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前辈们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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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黎澍如何看“影射史学”

史学终究不是杂文

2004年下半年以来,早已受到批驳的“影射史学”,似乎又有翻身的迹象。我们先是在《中华读书报》上看到何满子先生的文章《为历史而历史?没那回事》(2004年8月25日),后又从《文汇读书周报》读到王春瑜先生的《读〈思辨录〉随笔》(2004年11月19日)。后者对王元化书中称“四人帮”的歪曲史实、信笔捏造为“影射史学”,正式提出疑议。文中写道:“以古讽今,以古喻今,不就是影射么?不正是发挥传统史学的重要功能吗?抗战时期郭沫若先生的《甲申三百年祭》、翦伯赞先生的《桃花扇底看南朝》、吴晗先生的《从僧钵到皇权》,更是影射蒋介石的名文。”到翌年3月25日,我们又从《文汇读书周报》看到曾彦修先生的《为“影射史学”一词致编者信》,同一版面还再次刊出了何满子上述文章。曾老提出:“中国史书完全为史而史的恐怕不多,这不仅在客观上不大可能,在主观上也恐怕难免有提供教训即广义的影射之意。”此前,与史学界前辈(如来新夏先生等)晤谈,也尝说及“影射史学”事,多少也有点肯定的意思。看来,这确是一个绕不过去的话题,甚至已是一个很热切的话题了。

有一个事实相当有趣:上述几位作者都是杂文家。其初意,也许正是要为杂文中的“借古讽今,借古喻今”正名。诚如王春瑜所说:“曾老还坦承他的很多文章就是搞影射的;我当然更不例外……”他们还很清楚地划出了自己的影射和“四人帮”之间的界限:“根本区别在于:绝对忠于史实。”平心而论,对杂文的这种正名和界说,还是能服人的。但由此推而广之,将“影射”扩展为史学的重要或基本的功能,甚至将历史研究等同于“影射”——即使称之为“广义的影射”,我以为也还是不妥的。因为,杂文可借助于史料,史学中也不乏杂文式的史论,但史学终究不是杂文。

试以鲁迅先生为例

简而言之,论述某一与当今相类的史实以作讽喻,固然可称“影射”;而研究古代边界的状况以说明某些土地的归属,恐怕就与“影射”沾不上边了;研究古代人口变迁,其中也可有“鉴今”成分,主要的却是为求“知”而非求“用”(不然就只须择取几段而不必真正花工夫弄清全史);至于有些具体史事的考索,很可能是出于研究者的兴趣,一时间恐怕全无用处,当然更与“影射”毫不相及,但不能说这就是“无聊”或“谵妄”(这是满子先生的常用词吧),因为弄清史实本身也是一种价值,而今天无用的说不定将来就有大用。

在自然科学界,过去也多认为“需要是发明之母”,但现代研究者发现:“真正推动发明的是一种强烈的、不可遏制的发明冲动,人是为了发明而去发明。反过来,正是发明,将人类引入一种更高的境界。”(可参见湖南科技版立恩哈德《智慧的动力》,及《文汇报》2005年2月5日陈蓉霞文)同理,在人文社科界,我们也应对“为历史而历史”、“为研究而研究”作一番新的思考了。往往正是这样的发明和研究,给以后的人类发展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推动。人类宏阔的思维和巨大的包容性,毕竟远不同于动物世界的只顾眼前的本能驱动。

其实,要说“影射”,鲁迅是迄今真正无与伦比的高手,杂文自不必说,即在历史题材的小说《故事新编》中,也处处漫溢着影射的尖锐而智慧的魅力,让人不得不叹为观止。但他未必全然赞成影射即史学之正宗,顺手可举的例子,就是他的《中国小说史略》。在这部开创性的文学史著中,他的取材和立论都极为严谨,即使遇到像《水浒传》《红楼梦》那样信笔即可“讽今”“喻今”的地方,他也决不旁敲侧击,以免转移人们的注意。可见,他是将它作为正经的学术来做的。如果学者的鲁迅并不降低战士的鲁迅,那我们又何必以杂文式的史论来否定或防范(假如有这种防范的话)非杂文式的史学追求呢?

