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路易斯在《返璞归真》卷一第4章里说,关于“关于宇宙究竟是什么”,有两个对立的观点:一为唯物主义的观点,一为宗教的观点。处于二者之间的,则是“生命力哲学”(Life Force philosophy)、“创造进化论”(Creative Evolution)或“层创进化论”(Emergent Evolution):“萧伯纳在其著作中对这种观点进行了最巧妙的解释,但是解释得最深刻的是柏格森的著作。持这种观点的人说,地球这颗行星上的生命经过细微的变化从最低级的形式‘进化’到人,这些细微的变化不是出于偶然,而是出于一种生命力的‘努力’(striving)或‘有目的性’(purposiveness)。”(汪咏梅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第40页)路易斯说,这种哲学的吸引力至少在于:“它给人很多由信仰上帝而来的情感安慰,但又不会给人带来任何不愉快的结果。在你身体健康、在阳光照耀、你不愿意相信整个宇宙只是原子的机械跳跃的时候,能够想象这种巨大的神秘力量历经数个世纪不停地涌动向前,将你推上它的峰巅是一件愉快的事。另一方面,如果你想干什么卑鄙的事,这种盲目的力量、没有任何道德观和思想的生命力永远不会像我们小时候知道的那个爱找麻烦的上帝那样干涉你。这种生命力是一种顺服的上帝,想要的时候你可以开启它,但是它不会打扰你,你可以享有宗教给予人的一切兴奋而不必付任何代价。这种生命力岂不是有史以来最佳的异想天开的杰作?”(同前,第41页)
[23]萧伯纳(George Bernard Shaw,1856-1950),英国剧作家,1925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路易斯撰写此文时,萧伯纳尚在世,故称先生;柏格森已过世,故不称。莉莉丝(Lilith)临终演讲,见萧伯纳的剧作《千岁人》(Back to Methuselah,1921):“Of Life only there is no end;and though of its million starry mansions many are empty and many still unbuilt,and though its vast domain is as yet unbearably desert,my seed shall one day fill it and master its matter to its uttermost confines.And for what may be beyond,the eyesight of Lilith is too short.It is enough that there is a beyond.”萧氏此著,早在1936年,商务印书馆即出版胡仁源之中译本。因年代久远,暂未找到此著,故而不敢妄译。路易斯的《沉寂的星球》(Out of the Silent Planet,1938)第20章,科学狂人韦斯顿对金星守护神奥雅撒的长篇演讲,则是萧伯纳生命哲学之翻版。详见马爱农译本(译林出版社,2011)第191-195页。
[24]尼古拉斯·布宁、余纪元编著《西方哲学英汉对照辞典》(人民出版社,2001)释“生命冲动”(élan vital):[在法文中,élan表示“力量”或“冲动”]这是法国哲学家H.柏格森使用的一个中心概念,在《创造的进化》中引入并被译成“生命冲动”或“活的冲动”。柏格森受到达尔文进化论的影响,但认为进化不可能是一个随机的自然选择过程。他论证说,这个理论无法解释为什么生物进化导致越来越大的复杂性。因此,他假定有一种在进化过程之下并决定它的生命冲动的存在。生命冲动是一种不能被科学解释的力量,但它充斥于整个自然并以无数的形式来表现自己。它推动着自然,去进化到新的、不可预见的有机结构形式里:由此而使进化成为一个创造的而不是机械的过程。柏格森否认他引入“生命冲动”是为了将它当做一个理论存在物,以便使进化成为目的论意义上的过程;他所主张的倒是,生命冲动最完全地表现在人类理智中。因此,人类理性是进化的最高层次。
[25]热力学三大定律之一。表述的是热力学过程的不可逆性:孤立系统自发地朝着热力学平衡方向——最大熵(Maximum Entropy)状态——演化。说得稍微通俗一点,一切自然过程总是沿着分子热运动的无序性增大的方向进行。
[26]路易斯在《返璞归真》卷三第10章里说,对天国(Heaven)之渴望,并不仅仅是为了与故友重逢。每个人假如返身而躬,总会发现自己隐秘渴望之物,究其实都是尘世所无。无论我们的生活如何令人钦羡,遑论那些生活悲惨之人:“大多数人,他们若真正学会省察内心,就知道自己渴望、强烈地渴望某个在此世不能拥有的东西。……妻子可能是好妻子,宾馆、风景可能无可挑剔,从事化工可能是一份很有趣的工作,但是我们总感觉缺了点什么。”(汪咏梅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第137页)他在《痛苦的奥秘》第10章说:“这种秘密的欲望(this secret desire)……这种满足更加是——在任何经验中都一直拒绝完全显身。无论你认为它是什么,结果总不是它,而是一些别的事。”(邓肇明译,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2001,第146页)
