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平陵看黄虹的眼神颇为哀伤,看黄虹的意思是准备叫人拿十万两来赎人了,可是那里有十万两啊?就算是以前他史家那般富庶,十万两也不是个小数目,那里是说有就有的?
然而黄虹有句话是不错的,双拳难敌四手,就算是黄虹一起,也难以搏斗他们三人。看这山洞的规模,应该不小,既然是他们的老巢,那更不会只有他们三人了,但凡动手,很难跑脱。目观八方,由下而上,看来刚刚是下来的。就算不动手,想跑,那恐怕也是难于上青天。
又有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活着,还会怕没有出路吗?车到山前必有路,总能有机会的,现在要做的就是静静等候。
史平陵放弃了敌视,但在心底已经打定主意,只要离开这土匪窝,必将卷土重来,送尔等入狱!
跟着又走了一段路程,两人都没有丝毫反抗的迹象,都是识时务者为俊杰的聪明人,不会拿自己性命开玩笑滴。
但见一块暗红色的石头,像一块玛瑙石。黄虹好奇的摸了一把,有点点水迹,仰头一看,原来上方有一株红色的石钟乳。眉宇皱起,貌似记得石钟乳总是濡润透白的,红色的倒是少见。心下又是一惊,天,该不会是上面死人流的血吧?下意识的后退一步,老天啊,开毛玩笑?我很胆小的,别跟我开这午夜精灵的玩笑好么?
史平陵扶了黄虹后腰,疑惑凝眉:“怎么了?”
转念一想,这是不是一种心有灵犀呢?哪怕黄虹很明白,更多的是巧合,她却更相信是心有灵犀。两人这样,也算是共同经历生死了。如果死的话,那么应该是一起死去。如果活着的话,不知道他会不会和自己在一起?
美人的魅力真是无穷啊!和美人一同赴死,竟然感觉还是快乐的。黄虹揉了揉脑袋,哎呀!真是的,想哪儿去了?脑袋生疮了吧?怎么能不怕死呢?要知道命比金贵,金子那么贵重的东西都不如命,可见小命有多重要了?
“这是幸运石,传说如果是第一次触摸这块幸运石,一定会幸运。”唐言信步上前,爱抚的摸了摸他口中的幸运石。
黄虹原本有些同生共死高兴的心情瞬间熄火了,你特么是在逗我?我都要死了,能是幸运?好,就算不死,也得拿十万两银子出来,那叫幸运?玩笑不是你这么开的好么?兄弟!麻烦以后说话过下脑子!讥讽一笑:“你说的幸运是只我马上葬生此处,还是只我拱手送你万金?”
唐言淡笑:“那就不得而知了,不过是个传说而已。”说着手指叩了下幸运石,似乎觉得自己有些幼稚了,原本并不信这个的,十年了,居然会张嘴告诉别人这个,真是好笑。信手指着前方:“我大哥就在前面那厅,你们过去拜见我大哥后,就可以在这里等着了。想来你们的人也要明天这时候才能赶来,等会自己把身上的财物交出,省的兄弟们动手。”
黄虹沉吟一声,觉得唐言似乎话里有话,你们那群土匪,动手还不是很正常的事情?何必交代一番?不过这都不是重点,重点的是黄虹眼皮上翻下瞄,核算了下自己身上的价值。
凌佐给的梅花玉簪,凌佐给的宝瓶玉佩,自己买的双鹦鹉玉佩,钱袋里揣着五百银票、几两碎银以及二三十个铜板,脖子上还有个狼牙玉,总计有个一千八到两千左右吧?让人不由想啐骂:去你大爷的!老娘赚点钱容易吗?可问题是,不给行吗?满眼哀怨,想哭了都。
唐言只觉黄虹十分可爱,张口便道:“你看不惯我,却又干不掉我的样子,真的很可爱。”
轰
天塌地陷,这句话黄虹听过,原话是:最喜欢你看不惯我,有干不掉我的样子!哦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也是黄虹为什么会追着月珑冲刺了一千米的原因,当时就是月珑附在她耳边邪邪一笑所说的话。那种骨子里的嚣张,让她憎恨到死!
两句话虽然意义没差距,愤怒没差距,然而本质上却是有的。当时月珑怎么着也算在自己地方上,不看僧面看佛面,多少礼让三分。现如今倘若得罪了唐言,捏死自己就跟捏死一只蚂蚁一样轻松。唉,可悲!
