛的九宫格照片,全是哈登的各种英姿。尸体在朋友圈发照片,是怎么做到的呢?显然不是用手机,我想就是灵魂吧。对了,灵魂之眼!我看到了一些奇怪的角度,有时从空中俯拍,有时又从地面仰视,有的更像是鱼眼镜头,几分恐怖哦。有人被推进火化炉的瞬间,还拍了一张火焰暴烈的图片。
我还看到有尸体玩自拍,真是不要命了(我好像说错了什么)!那是具如假包换的尸体,三十多岁的女人,死于车祸,脸部完好,皮肤底下泛出铁青色,有些恶心——灵魂以另一种角度看自己,生前必是个自拍爱好者,死后纵然没有自拍杆,也忍不住要发朋友圈。
随着我的朋友圈发展壮大,突破了一千具尸体。我还遇到外国友人,用英文交流,头像是个欧美男人,在中国工作过几年,对朋友圈上瘾了。他被公司调去非洲工作,撞上恐怖袭击炸死。现在尸体还没被发现,孤零零地躺在乞力马扎罗山脚下。一群野狗正在啃噬尸体,同时激烈地撕咬缠斗,远处有头狮子虎视眈眈,让他想起了伟大的海明威。而他即将通过野狗们的肠胃变成粪便。他在朋友圈最后发的那句英文,我查了很久才明白——尘归尘,土归土。
有个最惨的人告诉我,他才二十四岁,刚自杀,炒股票,玩杠杆,欠了几百万的债。他说他不想死,从楼顶跳下来的一刻,就后悔得想要死!但是来不及了,他在地面撞得粉身碎骨,尸体分解成好几块。
事已至此,我只能安慰他,愿他早日被烧化了事。他说活着的时候,没什么朋友,变成尸体,我就是他唯一值得信赖的好朋友。现在他很想念妈妈。七岁那年父母离婚,妈妈开了间卖水果的小店,人家都叫她榴梿西施,却不知道她有多辛苦地赚钱,独自将儿子养大,还送去英国留学四年。他读初中那会儿,妈妈不到四十岁,打扮打扮也是美魔女。他的数学老师没结过婚,家庭条件不错,人也挺老实,不知不觉跟他妈好上了。人家不嫌弃她有个儿子,在学校格外照顾他,给他买玩具买漫画书。初三中考前夕,妈妈和数学老师快要结婚。学校传得沸沸扬扬,同学们取笑他,开些过分的黄色玩笑。虽说他不讨厌数学老师,但很介意妈妈再嫁人,尤其要嫁给自己的老师。做儿子的总想独占妈妈,就像所有男人对女人的独占欲。他给老师发了匿名短信,说妈妈是个烂货,经常跟不同的男人睡觉。他还买了几个安全套,偷偷放在妈妈的包里。没过多久,数学老师跟妈妈分手了。这件事让妈妈非常伤心,整个夏天瘦掉了十几斤。
在他葬礼那天,我悄悄来到殡仪馆。对于爱好跟尸体交朋友的我来说,这种地方并没有让人不自在。我用了共享实时位置的功能,很快找到了他——葬礼临近尾声,来宾寥寥,大概都被死者借过钱吧,对于他的自杀表示愤怒。我看到了他,原本破碎得七零八落,现在被重新缝合,但总跟正常的尸体不太一样,比例严重失调,躺着的姿势也摆不正。
尸体火化前,我找到他的妈妈——白发人送黑发人,但她并不像别人那样号哭,而是默默为儿子送别。看得出她年轻时很漂亮,不负榴梿西施的称号。我看着她通红的眼圈,随便撒了个小谎,就说自己是他儿子的大学同学,上下铺的死党。他曾经告诉过我一个秘密,如果他死了,就拜托我把这个秘密告诉妈妈。
当她听完,只是抹去眼角的几滴泪水,淡淡向我道谢。她说,她从不怨恨儿子。当年发生的那个事情,比如匿名短信把数学老师吓跑,她当时就发现了。只是她从未戳穿过儿子的秘密,也未责怪过他,因为她知道儿子是爱自己的。怪只怪自己不了解孩子的心,怪只怪那个数学老师不信任自己。
你早就原谅他了吗?
其实,我专门跑过来参加葬礼,就是为了代替我的尸体朋友,对他妈妈说声“对不起”。
当妈妈的点头说,是啊,他是我的儿子,我从来没恨过他,又哪里需要原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