且听黎澍怎么说

在王春瑜先生文中,还说到曾彦修于1980年初专为探讨“影射史学”事拜访著名史学家黎澍,黎不仅深以为然,过后还特地写信表示赞同云。此信终于未能找出发表,但我以为并不要紧,因黎澍的史学观点不会只出现于一封信中,我们可以看他此前此后的其他文章。

在《黎澍集外集》(社科文献出版社2003年12月版)中,刊有他1978年的未完成稿《重新认识历史》,其第一节就是“研究历史的目的”,他写道:“在过去的时期里,历史学界的思想是混乱的,没有弄清到底要做什么。现在用完全冷静的态度来看过去,我以为提‘为什么而研究历史’都有片面性,都不是忠实于客观历史过程的提法。历史就是历史。忠实于历史,就是唯物主义的态度。”当然同时他也提出:“研究历史的目的是什么?为了说明现状是怎么形成的。历史的发展有它的规律。事实真相的揭露越清楚,愈客观,规律性愈明显。”这些话,应该写于与曾老会面之前。

同一书中《我的主要学术观点》一文,则写于会面之后的1984年12月,他发展或部分修正了自己的观点,但以我看来,对“影射史学”似乎更不以为然了:“历史科学的首要任务不是如一般所说揭示历史发展规律,而是揭示事实真相,清除意识形态对历史的歪曲,反对历史科学为现实政治服务、给历史以新的歪曲。”

如果这还不清楚,我们可以看书中写于1985年的《社会科学的“应用”问题》:“一切要求有用,最好是立竿见影,为现实政治服务。这个要求似乎无可非议,而实际上则是一种盲目的提法。”“社会科学各个学科的应用各有不同。有的应用之功显著……有的就不然。它们只能应用于认识,而认识是无形的,各个人不同的,既可以说是不实际的,也可以说是很实际的。例如历史学、考古学、哲学等,一定要把它们应用于为现实政治服务的目的,并且立见成效,必定只能有一个结果,就是变科学为不科学。历史学曾经不止一次地被要求为现实政治服务,然而每一次都只做到了一条,就是歪曲历史,或因影射现实、指桑骂槐而加以歪曲,或因强使历史为现实辩护而加以歪曲。”他还特地引用了马克思的一段话:“一个人如果力求使科学去适应不是从科学本身(不管这种科学如何错误),而是从外部引出的、与科学无关的、由外在利益支配的观点,我就说这种人‘卑鄙’。”黎澍叹道:“这是何等严格的、寸步不让的科学态度!”

如此看来,黎澍对于“影射史学”的态度,即使中间曾有一些小波折(借用鲁迅的话,“决不能以我之必无的证明,来折服了他之所谓可有”),大体而言,还是一以贯之的。

《元史学》的价值取向

在写这篇文章的同时,我正趣味盎然地阅读海登·怀特的《元史学》(译林出版社2004年11月版)。怀特对于19世纪欧洲史学的看法,与我们上述几位杂文家颇有妙合之处。他把以往的史著归为“隐喻、转喻、提喻和反讽”四大类,历史多被用来为作者的既定观念服务,他因此引用了康德晚年充满“反讽”的话:“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自由地构想‘历史’,正如我们可以凭自己的意愿来创造历史。”他认为:“在我们自身的时代中,专业史学家没能使历史研究成为一门科学。”如要一言以蔽之,也可说他整本书说的就是“为历史而历史?没那回事”。但有一点是不同的,即他的结论或出发点。他之所以写这部厚重的论著,目的正是要催生一种“在当前科学正统之外”的“真正的历史性的科学概念”。也就是:“承认这种反讽性观点恰恰为超越它提供了基础。”

相比之下,我们这儿对既有的史学方式,则往往因其“古已有之”,就认为是不可更改或不应更改的,是“从来皆然,十分正常的”(何满子语)。这就是价值取向上的不同了。

为什么会有这种不同呢?我们是否需要从根本的思维方式入手,作一番认真的反思?

写于2005年早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