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悬疑摸金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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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7章 长久战

“滚!”

我白了胖子一眼,说:“你们当时都跑哪里去了?跑的一个比一个快,也难怪那家伙会盯上小爷,要不是赶到的及时,小爷就喂了那怪物了。”

胖子笑道:“不就是个三尾豹子嘛,在这里连龙都有,这又算什么稀奇的,不过这些家伙的个头都大的离谱,咱们五个在这里就好像到了小人国了似的。”

我说:“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我已经把全身的力气都用的差不多了,现在肚子更加饿了,先找地方把这猪鹿怪烤了吃了,然后再做下一步的打算。”

胖子他们点了点头,在我们把猪鹿怪放下来搬走的路上,科特勒还说这里可能是地球表面刚刚出现生物的时候差不多。

用中国的时代来举例的话,那就是洪荒时代,很多动物都刚刚出现,还没有蜕化。

我很赞同科特勒说的,从生物学家研究来看,很多动物之前都长有很多不实用的东西。

比如刚刚骇人的三尾豹子来说,说不定再若干年之后它就会蜕化成一条尾巴,现在的三尾只不过是装饰品,说白了就是恐吓天敌。

人是从猿猴进化而来的,而猿猴都是有尾巴的,但是现在的人却都没有,但摸摸自己尾骨就知道。

并不是说人本身就没有尾巴,而是因为人从树上到了地上,尾巴渐渐变得不那么重要,也就蜕化了。

我们找了一个天然山洞,山洞里边有一些小生物居住,但是被我们的到来全部吓跑了,而我们也就没心思去管太多,立马找来了枯木枝点燃篝火堆。

我们都坚信任何动物都会害怕火,即便是这里的那些大家伙也不会类外。

篝火越来越旺,韩雨露已经用九龙宝剑划开了猪鹿怪的皮,将里边的内脏大概掏空,用一根很粗的树干穿透其身,把树干的两头放在洞里两边石头上。

看着熊熊大火烧烤着猪鹿怪,金黄色的油脂滴进篝火当中,发出“嗞嗞”的声音,同时喷香的肉味扑面而来。

我们五个人没有一个不饿的,看着猪鹿怪一个劲地咽口水,这真是没有最饿,只有更饿,我都有一种想要扑上去生吃的冲动。

在猪鹿怪还处于半生不熟的时候,我们已经拔出腰间的匕首去割看起来烤的差不多的地方,虽然一口咬下去还能看到丝丝的血溢出,但也顾不得那么多,因为实在是太饿了。

等到猪鹿怪完全熟透的时候,五个人已经吃了个半饱了,但还是继续吃,不过完全烤熟的猪鹿怪肉真的别有一番风味。

此刻,即便什么辅料都没有添加,我居然还吃出了孜然的香味,果然是异种,连其肉熟的味道就这么香。

胖子吃着满嘴满手都是油,他说:“他娘的,胖爷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香的肉,这次出去一定要带这家伙的幼崽出去,胖爷开个烤肉店,生意一定会非常火爆的。”

我白了他一眼,说:“我们这是饿的快死了,所以吃什么都香,等你吃饱了再吃的话,肯定就没有这么好吃了,还是抓紧时间吃吧,说不定一会儿肉香味就会引来其他野兽,到时候我们还得逃。”

胖子把一大块肉塞进了嘴里,不能再说话,只是狂点着头。

风卷残云的吃过之后,我们将剩余的肉食打包一些,快速地离开了那个山洞,因为这种地方只要是个吃肉的,就可能要了我们的命,所以还是早点离开为妙。

路上,胖子就打着饱嗝儿问我:“小哥,这地方你觉得会有多大?”

我看着四周的长势非常好的树木,苦笑道:“这我可就说不好了,不过我觉得有可能比咱们生活的地面大,也可能比地面小。”

胖子皱起眉头问:“大就是大,小就是小,你他娘的这么默认两可的话是什么意思啊?”

我说:“单算空间来说,地面上连接的外太空,可以说是无限大,但是仅仅算适合生物生活的地方,那就是这里大了。”

艾维克忍不住问我:“张先生,现在我们这个方向对吗?我越走心里越没有底!”

科特勒干咳了一声,说:“正是因为我们无法确定自己走的方向是否正确,所以才会如此的心里没底。”

“不过,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找到玛雅人,或者是他们遗留下来的遗迹,从里边拿到可以证明这里存在的东西,然后就离开。”

胖子哼哼道:“就算找到也不见得能拿到,就算拿到也不一定带的出去,胖爷觉得还是拿点珍贵的物件吧!”

