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鸟。
从前我常见提笼架鸟的人,清早在街上蹓跶(现在这样有闲的人少了)。我感觉兴味的不是那人的悠闲,却是那鸟的苦闷。胳膊上架着的鹰,有时头上蒙着一块皮子,羽翮不整的蜷伏着不动,哪里有半点雄视昂藏的神气?笼子里的鸟更不用说,常年的关在栅栏里,饮啄倒是方便,冬天还有遮风的棉罩,十分的“优待”,但是如果想要“搏扶摇而直上”,便要撞头碰壁。鸟到了这种地步,我想它的苦闷,大概是仅次于粘在胶纸上的苍蝇,它的快乐,大概是仅优于在标本室里住着罢?
我开始欣赏鸟,是在四川。黎明时,窗外是一片鸟啭,不是吱吱喳喳的麻雀,不是呱呱噪啼的乌鸦,那一片声音是清脆的,是嘹亮的,有的一声长叫,包括着六七个音阶,有的只是一个声音,圆润而不觉其单调,有时候是独奏,有时候是合唱,简直是一派和谐的交响乐。不知有多少个春天的早晨,这样的鸟声把我从梦境唤起。等到旭日高升,市声鼎沸,鸟就沉默了,不知到哪里去了。一直等到夜晚,才又听到杜鹃叫,由远叫到近,由近叫到远,一声急似一声,竟是凄绝的哀乐。客夜闻此,说不出的酸楚!
在白昼,听不到鸟鸣,但是看得见鸟的形体。世界上的生物,没有比鸟更俊俏的。多少样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跳跃,有的曳着长长的尾巴,有的翘着尖尖的长喙,有的是胸襟上带着一块照眼的颜色,有的是飞起来的时候才闪露一下斑烂的花彩。几乎没有例外的,鸟的身躯都是玲珑饱满的,细瘦而不干瘪,丰腴而不臃肿,真是减一分则太瘦,增一分则太肥那样的秾纤合度,跳荡得那样轻灵,脚上像是有弹簧。看他高踞枝头,临风顾盼——好锐利的喜悦刺上我的心头。不知是什么东西惊动它了,它倏的振翅飞去,它不回顾,它不悲哀,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它留下的是无限的迷惘。有时候稻田里伫立着一只白鹭,拳着一条腿,缩着颈子,有时候“一行白鹭上青天”,背后还衬着黛青的山色和釉绿的梯田,就是抓小鸡的鸢鹰,啾啾的叫着,在天空盘旋,也有令人喜悦的一种雄姿。
我爱鸟的声音鸟的形体,这爱好是很单纯的,我对鸟并不存任何幻想。有人初闻杜鹃,兴奋的一夜不能睡,一时想到“杜宇”“望帝”,一时又想到啼血,想到客愁,觉得有无限诗意。我曾告诉他事实上全不是这样的。杜鹃原是很健壮的一种鸟,比一般的鸟魁梧得多,扁嘴大口,并不特别美,而且自己不知构巢,依仗体壮力大,硬把卵下在别个的巢里,如果巢里已有了够多的卵,便不客气的给挤落下去,孵育的责任由别个代负了,孵出来之后,羽毛渐丰,就可把巢据为己有。那人听了我的话之后,对于这豪横无情的鸟,再也不能幻出什么诗意来了。我想济慈的《夜莺》,雪莱的《云雀》,还不都是诗人自我的幻想,与鸟何干?
鸟并不永久的给人喜悦,有时也给人悲苦。诗人哈代在一首诗里说,他在圣诞的前夕,炉里燃着熊熊的火,满室生春,桌上摆着丰盛的筵席,准备着过一个普天同庆的夜晚。蓦然看见在窗外一片美丽的雪景当中,有一只小鸟蹐跼缩缩的在寒枝的梢头踞立,正在啄食一颗残余的僵冻的果儿,禁不住那料峭的寒风,栽倒地上死了,滚成一个雪团,诗人感喟曰:“鸟!你连这一个快乐的夜晚都不给我!”我也有过一次类似经验,在东北的一间双重玻璃窗的屋里,忽然看见枝头有一只麻雀,战栗的跳动抖擞着,在啄食一块干枯的叶子。但是我发见那麻雀的羽毛特别的长,而且是蓬松戟张着的,像是披着一件蓑衣,立刻使人联想到那垃圾堆上的大群褴褛而臃肿的人,那形容是一模一样的。那孤苦伶仃的麻雀,也就不暇令人哀了。
自从离开四川以后,不再容易看见那样多型类的鸟的跳荡,也不再容易听到那样悦耳的鸟鸣。只是清早遇到烟突冒烟的时候,一群麻雀挤在檐下的烟突旁边取暖,隔着窗纸有时还能看见伏在窗棂上的雀儿的映影。喜鹊不知逃到哪里去了。带哨子的鸽子也很少看见在天空打旋。黄昏时偶尔还听见寒鸦在古木上鼓噪,入夜也还能听见那像哭又像笑的鸱枭的怪叫。再令人触目的就是那些偶然一见的囚在笼里的小鸟儿了,但是我不忍看。
【人物介绍】