气瞪了一眼,无可奈何的将财务取了下来,准备等会交给他们老大。那狼牙玉没取,不值什么钱。按照二十一世纪一克银子三块钱算,那就是三百三十克,五十克一两,总共也就六两银子吧!不过这成色在这时代,二两银子卖出去,真心困难。
那对双鹦鹉玉佩拿出来了,心中打着小算盘,让史平陵触景生情。腰间的宝瓶玉佩,特么长眼的人都能看到,不拿出来,可以?NO!那自然是不行的!头上的簪子,黄虹不免要说一句了:“哥们,这束发用的,就算了吧?不然头发就乱了,不是说见人不可不饰吗?披头散发的见人总归不好吧?”
唐言笑了笑,什么也不说,只做了一个请进的动作。
黄虹无奈,但也没将簪子取下来,人家要再说呗!送钱又不是收钱,何必巴巴的上赶着?
史平陵一个物件没取,他本来也没什么东西。不是昔日那鲜衣怒马的少年,可以有万贯家财支撑。而黄虹那对鹦鹉玉佩也的确个史平陵起到视觉上的冲击。昨儿她才要将这玉佩的其中一个送给自己,不过一个日夜,两人双双落马,一同被绑架。这其中的落差,怎能不让人震撼?
缓步至石门前,唐言手指在石门上左右敲击,黄虹看得出来是一种频率,她却无法记住其位置。只能听出先敲两下再敲三下,不免腹诽:这也太谨慎了些吧?没见过土匪这么聪明的!电视剧里面的土匪不都是五大三粗,任你宰割吗?他们这么聪明,还怎么活着出去?拿钱来,又真能放人吗?不会背信弃义撕票了吧?毕竟都已经到他老巢来,难保他们不担心自己去报官。
石门应声而开,呈现在众人眼前的是一方水池,左上方是观音娘娘,双手合十,正在念经打坐。抬眼,水池的正上方是一株倒挂着含苞待放的莲花,它的花蕊中有水滴下来,接滴水的容器正是那方诺大水池。
黄虹自认各形式的莲花也都见过,却还是第一次见到有莲花是倒着的,不免奇怪多看了两眼。并且和史平陵说:“我还是头一回见到莲花是反过来的呢。”
史平陵看着倒挂莲花,语气淡淡:“如若有幸,我会让你再见一次。”
黄虹以为史平陵说的是摘一朵荷花给自己反过来看,便笑:“那我就给你摘个荷叶,给你做帽子和披肩。”
史平陵淡淡笑了笑,知黄虹误会,却不加以解释。有时候,人知道的越少,那么处境就越安全。
“大哥,人带来了。”唐言拱手道。
那观音下面的男人一回头,惊得黄虹后跳一步。本能的发出感叹:“卧槽!”
人人望她,包括史平陵也不知道怎么了,看她明明好好的,怎么跟踩到钉子一样站不住呢?
黄虹讪讪的笑了笑,又靠在史平陵胳膊上。心下尤十分恐怖,唐言那大哥一脸胡子,从腮帮一直延伸到下巴。络腮胡子尤为明显,浓密而且粗。严重冲击了黄虹的视觉,听说在古代胡须厚重的男子被描述为男子气概,以及较高的社会地位。在二十一世纪,倾向于认为具有更多胡须的男性更有魅力。不过在黄虹看来,那是仪容不整、不修边幅,说的白话一点,那就是邋遢!脏!恶心!
黄虹还是比较喜欢长的腼腆像女人一样白白净净的男人,说话温吞,声音柔和,着装干净整洁,看起来就温柔细腻,怎么看怎么美,如何不爱?
当然了,如果先天条件不足,那么性格很好的话,咱还是可以放宽条件的。只要你对我十分的好,长的不是特别好看也没关系,只要别太丑,看不下去就行。
那老大先是瞟了一眼动作过于大幅度的黄虹,其次大量史平陵。那眼神太深,看的史平陵十分恼火。就像以前别人叫他兔儿爷一样,真想扇他。
大当家的目光定在史平陵身上,满意的点点头:“这个十万两,倒是颇值,有那温柔气质的感觉。你大哥我,倒是有些舍不得了。”说罢爽朗一笑。
黄虹汗流一地,心中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草你妹的!女人你惦记,男人你特么还惦记!要不要脸啊?要不要脸啊?啊?贱人一号!不,是特贱一号!
唐言也看到黄虹满头黑线以及史平陵的满脸怒红,尴尬的解释:“穿蓝衣服的那个才是十万两的主儿。”
大当家被惊呆了,上下打量黄虹,比看史平陵仔细多了。或许他是怎么看,怎么不值。个子矮,人又难看,还黑,气质什么一点没有,一看就是个胆小的。
黄虹很生气,你他妈那什么眼神?眼神中带着鄙视,鄙视中带着藐视、藐视里流露出不屑,我特么有那么差吗?要死了你!黄虹愤怒的眼中带着幽怨,神色中流露对大当家的深深敌意。这个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