[27]原文为“Nor does the being hungry prove we have bread”,典出马修·阿诺德诗作《恩培多克勒在埃特纳火山》(Empedocles on Etna,1952)第一场第2幕。路易斯之引文,与阿诺德原诗文略有出入。
[28]路易斯曾设问,鱼儿岂会埋怨海水潮湿?他说:“鱼会对海埋怨说你怎么是潮湿的吗?如果鱼会这样埋怨,岂不恰足以大大证明,鱼并非一迳都是——或者不会永远是——水棲动物?如果你真的是唯物宇宙的产物,你置身其内,又为什么会觉得浑身不自在呢?”(见《觉醒的灵魂1:鲁益师谈信仰》,曾珍珍译,台北:校园书房,2013,第33页)
[29]路易斯在《返璞归真》卷三第10章中说到,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份隐秘渴望,尘世无法满足。正因尘世无法满足,于是就有了三种生活方式。两种错误,一种正确。两种错误的生活方式是:(1)愚人的方式:逐物,以为另换个尘世对象就会满足这份隐秘渴望;(2)“大彻大悟的‘聪明人’的方式”:知足常乐,以为年轻人总会追求那些可望不可即的东西。而基督徒则坚信,渴望既然天生本有,定然不是非分之想。在尘世可望不可即,就说明她本不属于尘世。人生并不如梦,因为尘世略嫌虚幻之美好,正接引天国之永恒。故而,对尘世美好,一则要珍视要心存感恩,一则不可“乐不思蜀”:“这些渴望若无从满足,造物就不会生来具有这些渴望。婴儿感到饥饿,就有食物这种东西存在;小鸭想游泳,就有水这种东西存在;人有性欲,就有性这种东西存在。我若发现自己心中的一个渴望此世万事万物都无法满足,最可能的解释是:我是为了另一个世界而造。尘世上没有一种快乐能满足这种渴望,并不证明宇宙是场骗局,尘世大快乐可能原本并不是要满足它,只是要激起这份渴望,暗示那个真实的东西。果真如此,一方面我必须小心,永远不要鄙视尘世的幸福,不存感恩之心;另一方面,永远不要将它们误当作那个真实的东西,它们不过是摹本、回声或影子。我一定要在心中永葆对真实的故乡的渴望(这个故乡只有在死后才能找到),一定不要泯灭这份渴望或将它弃置一边,我生活的主要目的应该是不断地向那个故乡行进,并且帮助别人向它行进。”(汪咏梅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第138-139页)
[30]路易斯《返璞归真》卷三第10章:“圣经上所有的比喻(琴、冠冕、金子等)当然都只是象征,是力图以此来表达不可表达之事。圣经上提到乐器,是因为对很多人(不是所有的人)来说,音乐在此世最能让人联想到狂喜和无限,冠冕让人联想到永恒之中与上帝合一的人分享上帝的尊荣、能力和喜乐,金子让人联想到天国的永恒(因为金子不锈坏)和宝贵。那些从字面上理解这些象征的人倒不如认为,当基督教导我们要像鸽子时,他的意思是我们会下蛋。”(汪咏梅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第139页)“鸽子”,典出《马太福音》十章16节:“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
[31]详参本书第4章《高下转换》。
[32]民间有俗语:“隔手的金子不如到手的铜。”拙译本此。
[33]《提摩太前书》三章15节:“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34]路易斯在《痛苦的奥秘》第3章指出,就上帝对人的爱,圣经提供了如下几种相互补正的意象:1.艺术家对其作品的爱;2.人对动物的爱;3.父亲对儿子的爱;4.男人对女人的爱。
[35]路易斯向来不以现代人自许,倒是以生活于现代的古代人自期。路易斯在剑桥大学的就职演讲《论时代的分期》(De Deione Temporum)中,曾以文化恐龙自许:“诸位决不希望听一个尼安得塔尔人来向诸位作关于尼安得塔尔人的讲演,更不用说听一只恐龙来作关于恐龙的讲演了。然而问题是否就这么简单呢?假如现在有一只活的恐龙伸长了身体慢吞吞地爬进实验室来,我们大家在逃走的时候是不是都会掉过头去瞧一瞧它呢?多么好的机会呀!我们终于可以看见恐龙是怎样爬动的,可以看见它是个什么样儿,它有什么气味,它能够发出什么声音了!……有一件事是毫无疑问的:我非常愿意听一个古代雅典人,哪怕是一个愚蠢的雅典人,讲一讲希腊悲剧。他对于我们徒然探求的东西是非常熟悉的。连他自己也意识不到,他的一句偶然的话语就可能向我们指出多少年来一直被现代学者搞错的地方。”(文美惠译,见《二十世纪文学评论》下册,戴维·洛奇编,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第159-160页)而在路易斯生前所接受的最后一次访谈中,访谈者问他:“由海明威、萨缪尔·贝克特及让保罗·萨特之类作家所垂范的现代文学趋势,您会如何评价?”他回答说:“在这一领域,我所读甚少。我并非一个当代学者(a contemporary scholar)。我甚至不是一个研究往古的学者(a scholar of the past),我是一个爱往古的人(a lover of the past)。”(见C.S.Lewis,God in the Dock:Essays on Theology and Ethics,Walter Hooper,ed.Grand Rapids:Eerdmans,1970,p.264.拙译该书将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