粱实秋(1903—1987),北京人,祖籍浙江杭县。1915年秋考入清华学校,读书期间开始从事写作,其第一篇译作《药商的妻》即发表于这一时期。1923年毕业后赴英留学。1926年回国,任教于南京东南大学。次年赴上海,任《时事新报》副刊编辑,并与张禹九合编《苦茶》杂志。抗战爆发后,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并到重庆编译馆任职。1949年赴台湾。40岁后,于散文和译作方面着力较多。其散文代表作有《雅舍小品》,译作有《译莎士比亚全集》。晚年耗时7年,完成巨著《英国文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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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没有什么好去处。我从前常喜欢到动物园走动走动,其中两个地方对我有诱惑。一个是一家茶馆,有高屋建瓴之势,凭窗远眺,一片釉绿的田畴,小川蜿蜒其间,颇可使人目旷神怡。另一值得看的便是那一只骆驼了。
有人喜欢看猴子,看那些乖巧伶俐的动物,略具人形,而生活究竟简陋,于是令人不由地生出优越之感,掏一把花生米掷进去。有人喜欢看狮子跳火圈,狗作算学,老虎翻跟头,觉得有趣。我之看骆驼则是另外一种心情,骆驼扮演的是悲剧的角色。它的槛外是冷清清的,没有游人围绕,所谓槛也只是一根杉木横着拦在门口。地上是烂糟糟的泥。它卧在那,老远一看,真像是大块的毛姜。逼近一看,可真吓人!一块块的毛都在脱落,斑驳的皮肤上隐隐的露着血迹。嘴张着,下巴垂着,有上气无下气的在喘。水汪汪的两只大眼睛好像是眼泪扑簌的盼望着能见亲族一面似的。腰间的肋骨历历可数,颈子又细又长,尾巴像一条破扫帚。驼峰只剩下了干皮,像是一只麻袋搭在背上。骆驼为什么落到这种悲惨地步呢?难道“沙漠之舟”的雄姿即不过如此么?
我心目中的骆驼不是这样的。儿时在家乡,一听见大铜铃丁丁当当响,就知道是送煤的骆驼队来了,愧无管宁的修养,往往夺门出视。一根细绳穿系着好几只骆驼,有时是十只九只的,一顺的立在路边。满脸煤污的煤商一声吆喝,骆驼便乖乖地跪下来让人卸货,嘴角往往流着白沫,口里不住的嚼——反刍。有时还跟着一只小骆驼,几乎用跑步在后面追随着。面对着这样庞大而温驯的驮兽,我们不能不惊异的欣赏。
是亚热带的气候不适于骆驼居住。(非洲北部的国家有骆驼兵团,在沙漠中驰骋,以骁勇善战著名,不过那骆驼是单峰骆驼,不是我所说的双峰骆驼。)动物园的那两只骆驼不久就不见了,标本室也没有空间容纳它们。我从此也不大常去动物园了。我常想:公文书里罢黜一个人的时候常用“人地不宜”四字,总算是一个比较体面的下台的藉口。这骆驼之黯然消逝,也许就是类似“人地不宜”之故吧?生长在北方大地之上的巨兽,如何能局促在这样的小小圈子里,如何能耐得住这炎方的郁蒸?它们当然要憔悴,要悒悒,要委顿以死。我想它们看着身上的毛一块块的脱落,真的要变成为“有板无毛”的状态,蕉风椰雨,晨夕对泣,心里多么凄凉!
真不知是什么人恶作剧,把它们运到此间,使得它们尝受这一段酸辛,使得我们也兴起“人何以堪”的感叹!
其实,骆驼不仅是在这炎蒸之地难以生存,就是在北方大陆,其命运也是在日趋于衰微。在运输事业机械化的时代,谁还肯牵着一串串的骆驼招摇过市?沙漠地带该是骆驼的用武之地了,但听说现在沙漠里也有了现代的交通工具,骆驼是驯兽,自己不复能在野外繁殖谋生。等到为人类服务的机会完全消失的时候,我不知道它将如何繁衍下去。最悲惨的是,大家都讥笑它是兽类中最蠢的当中的一个,因为它只会消极的忍耐。给它背上驮500磅的重载,他会跪下来承受。它肯食用大多数哺乳动物所拒绝食用的荆棘苦草,他肯饮用带盐味的脏水,它奔走三天三夜可以不喝水,这并不是因为它的肚子里储藏着水,而是因为它体内的脂肪氧化可制造出水。它的驼峰据说是美味,我虽未尝过,可是想想熊掌的味道,大概也不过尔尔。
像这样的动物若是从地面上消逝,可能不至于引起多少人的惋惜。尤其是在如今这个世界,大家所最欢喜豢养的乃是善伺人意的哈巴狗,像骆驼这样的“任重而道远”的家伙,恐怕只好由它一声不响的从这世界舞台上退下去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