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我的教育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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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教育心理(3)

接下来,从相反的方面举一个艺术建筑的例子。雕刻家有他所期待的目的和理想。为了实现他的目的,他必须经过一系列就表面上而言与目的并不相等的步骤。他必须模仿、铸造和砍凿,所有的结果也许与他心目中的美好雕像相去甚远,所有的努力都代表着他个人付出的能量。但是,因为这些对于他而言都是达到目标、实现理想的必要手段,最终的形式完全是由这些努力转化而来的。粘土的每次铸造和砍凿的每一刀,对于他而言,都是实现过程中的全部目的。附着于目的的每一种兴趣或者价值都附着于每一步的努力中,它们对他具有同样的吸引力。不完全地认同以上所言,就意味着一个缺乏艺术性的创造,意味着他不是真正对他的理想感兴趣。对理想的真正兴趣,必然象征着对表达理想的所有条件产生同等的兴趣。

4.兴趣是坚持自己的目的,坚持思考走到目的的手段,并从中感受到快乐和力量

与欲望和努力有关的兴趣

我们正在讨论兴趣与欲望和努力之间的关系。欲望和努力在合法的意义上都是间接兴趣的特征。它们是相关而不是对立的。只有当目的稍有些遥不可及的时候,努力和欲望才都存在。当能量的付出纯粹出于自身的目的时,就不存在努力的问题,同样也不存在欲望的问题。努力和欲望都包含着紧张的状态。在所期待的理想与实际的状态之间,肯定存在着某种对立。为了使实际状态符合于理想,当我们考虑决定转换它的必要性时——当我们从理想的角度考虑转换的过程,当我们的兴趣在于如何使理想实现时,我们称其为努力。为了保证这种转换,或者为了把观念变成现实,当我们考虑推动自我向前的现有能量时——当我们从已有手段的角度考虑转换过程的时候,我们称其为欲望。但是,在任何一种情况中,都暗含着阻止我们的障碍和对抗障碍的持续不断的活动。当对抗纯粹模糊的愿望时,欲望的唯一确定的证据是努力。只有要求不断努力的时候,欲望才能够被唤起。

在讨论间接兴趣的条件时,我们既可以强调欲望中的目的和观念,也可以从一开始就考虑现有的手段以及迫切表达的能动方面。前者是智力的方面,后者是情感的方面。通过引发间接兴趣和克服阻碍的过程,自我实现的目的倾向是努力。坚持为一个未来的目的而全力表达现有能力的倾向是欲望。

冲动与情绪

我们常常将欲望看作是盲目和非法的。我们认为它坚持于自我满足,脱离实际情况,强调自我利益。这意味着欲望只能被感觉,而不可被认知。不能从意义和关系的立场考虑欲望,不能把欲望转移成欲望的结果之条件。因此,不能使欲望有智力的意义。它不能被理性化。因此,能量被浪费了。在强烈的欲望之中有巨大的力量,身体和心灵都躁动不安,但是在行动主体期望的目的与这种力量不相对应的地方,它就失去了方向。能量随遇而安地或根据一些偶然性的刺激自我释放。有机体疲惫不堪,却没有完成任何积极或有目的的活动。烦扰或焦躁与任何要达到的目的都不成比例。这种巨大的兴奋能量表现出来的,只是在刺激和释放中感到暂时满足。

然而,即使是盲目的欲望,在低级动物和人类之间还是存在着类型上的明显差别。在动物界,当欲望没有意识到它自己的目的时,它依旧通过某种在动物界中早已存在的和谐追逐着目的。恐惧是动物战斗和寻求躲藏点的刺激。愤怒是动物攻击和防卫的意图。情感打败了动物并且迫使它们无益地浪费自己能量的情况,是非同寻常的。但是,据说人类大部分盲目的情感在持续地发挥作用之前,就被要求作出调整。毫无疑问,与动物一样,恐惧或愤怒对人类也是有用的。在前一种情况中,人类需要受到一定的训练;而在后一种情况中,他们天然地就拥有了这种本事。愤怒的根本功能毫无疑问是搬掉阻碍实现过程的绊脚石,但对于儿童而言,愤怒的表现几乎肯定是把客体障碍物束之高阁,敬而远之,并使他们精疲力竭。盲目的情感需要理智化。主体必须意识到目的或目标,控制有意提及目的而激发的能量。