“这地心里边可比咱们外边更靠近各种矿脉,说不定这里会有很多稀有的宝石呢!”

我说:“不管这么说,我们先找这里有没有人类活动过的痕迹,这样找起来还算靠谱点。”

胖子就反驳我说:“小哥呀,如果我们所到的地方,就好像玛雅人从那条墓道钻过去到的亚马孙一样,自然不会有什么人类活动过的痕迹,胖爷看这是一条非常漫长的道路啊!”

我叹了口气说:“既然来了,我们就不能这样回去,就算科特勒先生说的那样,至少我们也要找到玛雅人或者玛雅人留下的遗迹,那样也算是不虚此行。”

胖子摸着下巴想了一会儿,才说:“你说的也对,不管是找到玛雅人,还是找到他们的遗迹,那不是能拿到超现代化的东西。”

“到时候,咱们就算找到遗迹中留下的古董,估计年代比咱们地面上最古老的墓年代都久,不管那样都会发一笔无法想象的横财。”

茂密的灌木,通天的大树,每一样都是枝繁叶茂,将我们所在的这个地方覆盖成一片深绿色,仿佛这个地方的任何一处都是这样模样,又好像走进在了一条无尽头的道路之上。

换句话来说,其实人生就是这样,人这一辈子就仿佛在走一条没有尽头的路,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更加不会知道哪一天才是这一生的终点。

我们忙忙碌碌地活着,只是单纯地为了活而活着,说什么梦想、未来,其实都是幻想,谁也无法知道自己的未来究竟会是个什么样。

行走在这茂密的原始森林当中,随处可以见到奇形怪状的生物,并不是它们长的奇怪,而是因为我从来都没有见过,说不定它们看到我们,也会是这样的感觉。

只不过我们一路都尽量避开这些生物走,不与其发生太大的冲突,除非到万不得已,而那时候也有韩雨露出手解决,基本不会浪费一颗子弹,也不会引起更大的骚动。

有一点不得不提,这里边的生物,每个智商都比地表的明显要高一些,它们不是单单依靠本能在捕食。

有时候,还会设计简单的机关陷阱,要不然就会很有团队意识的联合行动,所以这一路我们走的非常艰难。

地心当中没有太阳,只有那艳红色的岩浆代替着,一直都在我们的头顶,所以也就不会拥有晚上。

但是,我们已经做好了打长久战的准备,所以该休息的时候找地方休息,该出发的时候就继续前进。

就这样一直走了整整六天,我们的衣服已经非常褴褛了,虽然比起从出发到找到入口进入通道的时间短,但是这六天基本就过着原始人的生活。

为了吃到东西不被东西吃掉而努力着,也就是我们这种盗墓贼,换做一般人早就奔溃了。

其实,我们也有点身心疲惫,以往找到陵墓之后,下去不管会遇到多么危险的境地,处理过后就会距离冥殿更近一步。

而在这里完全就是漫无目的地行走,如果这里真的比地表要大,而居住的人类又少,那么我们估计找个十天半个月能找到也算不错了。

起初遇到各种奇怪的动物和植物,我们还会很有兴致地去打量。

可是,这时间一长就开始麻木了,渐渐地开始祈祷快点有所收获,然后离开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把这里的事情告诉想要告诉的人,再做下一步的考虑。

第7天,如果按照北京时间来说,那应该是个下午。

但是,这里根本没有这样的划分,我开始厌倦继续留在这里的生活,那真的太过折磨人,这就好像在某个地方生活习惯了,到了另一个地方变得很难适应一样。

继续往前走着,胖子一脸不悦地说:“他娘的,再找一天,要是今天还找不到的话,那咱们就该回去了,胖爷的时间就是金钱,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还不如回到地面上去找个斗,胖爷好好地摸一番来的痛快。”

我说:“都耗费了这么久了,现在放弃真的太可惜了,不带回去点什么,小爷真的不甘心,这一次真的付出了太多东西了,不能就这么轻言放弃,那样不就前功尽弃了。”

艾维克说:“在我们国家有这么一个小故事,说是一个人挖金矿,挖了十天还没有挖到,他就选择放弃了,但是若干年当他听到别人在他以前挖的地方,只是挖了一下就挖到了金矿,他真是悔不当初啊!”