换言之,为了使自我表现的过程有效和自动,手段和目的都必须意识到: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出现了影响调整目的和手段的困难,行动主体就陷入了情绪的状态中。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们一方面产生了与某个目的相应的观念,另一方面产生了躁动不安的冲动和习惯,以及这种躁动不安的倾向立刻集中于相应的观念上,我们就会产生烦扰或焦躁,也就是众所周知的心理方面的情绪。人们常说,随着与特定目的有关系的习惯的确定和成形,情感因素就消失了。但是,如果让习惯已经适应的寻常目的被放弃,并且对过去的习惯突然提出一个要求,使它成为一个新目的的手段的话,情绪的压力就可能变得很迫切了。积极的一面,是所有的一切都被唤起了;但是,既没有在无目的的情况下立刻懈怠自我,也没有把自我导向任何习惯性的目的。结果是在习惯和目标之间、冲动和观念之间、手段与目的之间产生了张力。这种张力是情绪的本质特征。

情绪的功能

以上的描述明确表明,情绪在行为者生活的关键阶段保证了激发足够的能量。当目的是新的或者不寻常的,并且行为者感到应对有困难的时候,自然倾向将使它处于来去自由的状态。但是,正是目的的新颖性,经常表现出所提要求的重要性。对行为者来说,忽略目的是严重的问题,即使不是致命的话。正是进行有效调整的困难不断发出刺激波,要求更多的冲动和习惯发挥作用来强化能力和行为者可以调配的资源。由此,情绪的功能是支持或者强化行为者处理意外和直接情境中的新颖因素。

在兴奋和理想之间的平衡中,可以找到正常的道德结果。如果兴奋过于微弱或者弥散,行为者将缺乏动力。如果它相对太强,行为者无法控制被激发的能量,他将失去理智而被自己的兴奋所左右。换句话说,他会堕入盲目的情感。

欲望的功能

不能把欲望和单纯的冲动或盲目的情感看作同一个东西。与动物的欲望相比,人类的欲望总是意识到,至少是模糊地意识到自己的目的。当行为者处于欲望之中的时候,他意识到他前方的目的,而且这种对目的的意识可以强化他的积极倾向。简而言之,它可用以激发达到目的的必要手段。当欲望不是处于纯粹冲动的状态时,当然它也不处于纯粹智力的状态。目的可能出现在意识中,但是它只是被简单地看作目的。如果它不被看作是活动的刺激,它就是纯粹审美或者理论的东西了。至多,它将只能激发一种虔诚的愿望或者模糊的情感渴求,而不是积极的欲望。

欲望的真正道德功能与情绪的功能是一样的,准确地说,是其中的一个特殊阶段。它在道德生活上的作用是激发能量,刺激实现目的的必要手段,否则,就是纯粹理论或者审美的作用了。在特定方向上的欲望,只是度量某种目的或者观念对我们的控制。它们展示了性格的力量和该方向的迫切要求。它们考验性格的诚实。一个唤醒不了欲望的畸形生长的目的完全是虚假的,它显示性格不断分裂,是具有威胁性的伪善。

在道德上处理欲望,就像处理情绪一样,必须确保一种平衡。欲望倾向于不断地超越自己。欲望昭示着把躁动不安的能量作为实现目的的手段,但是能量一旦被挑起,它就倾向于摆脱目的而我行我素。欲望是贪婪的,除非欲望被监管。否则的话,它还使行为者过于轻率。它将他消耗殆尽。意识到了目的可以激发冲动和习惯,但是这还不够,行为者必须坚持把被冲动和习惯激发出的能量引导到正确的方向。

快乐和欲望的关系

我们从而获得了判断欲望与快乐之间关系的正常状态的标准。毫无疑问,欲望总是有些令人愉快的。意识到自我表达的目的,是令我们高兴的。因为目的决定满足,因此,凡是目的能够激发任何概念和唤醒的任何映像,它本身就是愉快的。这种快乐使行为者听从于目的,把理想的状态转化为现实。正常的快乐有着严格的工具性作用。一方面是因为对目的的意识,另一方面对目的的实践有效性作出贡献。在自我沉溺中,目的只是被用于刺激有意识的快乐状态,目的一旦完成,快乐此后就被排斥了。我们应该使快乐成为它自己的目的,而不是用来将心智固着于目的的手段。

欲望与兴趣的关系

有人可能会问,欲望与兴趣的关系是什么呢?准确地说,对欲望的分析就意味着对间接兴趣问题的考虑。正常的欲望,只是恰当的间接兴趣的一个例子而已。在冲动的一端和理想或目标的另一端之间保持平衡,恰恰就是对目标保持足够兴趣的问题。它可以防止能量浪费——引导被激发的能量朝着有助于实现目的的方向努力。在此,对目的的兴趣被转换为手段。换句话说,兴趣表明被激发的情绪力量发挥了作用。这是我们对兴趣的定义:它是一种与自我表现观念有关的冲动。

对目的的兴趣表明,欲望既是平静的,也是稳定的。过于贪婪的欲望,就像过于焦虑的反感,自己打败了自己。年轻的猎手急于杀死他的猎物,一想到就要达到目的了,他激动得无法控制自己,瞄准不了猎物,目标最终落空了。成功的猎手不是那种对目的、对杀死猎物不感兴趣的人,而是那种能够把他的兴趣完全转化到实现目的的必要手段上来的人。占满他心灵的不是杀死猎物,而是他必须完成的每一个步骤。手段再一次与目的同一,欲望变成了间接的兴趣。作为纯粹理想的理想消失了,它“落户”于工具性的能力之中。

5.目的是兴趣的方向,是兴趣活动的助推器和总设计师

目的的分析

到目前为止,我们一直在从手段的角度讨论间接自我表现的过程。现在我们得考虑同样的过程,把重点放在对目的的智力分析上。因为前面讨论的内容较多,我们在此可能简单地分别论述目的或者理想的缘起和作用。

首先论述目的的缘起。一般而言,理想是活动能力(active powers)的投射。目的既不是在真空中生成的,也不是通过外部冲动和极力寻求表达的习惯而进入到头脑中的。目的就是这些活动的能力,它们被激发出来,审视着自己,想把自己看个透彻,弄明白自己对整个事件的影响。这种影响是持久的和在决定性意义上的,而不是暂时性的和相对割裂的。换句话说,理想是对冲动的自我意识,是自我诠释。理想的价值在于可能的实现。

接着论述目的的作用。如果理想有着独立于活动能力的起源,那么就不可能明白理想如何能够发挥作用。理想需要一种心灵机制,通过这种心灵机制,它不再仅仅是理想,而是成为一种现实。但是,正因为理想一般而言是活动能力投射到智力活动中,理想才必然地拥有了活动的品质。这种动力因素一直保持着。作为动机的表现在种类上与作为理想的表现没有区别。动机就是活动价值的实现,这种价值起初就附着于动机中。

理想的冲突

换言之,当理想具有了动机(唤起活动的能力)功能的时候,从目的的角度而言,我们就把欲望转换为间接的兴趣了,就像我们刚才提到的从手段的角度而言一样。只要理想不变成动机,这就表明理想本身尚未明确地形成。这个世界存在着理想的冲突。行为者眼前有两个可能的目的方向,一个与活动能力相对应,另一个与冲动和习惯相对应。由此,思想、反思在任何单独的方向上都无法聚焦。自我遭遇了迷失,它不知道自己究竟需要什么。它处在尝试性的自我表现过程中,先尝试着一个自我,然后尝试着另一个自我,想看看它们是如何适应的。实现某个意图或者确定某个最终理想,表明自我已经找到了一致性的表现。正是在这一点上,理想开始抑制自我,开始在公开的活动中表现自我。理想变成了动机。对目的的兴趣现在转换为冲动和习惯,变成了当前的目的。动机是对理想的兴趣,而这种理想转化为冲动和习惯。

正常努力的意义

正常的努力恰恰是理想的自我实现的倾向——转换为动机的努力。行为者活动的能量不会引发,或从中生长出空洞的和形式上的理想。缺乏任何强有力的品质,理想得不到伸张;它没有成为一个原动力,一个动机。但是,每当理想确实是自我表现的投射或者转换时,它一定奋力地表现自己。它一定坚韧地克服障碍,把障碍转换为自我实现的手段。它在哪种程度上表明了它的坚韧,它就在相同的程度上表明自己是现实中的真正理想,而不是名义上的或者妄想的自我表现形式。

良好的意图或者“怀有好意”提供了对这个原则的清晰解释。当一个从表面上看来失职的人,提供了良好的意图为自己的行为证明或者辩解的时候,究竟是什么决定了是否可以接受它们?难道不正是他在意图、理想和自我实现上表现出来的努力吗?不正是看他能否克服阻止理想公开实现的障碍吗?如果他不能够展示某些外来的、无法抵挡的干涉的话,我们有理由认定,行为者或者企图欺骗我们或者他在自我欺骗——他所谓良好的意图,实际上只是一种模糊的情绪愿望或者是间接地参照某种无法真正影响他的一些传统理想。我们一直用目的的持久性对抗考验它的生命力和真实性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